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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狗尾續貂,公式化的”精武風雲”


  黃飛鴻、霍元甲、精武門等都早已是拍得濫的功夫片老名牌了。然而既然已拍成名牌,自有必要每隔若干年便翻拍一遍?這次的”精武風雲”主角雖仍然是陳真,故事卻變成了”精武門”後傳。記得很多年前的麗的電視,就曾把電影中陳真的故事延續過下去,變成”陳真”及”霍東閣”兩部電視劇,但說到演繹之大膽創新,大概就不及本片了。只因本片中描述陳真在”精武門”故事中假死之後,居然以華工身份到了法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然後再改名換姓回上海投身成愛國特工、天山黑俠(那造型似乎有意模仿李小龍曾扮演的青蜂俠,顯然也是一種致敬),在上海黑幫大亨手下當臥底,可謂貪多務得地一心要把包羅萬有的各式橋段都玩上一玩。很多惜,橋段雖看似豐富,令人眼花撩亂,到頭來給人的感覺卻是全部似曾相識,偏又”貪多嚼不爛”,無一玩出精彩,只成為一碟讓人倒胃的”炒雜碎”,叫人看得直搖頭。這又何必?

  對於甄子丹飾的陳真大抵已無話可說,因為自李小龍的經典”精武門”起始,這個角色根本已難以玩出多少新意。陳真的角色本來就帶著李小龍濃烈的性格投射,是為李小龍度身訂造的。這角色梁小龍演過,李連杰演過,甄子丹自己也早在電視劇演過,難度不言而喻,都是很難超越出李小龍太過深入民心的影子。

  既然如此,製作人大概就只能在其他配角身上花心思了。所以在本片中,出現了黃秋生飾的上海灘夜總會大亨、黃渤飾的無能巡捕,及舒淇飾的在夜總會臥底的日本女間諜。可惜這三個角色和演員一擺出來,對觀眾可說一點驚喜也沒有,因為觀眾幾乎在第一眼已想得到他們各自在戲中發揮的功能是什麼--因為在過往太多同類片中,早已無數次出現過這類典型角色。這也罷了,只要發揮得夠出色,戲份好看,普羅觀眾大抵也不會太過介懷這一點的。

  黃秋生的角色自然屬那種起初看來陰沉冷酷,帶點邪氣,到最後才發現原來是外冷內熱,良知未泯,深明大義的大亨;黃渤則好比”葉問”中的林家棟、”葉問二”中的鄭則仕、”十月圍城”中的曾志偉等,功能是滑稽搞笑中帶上幾分悲情,外表顢頇,面對惡勢力時表現”死狗”,到最後關鍵時刻卻能鼓勇反戈一擊,來個大逆反為角色盡”攞分”者;至於舒淇的角色,更就毋庸多說了,是那種在起初看似難以觸摸,正邪難分的神秘美人,當然少不免要與男主角有連場愛恨交纏的微妙對手戲,到最後卻必然逃不了一個悲慘結局。可惜三個角色到頭來俱是點到即止,連意料中的最起碼功能也發揮不到,想令人熱血沸騰的沸騰不了;想叫人嘻哈絕倒的也嘻哈不了;想讓人同情感動的亦同情感動不了……

  更糟糕的是情節的一塌糊塗。片中不論陳真或女間諜的臥底看起來都全無意義及功用,似純為搞臥底戲而臥底,只屬例行公事,而且臥底過程了無花樣,全沒有一絲看得觀眾緊張懸疑的精彩鬥智橋段,最後臥底身份的被揭過程,更屬兒戲之至,一切急就章得可以。與其說本片是借”精武門”的名牌向李小龍致敬,倒不如說是向徐克致敬--製作人大抵有心效法徐克一貫以快打慢的作風,以快節奏來企圖擾亂觀眾耳目,讓後者不求甚解,蒙混敷衍過去了事。

  至於設計陳真變身為”天山黑俠”,帶出一段段有如”蜘蛛俠”、”蝙蝠俠”一般的相熟場面,也非常多餘突兀,而最後居然雷聲大雨點小,毫無承接下去與將之收束的應有篇幅,感覺又只是製作人為營造場面而生硬加插進來的點子而已。其實,陳真的真正身份本身已是一個關鍵的致命秘密,何須架床疊屋再為他多設一個這樣的”天山黑俠”身份?

  此外,片中日本皇軍發放即將要下手暗殺的反日志士的死亡名單,這段情節更加尤其叫人莫名其妙。其目的看來不外為導演提供拍攝一場又一場有如”教父”般連環殺人的無謂的穿插畫面,以充塞影片內容的機會。最後搞來搞去,離不開黑幫片模式與窠臼,就是你打我一場,我還擊一場的正邪兩方簡單不已的連場暴力對決,簡直乏善足陳,完全滿足那些不願帶腦進場的觀眾口味。戲劇高潮的營造自然也是陳腔濫調式的,正方人馬幾乎慘遭殺盡,不要說陳真親妹也逃不開被皇軍姦污的命運,就連陳真,也要加插一段被日軍俘虜後被施以酷刑,以至重傷瀕死的戲份,目的不外是要公式化地堆砌出一種絕境迫力。那麼,結局除了陳真大難不死,獨闖皇軍虎穴,把眾多皇軍手下殺個落花流水,再與大反派來上一場浴血惡戰之外,我們又還能期待甚麼?這裏製作人還刻意安排,要陳真再闖一次虹口道場,重演那場主角一人打低幾十人的經典。

  但凡功夫片,這場必備的煞科正邪大戰乃是重點看頭所在,這場打鬥要營造得精彩吸引,導演和編劇是有必要在事前先鋪排一下大反派的武功如何高強,至少與主角在不相伯仲之間,如此才不會令觀眾覺得太突兀,太過”搵戲來做”。一般功夫片以至黑幫片總少不免犯的毛病正是,在影片結尾這場大打戲中,無緣無故忽然教大反派變成了一個技擊高手,與主角打得難分難解,甚至幾乎把主角打得死去活來,驚險百出。而片中所見,那名大反派皇軍大佐的武功事前正就是不見太大鋪排,以至觀眾當看到他竟能一出手便重創陳真時,實在不免有點不能信服--雖云編導已交代這大佐正是昔年被陳真所殺的虹口道場主持人之子,然那只是臨場交代的,效果就未免大打了折扣。觀眾正滿心期待這場大打戲打得如何燦爛,哪知大失所望地,看來竟如落雨收柴,雙方均打得例牌而欠缺新意、神采,論效果竟還不如影片開首那場甄子丹在槍林彈雨中縱躍如飛,以刀鋒硬闖敵陣,單人匹馬迎戰狙殺眾敵軍的動作場面那麼奪目和緊張。

  最後要說的,是歷史感的把握問題。對”精武門”熟悉的觀眾都該知道故事發生的相當背景是民國時代,日軍侵華前夕。本片中也不惜穿插了幾段相關的背景枝葉鋪排,(其中最少不了的是大批熱血青年學生在街頭遊行抗日的熟口熟面場面)並把一個卓將軍和一個影射張學良的曾將軍角色引入戲中(後者還找來余文樂客串演出,卻只如曇花”兩”現),然而筆觸卻是浮面得很,顯得吃力而不討好,予人倒不如刪去還好的感覺。

  總的來說,”葉問二”大概局限於有真實人物資料作為依據,是以未能在情節上有太大發揮,以至失諸單薄;而本片卻是相反的另一極,太過天馬行空胡編亂造,卻偏又未能脫出公式框框的結果,只能令它成為一部過眼雲煙之作。












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2010聲音檔案選舉

  貪得意參加了由香港電台主辦的”2010聲音檔案選舉”投票--雖然明知道沒太大機會中獎,因為本人以往有過太多這類tip甚麼錯甚麼的失敗經驗--起初對這個選舉的性質還不甚了了,還以為只屬年年例牌的甚麼”十大新聞選舉”之類,待看過了上一年的選舉結果,方才明白所中選的聲音檔案,原來並非以重要性和新聞性先行,而只取決於留給廣大市民的印象是否深刻罷了。

  看過了候選名單的二十個檔案後,幾乎很輕易地便挑出了個人心水的九個,只在選最後一個的時候頗有猶豫--這大概也是個人一種心理弱點使然。以下是個人的最終十個選擇,不妨拿出來”分享分享”,看看讀者可有同感。

  首先是年初的反高鐵事件中,八十後”反高鐵,停撥款!撤回方案!”的強烈呼聲。我認為,這可說是近年八十後活躍於連串社會事件中的先聲,應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其二不能不選陳志雲先生已成家喻戶曉金句的那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雖然在我眼中,只認為這是一句等同”阿媽是女人”,比廢話也好不了多少的所謂”金句”,但誰叫一經陳先生金口說出來後,一度全民傳誦,幾乎比諸當日柴九那句”人生有幾多個十年”還要深入人心。

  三是導遊阿珍那句”現在是你們在欠著我,不是我欠著你,我給你吃給你住,但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這幾句勝在簡單直接,有火氣有力度,語氣之嚴酷冷峻足以教人完全想像出說話人當時聲情並茂,咬牙切齒的一副猙獰霸道嘴臉,從而深切感受到大部份內地女人那副活脫脫的潑辣型象。最叫人不寒而慄是那句”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簡直怨毒深沉得活像討債索命的女鬼之語。把服務對象當成是前世欠定了自己的,世上居然會有這種服務態度,也堪稱是天下奇聞。遊客付出團費,享受應有服務是天公地道之事,至於旅遊公司減收或免收團費,那是生意人和老板完全出於自願性的一番生意策略招徠,是沒有人能強逼得來的。只除非旅客出團前曾跟公司簽下合約,訂明必須購物消費多少,否則所謂願打願捱,敢問基於甚麼邏輯能向顧客們說出”連下輩子也要還”這樣子的狠話來?下輩子要是沒有錢,是否就要以命抵償了?發生了這種事情,最後大抵只能證明一件事:旅遊公司的老板們想出這種”零團費”的生意手段,根本就是失敗的,失敗在於在實行前沒經過一番周詳考慮和計劃

  四、特首往中學訪問宣傳政改方案時,一位女教師當場高舉標語牌,向特首不卑不亢地質問”假設有一天,2017我們真的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時,到時我們未來的同學應該如何做呢?在座的同事、老師或者同學,他們都想要做到這件事,’我要有權選特首’!”同樣勝在直接有力,沒有任何修飾的一句到位,表現出的那份直道而行,理直氣壯的氣度,不得不令人有幾分欽佩。

  五、曾特首率同全體官員巡行各區,聲嘶力竭大喊”起錨起錨”口號。誰知事後卻引發不少傳媒、學者紛紛糾正,指這個”錨”字的正確粵音實應為”茅”。這是特首罕有地如此積極地,為一個政策方案而宣傳得如許”瞓身”賣力者。其實在這起政改事件中,可堪玩味的聲音檔案決不在少,如曾俊華司長落區遇見一個表現不太禮貌的中年男人上前向他連連質問時,司長卻表現出甚有耐性風度,只頻頻和顏悅色笑言一句不著邊際的”多謝”,終教那位中年男人火氣略為上衝,再度大聲質問:”你多謝我甚麼?”司長則繼續笑笑口,陰聲細氣回應”多謝你咁大聲講野”,效果顯得異常滑稽妙趣,叫廣大市民在電視熒幕上看到時,不禁為之失笑噴飯良久。當然少不得有八十後抗政改方案人士,把”起錨”二字妙改為”超錯”回敬;和配合電視宣傳片上一雙跳舞男女的旁白:”一二三,原地踏步,一二三……”等。再就是以下的第六項了。

  余若薇與曾特首在電視上破天荒地為政改方案展開一場辯論戰,期間余的一句””情願原地踏步,也不要行差踏錯”。我認為對於這句話雖則未必人人同意,卻勝在說得精警到位,連特首也一時回應不過來。

  七、八達通行政總裁陳碧鏵小姐在記者發布會上公然”睜眼說瞎話”的一句”不存在資料洩漏的問題”,後來逐一披露出來的事實,終於證實了這純是一派謊言,陳小姐雖為此而作出了公開道歉,卻已令公司誠信蕩然無存。能把謊言當眾說得 如此從容淡定,毫不臉紅,這份涵養內力功夫,也不能小覷。陳總裁他日若選擇參政,定然也會是個不可多得之才。

  八、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女士在回應一位大學生提出置業困難的切身問題時,所說的”結婚是不是一定要買樓呢?如果你的價值觀是結婚一定要買樓的話,你可能少了很多選擇,多了很多磨擦。”這句話說的有節有理,也很能切中問題核心,既是如此,政府今後大抵應向市民著力宣傳教育一下,勸導市民要是”冇咁大個頭,就請不要戴咁大的帽”,無必要時還是應該盡量節制一下自己買樓的慾望算了。

  九、諾貝爾委員會主席亞格蘭宣布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時說的一番引辭。其中”for his long and non-violent struggle for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in China”我認為很能概括出劉曉波先生這方面的成就,特別難得而讓人感觸的是”持久”(long)一字,在內地維權抗爭難,能持久地堅持這種維權抗爭就倍加難了。

  最後我選了一個聽來比較煽情的,本地單車運動員黃蘊瑤小姐在負傷奪廣州亞運銀牌後帶著哽咽向記者說出感受的聲音檔案。黃小姐當日的表現,可說充份體現了一份難得的體育精神,無論如何值得致敬。












清者自清

  任亮憲涉嫌強姦及非禮案,近日受到傳媒廣大關注,有人質疑,是否只因為他是知名公眾人物,才會惹來這麼大的聚焦和爭議?我以為,這只是原因之一,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不過是這位”維園阿哥”一向言論太出位太激所致吧。舉例如當日林煥光、廣播處長朱培慶的醜聞事件,就因為兩者型象一向不及任先生之出格,因此相比起來,受關注的程度就好像沒有這麼大。這正又應了一句最老土的老話:”食得鹹魚抵得渴”是也,出位可博來知名度,可一旦出現負面新聞時,亦相對地會為自己帶來比別人更大的煩惱和困擾。任先生在大力聲討傳媒近日在借其私生活大做文章,作出種種失實報道之餘,未知有否想過這一點?

  對於傳媒近來披露出其男女私生活的艷事緋聞,筆者本無太大興趣。實在地,坊間對此事件的主流看法一般都是,不管當事人男女私生活如何荒唐混亂,一概都應屬其個人私隱私事,外人無權,也不應過問。這大概是市民經過多年教育下得來的一種進步。至於傳媒這種所為作風,以及早前幾位據稱與任先生有過某種瓜葛的政壇女性一一公開透露有關任先生過去曾”一腳踏幾船”、”隱瞞自己曾結婚事實而對她們展開追求”,甚至簽署聯名公開信要逼任退黨交代等等,是否已嚴重到如蕭才子在網上電台節目中所言,已到了干擾司法的法所不容的危險地步,就只有留待法律專家們來細作判定了。蕭才子的言論,雖似有幾分為任先生曲為相護之嫌,但至少有一點筆者是同意的,即其人私生活不檢點與干犯性罪行的可能性之間,似並無想當然的一種直接關係,然而不一定有直接關係,也並不表示一定沒有其他間接關係,我想這還是應該分個清楚的。

  無論如何,筆者認為,人們關注事件的唯一重點,還是只應著眼於”當事人究竟有沒有真正犯法”之上。固然,案件尚在調查期間,根據常識,任何人不應對案情妄加揣測影響司法,而事實上普羅大眾至今對案件詳情所知仍有限,大概也無從揣測太多--不過執筆之日,據說有關受害人身份已在網上曝光,亦在個人網誌上”自爆”了事件其中某些細節。

  眾所周知,強姦非禮是很嚴重的罪行,一旦被定罪的話,我相信即使對任何一個普通人的名譽或前途,都必然會帶來一番巨大的負面影響,更遑論是公眾人物、政治人物。那實在並非單單只牽涉到某種性醜聞帶來的影響可以相提並論的。雖然積有案底不見得一定不能翻身,不能繼續從政,本地政壇一個最為人知的例子便是詹培忠先生,然而所犯的若是殺人強姦一類嚴重刑事罪行的話,我相信情況就會另作別論了。此所以,鬧鬧緋聞性醜聞跟干犯性罪行之間,無可否認是存在很大的輕重區別的,這也是此次事件跟上次甘乃威事件本質上最大的分別。

  上周日,任先生如常出席城市論壇時,一貫從容淡定,指”清者自清”,又說”堅持相信香港法律公正”云云(都屬意料之中的標準例牌應對),很明顯在暗示自己是無辜的。沒問題,香港法律精神既然是被告只要一天未被確切定罪,也應先被假定為無罪的。一切只好留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由法庭來作裁決,讓證據來說明真相好了。可是,假設將來法庭一旦判了任先生有罪的話,不知道任先生屆時又會否一百八十度改口,大恣批評司法黑暗呢?


  再者,在事件中,也有幾位支持任先生的政友,曾經口口聲聲對外揚言這是一場政治迫害,只是卻一直未聞拿出甚麼具體確鑿證據來,我覺得這種態度就未免有些問題。姑且不論如有些人所批評,認為任先生的政治地位根本還未達到足以讓人值得去加以如此政治迫害--嚴格來說,他至今大概還沒有正式參政資歷,更不要說具有甚麼太大的政治影響力吧?這裏只想提出一點,指控別人無的放矢,生安白造來誣衊抺黑自己,甚至是施以政治迫害的同時,也別忘記凡事都應先講證據的基本原則,不能信口開河,也正如受害人要指控你強姦非禮一樣,最終都是需要拿出確切證據來公諸於眾,而絕不能光靠純粹臆測來取代證據與事實的。不然,日後任先生及其所屬政黨成員,不論干犯了任何法律而面臨控訴的話,難道只要動輒無限上綱地,抓緊市民受眾喜愛獵奇,傾向接受過往許多簡單政治陰謀電影和小說的心理習慣,一掣出”政治迫害”這頂大帽子出來,就都可以作為辯護的盾牌與博取同情的籌碼了?(這裏附帶一提,多年前作家鄭炳南先生曾創作過一部名為”瘋狗之死”--所謂”瘋狗”的角色影射對象呼之欲出--的小說,其中正有設下性圈套來陷害主角以達成政治迫害目的的情節)

  最後想說的,是政治人物的誠信問題。我從不天真地相信從政者都是聖人,我只認為起碼的誠信乃是從政者的基本道德底線。正如任先生及其所屬社民連,當日大力抨擊民主派投票支持政改時,不也一度振振有詞指控他們背棄民主,背棄了對選民的承諾,誠信已大大破產的嗎?責人先要律己,既然如此,等到這件案審理程序結束,情況合適的時候,也請任先生及其黨友站出來,拿出你們一份基本的誠信來向香港市民大眾好好交代一下始末,有犯法就是有犯法,沒有就是沒有,把一切事實清楚陳列出來,交由公眾自行判決是非好了。就當這是一種輿論公審,又有何不妥?我相信只有未經事實支持就無的放矢的公審才是不道德和不公正的--除非任先生屆時真的選擇從此淡出政壇。像甘乃威先生當日面對傳媒時,一直閃爍其詞,左閃右避,欲蓋彌彰的作為,只會更加令自己失信天下,大大的失分--可記憶中至少甘先生當日尚沒有宣稱自己是受別人”政治迫害”的犧牲品。相比起來,甘先生當日涉及的是非,還只屬道德範疇,並未觸犯刑事法律,結果不也一樣要站出來面對公眾作交代?誠信以外,還要敢作擔當,有錯要認,決不應文過飾非,挖空心思找出種種藉口來搪塞逃避罪責。

  也聽到有種現實而功利的看法是,只要政治人物能做出於大部份人有利的政績來,即使適量的奸詐與虛偽也並沒問題,是可接受的,相反這甚至更能被看成是一種政治智慧的體現。這種看法在我看來,實在相當自相矛盾和吊詭。更何況,那也實在要視乎奸詐虛偽的程度去到哪一地步而定,否則就太難自圓其說了。亦有另一種主流意見認為,只要政治人物的政績貢獻足夠大,便足以彌補其人格上的種種缺陷,如孫中山、毛澤東等等,不也一樣在男女關係上搞得亂七八糟,而不影響到後人對他們的評價麼?問題卻是現實中試問有多少人能跟上述兩人的份量可相比擬?再者,我們雖不相信世上存在聖人,但至少在每個人內心之中,總是難免會傾向更加熱衷於崇敬一個人格相對較為完美的政治領袖的吧?

  最後,話說回來,一個人不管擁有多麼複雜多姿的男女關係,不見得便一定與人格有虧劃上等號,關鍵只在當時處理關係的手段上有否出了問題。至於有否涉及欺騙或玩弄成份,欺騙又究竟屬於善意還是惡意,嚴重還是輕微,那很多時卻真是難有定論的了。試問在任何男女感情場合中,能完完全全,真正不涉及絲毫欺騙成份者又有幾何?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武俠片的舊瓶新酒與新瓶舊酒--”狄仁傑之通天帝國”與”劍雨”






  剛剛從網上看過了本年度本地兩大導演的武俠新作:”狄仁傑之通天帝國”(也許有人會覺得,嚴格來說,這部片算不得是標準武俠片,倒更像是一部懸疑探險片,但它在素材上充滿了一般古裝武俠片具備的武打動作、奇幻奇情,還有借助壯闊的歷史作發揮的背景,我認為至少是新派武俠的一種脫胎變奏)與”劍雨”,結果都是頗為失望,尤其是兩片的劇本上都存在頗多不足的犯駁漏洞。然而,不論從整體架構與氣魄上來說,從一般觀感上來說,我認為都以前者為優勝,而從兩片的表現來看,也實在很能充份見出徐克與吳宇森兩位導演的不同風格,即如前者一貫偏重視覺特技奇觀,及政治諷喻筆觸;後者則一向忠於傳統中國俠義俠情。

  卻有兩點有趣的是,兩片的故事中不約而同,都牽涉到易容這一武俠傳奇中的常見橋段,唯兩片中對易容的設計都各見新穎特色,絕不停留在傳統簡單粗疏的人皮面具層次上--前者是借用針灸技術,後者則是以蠱蟲蠶食臉骨改換輪廓,同樣誇張神奇;而且都不知何故要刻意但無必要地避諱了兩個真正存在於歷史中的人物:前者中李冰冰飾演的角色上官靜兒很明顯就是上官婉兒的原型變來;後者中貫穿全片線索的所謂”羅摩遺體”,羅摩亦明顯是借用了人所共知的達摩祖師其名其事。前者的用意勉強還可明白,歷史上的上官婉兒只是文弱才女一名,似未記載過她如片中所見那樣身負飛簷走壁神奇武功,不過連狄仁傑既也可改寫成具備片中那樣大俠身手的人物,又何必避此一諱?至於在後者中,只是借達摩遺體內藏內功秘密來做文章,全無牽涉相關具體史實事蹟,這不論在傳奇武俠影片或小說中俱可接受,亦全屬不必要。

  先說”狄仁傑”,說這是一部懸疑探險片,而非懸疑探偵推理片,只因片中雖以這位唐代著名的”通天神探”追查一宗離奇人體自焚案為主線(真有點中國古代X檔案的味兒),但在查案過程中卻並未能玩出應有的探偵推理味道,即使是其中帶出的僅有一點推理--如狄仁傑推理出李冰冰易容假扮神秘國師的過程,也顯得十分粗率和似通非通,都屬編劇的一廂情願,自說自話而已。不過正如一條關於本片的網評所言,徐克一向勝在鬼主意多,花巧多,擅長以快打慢,以巧勝拙,像貫穿全片的嶄新奇觀特效場面,一個接一個,恰如為觀眾提供一場視覺盛宴,如巨大的通天浮屠佛像、恢弘浩瀚的古長安城模型、幾位主角的獨特新鮮造型和服飾,又如大佛像內的諸般古代機械力學設計,鬼市的穿插設計(我也同意這方面實在有點做得不足),還有就是那傳自西域的恐怖毒蟲”赤燄金龜”--這正是整宗人體自焚案的關鍵。關於這種毒蟲的設計,雖則略嫌誇張神奇,作為神怪片的元素來看,本也不失奇趣,無可厚非,唯全片劇情的敗筆之一,也正就突顯在這毒蟲身上。

  其一,片中一心要謀害武則天以報復的沙陀忠(梁家輝),既掌握了利用這種毒蟲下毒殺人的方法,為何不乾脆用以毒害武則天,而偏要如此費勁去在通天浮屠上做一番手腳?即使解釋為,他因為難以接近武則天才無法下手,然以其深沉智慧,亦大可有其他遠較簡單的間接手法可以達到目的,又何須小題大做,打草驚蛇地故意利用毒蟲來殺掉那位查探到他在浮屠通天柱中埋下破綻的上司滅口?以片中他曾幾度派刺客暗殺主角所見,他是絕對有能力可以同一手段把這上司刺殺掉的。

  其二,關於赤燄金龜的線索,全是從他口中向狄仁傑提供出來的,然而他如此做的目的,據片中交代,大概是故意要誤導狄仁傑,讓他把調查方向指向國師和武則天身上。可惜這個解釋未免略嫌牽強,既已準備殺害武后,何必還要多此一舉,使上此一計?若要讓武則天蒙上污名,更屬多餘,只因片中所見,其時天下反對武則天登基的人已是大有人在。唯一的解釋只是,要故意離間狄仁傑與武則天的關係,這一點雖看似解得通,但想深一層,亦大可不必如許轉折,兜上這麼一大個圈子,故弄玄虛,一切只讓人覺得通通是在”搵戲來做”也。

  其三,結局以狄仁傑之武藝身手,也不免中了金龜之毒,根據片中關於這種金龜毒的設定邏輯,但凡中毒後遇上陽光即會自焚燒死,然而片中所見,劉德華飾演的狄仁傑,居然不但能力撐到追捕梁家輝追出浮屠戶外,還一直追到登基大殿外拯救武則天免被倒塌佛像壓死,而只在途中手部輕微出煙而已?

  以上種種,就未免令人覺得,這種毒蟲的設計,以及與之相關的人體自焚怪案的引子安排根本都屬毫無必要,故弄玄虛的花巧罷了。其實,編劇若為著吸引觀眾的目的,有必要保留這兩種設計的話,最好的作法只能是另行改設劇情,作出一番適當的調整配合,否則就只能忍痛把它捨棄掉,而不應不顧犯駁,只純為堆砌而堆砌,弄得最後根本難以自圓其說,成為整部片的敗筆。正如上述所舉網評中也提到的一個比喻,劇本猶如一個人的大腦,而視覺奇技只屬外表的包裝,一個人若只徒有外部包裝,缺乏大腦思維,試問又怎成大器?全片最為關鍵的設計既已出現問題,即使其他細節上的小設計是設計得如何有趣別緻--如狄仁傑的那根專會找到兵器縫隙的亢龍鐧(實在也本無太大發揮),及鄧超所飾的裴東來,劉嘉玲飾的武則天的獨特造型等等,也就都變得難以挽回大局了。上述那篇網評題為”距離經典只差一步”,的確,徐克近年很多作品,都似乎是出現了這種毛病。

  其實,狄仁傑本是一個好題材,製作人大可藉此題材大玩一些如”洗冤錄”那般的古代鑑證推理探案的元素--據說當年有位外國作家真的曾把狄仁傑的故事改編成一部近似福爾摩斯探案式的小說,把他譽為中國古代的福爾摩斯。

  綜合來說,整部片花巧多而主線薄弱,也許製作人正因太過側重那些旁枝末葉的花巧設計,所以才忽略了故事的主要脈絡和肌理,結果又白白斷送了一切,徒然又落得一個”大而無當”之名。

  吳宇森監製的”劍雨”又如何呢?很明顯,這部片的製作人沒有”狄仁傑”那樣大的野心與氣魄--論包裝論視覺奇巧更是有所不如--大概只想拍出一部既有娛樂性,又不失情懷的武俠作品。但在筆者看起來,整體觀感卻總有點怪怪的,風格顯得似莊非莊,似諧非諧,題材亦似新非新,似舊非舊。本片講的是一個有點像”特工狂花”、”流星蝴蝶劍”那樣的題材,描述林熙蕾(易容後變成楊紫瓊)飾的女殺手因故退隱江湖,隱於市井,下嫁一個表面平凡,不會武功的小伙子(鄭雨盛飾),但因羅摩遺體之事,終於惹來前度組織成員一番糾纏追殺,到最後揭發出一個離奇而巧合的真相:鄭原來正是曾遭她殺害的受害人之子,而且竟然是被幫林熙蕾易容的同一易容大夫所救,亦接受過”易容手術”的,他早已洞悉林的身份,而林(即楊紫瓊)卻仍懵然不知而已。如此情節設計,看似複雜,但實則只是過份”偷雞”的一點簡化,可說犯上編劇最要命的大忌之一:過度巧合。

  至於王學圻飾的那個神通廣大殺手組織”黑石”的主腦,原來的身份竟是宮中一個低三下四的老太監,爭奪羅摩遺體的真正目的,居然是練成高深內功,讓自己能變回一個真正男人而已。編劇作出如此設計,大概是自以為可避免一個劇理上的盲點:王本身武功既如此之高,為何還要亟亟於追求另一種高深內功?然而我認為這點在武俠世界的邏輯內並不算是矛盾的,正如無論多有錢的人也一樣可以貪財一樣,多好武功的人也一樣可以貪求武功者。如此一來雖然效果確有點出人意表,卻未免有點”反高潮”,讓觀眾略感失望敗興而又難以信服--以王如此武功與勢力,何必偏要隱身於宮中受盡閒氣?此外編劇對這個角色的設計,也可謂輕率之至,由他之前毫不動心地抗拒大S的色誘,到最後居然來上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堪稱隨心所欲--當然,或可理解為此乃編劇故意出人意料之外使的一下花招,但如此一來未免有利有弊,或許更是弊大於利。

  這還不止,對其旗下幾大高手的”著力”營造描寫,亦顯得不倫不類,欠缺心思,略嫌有點無謂多餘,如設計余文樂飾的殺手十分喜愛煮麵,最後臨死也要回家,在熟睡妻兒床邊煮一碗麵吃上一口,才安然瞑目;戴立忍飾的殺手喜練變戲法,不但其衣裝打扮如戲法師一般,與人打鬥時更花俏之極地邊打邊玩火。較為可取的,倒是大S所飾的冷血好勝新進女殺手,一出場便殺死新婚夫婿全家,更為達目的不惜屢次出賣色相,不擇手段,性格算是較為突出,只可惜寫她色誘鄭雨盛一場戲,畢竟也是感覺滑稽了一點。

  這就是如前所述,全片讓我感到似莊非莊,似諧非諧的地方,其他諸如鄭雨盛在片首出場時,居然在大街上持一木牌站立,上書”替人送件,多少路程多少錢(大意)”,原來竟是替人速遞送信謀生,雖是別開生面,但未免令人想起”皆大歡喜”之類的搞笑劇目,如此設計放在這樣一部題材沉重的影片中,實在有點那個。此外類似的場面在片中還有若干,如描述楊與鄭往錢莊提錢,遇上悍匪打劫(實則是搶劫羅摩遺體),把錢莊內的人一一點穴,等到公差聞訊趕來時,悍匪便不惜逐一殘殺人質滅口--這亦未免教人想起很多時裝警匪片的場面。如此種種,不免叫人想到,製作人何不乾脆把本片改成一部時裝英雄槍戰片算了,反正吳大導也正是擅長拍這種片,以這種片起家的?只要把羅摩遺體內藏內功秘笈,大反派是內宮太監的設計稍稍微調一下,再把楊的角色改成前任特工不就全都行了?

  另外,劇情交代鄭是右心人,所以當年能躲過一劍不死,情節簡直有點老掉牙,是不?是以到了影片結尾,安排楊假殺鄭一場,刻意欺騙觀眾,就未免失去效果之餘,更加完全罔顧情理,叫人失笑噴飯之至了。編劇對此的簡單交代,居然是事前楊讓鄭服下了龜息散!難道服下了龜息散,竟就可以刀槍不入,挺受一劍而不死?

  吳宇森上一次拍的”赤壁”,雖然筆者至今仍未看過,卻早已聽聞其中多個場面都叫不少觀眾詬病失笑不已,實在想不到,這次的”劍雨”,情況大概更加不堪入目。真的讓筆者懷念,吳宇森多年前所拍的,也大概是他唯一另一部古裝刀劍武俠片”豪俠”,雖然很多人覺得這部舊作也拍得十分粗疏,但至少片中處處透出強烈的傳統俠義情懷,情節簡單直接但好看而不單調,角色也營造得相當紮實而生猛有力,實在遠比本片更為精采。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古怪車牌

  自從政府為多開一條財路,放寬對汽車牌照登記號碼的限制,容許車主自行競投一些由字母及數字自由組合的特色車牌號碼之後,市面上隨即可以見到很多古靈精怪,極盡標奇立異的車牌,諸如甚麼”I LOVE YOU”、"CEO"、”CHAN TAI MAN”之類,真的令人大開眼界。其中我見過最為搞野有趣的一個,是"DIM JACK",擺明是食諧音”點唧”;此外有一輛的士乾脆就用”TAXI”作車牌,可說貼切之極,也易記之極。至於使用粗口諧音的英文字母,我想應該是受到限制的,不然的話,大概早已滿街都是XYZ的車牌了吧?

  然而,據我所知,道路交通法例規定,英文字母之中,但凡I和O都是不能使用在車牌上的,理由顯而易見,是因為易於與數字中的1和0混淆,難以辨別之故也。此所以,舉例如”I LOVE YOU”嚴格說來應該只能是”1 L0VE Y0U”,當然,投到這種車牌號碼的車主,為求達到想要的效果,自必會有心把數字與英文字母在視覺上搞一番似是而非的混淆的。但這一來,未免略嫌美中有點不足,而且對普羅不太認識法例的市民來說,在關鍵時刻--例如在發生交通事故之時--辨認起來也多少會造成一點不必要的混亂。這就是其中一大弊。

  忽發狂想,當局若有心搞大來做的話,不妨別開生面,首開允許車主以中文字來作車牌的先例,好比大陸的每個地區的車輛牌照上,都例附有該所屬地區省市的簡稱在前,如滬A、粵B之類。而我們就不妨更加特別一點,用上全中文字來作車牌--屆時車牌就變成了好像馬名的車名,如甚麼”某某之星”、”乜乜寶”、”發達富貴”之類,肯定大受歡迎,暢銷之極--尤其是馬主和馬迷們。

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乳房集體膜拜


  早兩天免費報章有篇文章,批評本地兩家電視台舉辦的選美活動品味惡俗,意識不良,除了例牌性地安排佳麗們以性感泳裝輪流亮相,賣弄色情,”教壞下一代”之餘,還了無新意,在問問題的環節中一再問及一些自以為有趣的無聊低俗問題,作者以此質疑這種活動有否存在下去的必要?

  這其實已是老調了,不妨又老套點說句,不外又似乎是”雞與雞蛋”式的老問題。只因今日有一個對乳房集體膜拜的社會,才會讓這種節目年復一年地繼續有生存下去的空間吧。且看坊間不論是報章娛樂版風月版、潮流八卦雜誌封面內頁、街邊、巴士電視上無孔不入的美容豐胸、女性內衣廣告,以至電影電視(好幾年前,就連大導演張藝謀的”滿城盡帶黃金甲”片中竟亦不惜”賣大包”一番,讓女演員全體穿上低胸緊身,有如西方維多利亞時代女性服裝的新潮古裝亮相,半現酥胸,讓觀眾眼睛大吃冰淇淋以作其中一種招徠手段)無一不是充斥著女性乳房、乳房、乳房……漸漸,似乎女性乳房已發展成為了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一部份,很多人無乳不歡,天天在以”欣賞”乳房,談論、諧謔別人的乳房為尚。而有關乳房的名詞亦推陳出新,花樣百出,由多年前的”波霸”、”大騎樓”、”警鐘胸”等等,發展到今天最潮的所謂”事業線”--以此來比喻女性的乳溝線條。慨嘆風氣如此,日久沾染之下,試問我們的下一代哪能不日趨早熟世故?--可惜僅僅表現在對性趣性事上的各種認知與日常諧謔應對上而已--精神面貌又哪能不日呈蒼白、腐爛,以至變態?

  我猜想,之所以有這種風氣充斥,或許只反映出一個可悲事實:普羅大部份的香港人早已處在沉悶之極兼且無望之極的生活境況下,除了追求最簡便的官能刺激以作自遣,根本已喪失了對任何別的東西的追求能力了。

  也大概因此之故,我猜兩家電視台的搞手縱使已很清楚這類搞到爛的選美節目根本已無以為繼,卻還是不免要年年因循隨俗一番,而實在他們也根本就無意提高這類節目的質素與品味,只因為社會上一天還存在這種惡俗風氣--像近年方興未艾的o靚模賣肉熱潮,他們就認定至少還有一定的收視保證,所以也就還有年年隨波逐流,”惡搞”下去的必要--至少年年到這段期間,也可招徠其他傳媒一輪八卦報道,爭取話題性,好作免費宣傳,諸如哪位佳麗整過容、有過什麼不大光采的過去、哪位佳麗像哪位女藝人明星等等。正如只要還有觀眾喜歡追看那些題材離不開家族爭產、男女多角戀的恩怨情仇劇,電視台始終仍會一天天依照模式照拍下去,不到黃河心不死那樣。至於節目所標榜的什麼”美貌智慧並重”、”注重內在美”、”代表香港向世界推廣形象”云云,誰都明白,通通根本只屬自欺欺人,瞎扯一通的狗屁罷了。

  筆者絕非什麼正人君子,更非衛道之士,但有時,也實在想向各大傳媒大聲吶喊一句,除了乳房之外,可否給我們別的一些什麼?求求你們,夠了,請放過我們,別再用這乳房迷陣來轟炸我們的感官吧--要飽覽女性乳房和裸體,坊間實在已有太多選擇,如滿坑滿谷的色情網頁、色情雜誌……

魚與熊掌

  近日聽得有位曾在美國讀書生活過一段日子,八十後的小伙子批評說道,感到在美國生活久了的人,比起香港人來說,總顯得有點懶洋洋,不思進取,全無大志,並謂自己決不甘心變成像他們那樣的人,決不接受這種生活態度。相反地,他覺得在香港生活,始終較為充實與多姿多采,最要緊的是,有機會拚搏云云。

  我覺得,這其實不過是拿兩地生活文化的不同極端現象來比較才得出來的結論罷了。雖然我自己並未在外國生活過,但對於外國人,特別是歐美西方人士對待生活跟香港人大相逕庭的態度從來聽得不少,例如他們從不會願意花太多時間在工作謀生上,縱使生活簡樸清貧,甚或領取救濟金不去工作,也寧願多抽一點時間來享受生活--有些說法是,他們每天還會花上數小時來午睡、吃飯、泡酒吧,無所事事,所以外國的店鋪幾乎很早就會關門。當然,即使這是實情,我認為也並無太大不妥,世上任何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態度的自由,縱使我們並不認同,也只能加以尊重。

  我們一般香港人大概只不過是早已習慣了急促得透不過氣的生活節奏,以及金錢物質代表一切,”冇錢冇命”的價值取向,故此才會看不過眼外國人的這種生活,甚至帶上一種有點近乎藐視不屑的眼光。殊不知道,我們這種營營役役,每天幾乎要讓謀生搵食佔據滿了的生活,雖然看似充實,卻是要以精神上的不健康、失去靈性,和生活素質的犧牲來付上抵押代價的。誠如陶傑所言:”一切追求快的時代,有效率,但無情。當人把自己的靈魂,典當給速度的時候,也付出了人性的代價……”,對於這個問題,社會上近年早已開始有人注意到,所以才有社會人士倡議提出有關”最高工時”的設立。

  當然,社會風氣形成已久,不易改變,而且對於在最底層生活的香港人來說,香港高企的生活指數,艱苦的現實生活環境在某種程度上實在逼得人除了重視眼前物質之外,不得不捨棄忽視了很多別的東西。即使是解決了基本溫飽的人,也隨時要抱著一種”積穀防飢”、”居安思危”的危機意識來過活,所以一得空還是要拚命鑽營拚搏,更遑論那些一心向上爬,決以脫貧入富為生存唯一目標的種種人。可悲可憐也可笑的是,這樣一來就導致了今日在香港、內地普遍出現種種畸怪社會現象,也直接造成很多人瀕臨精神失常的問題。誠然,近日我越來越開始覺得,香港人漸漸已進入一種近乎整體精神失常的狀態,走在街頭上我們隨時可見到人們躁狂不安、橫蠻自私、傲慢無禮的諸般表現,這種現象甚至已開始帶進了議事會堂,並在好幾次社會抗爭事件中,在很多示威抗爭者身上一一呈現出來。我想,這些便都是代價了。

  不妨認真反省一下,我們目前習慣了的,每天花十數小時工作搵食,一旦稍有空閒便急不及待要以各種方式--飯局、唱K、打機、賭馬、上網,或甚至是炒樓炒股,多幹幾份兼職來填塞餘下時間的生活,是否真的那麼充實?不妨又設想一下,假如這是我們人生中的最後一天,我們是否願意這樣來消磨度過?這是我近日從電台”一分鐘閱讀”節目得來的領悟:幹任何事情,我們不妨都以”第一次”和”最後一次”的兩種心態來面對,如此便可帶動我們的積極性……

  歸根究柢,這還是個魚與熊掌式的老問題。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紅加東減

  政府就改善過海隧道擠塞問題,發表報告,所作出的其中一條荒謬建議方案居然是讓紅隧加價,東隧減價。任何明眼人一眼都可看出,如此方案根本就不會改善得了什麼問題,顯而易見,這不過是政府為表明自己有”做過野”,拿出來敷衍市民,隨便搪塞”交差”的方案而已。

  任何人都知道,現時三條過海隧道出現汽車流量不均的情況,背後的主要原因除了是三條隧道收費非常不均之外,三條隧道的地理位置各有不同亦是不容忽視的其一原因。三條隧道之中,以紅隧是最佔地理優勢而又收費最廉宜的,地理優勢較次的為西隧,最後為東隧。但若以收費排列,則是西隧最貴,東隧次之。然而,盡管西隧收費不合理地比起其他兩條隧道高昂,交通流量明顯卻仍在日日增加之中。原因很簡單,它的地理位置始終較為接近九龍的重心--西九地帶。這就似乎說明一個問題,影響一條隧道流量最大的,相對地是地理位置優劣多於收費高低決定的。那就是說,即使東隧收費多廉宜,以駕駛者的習慣,都是不會為此而特地去繞遠路來到達目的地的。

  政府為是次沒有針對西隧,建議其減價的原因,是恐怕一旦西隧流量增加,將會為現時在繁忙時間已經流量夠擠塞的由西隧通往中區的通道再添負荷,因此要等到施工中的中環新海傍繞道在數年後竣工通車後才作考慮。這又是荒謬的。皆因我認為,目前形成該段路面擠塞的,”罪魁禍首”根本並非由西隧出中區至灣仔的車輛,而是由港島西區、南區出中區至灣仔的車龍造成,西隧的車輛只為次要。等待中的繞道一天未落成,此情況根本一天是不會得到任何改善的。而且,要解決上述問題,亦大可用非繁忙時間減收西隧的收費來解決,要知道現時西隧對於無載客的的士就正在實施此一收費方案的--無載客的士於每日午夜至翌晨七時前,可減低收費。如此辦法,至少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非繁忙時間紅隧過海車輛的流量,只因現時紅隧之擠塞情況,根本已沒有繁忙與非繁忙時間之分,簡直已近乎廿四小時擠塞;而西隧出口通往中區的道路擠塞,只不過是早上繁忙時間一兩個小時之內的問題,兩者情況根本不成比例。政府持此說法,根本是有意把問題輕重倒置,企圖推卸責任。

  更重要的一點是,據我個人經驗推斷,目前紅隧的擠塞,情況一向是偏重於由港島至九龍的方向的,在繁忙時段,其流量與由九龍至港島方向的比重,大概應成半倍之比。但目前由港島取道西隧通往西九的車輛流量,相比起取道紅隧通往九龍車輛,根本是不成比例的少。為何政府偏偏卻只集中注意到單方面的問題?若據此邏輯的話,則現時由東隧出口經東區走廊通往中區的一段通道,天天早已塞得不可開交,為何又不怕一旦東隧減價,會為該段路面造成更大負荷呢?總而言之,是次政府提出這個方案,不免又一次令人聯想到其一貫用加價來解決問題的作風,不過今次是拿東隧減價來作”陪襯”罷了,其真正用心,莫非是為紅隧加價而鋪路?問題是,除非紅隧的加幅可達至與西隧及東隧完全看齊的水平,否則在兩者收費懸殊的情況下,我實在想不出會有任何吸引駕駛人棄紅隧而改用其他兩條隧道的理由。


  政府當初興建東西兩隧,想當然地原意無非也是為舒緩兩岸交通而已,但到了今天,效果明顯十分失敗,早知如此,何不乾脆保留過海汽車渡輪的服務,再省回興建兩條過海隧道的公帑,用來多開設幾條汽車渡輪的航線算了吧?

  最後,說到中區繞道的問題,其實這條繞道老早就該興建的了--已經很多年了,以這樣一個繁忙的城市心臟地帶,由中區通往灣仔銅鑼灣,除了繞上半山繞遠路之外,居然可憐兮兮地仍是只有一條夏愨道和告士打道可供駕駛者使用,反而在較偏遠較沒那麼繁忙的東區地帶,還可以有東區走廊及英皇道兩段通道可供人選擇,這似乎就明顯有點荒謬了--至今遲遲還未動工,有人歸咎於當年那群保護海港的團體人士大力反對的聲音。似乎給人一個感覺,要建繞道,就有必要一定要犧牲海港似的。為何就不能在原有道路上多建幾條駕空天橋解決問題?

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美麗大晒

  不知從哪時開始,內地人經常喜以”靚仔”、”靚女”來討好稱呼一些不相識的陌生人,而有趣的是,我所普遍觀察到的大多情況下都是用來稱呼食肆侍應和服務員,或反過來稱呼顧客的--等同以往慣稱顧客為”老細”,更有趣而諷刺的是,今時今日顧客竟也要反過來討好服務員了(以至我常有個有趣想法是:”靚仔”、”靚女”大概已經成為了侍應和服務員的專用代名詞)。這現象也大概是七八年前,自從自己多返了內地才觀察到的,起初實在聽得有點彆扭--在筆者童年少年時代生長的香港,如此稱呼一個陌生人(尤其是女性)是會讓人感到有點輕挑浮滑,甚至嚴重到近乎性騷擾的味道的。時至今日雖已有點習以為常,偶然卻仍會覺得這種稱呼未免顯得太過虛偽浮誇--既然滿街人人都是靚仔靚女,那試問靚仔靚女還有何稀罕可言?

  隨著近年新移民大批湧入,此風也像大量內地套語、省略語和術語一樣,漸次吹入香港植根。想深一層,此風實在與社會上越來越是崇尚外表的另一現象息息相關者:滿坑滿谷,鋪天蓋地都是美容、瘦身纖體廣告,把”美貌就會帶來自信”、”有美貌就是一切”的概念乘勢深植受眾腦海,把本來就是以貌取人的人類本性更加放大百倍。果不其然,總括一句,感覺現今社會,可真是”美麗大晒”。

  美貌是本錢、是成就。有了美貌,總可以比別人付出較小的努力而達到目的,例如一經選美,即可”飛上枝頭”,把半隻腳跨入娛樂圈--最好還是得富豪公子垂青,嫁入豪門--成為一切夢想開端,當然除了選美,還可當o靚模、明星、偶像歌星。如今,不止偶像女作家在作品扉頁或書底都要附上自己的艷照,就連補習天王老師、新聞主播、財經股票專家、風水命理師、中醫師等等各行各業,都時興把自己的樣子盡量包裝得美麗可人,用句大陸套語就是:”吸引眼球”。管他的,先吸引眼球才最重要,至於甚麼內涵、內在美云云,不過像是宣稱自己的願望是世界和平;表示自己重視感情多於金錢物質等等那樣,通通只成了空泛而老套的,大家明知是假,誰也不信,卻仍不能不如此循例照說不誤的門面裝飾話罷了。

  於是,社會上擁有幾分美貌的人,或者自以為擁有幾分美貌的人,自自然然便會變得囂張傲慢起來,然而如此一來,又漸漸會變得叫人惹厭了。不過當然,一個雖惹厭但較美貌的人,畢竟仍是比一個又貌醜又惹厭的人來得討好一點的。

  然而發展下去,當靚仔靚女真的變得越來越多時--就像今日香港的新人偶像歌星,幾乎每隔一兩個月便會冒出來三兩位--競爭也越來越大,除了美貌之外,大家就都要付出較多的努力、代價或運氣來爭取成功了。漸漸,美貌就如金錢一樣,雖非萬能,但缺了它萬萬不行;有了它不一定快樂,但缺了它一定不快樂……

港女

  上月youtube曾有人發佈一條短片,內容是一名女子帶著愛犬上的士,因拒絕的士司機提出為狗隻戴上口罩的要求(其辯稱原因是沒帶備),繼而即遭司機拒載,雙方發生爭執。根據短片中所見,那位女事主盡管表現得有點可憐兮兮,陰聲細氣,爭執中途還一邊向男友致電求救,聲稱被的士司機以粗口喝罵,現在很驚,不知怎算云云。另一方面在鏡頭前,我們至少沒聽見司機在罵粗口(根據拍攝角度,影片應為司機所提供),相反表現得很剋制冷靜,提出的要求亦相當合情合理。

  這段片後來曾惹起網上論壇一陣熱評討論,一般的標題即以”港女”來指稱那位女事主,而且大部份意見似乎都是比較支持和同情那位司機的--對於這件事上的孰是孰非問題,雖然因為短片所見有限,而且各執一詞,有如”羅生門”雙方各有各的版本說法,唯若以常情常識而判斷,的士是做生意的服務行業,司機中除了個別特別脾氣躁暴者之外,自然大多不會無故開罪或留難乘客--即使乘客乘的只是短程車。至於歡迎載送動物與否,則因人而異,一般而言都應是歡迎的,因為至少每隻動物可多收五元附加費。但如果司機本身怕狗,要求乘客在乘車時作出某種適當安排,也決不能說不合理。相反女事主那方的理據看來就似乎相對薄弱一點--試問假如在公眾場合有人要求她為狗隻戴上口罩時,未帶備狗隻口罩,又能否成為辯解理由?

  後來,女事主和司機雙方都在網上發文,各陳是非。女事主在所寫的一篇長文中更特別提到有關”港女”的問題,認為動輒以此一名詞來形容香港女孩,有點不公平”標籤”之嫌(又是所謂”標籤”),還不無指責地指出慣以此名詞來”標籤”香港女孩者,多半是因為自己曾追不到香港女孩,以至懷恨在心,心理不平衡所致(大意)。這就未免有點惡意點起火頭,而且更把火頭帶到另一個早已爭論不休的老問題上了,實在殊屬無謂。說我歧視也好,說句得罪的老實話,我從不覺得香港女孩有甚麼優點和稀罕之處。但算我”扮扮公正持平”,話說回來,”港男”也實在不見得比港女好到哪兒(有機會大概也要撰文平衡一下),只能慨嘆一句,今時今日人的質素實在太令人失望。

  首先,近來人人興起說甚麼”標籤”是不對的,但事實是,現實生活中確又處處離不開,充滿了標籤。在某一個相類群體中,當社會上普遍觀察到其中有一部份的屬性成員是表現出某種相類行為的時候,就自然難免會出現這種”標籤”情況,如八十後被”標籤”為激進;大陸人士被”標籤”為喜歡隨地吐痰,排隊插隊,旁若無人大聲講電話,隨地蹲坐等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說真的,有時候被標籤的群體,實在有必要反省檢討一下自己為何會引來這種標籤--只因從來就沒有無緣無故的標籤的。與其口口聲聲一味只懂反對別人的標籤,倒不如先來做好每個個別的”份子”,這是個人第一個看法。

  其二,單講詞面表義,我實在想不通”港女”這一詞對香港女孩有何不敬或者歧視的地方,至於別人心目中為”港女”此詞背後各自賦上一種甚麼樣的附加定義,那卻是全然因人而異,因情而異,不能一概而論的。舉例即使是”鬼佬”一詞,我從來認為到了今天,本身根本已成為一中性名詞,是否帶有任何惡意歧視色彩,完全要視乎當時的語境而論,更何況是全不帶一個貶意字的”港女”?如果硬要說”港女”二字有問題,試問若是換成”香港女孩”或”香港女人”又將如何?

  不過話說回來,現時一說起”港女”,大部份人聯想到的,又的確沒有甚麼好事,諸如所謂甚麼”港女十宗罪”等。然而我認為即使最為人常道的,甚麼”物質化”、”公主病”、”身材差”、”脾氣臭”等等(因為以上各項均非屬港女普遍獨有),都及不上一宗最大的”罪”:傲慢。而這一條我敢說卻是港女大部份所獨有無疑。

  何以見得?一個顯而易見最大證據是:港女從不正眼看人,即使偶然與陌生人目光接觸,多半立即會表現出一種蔑視的傲慢眼光和嘴臉,彷彿覺得被陌生人看了一眼便已受了冒犯;看了陌生人一眼,就感到好像把自己貶低了似的。這方面我自問有相當深刻體驗,絕大部份的港女甚至已極端到,只要迎面一遇有陌生人的目光,便即反應奇快(真的能把這種反應練得其快無比,堪稱絕技)地把頭別過去,轉過身去或乾脆輕蔑,冷漠之極地眨眨眼睛,非常惹厭和無禮。如此的表現和態度,如說不是傲慢,我實在不知該是甚麼?這常使我不期然想起中學時一位英文老師曾批評我的話:proud of nothing。

  固然,也許傲慢對很多人來說,並不算得上是甚麼大罪--只不過相當惹厭而已,好比我們常指責大陸同胞們隨地吐痰,不守秩序等也不是甚麼大罪,不過相當惹厭而已。或云會否是筆者自己個人敏感罷了?對此我絕對不承認。據我多年觀察,有這種慣性作風的港女(其實也不限於港女,但是港女十居其九個半而已)不限年齡,基本上由十二三歲小女孩直至五十歲的婦女,更絕不限美醜,均無例外。試問對一個傲慢過甚之人,有誰人能夠忍受,又有誰人能感不討厭?--即使這個人有多了不起!

  又或云,港女有此習性,未必出於傲慢,也可能是出於”怕醜”而已。不對,要說港女(當然是大部份)竟會怕醜,我相信大部份人都不會相信,且看多少港女在街頭旁若無人,作風粗豪大膽,不讓於鬚眉,甚至跟人吵架,罵起粗話來時更絕不比男人遜色--此所以我嘗戲言,香港的女人盡管外表打扮得多麼美艷,多麼女性化,但骨子裏跟一個油尖旺街頭古惑仔基本上並無多大分別!勉強要說時,與其說這是怕醜,或許倒不如說成是,不懂跟陌生人相處罷了。實際上我有很大的這種感觸,隨著社會愈趨複雜,大城市(尤以香港為甚)真的變得是一個越來越難跟陌生人相處的地方--只因為人們已變得越來越互相仇視歧視、防範猜忌也,尤其當一個社會已達到做了好人好事之後,總會讓人感覺不忿,感覺自己似乎很”戇居”、或”被搵笨”的時候。

  或許又有人會說,誰叫香港的好色”港男”、”港佬”,一見稍有姿色的女人,即”眼甘甘”表現猥瑣?這才造成港女要以如許傲慢嘴臉來保衛自己而已。如果港女真是這麼想法,把全世界不認識的男人都看作色狼的話(大概除了俊俏帥氣如言承旭、金城武者除外),那我實在無話可說。只不過,在譏誚別人猥瑣之前,試問又能否先問問自己有多純潔?然而,即使是偶然無意的目光接觸,港女也大多會表現如此,那就未免把自己防衛得有點近乎歇斯底里、太神經質,也太小家氣了。

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

隧道加價

  繼西隧公司在一片反對聲音中仍大幅加價之後,東隧亦不甘後人,一於有樣學樣,全然摒棄作為公共企業的應有社會道德責任於不顧,不管老百姓死活,漠視小市民每天要忍受紅隧塞車過海之苦已忍受了這麼多年,實行”我有我加,你死你賤”。

  早就有不少人提出過,建議政府嘗試收購回兩條過海隧道,將之公營化,唯政府一貫回應只是,跟兩間隧道公司簽訂的合約期未滿,要實行最快也要等到二零一七,即是未來七年內,一切看來仍要維持原狀不變。七年!真不敢想像在這七年間,本港的汽車數量和流量將又會增加多少倍?

  既然政府也說管不了,小市民和壓力團體即使天天抗議又有何用?名副其實是有冤無路訴也,只能慨嘆這個政府真正有利民生的事從沒有大作為,也從無承擔,卻只懂處處搞些擾民小動作小政策--如停車熄匙、過關香煙稅豁免的香煙數量減至十九支等等,不管惹來怨聲載道,亦照行如儀,相反在這種擾民政策上卻大有擇善固執的決心,大顯其”強政勵治”。

  有見及此,本文想借此發表幾個狂想式怪論建議,以解決紅隧塞車死結,和東西兩隧繼續剝削市民的問題,聊博一粲也罷。

  一、建造一條可讓市民付費徒步或踏單車過海的大橋,此法亦十分符合政府一貫大力提倡的環保理念。至於成本問題,相信不會比興建高鐵或港珠澳大橋來得更昂貴吧?反正香港一直花公帑也早建設了不少甚少人使用的無謂行人天橋。

  二、恢復廢棄已久的汽車渡輪服務,由政府經營。我絕對相信在隧道費如此高昂下,這種服務不愁會沒有生意。這也符合近來十分流行的什麼保育原則,只因這種渡輪服務由來已久,且可加以”活化”,附設一些環島觀光渡輪服務,乘機兼用來吸引各地旅遊觀光客--這方面可以參考電車和纜車服務能一直維持到今天的生存之道。此外,在渡輪上,或可以准許自僱者提供一些如汽車美容及其他小生意服務,如此又可吸引創業,振興經濟,何樂不為?

  三、乾脆把整個維多利亞港填平好了,反正海港早已越填越窄,一於把新的海港搬遷分拆到香港的東西兩側,就如當年搬遷機場那樣,然後三條過海隧道今後就可完全封閉矣。如此政府又不知可多出多少地皮可用來賣地建豪宅,建設施。當然此舉少不免又會惹來那些對維多利亞港十分有感情的保護海港人士大力反對的了。

  四、全面擴建紅隧。

  五、這一條可能亦是最異想天開的:全面引入一種節能又環保的車船兩用的”水上車”。

  六、建設一種”吊車”服務:真正把汽車吊起,以鋼纜運送至海港對岸的”吊車”服務,屆時生意肯定好過”昂坪360”。

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中國拉登何在?

  據報日本當局在近日高調拘捕了闖入釣魚台海域的中國漁民,以至又再觸發新一輪”釣魚台”風波。一如以往那樣,中國只是循例派個外交部發言人出來譴責幾句了事,對於民間的反日聲音和示威,卻力行箝制,一次又一次,讓廣大的中國人灰心喪氣。

  其實釣魚台應算是日本當年侵華留下的問題之一,而日本政府在這些問題上一向從未向中國展示過應有的道歉悔罪態度,也從未為當年欠下中國人民的血債正式負過責任,如不久前從報道中我們還知道至今仍有不少當年在戰爭中受難的中國老百姓,仍未能成功索償討回一個公道,而日本右翼份子年年仍在參拜靖國神社如儀,與對待當年同樣曾受過侵略的南韓的態度可謂大相徑庭。

  可嘆香港有等激進份子日日只懂向議員官員,及不同政見者叫囂、謾罵,為何不見他們為這件事情挺身出來,衝擊日本領事館,甚至發起反日的大型抗議示威,”自由表達”一下自己,向他們展示一下人民力量?難道日本政府的所作所為,不是更加違反公義,違反民主人權,更應惹起公憤的嗎?

  忽然想及,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存在恐怖份子,比如我們每逢在九一一臨近都會想起的拉登。很想知道,中國除了新疆、西藏等地存在一些激進反政府份子之外,究竟還是否存在一些真正槍口對外的恐怖份子?如果有的話,為何不見他們組織起一些恐怖活動來對付日本?比方在日本放個大型毒氣彈(莫忘記當年日本人怎樣殘酷冷血地在中國以活人試驗細菌戰爭武器),或者效法拉登,找一支敢死隊駕飛機去撞毀那見鬼的靖國神社--這是比較激烈的即時見效手法,比較長遠而費事的則是設法派人滲透進日本國家內,進行分化煽動(這大概是中國人最擅長的,可惜又是那句話:中國人一向總是內鬥內行,對待自己人遠比對待外人惡毒和奸詐--此所以以上純屬個人一派狂想的氣話而已)筆者在此並非刻意鼓吹煽動甚麼暴力恐怖活動,但既然循正途沒法討個公道,那麼剩下來的恐怕就只有此一途徑了。反正在日本近來也早掀起了一片排華風潮,看來日本人對中國人本就從來也沒甚麼友善可言。

  勸句八十後的眾多香港熱血青年們,以及方今立法會中的幾位激進罵街議員,這才是你們最應該表現憤怒,激進罵街的時候!請你們馬上向廣大中國百姓負責,發起包圍日本領事館靜坐絕食抗議吧!把棺材抬到日本領事館門前吧!在日本領事館前上演街頭劇、三跪九叩、燒日本國旗、燒車胎、擲香蕉、掃檯、潑水、大罵粗口吧!

  後記:執筆本文約半月後,恰在”香港小說網”讀到高拙音(應是國內一位網上作家吧)發表的狂想式軍事兼政治小說”決戰靖國神社”,內容描述一批退役解放軍組成暴力反日組織”怒龍軍”秘密潛赴日本炸毀靖國神社,隨之引發連場與日本特警間鬥智鬥力的惡鬥,後更觸發中日海戰,並惹來美國介入的一段國際風波,閱後頓感痛快淋漓,鳥氣盡吐。其實本人也在很多年前早就想過創作一部類似題材的小說,講述一批中國現代秘密抗日部隊,或是一個神通廣大,近乎現代游俠式的英雄,如何私自為報昔年日本侵華之辱而向日本人進行暗殺行動,惜因才力未具,一直只能懸空,今見高君之精采大作,珠玉在前,可以休矣。

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嫌貧仇富vs民主自由

  近日一度熱播的youtube短片主角,一句說話成為幾乎不讓於”創世紀”中陳錦鴻所飾許文彪的那段控訴地產商對白的那樣”經典”:”乜你要搭巴士呀,真陰功!”這句說話反映了甚麼?其實不過反映了一向在香港存在已久,見怪不怪的嫌貧心理罷了。

  而近來傳媒一度熱衷討論所謂”仇富”話題,我想,既然”嫌貧”存在已久,”仇富”又有何新鮮?嫌貧與仇富,其實好比一對孿生兄弟,一個銅板的兩面。有”嫌貧”,自然有”仇富”。或可說,正因為社會上有人嫌貧,所以才會惹來一片仇富現象。否則說出這句名言的片中主角,那位髮型獨特的”七人車男”,為何在網上會引來如此大的反響?

  又,愚見認為仇富現象,實在與現今社會上存在一片挑戰權威的風氣有著不小關係。以我觀察,遠在八十後這個名詞尚未普及出現以前,隨著民主自由思潮的日益普及,其實香港早已廣泛萌生出一股挑戰權威的風氣。只不過到了今天,民主和自由的定義,早已是各有各的一番演繹,以至越是民主、自由,民主和自由的真正意義反而越是含糊不清。有嫌貧,一定有仇富,但究竟有自由,是否一定有民主?有民主,又是否一定有自由?就像曾有人這樣批評過:香港人在英治時代,是有民主,但沒自由;回歸祖國後,卻是有自由,而沒民主。

  或許我們應該換個說法,究竟一個社會應該是先有民主,再有自由?還是先有自由,再有民主?又或者,再換一個說法,據說民主的真正精神是包容--對此,可能仍有人會持某種異議--但我們究竟應該先包容,後改革,還是先改革,後包容?而包容,或改革的底線又應劃到哪裏為止?

  回頭再說說這位”七人車男”,說真的我認為他那句”乜你要搭巴士呀,真陰功”並沒甚麼特別,也根本不配稱得上有甚麼”經典代表性”。社會上比他更看不起窮人,更加囂張、暴發、跋扈的嘴臉多的是。我相信在今天的大陸,隨便在哪個城市鄉鎮一找,就可找出一大籮筐。

  最可笑的是,網上居然有人這樣回應:影帝周潤發也常搭巴士。只可惜,”七人車男”所針對的,不是周潤發,而只是一眾窮光蛋而已。在他的心目中,就是認為自己擁有一輛七人車,總比你們這些搭巴士的窮人要優等--”我就是比你有錢,你吹咩?”不過,我也相信,在當時的情況下,他這句話很可能只是未經深思,衝口而出的一句戲言,其意不過在有意挑釁對方情緒,存心激怒對方罷了,充其量只是一種頗為幼稚的表現。我們實在又何必跟他一般見識?


男女戰場

  (一)
  常常有人批評說,男性總比女性慣於埋藏心事,不擅表達情感,是故也成為男性總比女性壽命為短的原因之一。

  究其實,男性大多數本就比較女性寡言,亦不喜絮絮不休,說些雞毛蒜皮小事或意義不大的多餘廢話。有人或會說,有些事情說了出來,雖然不一定有解決辦法,但總比鬱在心裏頭要好,我卻認為,這句話未必盡是真理。首先,那至少要看傾訴的對象是否得宜。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真正有閒心,有耐性肯去聽別人的牢騷?有多少人肯用真正誠懇關心的態度,去聆聽、回應別人傾吐的牢騷?不妨舉個例以說明之,如某人欲傾訴在生活上、職場上受到的種種鬱悶,或不公平對待,又或人際關係中出現的種種引致不快的問題,這時候大多數聆聽的一方,多半只會不假思索地回應以十分無趣的一句:”現實就是這樣的。”又或”做人就是這樣的。”、”工作就是這樣的。”試問當你聽到這樣的回應之後,還能再說些甚麼?以後又還願不願意再跟這樣的對象來傾訴牢騷?

  既然男性總是難以得到這種傾訴的適合對象,又深知這些牢騷話沒人會耐煩去聽,加上說了出來又根本無法解決任何現實問題,說了等於白說--對某種人來說,勉強要說出一種無法改變的痛苦現狀來,只能是一種更大的痛苦和鬱悶--是以久而久之,不會變得越來越收藏自己才怪。

  然而女性就不同了。大部份女性都是喜歡以說話聊天來謀殺時間的,因此男性認為是廢話的說話,她們卻可能不認為是廢話。情況可能又是那句老話:她們比較重視的,往往是過程,而非結果。相反地,男性一般是太執著於結果的。而太執著的人,一般總是比較不愉快的,心理上也比較不健全的。大概由此亦可推衍出一個事實,相對於大部份男性來說,女性一般是比較更會懂得享受生活的。

  (二)
  經常有女性會問及男性一個問題:男性是否一定較喜歡大胸脯的女性?當然,如果這位問的女性,與被問的男性之間的關係,是夫妻或者情侶的時候,這個問題通常更會惹來很大的尷尬:若果回答是,顯得有點像是承認自己好色;若回答否的話,又似乎顯得太也虛偽。事實上,當女性問出這種問題來的時候,內心多半早已存有一個既定的肯定答案了。

  但這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問題,表面雖看似簡單,內裏卻牽涉到一個頗值得深思的哲學和人性層次。一個最簡單直接的回答當然是,大多數男性的確較喜歡大胸脯的女性--當然,也絕不能一概而論,凡事總有特例者,而這裏所指的”大”,當然亦只限於正常,而非誇張性的,過猶不及的大。否則,各種通俗媒介商人,又怎會時常拿女性的豐滿胸脯來作為吸引消費、刺激慾望的注目焦點,甚至作為銷售的商品?而在修身美容風氣越來越盛行的坊間,大多時尚女性又怎會那樣熱衷於做隆胸手術?眾多女性時裝,為何專以突出女性胸部為設計取向?眾多名模女星,為何又專以賣弄胸部身材為招徠上位?(有關這點可參看”陳大文部落”轉載陳雲先生一篇妙喻當今娛樂圈為”波波池”的妙文)而又有多少女性明裏暗裏,在斤斤計較著自己的身材尺碼?這就引發出另一個問題:女性是否也普遍較為喜歡欣賞一些大胸脯的女性呢?有機會的話,我也倒想拿這問題來問問女性,看她們的答案會是如何。

  固然,男性喜愛大胸脯女性,基本上是帶著很明顯的一層性意味因素在內的,這點絕對是自然不過之事,說真的也本無任何尷尬可言,只因此乃自然現象,不存在好色與否的問題--除非我們把”好色”單純定義為對異性的身體產生興趣,認為這就等如好色。否則女性的胸脯又怎會成為性器官的一種?但如果我們先撇開性這一點不論,認真一想,則胸脯較豐滿的女性,比起平胸的女性,看起來自然顯得較有一種健康的美感,那大概也是一個不能反駁的事實。再說,若從純美感角度來看,一個人的體態上若是較多呈現出曲突、起伏有致的優美弧線,也自然會顯得較有欣賞審美的價值,所謂曲線玲瓏是也。即使是欣賞男性,相信大家多半都會同意,一個肌肉飽滿的男性的身型,總也會比一個骨瘦如柴的男性身型好看一點的吧?當然,那也得看曲線表現在甚麼地方,如若表現在小腹上,那只怕就是普羅審美標準中的例外了,大概因為腹大便便,多少會給人一種稍覺滑稽臃腫的感覺。雖然也曾有人提出過,腹大便便的孕婦看來也是有一種獨特體態美的,但那畢竟只算是小眾標準--如果認為腹大便便的孕婦有體態美,為何腹大便便的中年男性卻沒多少人會覺得有體態美呢?背後莫非又存在一種歧視成見?

  對於女性是否欣賞大胸脯女性的問題,我常覺得裏面隱藏著一個矛盾的迷思。如果答案是”是”的話--我相信那也會是最可能的答案,否則又是那個問題:為何那麼多女性會那樣著意自己的身材--接著再問為甚麼?那就變成很不好回答的另一個問題了。假如承認大部份女性較欣賞大胸脯女性,背後是不存在任何性意味、性投射的因素在作用的話,那就只能解釋為我以上提出過的那個觀點:純粹出於一種審美的標準取向,或出於下文述及的另一原因。至於標準從何而來,大概不需多作討論--因為任何人的審美標準都或多或少免不了是受到外間的一定影響的(那至少要經過一定的薰陶習染才能形成),所以我認為不應存在像坊間很多人提出過的那種”在傳媒鼓吹下把一套狹隘審美標準強加到受眾身上”的問題。在此,我們只須提出一點就夠了,即使在不存在發達傳媒鼓吹力量的舊日社會,大概也不曾出現過以身材極肥胖,或極瘦削的體態為欣賞審美標準的情況吧?即使在人所周知的,較崇尚女性體型豐腴的中國唐代,大抵也不會欣賞那種在今日看來已是過度肥胖的體態的。

  不過,恕我比較消極一點,我絕對相信,在現今這個幾乎”唯性是尚”,受”性慾”歪曲、支配過甚的功利社會中,真正能從以上純審美角度出發去欣賞女性身材的人,絕不會太多。此所以大部份女性相比起男性來說,總是那麼較為重視自己的身材、容貌,其深層的目的,其實多半是為了更有效地吸引異性注意的虛榮滿足感和功利作用吧,所以與其說她們是欣賞大胸脯女性,倒不如說成是一種艷羨--雖然有部份女性絕不會認同這一點,因為這個說法對她們來說,似乎總有點貶損了她們自主獨立的地位,倒顯得她們像是要依附於男性的審美喜好下而活。而如果男性承認欣賞大胸脯女性就等同承認好色;女性承認欣賞大胸脯女性則都是基於欣賞一種健康自然美,這種說法先就存在著一種既定歧視的成份在內,說穿了也不過是一種虛偽的雙重標準而已。

  歸根究柢,如果男女兩性,真正都能做到少受一點性慾支配的話,那才是一種較為健康與正常的現象,否則就未免誠如陶傑所言,淪為一種停留於”口腔期”、”陽具期”的人類,受到真正的卑視。如此,則坦承較為欣賞大胸脯女性,不管對於男女兩性,都不應該再是一個引發任何尷尬的問題。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八千元摑了警隊一巴


  包致金姪女摑警案的判決,惹來議論紛紛,有人認為更直接把當前一種名為”仇富”的普遍情緒推上了高峰。我認為主要的肇因,來自那位主審法官的一番判詞,其中有幾點確然值得商榷。

  其一,認為被告只是有病,並非壞人。那大眾就難免要問,究竟是什麼病?病情又有多嚴重?是否有醫生曾提出了足夠理由,證明她的病情是嚴重到當時連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自己也根本不知做出了什麼事?過往,有好多案例,被告一方都是曾以患病(主要是精神病一類)以作類似的辯護理由,和博取輕判的理由的,以我對法律的最粗淺理解,最終應是依據病情與案情的嚴重性來作判決準則的。這件案的案發經過,全港市民都透過電視熒幕看得清清楚楚,自然大家對以上兩點都會有一番各自不同的見解。

  由此就帶出了第二點,案情有多嚴重?大家都知道案發時,被告是先遇上交通意外,等到警察到場時則態度囂張,不止拒絕受酒精測試,還口口聲聲”I want to leave”,到最後更先後襲擊兩名警員,無可否認,在在令人直覺上覺得她明顯已是視法紀如同無物,更何況據說這位被告人之前是曾有類似的襲警前科的。至於被告事後是否被確驗出體內酒精超標,更應是判決一大關鍵,在早前連續多宗醉駕釀成傷亡慘劇的案件一度引起廣大關注,以至政府也要加緊收例嚴懲的氣候之下,若一旦驗出被告酒精超標,法官如此輕判,就未免說不過去了--雖則這次案件中並未因此釀成傷亡,也應在判決中起到警惕效尤的作用。

  說到襲警,先是有人批評鏡頭前那個被摑警員很有演技,堂堂男子漢被摑一巴,竟在數秒之後才反應過慢地向後摔倒。對此,相信廣大眼睛雪亮的觀眾都隱隱心領神會是甚麼回事,既然當時警員明知道記者在場拍攝,難免會惹人臆測到警員有此表現,是有點”加強罪證,表現無辜”,甚或”博取同情”之嫌。然而姑勿論如何,眾目睽睽下,那一巴確確實實是摑了下去。警察是執法尊嚴象徵,襲警罪究竟算不算嚴重罪行,雖屬見仁見智,但如此例一開,則以後難免會引起眾多有權有勢人士效尤,反正摑警察一巴,不過只罰八千元了事,對這些權勢人士來說,八千元又算得什麼?不知道主審的簡法官又有否考慮過這一點?

  簡法官的判詞中又提到可圈可點的一句:考慮到假若被告是窮人,輕判一樣會引來社會爭議。這倒令人未免有點糊塗了,想當然地,被告若是窮人,當然不會引來同樣那麼大的爭議!這是顯而易見之事!若依此邏輯的話,那不就更加不應輕判以引來爭議了?有人亦曾臆測,如若同樣事件發生在窮人身上,只怕摑了警員一巴之後,早已會被粗暴制伏,甚至被扣上手銬--當然有可能,但莫忘記當時是有記者在場的,除非被告其時是表現得極度失控,否則我相信任何一個有理性的警察,都是不敢在現場輕舉妄動的。

  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被告便是弱勢窮人,在眾目睽睽的鏡頭前態度如此囂張,相信也絕不會受到社會的廣泛同情,此所以我也同意,案件如何判決,根本與被告人的背景不應扯上太大關係,而應該只與案件的嚴重性扯上關係。只不過窮人被輕判,相信就應不會引來輿論如此多的不必要的可疑臆測罷了。不錯,窮人或富人,在法律面前是應該一視同仁,以體現平等精神的,但至少若考慮到上述被定罪後會否再犯的一點,以八千元作為判刑,則明顯只對窮人起到阻嚇作用,情況就變得跟政府以市民健康為由,大幅加煙草稅一樣,富人只要付得起錢,就可以不顧健康,繼續抽煙可也,於是政府只不過是間接變成在鼓勵市民努力賺多點錢來抽煙罷了。這就形成社會上一個普遍現象:表面的公平,其實只是一種假公平,是一種不公平。如果嚴格依循這種”人人平等”的概念和邏輯的話,社會又何必要設立那許多特別保護弱勢社群的法例?豈非成為了一種雙重標準?

  再拿此案跟多月前陳巧文以襲警罪被拘進警署後,曾遭受一番無理苛刻對待的事件作一相對比較,這件案的種種引人可疑的疑點就更形突顯了。

  總之種種跡象,最後難免讓大眾得出一個結論:有錢有勢,再加有病,就可橫行無忌,就連毆打警察也可罰款了事。在近年這貧富懸殊已鬧得越來越兇,社會上怨氣越積越深的情況下,你說怎能不引起所謂”仇富現象”?

  歸根究柢,在任何一個社會中,”憎人富貴厭人貧”的現象何時何地都總是存在的,問題只在憎厭得合理與否?在一個社會政策健全,競爭機會又是相對公平均等的情況下,我相信即使存在一定的仇富現象,甚至是有部份別有用心的人在有意把這種現象煽動起來,也不會輕易成為社會主流的。所以出現目前這種現況,大家應該都不難明白背後的成因何在。

  數天前在”講東講西”以此為題的節目中,有位來電聽眾分析得好:本地以前的富人,相比今天並未引來如此大的仇視,一個原因是,他們多半是為社會賺取外匯的實業家,多少也能為整體社會創造共同的財富;但今天的富人,多以地產投機致富,所賺的錢卻多半是從本地窮人口袋裏剝削得來的。所以說來說去,還不是那句老話:不患寡而患不均?







粗口誰不會說

  不是偶然閒逛youtube,也不知道本地兩大名嘴黃毓民與陶傑原來在五區公投期間,雙方分別各以”香港人網”和商台”光明頂”節目作為根據陣地,曾展開過一番如此激烈的罵戰鬧劇--其實在”香港人網”節目短片中,黃的火頭不止”辣”向陶傑一人(把他封為”十九才子”),連商台一位女主持李慧玲也因曾批評社民連和他的作風而被波及。因”香港人網”以網絡為主媒介,看來不受廣播條例規管,是故黃毓民在節目中更全無顧忌,大展其一貫流氓謾罵本色,粗口橫飛有之,人身攻擊有之,什麼”仆街”、”食屎”、”賤人”、”打飛機”等粗鄙詞句通通口沒遮攔,還沾沾自喜,得意洋洋向陶傑作出幼稚的挑戰示威:”我能在這裏大說粗口罵你,你卻在電台節目中受條例規管,不能以其人之道還治我身,吹咩?”(大意)。

  而在一段相關短片中可見,毓民更為李慧玲指斥社民連作風流氓而力辯,誠可謂相當諷刺可也。節目中,那位現已頗有人氣的四眼八十後”維園阿哥”亦經常出席(只不知是否主持人之一),與黃一唱一和,還大言不慚以他們社民連曾出過很多有水準的書籍作為自辯理由,委實叫人氣結--原來在他們心目中,有幾分學識和著述能力,就足與一般流氓可作區分了,真不知何所據而言?豈不知流氓也可以分好多種?如此歪理,不免叫人想起一個笑話,有食人族聲稱自己並非野蠻,純粹因為自己吃起人來會用刀叉!實在難怪,七一前夕,電視上有位某團體的八十後被訪者,當被問及會否在七一遊行中表現過激以至喊出粗口時,居然會理直氣壯地說”粗口也是本地文化一種”!

  顯而易見,這實在是一種歪理中的歪理。無可否認,在廣義來說,粗口當然也算一種文化--即使我們常在公廁廁門後所見的塗鴉式”廁所文章”,又或者種種三級色情文字、色情玩意何嘗不也可算做一種文化?但如果認為,如此便等如能在公眾場合可以堂而皇之,恣無忌憚表達出來,我相信社會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是不會贊同的。

  這場罵戰,看起來相信是由陶傑那一邊先挑起的,起因是五區公投前後,陶傑、李慧玲等不約而同對社民連作風作出一番諷刺的尖銳批評。我所聽到的最激烈一次,大概要算陶傑批評黃毓民”可能患有精神躁狂”、”貌似道友”等等,雖然其中也難免牽涉人身攻擊,至少還算適可而止;但黃乍被挑釁,似乎就顯得火冒三丈,即時反應奇大,先是直斥對方抽水,以一番粗口回敬,繼而又施以大揭瘡疤的惡招,一口咬住”十九才子”(這個封號謔稱先就起得極不高明,純屬坊間市井流氓慣以粗口諧音譁眾取寵之作風,比起才子戲稱黃之為”狂貓”實在高下立見),當年差點被傳媒攝得偕”女友”自九龍塘時鐘酒店一同離開,被迫以廁紙捲頭避過鏡頭之緋聞事件不放,極盡挖苦之能事。其拍檔陳偉業更乘機惡毒攻擊,指十九才子曾一度對八十後如此推崇,其背後動機可能只是看上了八十後的”靚女”(大意)。可笑黃還自詡自己罵人從來是罵得怎樣有分寸,從來不會人身攻擊,又說自己站得出來,早已”預左畀人鬧”,誠然又是一大諷刺也--片中所見,如上所述,幾乎三句不到便是”賤人”、”仆街”胡罵一通,稍被批評便即如此”上身”兼”上火”,徒令人感到言行不符之餘,更令人感覺原來社民連諸君,竟是連半點被批評的雅量風度都沒有。不管是誰,只要稍稍批評了他們,例必要受到這般對待的,民建聯如是,陶傑如是,李慧玲如是,王岸然如是,何俊仁如是,司徒華如是……如此行徑,被人歸入”流氓”之列也只能算是活該罷了。

  據我觀察體會,市井流氓之類,慣常把粗口琅琅掛在口邊,原因不外只有以下兩種:一是言詞匱乏,或者慣於讓激烈情緒泛濫,堵塞了一切思維,是以每遇衝突場合,不假思索便衝口而出,除了粗口再也不會說別的;二是渴求與周遭的市井同類同化,取得認同,甚或以自己說粗口的流利程度、使用粗口的”妙用創意”來刻意換取某種幼稚的滿足感和自豪感。其實會說粗口,即使說得有多流利,有多”妙用創意”,說穿了也根本沒什麼了不起,不外乎就是拿那幾個人人都會的字眼,以作來來去去的有限幾個組合,又有什麼值得沾沾自喜者?

  不過話說回來,以黃毓民之前與詹培忠的前科,這場罵戰演變下去,只怕多半只會演成另一場兒兒戲戲的鬧劇而已。但身為政治人物,動輒以講粗口代替講道理,以粗暴行徑來表現自己有堅持,有原則,實在令人不欲觀之。相比之下,十九才子之陰聲細氣,不著一字髒話卻能話中帶骨,尖酸刻薄,雖然偶然也夾雜一兩粗口諧音(此君在節目中一貫喜歡語涉猥瑣,刻意惹人想入非非,作風也難脫譁眾媚俗之嫌,再加上其偶然的過火偏激觀點,實令個人也覺得殊不可取),無論如何,我認為的確是比黃毓民的一味粗口謾罵高出不止一班矣。

  至於黃所說的,批評等於抽水,更是怎麼說來,也難以讓稍有分析力的觀眾信服之歪理。首先這就犯了以動機把人定罪標籤的毛病,再者若是此邏輯成立的話,則社民連一貫經常批評中共,莫非也是企圖抽中共的水?如此推演下去,又將伊於胡底?最後,即使對方是在抽你的水,稍有理性的人大概也犯不著如此激動火冒,反應覺得高興的。有人抽你的水,代表什麼?不就代表你在社會上至少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一定的地位和影響力了麼?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新學堂歌

  因為一位來自內地的親戚近日打算擔任兒童的普通話導師,要求我替她搜羅一些普通話的兒歌作教材,為此居然讓我發現了從未接觸過的這張由一位知名音樂人谷建芬監製的音樂專輯”新學堂歌--讀唐詩”(但其實專輯內共二十首歌曲的唱詞並不限於唐詩)。乍聽之下,居然讓我這個”老餅”愛不釋手,大概是聽流行歌星唱一些傳統流行歌曲已聽得太多的緣故罷,這些由童聲合唱,以最簡單顯淺的啟蒙古代詩歌為唱詞的樂曲,聽來真如其中一曲”讀唐詩”曲詞其中一句所言:”像清泉,流進我心窩”。

  同時,也很汗顏地發現十九首啟蒙古詩中(其中一首具概括意義的”讀唐詩”,大概應為今人所創作,不過曲詞也寫得很好),除了大部份是耳熟能詳者,如”靜夜思”、”清明”、”登鸛雀樓”、”春曉”、”相思”、”出塞”、”憫農”、”詠鵝”、”賦得古原草送別”、”遊子吟”、”七步詩”等之外,竟然也有一些是自己即使在求學時期也是根本從沒學過的。那包括了魏源的”曉窗”:”少聞雞聲眠,老聽雞聲起,千古萬代人,消磨數聲裏”;高鼎的”村居”:”草長鶯飛二月天,拂堤楊柳醉春煙,兒童散學歸來早,忙趁東風放紙鳶”;高啟的”尋胡隱者”:”渡水復渡水,看花還看花,春風江上路,不覺到君家”,和不知誰作的”一字歌”:”一帆一槳一漁舟,一個漁翁一釣鉤,一俯一仰一長笑,一江明月一江秋”。餘下的,便是雖然依稀學過,但一直印象不全的,如白居易的”長相思”、錢鶴灘的”明日歌”、出自漢樂府的”江南”和”長歌行”(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由此可見,自己對古詩詞的常識是如何不足。固然,若要歸咎的話,也可歸咎於從前的中小學課程,根本除了樂府(古詩十九首)和詩經的有限幾首最有名的詩以外,就從沒教過我太多唐詩以外的古詩詞。亦由此可想見,當年在筆者接受教育的情況下已是如此,則在今日中國古文學已越加不受重視,且課程緊逼下的中小學生們,情況大概就只有更加不敢樂觀的了。

  筆者自己,也是及到稍長離開學校,對中國古文學產生若干興趣之後,才自發性地陸陸續續旁涉及一些其他朝代的詩詞作品的。不過,想來也不能盡怪教育當局,因中國自古有詩國之稱,歷代文人學者寫下有名詩詞作品簡直浩如煙海,若非有志有力之人,要想盡窺堂奧只怕也不大可能。誰也知道,中國詩歌以唐為最具代表,而詩歌又以詩經和樂府為發源,是以除了這些作品以外,其他作品自然無緣收入如此緊逼的課程內。更何況上述作者除高啟為有明一代有名詩人以外,錢鶴灘、高鼎和魏源都並非清代最有名詩人。更何況,在筆者求學年代,也從未在背誦詩詞上下過一番太大功夫。

  即使是最簡單的唐詩,要喚起現代孩子的學習興趣,我相信已比起筆者求學之年更形困難,只因為今日孩子普遍早熟,接觸的種種更加實用的資訊、學問也遠為廣泛豐富,除了課程必學的”靜夜思”、”登鸛雀樓”等之外,自然免不了會把這些東西都視為老土,不切實際而不屑多學。即使將來離了學校,有心自發去學的機會,只怕也不會太大了。

  所以,感覺這張”新學堂歌”的專輯尤其難能可貴。最特別的是,有別於坊間很多同類專輯,只是以音樂塾底,讓兒童把詩歌直接朗誦出來的作法,這專輯中的每首詩歌,都是配以現代中樂小調樂曲的形式唱出來的,而每首樂曲都編排得旋律優美,很能配合詩歌中的意境風格,乍聽那些旋律,有時甚至根本不像兒歌,而有種在聽七八十年代盛行的本地懷舊小調流行曲的感覺。而這大概就是專輯編曲者在背後付出的一番值得讚賞的心思。

  其中那首具綜合概述意味的”讀唐詩”,曲詞同樣優美,不知出自哪位高人之手:”床前的月光,窗外的雪。高飛的白鷺,浮水的鵝。唐詩裏有畫,唐詩裏有歌,唐詩像清泉,流進我心窩。相思的紅豆,吳山的雪,邊塞的戰士,回鄉的客。唐詩裏有樂,唐詩裏有苦,唐詩是祖先在向我訴說。”簡單樸實,顯淺易明,言簡意賅,又韻味無窮,寥寥數句,已借用了唐詩幾句經典名句,綜括出唐詩中幾大類的主要風格題材,詞的本身,就已像一首可喜的現代新詩。

  中國古詩詞韻味深長,今日我輩學之,除有心投身寫作之人以外,雖然在社會上普遍實用不大,多少卻也是一種洗滌心靈的修養。且看,我們的溫總理每次講話,幾乎例必引經據典,雖則或有很多人會覺得這是在故意掉書袋,十分造作,略嫌不宜,但我總有種看法是,在如此批評別人之前,何如不先下點功夫,真正弄懂別人所誇示引用的經典意義所在再說?至少也能對自己的見聞學養先有所一點裨益。

  執筆之日,劉天賜先生在一個以”絕望和希望”為題的電台節目中表達一個看法:現在有些人,對生活中任何事情均不能投入,是以才致生機漸次削弱,容易陷於絕望(大意)。對此我是深有同感。一個人若對任何事情、學問、藝術,先抱持一種不願投入的抗拒態度,則眼中所見,心中所感,整個世界都不過只是一個枯燥無味、無趣不已的世界而已。

  當然,在香港地,沒有什麼比先解決基本生活需要來得更加重要的,如果拿這些話跟一個連基本生活需要也未解決的人去說,只怕未免只是白搭;然而,人一旦在解決了基本生活需要之外,又是否真會那麼容易明白到這個道理?

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明朝那些事兒

  用現代化的,生動通俗,以古諷今的筆觸來寫歷史,我自己的經驗是始自閱讀已故柏楊先生的作品”中國人史綱”的(一部我至今仍認為十分適合初學中國歷史者閱讀的讀物)。因此不能確定,當年明月是否受了柏楊先生的一定啟發?

  印象中的明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很豐富的,幾乎包羅萬有的朝代,幾乎歷朝歷代發生過的歷史事件,都在明朝得到了一個另類翻版式的演繹(大概因為幾千年來歷史的一切都已發展至一個定式,再也變不出多大新意來):如明太祖的屠戮功臣就跟漢高祖的事蹟如出一轍;成祖的靖難之變自然更不消說,是歷代屢見不鮮的皇族間爭權事例--唯一罕見者是竟然取得了長久的成功;及至英宗的土木堡被俘,儼然又有點靖康之變的影子;張居正的變法,亦有如王安石變法另類翻版;至宦官專權,黨爭不斷,亦不過為歷代衰敗的兩種老毛病翻版;再至英宗之殺于謙、崇禎之冤殺袁崇煥,更可視作南宋高宗冤殺岳飛的參照案例--雖則其中細節大大不同。極度專權、屠戮功臣、皇族爭位、宦官為禍、黨爭熾烈、昏君輩出、民變四起、外族入侵、自毀長城……歷史似乎總是如此循環往復。似乎,明朝是總羅了歷朝敗亡的各種因素在內,也是一個公認為皇帝素質之低為歷朝之冠的朝代,怪在如此一個朝代,卻偏能維持了二百多年之久,幾可與被認為是相對地明君多出,如柏老所言,締造出中國歷史最後一個黃金時代,由異族統治的清代存亡年數相比擬--諷刺的是,明朝也正是柏楊認為,中國歷史上最為黑暗腐敗的一個朝代。總而言之,相比於各朝歷史,明史似乎是充滿了特別多的說不完的有趣故事,足以讓人徜徉其中,迷而忘返。

  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就為我們細細述說出這二百六十多年間的種種史事,並一一為我們揭出其中很多一向為人忽略誤解的真象,抒發其人種種獨特的歷史見解,誠屬不可多得,無怪在短短數年間已享負盛名,成為熱銷之作。

  然筆者卻有一點個人觀感,覺得作者太好玩文字句式迷陣,總彷彿有種古龍式故弄玄虛的堆砌風格,以至偶然未免玩得近乎沉溺,有點過頭,例如總喜歡刻意把話說得兜兜轉轉,矇矓曖昧,模稜兩可,大有一番”聰明人自會心領”的況味,唯實則都是並無太大意義可言的一番冗言絮語。雖然我知道,在很多人眼中,這正是作者賴以成功的一個最大優點:刻意用上一種”幽默”而口語化,也略帶誇張的通俗筆法,深入淺出地介紹歷史,以求達到盡量吸引對歷史沒有太深入認識、興趣的讀者的目的。但有時,如此句式,是會影響到所描述事情的清晰性和精確性的,我始終認為,應適可而止,有所節制為妙。也許,這只是我個人過於保守傳統的看法吧?不過說到底,這也是瑕不掩瑜的小毛病而已。

  無可否認,讀此書確能讓讀者對歷史大開眼界,從中啟發出相當的一種有別於傳統歷史教科書帶給我們的思考角度,僅此一點,已是一個不小的成就。多加換取思考角度,無可否認也應是研究任何學問的一種最正確態度。

  歷史,history,說到底就是前人的故事。所以喜歡故事的人,想必不會不喜歡歷史。用小說的筆法--尤其是古龍小說的花巧筆法來寫歷史,無疑在起初是會為讀者帶來一定新鮮感和趣味感的,唯久而久之,未免不太耐看,除非我們讀歷史的目的僅為趣味。但如果我們讀歷史的目的,是還想多吸取一些思考空間的話,相信就不會只滿足於那些花巧的文句趣味,而是渴望從作者筆下盡量多看到一些獨到的歷史觀、更多從別處得不到的罕見歷史材料,和歷史事件的分析對比。

  








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喬靖夫的武道狂之詩

  終於有幸在圖書館陸續借到了喬靖夫的新書”武道狂之詩”二、三冊,和舊作”東濱街道故事集”一冊。在”武道狂之詩”中,驚喜見到喬老大這次終於回歸到武俠傳統--在過去印象中,我總感到他是一個不甘囿於傳統的人,但事實上,喬老大這次在傳統之中,確是寫出了一點與別不同,令人期待的新意:喬靖夫不愧是喬靖夫!

  喬靖夫在書中維持了一貫的文字敘事功力,和豐富電影感,還有的自然是那招牌式的細膩動作場面的描畫--讀他的小說,從來就是一種很大的樂趣。從”幻國之刃”,到”熾天使”,到”華麗妖殺團”,”惡魔斬殺陣”等。

  但對於他的前作”殺禪”,坦白說,筆者喜歡的程度尚及不上他的這次新作。大概是因為”殺禪”一書的野心很大,題旨略嫌太高,也頗嫌做作,而且脈絡複雜,出場人物眾多--對於未能把整套書一次讀完的讀者而言,這是頗為不利的。反而在新作”武道狂之詩”中,切切實實寫回一個傳統武者追求武道至極的心路歷程,較為簡單明瞭,也實而不華。書中對各種中國傳統門派武術精要的描寫,更細緻獨到非常,尤其當中涉及太極一段。  

  但當在七月初,在港台”功夫傳奇”節目中,看到喬靖夫竟擔任嘉賓主持,看到他為尋找太極真諦不惜遠赴國內親自拜訪名師,並一一向之印證求教的情景,筆者就無足為怪,也不能不深感佩服汗顏--只因我自己雖也嘗試寫過一些所謂武俠小說,對武道知識實在一無所知。方知原來喬靖夫本人對武道真有如此一份深刻熱愛與身體力行的探究精神--雖然此前我已對此略有所知,畢竟未如親眼目睹之確實。

  在”武道狂之詩”篇末推薦文章中,看見倪匡對其作品一向評語是”情節略嫌平淡乏味”(大意),直至此書,才刮目相看云云。我卻並無同感。喬靖夫的小說,至少相比於很多新進的得獎作家--包括那位曾被倪匡力讚的,曾奪得武俠小說大獎的北雁先生(作品有”獅子山”),以至那位有”女金庸”之譽的鄭觀女士(作品有”多情浪子癡情俠”)--的作品而言,從來就不能以平淡來形容。在他每部作品之中,都總有一個戲劇性十分濃厚的吸引故事作背景,再配合其獨特文字風格,我認為可觀性無論如何俱在以上所舉兩部作品之上--我更可大膽說句,其取得成就甚至已超越了成名大師如古龍、溫瑞安之流。二位名家雖則享負盛名已久,但我一直認為,兩人作品都始終略嫌失諸粗疏一點。

  說到”東濱街道故事集”,大概也是喬老大小試牛刀之作,一則則小故事雖略嫌單薄,但勝在題材雋永,短小精幹,至少很有可讀性。在這部一冊中(既有一冊,自然應有第二冊、第三冊的吧?),收錄有四個短故事,除了當中一個講述女明星如何消滅舊日相好的要脅者的故事顯得稍遜之外,其餘三個都各具特色,尤其第一個的”職業人質”,端是聞所未聞,甚具創意。另外講述商業間諜的,和講述警察生涯的兩個故事,雖然情節只中規中矩,卻勝在技法出色,功力深厚。

  不久前,也有幸讀到了周顯的”碳六十之劍”第一冊,感覺相當新鮮獨特。作者表現出的一股破格大膽創新作風,書中寫的盡是匪夷所思與超凡入聖之人,匪夷所思與超凡入聖之事,想像力實在令人佩服改觀,讀之猶如在讀一部現代的”蜀山劍俠傳”。然而許是自己水平有限,總覺讀來頗為沒頭沒腦,也絕難投入到如此一個充滿荒誕乖異的現代武俠世界之中。

  反觀喬靖夫的作品,在虛幻之餘,非常注重實感、質感,態度極度認真可取,很多時字裏行間更隱含哲理,而且處處透出一股陽剛粗獷本色--難怪被宣傳標示為”狼派小說”。勉強歸結一句話,就是:強而有力,虎虎生威。而這一點,是我在其他作家作品之中至今尚未能讀到的一個最大特色。




藍弋丰的明騎西行記


  又一次引證,要找好書,是不一定要去書展的。

  倪匡評”鹿鼎記”為天下第一奇書,並提出過一條意見,指書中主人公所活動的舞台、背景縱橫涵蓋的地域之遼闊,為小說所罕見:遠至俄羅斯,近至台灣、雲南、海外神龍島等。 對此我大體上是同意的,認為除非是遊記,和紀實文學等一類作品之外,尤其一般武俠小說,是甚少涉及這麼遼闊浩瀚的地域舞台的--大概也只有同出於金庸之手的”倚天屠龍記”把主人公幾乎寫到了北極可差堪比擬吧。

  藍弋丰的”明騎西行記”似乎打破了金庸的這個紀錄。就憑小說的背景,是廣為人知的明代鄭和下西洋歷史事件,讀者應可想見其由--書中的地域舞台橫跨歐亞、中東,主人公經歷的國家和城市計有日本、滿剌加(今馬六甲)、阿丹和漢志(今阿拉伯)、威尼斯、熱那亞、麥加、耶路撒冷,最後止於法蘭西。然而,這卻是一部”架空歷史”的小說,當中也實在頗有傳統武俠小說的成份,也加上少許間諜懸疑小說成份。其實,以鄭和為題材的武俠小說,筆者以前就曾看過一冊,不過已記不得書名與作者名字,只記得那位作者不論在文筆描寫和資料搜集上的功夫都相當好,亦堪稱一部奇書。跟”明騎西行記”不同的是,那部小說把鄭和寫成了傳奇武林高手,這部”明騎西行記”的主角卻並非鄭和,而是性格不太特出的,一位建文遺臣之後,宋慕。

  書中寫宋慕奉了父親之命,混入鄭和寶船艦隊成員之中,伺機找尋保護建文帝。但途中奇變陡生,讓主角輾轉流落異鄉,遇上很多來自不同國族的人,經歷種種離奇曲折的遇合(也少不免加插兩段寫得頗為隱晦微妙的異國戀風情),期間寫及諸多異地風光風俗,尤其更涉及穆斯林和基督教的當時傳統風俗、宗教異同,端的讓人大開眼界,猶如上了寶貴的地理、歷史和宗教的一課。又,書中別開生面地對鄭和這個歷史人物作出了另一番嶄新演繹,把他描繪成一個陰險復仇者的角色,而非一般人印象中的純粹忠於永樂皇帝的型象,寫他之所以七下西洋,原來竟是別有一番陰暗用心……

  整部小說架構龐大,波瀾壯闊,很多情節有情理之中,而意想不到之妙。最後寫到建文帝竟在歐洲的法蘭西出現,更屬奇中之奇,恕筆者孤陋寡聞,過往未曾聽過野史中有此一說。而坊間諸多有名野史傳聞,均記載建文帝在靖難之變後隱身為僧,在本書中反而未見採納引用。

  其實,要論情節之奇,本書也許稍遜於金庸之作,但唯其如此,卻又似乎倍增若干言之鑿鑿的”虛幻真實”可信成份。這似乎也可表現在書中並未出現過任何寄托於虛幻想像的諸般神奇武功一點上。至於兩段異國之戀,亦寫得點到即止,含蓄已極,兼且最後更全欠具體交代,未免會令普羅讀者稍為失望。

  唯作者以洗鍊的文筆,透過主人公的所見所聞,描繪出一段又一段的異鄉風俗與歷奇故事,無如已足以吸引讀者手不釋卷,喘不過氣地追看下去,值得推薦。這實在是一部作風奇特,有點四不像而又不失奇趣,處處挑戰著讀者閱讀那類傳統”定型”小說觀感的作品。如果已厭倦了那些千篇一律的”定型”小說,這部作品將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而且,也是一部很適宜改編成電影的作品。

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

書展與書


  港台的”潮潮Y世代”討論:”書展能否帶動閱讀風氣”的問題。有位席上的八十後嘉賓主持表示”多多少少會有”--固然,”多多少少會有”這答案無論如何一定是對的,問題只在,那”多多少少”到底有多少而已?也有另外的主持反對,理由是”書展像趁墟”、”書展像逛年宵”,以至讓人無法靜心下來揀書買書等。

  其實,書展像趁墟、像逛年宵早已不自今日,幾乎一開辦就是那樣。節目由此引伸討論到時下港人的消費文化等問題。期間引述網友帖子:”大熱天時,香港人怕熱,只好一窩蜂躲進冷氣商場購物”(大意)。誠然,香港的夏天白天氣溫足有三十多度,走在外頭擠逼炎熱的街上,的確殊不好受,難怪香港的商場越建越多,市民也早就變成所謂的”商場動物”,不論是工餘,假日,一家大小簡直別無選擇,只有一見商場便衝進去,即使無意消費購物也可先享受一番冷氣空調。長此下去的話,只怕香港人就會越來越離不開商場,一旦沒了商場,只怕便活不下去?

  一個城市的商場之多寡,大概也多少可作為物慾在那城市的居民心中佔去多大比重的若干指標。而無可否認,在每個商場中,我們能發現得最多的自然都是那些時髦的年輕女性,不論是逛商場的潛在消費群,還是在商場中經營小店的服務員和小老板。如果說城市人離不開商場,那這些時髦年輕女性們的生活,大概約有三分二之多的一部份,早已跟商場連成了一個整體吧?

  然而躲進商場,除了可享受冷氣之外,只怕也不會太好受,只因商場通常都是水洩不通,擠滿了人,正如前述根本像”趁墟”、”逛年宵”。此所以,對那些早已慣於流連商場的市民來說,書展之像”趁墟”、”逛年宵”大抵也不見得是什麼。至於到底是否真的有心來看書、買書,以至是求取知識(如彭志銘所言),大抵也不大重要了。即使看,不等於有心買;買,也不見得有心求知,然而作為參展書商,當然管不得這些,只求人流夠旺,能增加做生意的機會就滿足。此所以說到底,還不過是商業掛帥,既然如此,又怎能怪責那些0靚模乘虛而入,大做生意?再推衍開來的話,賣寫真集,豈非也一樣”多多少少”能推動一點閱讀風氣?--所謂有教無類,說不定有某些朋友在熱買寫真之餘,也由此會多多少少沾染上一點兒閱讀興趣的吧?

  當然,對於那些真正的書痴,天天也根本都是書展,無需刻意等待這幾天才來買書。曾幾何時,筆者也是個書痴,有陣子差不多每一至兩個星期便會逛一次書局,買幾本書--當然,那是限於經濟條件而已,不然應會買得更多更濫。但也像很多人的經驗那樣,買回來的書,總有相當一部份是看不終卷便已長期擱下的,想來也真浪費。漸漸便養成了買書越來越審慎考慮的習慣,以至後來所買的多限於有實用的,罕見難找的工具書,和自問太有興趣,自信能一口氣看完的書。至近年,乾脆連買書也戒絕,閒來只逛圖書館算了。因為終於相信一個道理:好好看完一本書,總比買十本書回來只閒擱在書櫃上來得重要和有意義。人生有限,有些書本即使內容多有價值,但自己既不感興趣,也未曾達到閱讀的水平,又何必勉強自己一定要看?即使勉強,也肯定讀得無趣已極,那又何苦來哉?

  是以早在多年前,我已絕足於書展。除了不想”趁墟”、”逛年宵”之外,也為了根本就從來沒有在書展買回那些能令自己一口氣痛快讀完的書籍的經驗。反而在圖書館,卻常能找到意想之外的驚喜--那份驚喜有時更決非金錢可以買到。

  所以若要問:書展能否真正推動閱讀風氣?其性質猶如在問:在大暑天把市民趕進商場,把他們困在裏面,能否推動消費一樣。


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同坐一條船?


  最低工資終於通過立法,唯其中諸多細節--如每小時工資究竟底線應訂在哪一個金額水平--似乎仍未落實,普羅打工仔大概還不必開心得太早。七月十八日之城市論壇,討論最低工資問題,過程可說十分精彩,其中兩位議員嘉賓李卓人、黃國健的表現尤其值得稱讚。反之,同台出席的另兩位分別代表中小企立場利益的嘉賓黃家和及劉達邦顯然相比遜色--大概只因理據薄弱,根本難以服眾。

  大家都知道的一個事實是,以香港,甚至是全球的現時經濟狀況,中小企在面臨大企業財團的壟斷之下,都是處在難以競爭的窘境之中的。在面臨日益困頓的經營環境下,目前最低工資的立法,自然對他們來說,是構成了一個更形不利的條件。中小企和打工仔的利益之間,似乎注定是一場零和遊戲。此所以,若說能真正”同坐一條船”(黃家和語)未免只是一句空泛鬼話罷了。

  是日在論壇中,劉達邦先生在回應黃國健議員對於有否中小企會在處於虧損下仍繼續經營下去的質詢之下,居然直承是”有”,還說自己便是一個例子。黃即時又回應一句:”莫非是做慈善家?”(大意),而劉則再無進一步回應。黃議員這句質詢得實在是絕,個人認為,即使劉先生此語真為實情,唯大家不妨稍作深思一下:天下為何竟有這等明知虧損下去還繼續經營的怪事?無如,做生意有時不能確保年年賺錢,故此有時不免要”守成”一下的,那大概就是老板明知虧損也還願堅持下去的唯一理由,若非如此,不成真是純粹出於服務人民,又或敬業樂業的崇高目的?此所以,出現這種怪事的原因,便只能有一個:那就是虧損得還未算”入肉”,也就是還虧損得起而已,否則,要是虧損情況到達讓老板自己也無法揭得開鍋,生活無著的逼切情況下,敢問劉達邦先生可還會經營下去?

  此外,那位來自餐飲聯業協會的黃家和先生,口口聲聲說中小企其實是跟工人”同坐一條船”,李卓人即時回應自己只要一聽什麼”一條船”的話便”興”。無他,這話過往實已說得太多太濫,尤其在政客和資本家口中。然而,話縱說得多麼好聽,卻從不管用,也只是一句空話,所謂口惠而實不至也。推衍開來,全香港,全中國,以至全地球的人,誰不算是”坐在同一條船上”?何解天天仍有那麼多的紛爭內鬥?說穿了,其實什麼”同坐一條船”的話,根本不值一哂,猶如黑社會中人天天掛在口邊的義氣,只不過是在有條件有利益時才有幾分可信成份的話--實在也只有幾分而已。人性自私,當有難來時,固然不會跟你坐一條船;一旦有利益可享時,大概也只會盤算著要怎樣把別人推下船,讓自己獨享一切好了。

  多少年來,資本家就著最低工資這議題,所持的反對理由不外如是。是日論壇上,黃家和與劉達邦提出的理據亦毫不新鮮,不外是那些陳腔濫調。其一是指這違反自由市場原則,將削弱香港競爭力。其二是會造成低層工人的失業,對工人不利。

  針對第一點,是日在現場觀眾席上,有一位八十後的紅衣少女就表現出色,提出一番十分有力,擲地有聲的批駁,端的讓人感覺後生可畏,不可小覷,也感覺八十後並非真如坊間所單純標籤為的那種只懂盲目激進,而缺少真正思考分析力的形象。她指出所謂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真正意義,只應是政府在政治政策上保持中立,而非偏袒於某一階層利益,否則只能算是法西斯(大意),可謂一語中的。由此,不禁想到一句諺語名言:自由,多少人借汝之名而作惡!

  有趣的是,席間另有一位黑衣八十後少年,矛頭直指工聯會的黃國健議員,大翻舊帳,力斥工聯會當日曾反對政府收購領匯,以至造成今日領匯坐大的局面,黃即時反駁否認有關事實。想來,翻人舊帳,也似乎正是方今激進八十後的慣常厲害手段技倆,從政之人不可不小心。正如民主黨近日因支持政改,即招致連翻舊帳,被指斥為背棄原則便是一例。
  至於近日新聞提到的,有殘障在職工人擔心最低工資法一旦成立,將會面臨被解僱的情況,我認為,持此想法的人,未免是認錯了目標。只因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香港老板之精明古惑,即使法例通過,也自會有一番逃避對策的,諸如大可巧立各種名目,把受聘殘障員工改為義工身份,把目前所付微薄薪金改為車馬費一類津貼,豈非即可解決問題?而且,我絕對不能相信,如果僱員是自願收取比最低工資所訂更低工資的話,僱主是會甘於受法例所縛而不答應的。目前所謂以薪代假的普遍現象正是明證--以薪代假,目前豈非也是勞工法所不容的?只因法例另有附帶訂明,只要在僱員自願同意之下,以薪代假是可以的。問題是,在僱主強大壓力之下,哪有僱員又敢有所異議的?

  其實不論李卓人、黃國健都說得好,中小企的真正頭號敵人是大地產商和大企業,而非基層工人。大企業的壟斷強勢,銳不可當,難以逆轉;大地產商把租金年年上調,中小企老板也只能默默啞忍,難奈他何。這二者都是難以抗拒的,唯獨工人工資,卻可以巧立名目,從中上下其手,拉上補下。這正是香港目前經濟、政治所面臨的最大困局,所謂”塘水滾塘魚”是也。層層剝削下來,最後受苦受難者,還能有誰?只能是毫無議價能力的該死窮人吧。








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表達自己等於激進?

  香港電台有個新的非戲劇性節目”潮潮Y世代”,以八九十後青少年為主角,專門探討他們的心態。第一集,邀請好幾位來自不同界別,也分具不同專業才能的八九十後上來,先各自介紹自己,然後引入現場討論,讓大家自由表達意見,抒發他們對目前社會加諸八九十後身上種種框架、標籤、誤評誤解的看法。

  首先的題目是:請他們選擇”最不喜歡被冠上的形容詞”,可選擇項分別為”hea”、”激進”、”自閉”等等。結果,最多人選擇的答案竟是:激進。由此可約略反映出,原來今天有部份八九十後對被形容、標籤為激進,竟是那麼反感在意的。期間更有人直指,激進一詞帶有負面意義;亦有人深為不忿地辯解之餘,反而指控上一代的成年人總有如此那樣的行為,何嘗不也是激進?(這一論點,我認為不堪一駁,理由很簡單明顯:有別人也在犯錯,是決不能成為自己犯錯的藉口的,也是那種常見的”賊喊捉賊”式歪理,這些在以前文章中筆者早有論及,此處不贅)

  先說激進一詞,我認為本身是一中性名詞,並無任何正負面意義可言。激者,激烈強烈是也,而進者,進取進步是也。若平心而論,詞意不但殊不負面,甚至還可以把它說成是個正面的形容詞。然只不知八九十後又可有否想過,之所以感覺這形容詞被今日社會人士附上了這種負面意義,究竟又原因何在呢?在此,我希望可以試圖分析一下。

  激進本身,並非罪過,亦沒不妥,問題只在程度上罷了。程度一旦過了頭,所謂過猶不及,即使任何正面的東西都會變成負面的,相信這一點不會有人否認。好了,若認為這不過是雞蛋挑骨頭的咬文嚼字,那我們就不妨從觀察事實出發。事實上,從近年社會上發生的連串社會性、政治性事件中看到的種種情況,也就是八九十後在參加事件中所表現的行為、所採取的手法,和看事物的態度,我認為實在不容否認那是應該被歸入激進的定義內的,也是不容爭辯的。有人又說,這不過是勇於表達自己而已。對此,我絕不同意。勇於表達自己,可以有不同手段,不同的態度,有時更需要視乎場合,視乎不同情況而有所節制、收斂的--或可換句話說,表達自己,並不是”大晒”,不是高於一切的。若然只顧表達自己,罔顧他人感受,罔顧一切,甚至動輒採取對抗式、敵意的激昂態度,那就不能不算是激進了。

  當然,也會有人說,不應”一竹篙打一船人”,那絕對正確。以偏概全,從來是一個普通人最常墮入,也最難避免的誤區。諸如”港男總是這樣那樣”、”港女又總是這樣那樣”,以至”中國人總是這樣那樣”、”某黨某派的議員總是這樣那樣”等等,也是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相類的種種誤解成見。要避免這種情況,其實很簡單,只要在每個名詞前面都冠上”部份”一詞就可解決了,如”部份XX總是YY的”。然而,無可避免的一件事是,很多時在評論事情的實際情況下(而非正式的嚴肅學術性研究領域內),人們總會有意無意忽略了這一點--有時純粹只不過是為了陳述時的一種方便省略,我強調是”有時”。於是,久而久之,就相當程度會變成一種”約定俗成”,總難免一不小心就會在日常話語中,輕忽地以部份概括代替了全體。以上的各式標籤例子,就是如此形成的。

  所以,一個在任何情況下都最無可挑剔的正確說法,應該是:既有激進的八九十後,也有不激進的八九十後。但在這種大前提之下,則任何概括性說法都難保不會是錯誤的了,即如八九十後辯稱八九十後並非激進,也是錯的事實--除非也在八九十後前面加上一個”部份”,變成”部份八九十後並非激進”。這一來,卻也許又會有人覺得有點嚕囌、累贅、可笑、滑稽,以至多餘了。

  此所以,大家應該心照不宣地明白到,所謂說”八九十後激進”,背後包含的實際意思不過是”大部份八九十後都激進”或者”從某件事上可看到,有部份八九十後表現很激進”罷了。標籤,在日常生活中有時的確又是一種難免手段行為,因為它實在太便捷有用了。所以,要想避免受人標籤,最有效的唯一方法只能是:大部份人盡量做好自己,避免以部份影響了整體,俗語所謂”不要讓一顆老鼠糞壞了整鍋粥”,而非一味訴諸抗議投訴,甚至強辯歪纏什麼”粗口也是本地文化”(此為某反政改組織發言人在七一前接受電視訪問時的一句話)。無奈,這又往往總是很難收效的,因為在社會上,總會有部份人是疏於自律,不顧大局的。而激進者,想當然地,總是比非激進者更易於出位,受人注意得多的,這也本來就是某些激進者自己也承認的所要爭取企求的目的之一。如此一來,則帶來社會負面評價標籤,就只能說成是這種人應負的主要責任,而不是社會應負的責任了。誰叫你為了爭取曝光,而不擇手段,罔顧將會累及其他同類份子、同道中人因此而受標籤的可能呢?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在熒幕屏上看兩周前的城市論壇,無可否認,我看到了”一個八九十後的激進”。在鏡頭前,廣大觀眾都清楚看到他在”青筋暴現”、”疾言厲色”地”警告”出席的劉慧卿和她所屬的民主黨派人士,不要出席七一遊行,以免”挑釁”他們(指反政改方案人士)的情緒云云。卿姐當即毫不客氣反駁:”難道遊行是屬於你們的?”,前者再度表現激動,大聲抗議--但這時麥克風已不再分派到他手上,是以 沒再能聽見他叫喊的具體語句了。自己全無理據,”騎劫”、”霸佔”了應屬於市民大眾的遊行,卻還要如此”惡形惡相”,算不算一個激進例子?相反,嘉賓講席上的一位反政改的八九十後代表林輝,卻一直表現得較為克制,理性,所以先不管他不斷向卿姐和民主黨集中控訴抨擊的論點理據正確與否,我也認為,他在這次論壇中的表現就不屬”激進”。這就是其中分別。

  手頭一旦掌握部份理據,就將之無窮推衍,擴大,以至有意無意將它套用來掩蓋蒙蔽了所有事實,這似乎才是社會上大部份人(當然也包括部份時下八九十後)的一種危險通病,也是一種文革式思維。據此下去,則世上已再無任何真理可言,可任意上綱上線,”搓圓按扁”可也。

  據此,不爭取到底,就是投降,就是變節,就是出賣,就是可恥。不怎麼怎麼,就是XX,如此則何嘗又不是一種標籤?











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

雜感錄

一報還一報

  很久前,讀過幾本關於博弈論(game theory)的書籍,其中最有趣的一個概念就是”一報還一報”(tit for tag)的策略。其背景約略是這樣的:科學家為研究博弈現象,曾就某種模擬現實的設定博弈題目(所參考的無非是現實中,各種合作和背叛的利害關係組態),廣邀各地專家奇才擬訂一套他們認為最完善的策略,然後都輸入一個龐大的電腦系統中,讓各種策略進行不斷反覆互搏,並把勝負分數一一記錄,以便最終能從中甄選出一套最為優勝的策略。結果很出人意外地,最為優勝者,並非怎麼複雜策略,相反卻是最為簡單的一種:一報還一報。而所謂”一報還一報”,其運作原則真的相當簡單:(一)在無前例可循下,永遠先向對手釋出善意,信任對手;(二)一旦對手使奸破壞規則,固然自己會先輸了一局,然而在下一局中,就會狠狠回敬,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三)而直到對手得到教訓,回復遵守規則時,才會重新與對手講和謀求再度合作。以下為描述得比較詳盡具體的四條運算準則,可作一一對應:

  Unless provoked, the agent will always cooperate;If provoked, the agent will retaliate;The agent is quick to forgive;The agent must have a good chance of competing against the opponent more than once.(這最後一條是作為策略適用可行的補充條件:可約略意譯為:以上策略,僅在多於一次的博弈場合下適用可行。不妨稍作解釋一下,因為在一次性的博弈場合中,我們憑現實中的經驗常識可以判斷,任何採取欺詐背叛的策略都是可以在短期佔優勝的。現實中最簡單例子,為買賣上的欺詐行為,只要一方在認為不大會有機會在將來再遇到另一方的情況下,自然易於傾向採取欺詐行為,以便撈取短期上的好處)

  由此,我們可得出一種啟示:原來在任何人際關係中,先信任對方一次,首先採取一種友善合作的態度,才是最有利的可行策略。再以此推演套用於今日政治場合,則除非我們覺得對方的信用業已完全破產,雙方已再無任何合作的可能,不然的話,又何必先就採取一種寸步也不能妥協的抗拒態度?注意上面的第三條正是:The agent is quick to forgive。

驚人治港?

  陶才子常言香港現在是”驚人治港”,諷刺本地官僚的無知、怠惰。其實官僚以外,所謂”多做多錯,少做少錯”,早已成為今日大部份人的辦事準則,由來已久,根本無足多怪。

  推敲起來,其實造成這現象背後的原因也很簡單,我們自小已從無數教訓經驗中學會一個現實,並漸已習以為常:在大部份的現實場合中,做錯事的懲罰,跟做對事情得到的讚賞、獲益,兩者間從來都不是成一個平均比例的。套用一句簡單明瞭的俗話,也就是說:”十功不抵一過”。從孩提時,做錯事便即會受到家長責罵,以至體罰;做對事則往往易受忽視,到進入社會工作,發現所得到的經驗教訓也是相似的:盡忠職守往往只被視為”應份”,相反一旦做錯了事,隨時會換來申斥、警告,以至解僱的代價。在很多科學家們進行過的以動物作對象的實驗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到,每當我們想改變動物行為,可採取的不出兩種手段:大棒加胡蘿蔔是也。而大棒的作用卻往往是最直接也最易收到成效的。

  而這就逐漸在無形中形成了這種慣性的自然現象,故此也可以說,這種現象是在社會的某種共同”鼓勵”(確切來說應是驅動)下促成的。

  另一方面,造成社會上普遍”偽道德”、”道德潔癖”的現象充斥,以至人人說一套做一套,表裏不一的情況大抵也是相若的。只因為,在儒家思想的深遠影響下,中國人傳統骨子裏,畢竟還脫不下很多道德包袱,因此不道德的人常會遭受一種過度蔑視和攻擊的懲罰。而偏偏在今日社會,理想的道德境界又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是以到頭來,社會只好默認了,甚而是在某程度上促成了這種雙重準則,但卻並不肯承認那道德不過只是門面(節錄易中天語)--縱使我們今天已不再以道德治國。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也談o靚模


  書展臨近,近年每逢書展,幾乎例必鬧出一番風波,去屆剛引發一輪o靚模熱潮,惹來議論紛紛,今屆還未開展,又已鬧出所謂”拒絕o靚模’綁架’書展”新聞。慣常地,由此自又會帶出那個爭論了無數次的老話題:是否有人又在充當什麼”道德塔利班”,從而有心打壓出版自由?雖然今次負責倡議之相關顧問團體早已在傳媒聲明,所針對者並非出版社在會場銷售o靚模寫真集之自由,不過是為免影響書展風氣,而拒讓o靚模在場搞簽名會。

  首先表明立場,我自己雖然並非道學家,但透過傳媒看到在去年書展由o靚模所帶來的”墟冚”混亂場面,卻也實在有點看不過眼,覺得這個現象,不管從哪一角度來看,都不能說是很健康的。雖然,坊間有很多人振振有詞以”寫真集也是書”為由,堅稱並無半點不妥,唯相信任何明眼人都心知肚明,有部份所謂寫真集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變相色情刊物而已--當然,即使報攤上包膠袋的什麼”龍X豹”之流,也一樣可以說成是書的。說到這裏,相信有些極端崇尚自由、人權的人士很快就會一臉不屑地反駁:那只是閣下自己心邪,思想齷齪下流罷了,人家o靚模在那些寫真集中身穿三點式和各種性感衣服拍照,不過純為展示青春、美感而已,你看夏天街頭上,不是隨處可見很多女孩都是穿得那麼性感,一樣招搖過市?或者沙灘上,又豈不是隨處可見很多女孩在穿三點式比堅尼?難道你認為那都是淫褻?

  無如,這的確是一個很”唯心”的問題。此所以,色情或淫褻,與藝術審美之間永遠存在一片很大灰色,過往一切爭論均由此而來。法律上,即使真的掛羊頭賣狗肉--雖然我們始終很難去證明這點--也並不犯法,所犯的只有道德上的罪行而已。也因此,今日的社會,隨處可見這種自由泛濫的現象--只除了當眾裸露性器官,當眾作出猥褻行為(所界定範圍差不多已收窄至僅限於當眾口交性交與手淫了),展示、分發淫褻物品、引誘他人作出不道德行為這等違法行為做不得以外,就幾乎什麼都可做得出來。但有一個不能迴避的現實是:有美感與否,或有品味與否,始終也是一條沒有明確界線的主觀準則,是以過往多少販賣情色商人,才能一直借此之名來作開脫道德責任的藉口。不妨試想一下,若純以美感、品味便能作為唯一判別淫褻與否準則的話,則與毫無底線準則也幾乎等如沒有分別了,如此則淫審處也就沒有任何存在必要可言了,因為再低俗醜惡的東西,也一樣會有人認為是具美感和品味的,而有美感品味的東西,亦不見得人人都會懂得欣賞,故此平心而論,有時我們也不能只一味指責淫審處的官員是如何僵化--雖則在有些情況下(如大衛雕像的事例中),他們的做法又的確是過份僵化。

  甚或有些人仍會說:即使販賣色情,也不見得有什麼問題,如此不正正才顯出自由社會百花齊放的可貴?如此說法,我認為就未免等同於要社會棄守一切道德底線了,這裏先要慎重辨明一條不可混淆的重要準則,那就是法律和道德上的分別準則:法律上可容許存在,不等如道德上應該無條件地允許接受。不妨又再引錄易中天”品人錄”中的一段文字:

  道德永遠都是必須的。人之為人,就在於有道德。沒有道德,人就會變成獸;只有道德,人就會變成神。人不能變成獸,也變不成神。所以人不能沒有道德,也不能只講道德。真正高尚的道德只是一種理想境界。這種境界很值得追求,也應該追求,但總有求之不得和追之不及的時候,也總有達不到這個境界的人,而且人數還不少。(註:我就很不相信,現代社會任何一個正常成熟的男人在看到一個只穿比堅尼的玲瓏浮凸美女時,不會被引起當下的性慾,而只會純粹陶醉於欣賞這份青春健康的自然胴體美態的--嚴格來說,能挑起異性性慾,本來就是性感的一種基本定義。至於能否把慾望升華、克制則是另一回事--那卻並不就能單純歸結為這個男人的思想骯髒色情,因為那是正常生理反應,是除了那些真正的道德”塔利班”,或者假道學偽君子之外,誰也明白的一個基本事實--否則我們也不會那麼普遍地隨處都見到市面上有人(包括女性自己)以女性胴體來作形形式式”商品化”銷售販賣的現象。對於那些定力高超到了”色即是空”之境,可作聖人者,我們除了真心崇敬的份兒,別無話說)

  因此所謂道德高尚,必須提倡也只能提倡,不能苛求也無法苛求。既然無法苛求每個人都道德高尚,那麼,社會和政治生活中的不道德行為和犯罪行為,就不能指望依靠道德風尚的提倡來消除,只能靠制度和法律來防範……然而儒家的學說卻只看到道德的作用,完全忽視了法律的意義……道德教育確實能起到這樣的作用(一個有道德的人不會去犯罪),但無法保證這種教育一定是行之有效的,即無法保證每個人都有道德……

  由此可見,單純的禁絕情色,與單純的依靠道德教育去約制人不要想入非非,甚或刻意忽視凡人之有性慾的現實,都是不可行的。既是如此,則不論過份禁制,或過份放任自流,都等同是各走極端,兩不可取的做法。而大家不妨捫心自問,想想今日的天平,是否早已過份擺到了放任的一端可也。

  不錯,人是有穿著的自由,當前法例也只規定,任何人不能在公眾場所完全裸露而已,但若在書展場合,刻意以0靚模性感胴體作為招徠賣點,影響了本來一個如此老幼咸宜的活動,就不能不讓人有所反感了--對這一點,是毋庸強辯否認的,試看去屆書展,有個別o靚模不但大賣人型攬枕,更在公眾前刻意擺出各種明明帶有諸多性暗示,無論如何也不能以健康二字來形容的,惹人遐思的挑逗性”甫士”,就很明顯地展示了一個事實,重心確然已是從單純的販賣寫真活動上完全變質,轉移過來了(如果還要辯說只要受眾並不心邪,就並無不妥的話,依此邏輯,今屆大可不妨更進一步,乾脆大賣些附有o靚模人型艷照的性玩具性商品,或當場表演艷舞可也--明明有心挑起別人性慾,偏又要假惺惺作態,要受眾扮演”聖人”,如此作為,正有如毓民所謂”佔了便宜又賣乖”,”既當娼又要貞節牌坊”,亦正如早前立法會補選論壇上林依麗以胸頂人還要誣賴別人非禮一般無賴。又如在近期張國強以”好波”一語調戲女主持事件中,若依此邏輯的話,張亦不妨可以此自辯:所謂”好波”不過純指”足球技術好”,一切不過是女主持自己心邪,可乎?可見這等辯解,無非只是把論點轉移的詭辯慣技而已,一點也站不住腳)。想想在種種情色誘惑已夠泛濫的今天,我們既已不可能企望把青少年通通教育成思想純潔,能克己復禮的聖人君子,卻也實在犯不著再為那些專事販賣慾望情色的商人提供更多藉口,好讓他們那麼恣無忌憚,不放過任何一個機會地來考驗青少年的定力吧? 

  誠然,我們也絕不應該”一竹篙打一船人”,只因為一小撮把o靚模”包裝推銷”的商人、”搞手”們的不自律,而就把所有同類的宣傳活動一概全面封殺,所以說到底有關方面實在還須小心地分開處理每一個別個案,以免”枉殺無辜”。然而這也決不表示任何一種干涉、制約的企圖就可”上綱”成”無理打壓”的。我們知道在一個現代自由社會--不論是法律和道德上,不能否認我們已有了比起以前相對的更大自由,某程度上更可說已是兩者兼弛,因為兩者的制約功能已變得相當有限--自由的底線本是隨時隨刻都準備要受到某些人的挑戰和試探的。在兩者兼弛的今天,我們除了盡量保持一份自我清醒,自我調節,也將正確的觀念設法向社會上傳播教育之外,實在又還能做些什麼?





有錯要認,打要企定

  政改方案終於通過,但有關這上面的是是非非,仍然莫衷一是,存在頗多灰色地帶。誰對誰錯也好,只有留待市民公論,唯有一點可以肯定者,是社民連三子在事件中表現過火,實在大失人心,尤其梁國雄在立法會為自己辱罵司徒華一事辯解時,居然仍死不認錯,強詞奪理,委實可算厚顏無恥--套用華叔比較厚道之語,不過是露出本性而已。不妨且聽其中的辯詞,先是聲稱自己與華叔有多年交情,因此自己亦不想對方”死”,而兩人交情又並非外人可以插嘴,所以告誡外人不論出於好心還是惡意,均不要再在這件事上多糾纏(大意),繼又辯稱對華叔那句”生癌上腦”的話,是在群情義憤的情況下說的,最後竟說不相信華叔會因自己那句話而有事云云。

  如此辯解,理據之薄弱,之荒謬可笑,只要不是昧心之人,相信都一眼就可看得出來,只怕就連三歲孩童也不能受到欺騙吧?首先,他與華叔私下交誼到底如何,外人自然無法清楚了解,本也無權置喙,唯這一點卻根本並非這件事的重心--如此說法,目的無非純為轉移視線罷了,可卻要知道,今次這件事情,決非止於兩夫妻或一對朋友私下口角,衝口而出把話講”大咗”那麼簡單(那才是真正的外人沒法管得著之事),也是不可相提並論的啊!一來雙方均是公眾政治人物,二來人身攻擊牽涉政治人物修養問題--若要強辯那不是人身攻擊,更加非但全無意義,也只屬幼稚的詭辯之言。如果像這種”不相信對方會因一句話受傷害”的理據成立的話,那麼試問若有天有人以四字真言粗語問候時,你又能不能接受以下辯解:”我也絕不相信說了這句話,就會對令壽堂構成傷害”呢?

  再者,即以純道德觀點來看,既然你與對方交情如此深厚,今日不過只為政見稍有不同,即可反目成仇,口出如此惡毒咒罵,所謂”多年交情”不但根本不足作為開脫之詞,反倒足以反證出閣下人格修養之不堪,器量之淺窄也。至於說到當時是”群情義憤”,亦殊屬薄弱不過之脫詞,身為政治人物怎能全無半點理智與自制能力?難道只因群情洶湧,頭腦發熱之下就可講出不經大腦,傷害誹謗他人之言,甚或胡作非為?

  所謂”有錯要認,打要企定”,是最基本做人修養,也是現今社會基本的人格要求,何況作為公眾人物,更應為公眾作起垂範作用,死不認錯,徒知巧舌如簧,文過飾非,以更大的錯誤來掩飾錯誤,只會令自己為人唾棄,既自欺不了,也絕欺不了人。

  是日在港台”自由風”節目中,一個大概是長毛”粉絲”的聽眾也來電試圖為長毛辯解,首先他指出當時自己也曾在場,故而清楚當時的真實”語境”實是:長毛只不過在跟其他反政改人士,一起探討華叔這次是否真的為了生病才有此次反常的支持政改決定時,才說出了那句”生癌上腦”之言。但這一點實在既站不住腳,亦屬多餘,無非是”為兜而兜”罷了。這裏不妨作一假設,好比在近期張國強的”調戲女主持”事件中,要是張國強死不認錯,堅持辯稱自己那句所謂”好波”純粹只是稱讚對方足球技術好,不知道大家又接不接受?

  那位聽眾又指出,當初選民投票把梁國雄選入議會,本就該預知其人作風正是如此專好罵人的,因此不應予以深責,並且質疑長毛素來動輒罵人沒見惹出過多少眾怒,為何這次外間反應卻如此之大,莫非只因罵的是在眾人心中”地位超然”的華叔?這位觀眾頭腦未免有點不清,不明白問題著眼點根本並非主要出在”罵的是誰”,更主要的是出在”罵的質素(這是主持人回應語,而我則要加上一句是”罵的理據”)上。罵人可以,但一個合格的政治人物,至少要隨時保持理性、風度,遵守一般公認守則,無論如何也不應逾越”人身攻擊”底線,如罵人是豬是狗,或以攻擊別人身體上的傷殘病患作手段。其二,我說”罵的是誰”並非主要重點,但其實也屬重點。否則,為何只懂欺善怕惡?既然”社民連”對中共如此深惡痛絕,有種何不向北大人人身攻擊一番試試?只因香港之至今尚無民主,歸根究柢,罪魁禍首只有一個,正是北大人也。

  由此可見,選民們若是單純基於社民連這種”好罵”作風就隨便以選票去支持的話,是多麼不智的事。正如黑社會、市井流氓多半並不可恃,更不可信賴一樣,習染這種流氓之氣、黑幫之氣的人,不管身在政壇內還是政壇外,也從來是不可恃信的危險份子,只因你不知道這種人幾時使起性來,將會隨時反咬一口,隨時有天可把那副對人使慣了的恐嚇嘴臉轉過來朝你展示,把那套對人使慣的惡毒謾罵之詞加諸你身的。






2010年6月23日 星期三

金庸武俠中的對號入座

  這兩天泛民陣營就政改方案問題出現的風起雲湧,紛紛擾擾,忽然令我想起”笑傲江湖”和”倚天屠龍記”兩部小說中的若干角色和情節。角色方面,主要就包括曲洋、劉正風和滅絕師太等。”笑傲江湖”和”倚天屠龍記”都是家喻戶曉名著,其小說中的設定背景以及金庸先生當年的寫作動機、筆下寄托的寓意,相信已毋庸多言,想不到其中很多人物情節,竟與今日時局一一若合符節,不妨一一對號入座可也。

  先是”倚天屠龍記”中,有人自居名門正派,認定非正即邪,正邪不兩立,也認定魔教中從無正人,務須殺絕而後快,這等人自以滅絕師太為典型代表。然後是”笑傲江湖”中,來自魔教的曲洋,跟出身衡山派的劉正風因背景懸殊,卻私訂交誼,變成”裏外不是人”,甚至終於慘遭趕盡殺絕的悲慘下場,只留下一曲”笑傲江湖”永成絕響。

  執筆前不久,民主黨何俊仁等人從立法會散會離場時,遭受反政改人士辱罵潑水、大撒紙錢;而民主派另一元老司徒華先生則被長毛斥以”司徒老狗”,及一句”生癌生上腦”,還聲稱跟司徒華今後”不再是朋友”,儼然大有管寧”割席斷交”的氣概,及後更在議事堂內振振有詞,拒絕道歉拒絕收回言論。曾經併肩作戰,互為盟友,可嘆今日只因政見稍有不同,便即勢成水火,更以如此惡言相向,甚至向一個半生堅持民主理想,一身愛國風骨甚至連當權者也從來未予懷疑,今日卻衰病至此的老頭如此落井下石,雪上加霜,敢問胸襟何在,良知何在?此等行徑與昔日那位潔身自好,自鳴清高的管寧先生,更實在不可以道里計也--至少管寧沒有口出惡言對華歆先生予以人身攻擊。先不要說對方是否真正投共、出賣民主,即使真是,對敵對派異見人士予以人身攻擊,也可說大大有違中國傳統謙厚包容的君子之道,屬全無道德修養之拙劣所為。更何妨,正如我在前文所言,我們儘管崇敬烈士,也無權反對別人去當烈士,然而同樣地,也實在無權強逼別人來當烈士的--這固然只屬比喻,以現時這形勢而論,卻委實是連這個”當不當烈士”的選擇層次也根本還談不上。

  如此同室操戈,頓令筆者又不禁想起”笑傲江湖”中華山派因”氣宗”、”劍宗”之分歧而至兩派互相殘殺,以及”鹿鼎記”中天地會、沐王府等同為反清之南明勢力,到頭來卻亦陷於黨系之爭、正統之爭兩段情節。悲乎中國雖然一向有句老話相傳是”時窮節乃見”,但在真實情況,尤其國家多難之際,每每卻反是”越窮越見鬼”!嗟乎,由小說又想及真實歷史,腦海中不期然想到明末年間那段千古慘案,大將袁崇煥因種種原因,遭崇禎皇帝以至全北京城百姓均誣為通敵謀反,終至被判殛刑,死後全身骨肉還要受到陷於瘋狂的群眾爭相噬咬搶奪……人心之愚頑刻毒,反覆無常,竟可一至於斯,思之能不令人寒慄? 是日議會中,湯家驊痛心疾首以一句”惡毒”來形容之,已算客氣的了。

  當前的類近情勢,在歷史上早已屢見不鮮,如北宋末年便有分別對金朝主和主戰的對立兩派,至南宋末,也出現過類似場面,不過對象換成蒙古而已;而清末時代即有立憲溫和派與激進革命派之爭;抗日時期又有汪精衛為代表的”曲線救國派”,與主張不惜代價跟日本拚鬥到一兵一卒也寧死不降的主戰派等等。兩派各有理據,甚至直爭到今天也仍無一定公論。以今日香港例子相況,固然有些不盡相符,然而撇開實力上的考慮不論,一個最關鍵的而不能不正視的現實問題是:如果對現政權確已到了如此絕望,如此不再信任的地步,那剩下來的就只有孫中山那種革命之途,捨此無他了。如此,也就多談無益,儘管”起錨”行動起來,起義可也。這並非負氣之語,而是事實。只不過即便要革命起義,首要者也先要倚仗民心以作最有力的支持,所謂”得人心者得天下”也。今日的激進派人士,若真有如此慷慨激昂,寧折不彎之志,建議他們乾脆不妨就跟法輪功,或那些”疆獨藏獨份子”聯合起來大大幹他一場,真正當他的”哲古華拉”好了。

  革命與否,屬每個人自由取向,正如”妥協”與否、”談判”與否,也是一樣。更何況,現在的情況,更遠遠跟此還大有一段距離。怎能乍見人家與當權者坐到同一談判桌上,便即可信口雌黃,加以抹黑,標籤為”投共”、”出賣民主”等,甚且硬從陰謀論,誅心之論出發,屈得就屈,無限上綱,誣之為”與對方進行檯底交易”?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想當年”社民連”諸公何嘗也沒體驗過遭受建制派與土共們這等誣衊抹黑之苦?--尤其對於長毛,坊間不止那些維園阿伯們,一直對其入立法會,或對其激進行為都有一番極盡陰謀論的簡單演繹:如指他自從進立法會後,即比以往大大增加了正式與非正式收入,以至乘機把公帑中飽私囊,晚晚”蒲”蘭桂坊風流快活;或指他們在會上”掟蕉”、”掃檯”等等行為視為”純為了乘機早早收工”等等。不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卻只知用同等手段,施加到昔日的盟友、前輩身上,究竟算是什麼?一個最最簡單不過的事實是,這些他們現在所指責的盟友們要真想跟中共進行”檯底交易”的話,又何至於等到今天?

  正如何俊仁所說:當極左極右的人都反對起你來時,你就可知道自己是做得對了。此語雖未必是一定真理,唯一個事實是,看事情非黑即白,說到底往往都不會得到大部份人的支持,只因為持中間看法,不支持極端的人永遠才是佔去大多數的。

  本來,對長毛過去在立法會內外的種種敢作敢當,專事挑戰權威的激烈作風,筆者雖然不盡認同,卻也不禁存有幾分敬重,唯只此一事,即足以讓人對之大失所望矣。是的,那真的太令人心痛,太令人反感了。即使你們的藉口是多麼冠冕堂皇,比如為了什麼你們所謂的”真理”、所謂的”大是大非”。再退一萬步說,即使那些人有錯,也頂多只錯在所採取的手段策略上罷了,卻怎能就此就不顧青紅皂白,一筆將他們從前所做的一切完全抹殺?甚至將他們打成敵人,就連他們的人格亦一併污衊成一文不值?這就完全是無可推卸的魯莽衝動、橫蠻武斷和極端幼稚的醜惡表現!如此用事作風,試問你們的智慧和操守水平比起你們真正的對手中共來說,又好得到哪裏去?

  那邊廂,陳偉業還在大聲夾惡,力斥支持法案者是”背棄”了當日競選時提出之政綱,所以今日便是”欺騙”了曾投他們一票的選民。這等言詞,無非是刻意挑起矛盾,煽動選民情緒,借刀殺人,也大有乘機”抽水”譁眾取寵之嫌。倒想問句選民是否真像其所說那般死腦筋的?只要有理智的選民覺得議員們今日此一”轉呔”是既屬合情又屬合理,而又並無違反民主大原則的話,我相信他們是決不會認為自己受到欺騙那麼嚴重的!更何況,現實中便是選民自己,也從來就隨時會有轉呔可能,世上難道又可有什麼鐵則規條,可束縛他們自己是不准有任何思路上的轉變的嗎?而就算那些議員真的是欺騙了選民,相信香港的普遍選民眼睛也是雪亮的,只要等到議員任期屆滿(至少那些被陳所批評者不屬功能組別議員),自會以選票懲罰他們,摒棄他們,把他們攆出局去的,又何勞他現在這般越俎代庖,急不及待跳出來作其”正義凜然”的煽情表演?端的看著未免叫人惹厭。

  是晚,在電台節目中,梁啟智先生提出了一個相當中肯、客觀的看法:反政改人士如今所抱持的理念,和提出的要求,根本是自相矛盾的,首先是覺得現政權不管說什麼都是靠不住的;然而卻又堅持非要政府作出廢取功能組別的承諾,或定出時間表路線圖等。既然政府是靠不住的,那即使能得到它的一個空泛承諾又有什麼實際作用呢?

  ”倚天屠龍記”中,本出身名門的張無忌,最後也能辨別真正大是大非,甚至反過來成為人人目為十惡不赦的魔教教主;反是”笑傲江湖”中,一向道貌岸然的”君子劍”岳不群、”嵩山”掌門左冷禪,最後才被揭出邪惡本相,當然還有那個一心報仇,卻由此蒙蔽理智以至誤入邪道的林平之,更堪玩味。寫到這裏,就不能不佩服金庸先生對人性人情的一份深刻洞徹了。雖則一切不過是小說家言,唯其中帶出深意,實不可不察。讀者諸君,請慎防受表象所惑,不妨先把眼睛擦亮,細心辨清一下現實中究竟孰正孰邪?到底又是誰最可恥?

  在浩浩蕩蕩的民主大潮和普世價值之下,連中共獨裁政權也不能保證傳之千秋萬代,更何況是那區區功能組別?更何況,即使進行激烈革命,也不能保證真正民主就能一蹴而就的。單靠政治潔癖,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珍惜自由的同時,也請尊重一下自由的底線,尊重一下別人的自由--雖然對今天這些頭腦充血的人來說,這是一句不大中聽的老話。



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道德潔癖

  易中天”品人錄””海瑞”一章,有段文字提及到道德與法律在社會上的不同功用,原文甚長,此處只轉錄一小段:

  法制和道德其實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係。法制是防範性的,道德是倡導性的。法制規定不准做什麼,或不准怎麼做;道德則要求人們應該做什麼,或應該怎麼做。這兩樣東西,缺一不可,因為它們的分工不同。比如出現了火災,道德告訴我們應該去救火,法制卻只規定不准縱火。不救火的人並不犯法,也未必不道德,因為他不救火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並無此種能力等等。只有那些有此能力卻見死不救的才不道德,只有那些見死不救還要幸災樂禍的才缺德,也只有那些趁火打劫的才犯罪。可見,道德與法不可相互替代,也不可隨意濫用。只有道德沒有法,則故意縱火和趁火打劫就無法受到懲罰;只有法律沒有道德,則幸災樂禍就無由受到譴責,見義勇為也不能得到提倡。

  以上救火的譬喻可謂相當貼切。若依此喻,則社會上亦可主要粗分為上述四種人:救火的人、不救火卻並不幸災樂禍之人、不救火見死不救兼幸災樂禍之人、見死不救,幸災樂禍之餘還要趁火打劫之人。第一種人自然可視作英雄義士,第二種和第三種則可算是佔了最大部份的一般常人,凡夫俗子;最後一種就不必說了。當然若要再細分起來,救火之人仍可分為純然無私而去救火之人,以及出於一己私利,沽名釣譽而去救火之人等,以上可概略對應於易中天書中提出的五類人:一、大公無私,專門利人者;二、先公後私,先人後己者;三、公私兼顧,人己兩利者;四、謀私也奉公,利己不損人者;五、損公肥私,損人利己者。書中言,其中第一類是聖人,第二類是君子,第三類是好人,第四類是不壞的人,只有第五類是壞人。

  最多的是中間層次大體還好和不好不壞的人。他們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無妨說是常人。常人之情也就是人之常情,其中就包括改變處境、提高地位、增加財富等等。因此即使一般的好人,也難免弄些小權術,耍點小心眼,做點小動作,打些小算盤。當然,依照道德上所謂量變質變原理,小權術也可能變成大詭計,小心眼也可能變成大陰謀,小動作也可能變成大罪惡,小算盤也可能變成大野心,尤其當這個人掌握了一定的權力時,就更是如此。這是不能不防範的,但只能靠體制和法度來防範和制約……因為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捨生忘死、克己奉公、捨己利人,只能因勢利導……

  但今日社會所見,偏偏出現不少所謂患上”道德潔癖”之人--而歷史上的海瑞,則正正就是這種人,所以才會處處碰壁,不合時宜,不受當時的皇帝及官場中人的喜歡,以至只能在千秋之下,百姓心中留下一個清廉正直美名。

  想來,道德潔癖者之所以不討好,不受世人歡迎,並不太難理解,原因大概是,大部份常人在其人面前均會自覺道德不及,是故未免總會有點自慚形穢,甚而難以自禁地對之生出一定程度的嫉恨之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也。而個人相信,即使是對這等”完美道德聖人”真心崇敬之人,大抵也不會對之生出一份太大的真正親近感來的,只因此等人物在人心中已跡近神人,屬於只能遙拜仰視,而高不可攀,可望不可即之列也。無妨就當這是我個人一點鄉愿犬儒的小人之心吧,因我自問也只是區區小人一名,連君子也根本算不上。

  本來誰也不能否認,一個真正言行一致,如此道德高尚的人,正如海瑞,是絕對應該受人尊崇景仰,讓人無話可說的;問題是今日所見大部份的這種”道德潔癖者”,俱只屬要不得的偽冒之流,即是所患的不過是”嚴以律人,寬以律己”,又或只視乎對象,準則隨時可變,雙重標準的一套道德潔癖而已。

  近日,泛民主派為應否通過支持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而引發的激烈分歧、連場爭論、以至謾罵,事件正好為我們提供一個機會,值得我們好好去深思一下這個問題和現狀。直至昨天,民主黨公布經過一輪投票後,決定將投票支持方案,更令矛盾的情況變得越加白熱化和尖銳化起來,引來不少反對人士(主要是”社民連”成員和八十後激進份子)包圍會場憤怒叫囂、再度謾罵不休,指斥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等為出賣港人、出賣民主、出賣原則云云,觀之實在令人可悲可嘆。可悲可嘆者,如此一來,可正正落入建制派和一貫”維園阿伯”的慣常口實中矣:過往泛民主派中人,不是常常正被他們指控為”只容自己有民主,卻從不容忍別人表達不同意見,是假民主,作風實比專制政權更為專制霸道”的嗎?今日事實已證明一切,實在是連同道中人也包容不下了。

  更何況,追求民主的目標雖然一致,大原則也應該堅持,卻總可以透過百花齊放的不同手段,各師各法,各幹各的來實現,如此才能保證更有成功希望,是絕沒必要去強行”定於一尊”的。和而不同,這豈非才是最貫徹的民主精神嗎?再說,是日之決定,乃經由黨內投票結果而來,依照民主精神,更絕對應該尊重,決不應輸打贏要,不遵守遊戲規則。一味動輒訴諸”非黑即白”式的衝動謾罵,四面點火頭,根本於事無益,亦徒然只會令親者痛仇者快,亦正中共產黨下懷,正中它們最擅長的”分化”圈套策略--奇怪以”社民連”諸公過往與中共交手之豐富認識與經驗,應對中共之一貫奸猾作風早已瞭如指掌,何至今天竟不察如斯,豈忘記了與中共交手,是不能一味跟它鬥力硬碰,只能鬥智者乎?怎能如此對同盟失去一切信心,迷惑到認為鬥智,甚或適當時候予以一定迴旋妥協,就已單純等同於放棄原則,等同於投降諛媚了?
  又何況,一個普遍公理是,即使自己要做烈士,也沒權利去強逼別人認同,或效法自己去做烈士的。又更何況,誠如昨晚陶傑在電台節目所言,就是”社民連”諸公自己,亦根本未見得有當其烈士的資格:否則為何甘冒”欺善怕惡”之嫌,捨本逐末對自己同盟採取如此謾罵敵視態度,卻未見拿出十倍的”火力”到中聯辦門前去謾罵個夠,甚或像泰國紅衫軍那樣,幹出更激烈的反政府行為來--既然如此,也就不能怪責別人會對閣下有這樣的指責了:”只敢在口號上喊喊’起義革命’,卻又不敢真正付諸行動”!如此所為,不禁又令筆者聯想到海瑞的一宗令人慨嘆惋惜的歷史事跡:當年的海瑞就曾因為”眼裏揉不下半顆沙子”,以至惹來恩將仇報指責,終於竟連昔日曾一手為自己開脫的恩人首輔徐階也要一併鬥倒,而結果只令到自己處境更加孤立,更加四面受敵,徒然累己累人,正是何苦來哉?
  雖則余若薇在日前與特首辯論中,所言之”寧可原地踏步,也不願行差踏錯”驟聽起來,確有所據,但那也並非一成不變的永恆真理,有些事情的爭取過程,往往是需要靠”摸著石頭過河”,邊試邊做的。
  道德潔癖,在今日變得如此複雜、禮崩樂壞、人心不古的社會中固已不符實際,不合時宜;政治潔癖,則未免顯得更不可取,更屬天真。更更何況,天真到想單靠謾罵手段來把中共罵倒,罵服,或至少是從中共手中把一點點該擁有的民主罵回來?豈忘了毛澤東之言:”共產黨從來是罵不倒”的嗎?君不見,遠者如八九年天安門的大學生是什麼下場?近者,如年前八十後盡管慷慨激昂盤據天星碼頭反拆遷,包圍立法會反高鐵,天星碼頭還不是照拆如儀,高鐵還不是照樣通過興建?珍惜力量,保存力量,絕不應等同於怕死屈服,那跟”曲線救國”的汪精衛,或引清兵入關的吳三桂始終是有所分別的!這裏不妨再引用一下易中天在”品人錄”書中所引述柏楊之言:心膽俱裂,由衷屈服,是癱瘓了的奴才。跳高之前,先曲雙膝,則是英雄豪傑。如果稍一挑釁,就憤怒上前一口咬住,死也不放,那就是螃蟹了。
  寧折不彎,寸步不讓之人,如歷史上的項羽、海瑞等,雖則受人尊重膜拜,卻多半從來成不了大事。想來為人父母者,對此尤其應有更深層的一番體會,應該知道一味死死抱持這種態度的話,在今日,即使是在對待自己那幾歲大的子女時,也往往是行之不通的,何況那是槍桿子出政權的中共?











食字與吞字

  幾天前早上,在一個電視台早晨節目中,赫然看到所介紹的報章頭條中,出現”……申非遺”一道標題,一時真有點一頭霧水,嚇了一跳,及至根據上文下理稍加揣測一番,才恍然而悟:原來所謂”申非遺”竟是”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之簡略,你說能不佩服起這標題的那位編輯老爺麼?如此強行”吞文食字”,自創簡語,其”創意”真比慣擅此道的共產黨,以及那些八十後的網友們還要高明。

  看了陳雲先生的”中文解毒”,隱隱明白這種”簡語”盛行之風,應該多半與英文盛行的initial省略式習慣泛濫有關。雖則簡語乃日常生活所難免,唯所採之法則也實在應以合情、合理為最先考慮,像以上所舉的”申非遺”,便屬於完全不合情合理之列(堪與內地”農轉非”一語相輝映)--筆者往昔也曾任職過報館,深知有時為了字數、版面等限制,要為一些文章起出一道既醒目,又簡明的標題實在可算一門學問,如上述這個惹人發噱例子大概就是編輯老爺為遷就字數版面限制而形成的,但其實只要起標題的人在事前肯稍付心思先斟酌一下,把標題中別的字數刪削一下,問題就應不難避免。固然,”非物質文化遺產”一共七字,要全數包含在標題中,確然有點過於冗長累贅,卻也不能為此而強行削足適履,棄卻讓讀者易於一目了然的大原則而不顧的。恕我孤陋寡聞,可不知道”非遺”二字是否在內地已成為這一名詞的固定合法簡詞--即使是,那也並不能成為增加此簡詞合理性的理由。若純為簡而簡,則我認為最多也只能簡化成”非物遺產”四字而已。

  吞字以外,食字的”文化”就似乎更要悠久一些,影響也深遠廣泛一些。正如陳雲先生書中所言,所謂食字之盛行,主要是與本地傳媒在過去一段期間大力推波助瀾有關。(雖然遠在傳媒未曾普及之前,食字笑料已廣為流行,如在筆者童年,早就流行以某些中國姓氏合併起來以作”XX聯婚”之類的笑料,至於諧音人名笑料,更是多不勝數,由粵語片時代的”周圍捐”、”溫人賓”等至近來的”鍾落山、鍾落海”、”陸浩昌”、”徐定富”、你講先”、”吳講住”等,當然更少不了各式粗口諧音,如”調理農務蘭花系”--此語在陳雲著作中,居然列為陶傑所創,未免不確,只因陶才子當年根本遠未成名矣;至於另一經典對聯”上水居民居水上,長洲賓客賓洲長”--在陳作中,則只作單句”長洲居民奔洲長”,並列為黃霑所創,亦有待考究)主要因為食字原本正是製造笑料的一種最便捷,也最易收效的手段、法門,是故最常為喜劇表演者們或普及文化創作人等所樂用(像已故的黃霑先生,以及今天各位知名笑匠包括周星馳、曾志偉(註)等都常樂此不疲,為此道高手--今日潮語所謂”搞爛gag”是也),以至日久下來,人人爭相仿效,終至食字成風,成災(尤以廣告界為禍最烈),甚至今日連政府(陳雲提供例子為”智在必得”、”親子悅讀”)及大銀行宣傳標語(例子為”財息兼收”、”有升有息”)竟也未能免俗。

  註:這裏不妨暫岔一筆:我認為不管以引用食字笑料之多之濫之不計效果,又或笑料之無聊程度,我認為後者都應比周星馳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也更應受”無厘頭”祖師”稱譽”而無愧者,如謂不然,請參看曾志偉一部多年前作品”小小小警察”便可見端倪。這部片中,有一個無聊透頂,也爛透了的爛gag至今仍讓我記憶猶深:沙灘上,一個小販捧著很多鼓滿了氣的透明塑膠袋走過,一邊高叫”有風賣”,接著另一小販捧著空空的盤子走過,高叫:”冇野賣!”至於港產影視作品中的食字笑料,若要舉隅,只怕將要舉之不盡,經典如周星馳在電視劇”蓋世豪俠”中的”段古母辛府”(斷估冇辛苦),電影”賭聖”中的”各位觀眾,三條煙”(真的從袋中取出三根香煙來),鄭中基在電影”追擊八月十五”中說自己中了”雪茄毒”、而在黃霑有份參予的電影”不文騷”中,有角色邊說”黐X線””大X鑊”的粗言時,一邊真的取出一個黏附著很多電線和一個大鑊的假陽具--這些卻都是最不可取,最爛的一種。

  流行歌曲方面,相信每個三十歲或以上的讀者都不會忘記尹光的”鹹濕粗口歌”,其歌曲中幾乎每首必有隱晦的食字粗口,如"費隱士傳奇"、"小姐李露媚"等。漫畫方面,當年甘小文的”太公報”曾刊出”柑蕉桔梨籮柚、雁鷲雕貍獅狒”一聯,確也令人嘻哈絕倒一時。在粗口諧音笑料方面的創作努力,坊間草根人士,實是不遺餘力,毫不放過,其熱烈投入程度,固然早就毋庸多言也。

  流風所及,很多年前,市面可見很多店鋪早已慣以食字命名,而其中我注意到一個現象是,尤以髮型屋、食肆為最流行。前者如”最高髮院”、”有辦髮”之類(然而大多”食”得相當牽強粗劣,其實我倒想到一個比較貼切又可取的食字店名是”髮剪焗”--與”發展局”三字完全切合對應);後者如”好滿粥”、”包餃店”等等。

  當然,誰也明白,一個食字店名起得別致有趣,會大起宣傳吸引之效,但一個最低衡量準則應是:拜托食起字來也該食得巧妙一點,合理一點吧?像近日,我發現有家商場小店店名為”車此品”,很明顯是借用”奢侈品”之諧音,如此店名本已頗為不通--”車此”二字連起來,根本就完全解不通--若以常理度之,以為店內必是專售模型車玩具之類貨品,誰知卻是錯了,因為透過櫥窗一望,並沒發現任何一副模型車擺放當眼處,反而擺賣的多只是日常精品。如此一來,這店名就不但起得相當拙劣,且純為食字而食字,更屬無謂無聊已極。此為食字高低之分也。(唯一可能解釋是,店內陳列貨品都是專供顧客於汽車內擺放者也)

  食字因為能為受眾提供最簡單直接的滑稽趣味,故一向為最普及的通俗文化所喜用,而多為自命高尚的文化人所不屑為之者。曾幾何時,本地的三級色情片發行商,都曾花盡心思去為上映的色情片創作過不少食字片名,如陳雲在書中便提供了頗具妙趣的其中兩個:”豐乳同露”、”借叔一簫”。我卻不禁由此想起,許多年前所見過一個頗露骨意淫,卻也最引人入”性”的片名:”我愛一枝棒”(顯是借當年黎明名曲曲名”我愛itchi ban諧音也)!

  此外,近年本地電視劇集創作人為作品命起名來,比起電影創作人又似乎特好此道,幾已無食字不歡(大概因為電影今日已越少開拍,倒是本地獨大那家電視台卻因年年批量生產,以至劇名早已到了不敷應用,需要無所不用其極之地步吧?)。隨手便可舉出一大堆,唯改得最拙劣生硬,不倫不類者,莫如近期之”畢打自己人”、”搜下留情”、”有營煮婦”等為甚,而記憶之中只有好多年前的”公私三文治”,和近期的”金枝慾孽”、”宮心計”、”飛短留長父子兵”都算是食得較為貼題者,而把”掌門人”諧音成”獎門人”雖不盡善,已算可以接受。國際台有一輯紀錄片,取名”塵世美”則可算是其中神來之筆,難怪後來無線也很快抄襲過來照用不誤。而明珠台的”欲骨查”雖是等而下之,亦尚算可取,只是其中”欲”之一字未免食得牽強亂套了些。電影方面,記憶中最有”代表性”也最莫名其妙的,應是”XX特攻”之流,明明有不失原意的”特工”二字不用,偏要改成”特攻”,除了刻意標奇立異,實在想不出有別的更好理由。

  總之歸根結柢一句,食字在大部份情況下本無傷大雅,只不過一旦食得太多,未免會食滯,引至消化不良,不可不察矣。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憤青

  讀易中天的”品人錄”,讀到次章”曹操”章末,有這麼一段:

  文人和老百姓也不喜歡曹操。因為曹操殺了不少文人。文人喜歡同病相憐,老百姓更不管他在歷史上有沒有貢獻……在魏蜀吳三國三位開國領袖中,曹操留下的血債大概最多,令人髮指的殘忍記錄也最多。血債總是要還的。殺不了曹操,口誅筆伐不行嗎?義憤填膺之際,便難免誇大其辭,甚至誣衊不實。比方說,他就未必殺過呂伯奢一家,更未必說過”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話。不過,曹操也曾誣賴過別人的,冤枉他一回,也算一報還一報。何況這些事栽到他頭上也”很像”……

  適逢深宵亞視,正不知第幾次重播一套以李小龍名作為取材的劇集”精武門”,劇中離不開的主要情節自然是當年的日本人在中國如何囂張跋扈,欺我國人為”東亞病夫”,最後更以陰謀毒殺精武門一代宗師霍元甲。有關此案,大抵應無正史可稽,即連平江不肖生的名作”近代俠義英雄傳”--亦即今日流傳霍元甲故事的其中一個主要源流--亦只載霍元甲是死於”鐵櫃玻璃肚”而致病(指平時只注重練外功,忽略內功所致),只把日本人下毒一說聊備參考。但既然李小龍的原作品是有此一說,自然照演不誤可也。不過據記憶,李小龍電影中所述日本人是買通廚師,下毒在餅乾之中,卻有點古怪而已。

  真實歷史到底如何,恐怕只有歷史專家才說得清楚。然誠如易中天所言,即使真沒有這回事,這筆債栽到日本人頭上也實在栽得”很像”,只因為在那個時代中,日本人對中國人曾作下過的血債,實在多得不勝枚舉,罄竹難書,也比曹操殺人之多之殘酷可怕更要不止十倍。那實在是太過份,也太難以讓人原諒的暴行,更是任何稍有良知、血性,不管屬任何國家民族的正常人也無法接受得了的暴行!血債總是要還的。但日本人可真正還了麼?不久前,據當年在亞視劇集中扮演過陳真的演員梁小龍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當初他在初返國內時,亦曾驚異於同胞們對該劇的瘋狂投入程度,據他說有些同胞簡直已把戲劇與現實混淆,把他當作了真正的民族英雄一般來崇拜,理由是他在劇中大打日本人,大快人心,為廣大的中國老百姓大大出了口氣。表面看來,這實在有點天真可笑,可想深一層,又實在值得悲哀:若不是老百姓歷來受盡了日本人那麼多鳥氣,一直憋了那麼多年卻又除了看看影視劇之外根本無從渲洩的話,試問又怎會帶來這種效果?

  今日在香港,有不少文化人對大陸的所謂”憤青”,表現得殊為不屑,總認為他們愚昧、無知、盲目、不切實際,而且表裏不一,最主要的一點譴責是:這些憤青們一方面口口聲聲要反日排美,口口聲聲愛國之餘,可一方面又要熱中崇尚於人家的文化軟力量,甚至一有機會就要削尖腦袋爭取外國護照云云……

  我認為,這種指責,大可不必。誠然,憤青的行為,有時看起來,實在失諸天真莽昧、盲動,但想深一層,我們就會明白到出現這麼一種憤青現象,背後的深層背景究竟何在,只要想明白這一點,我們就何妨對此付出一點點的諒解與包容?我認為,一切應可追溯至我們的祖國,在近百年間所遭受到的重重太也慘無人道的災難與屈辱,創巨痛深,明白一切由此而起,我們實在又何忍深責之?

  或有一種說法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誰叫中國人自己不爭氣在先?先是清朝腐敗無能,再而是自顧內鬥,才招致敵人有機可乘?唯此一說法,依我看來,非但近乎冷血功利,也實在在邏輯上有點難以自圓其說。若依此強存弱亡,成王敗寇的邏輯推論,以今日先進的民主精神及環保精神,我們又何必還去積極保護那些什麼弱勢族群,或者什麼瀕臨絕種生物,不妨就等他們通統自生自滅好了?誰叫他們的DNA本來就低賤卑下?

  誠然,中國人是不懂自重、自強,不懂團結,專好內鬥,更已成為一種令人可憐可恨的特質。但是否因此便值得抵受這百年來所受的那麼深的民族災難,甚至是血腥屠戮的報應呢?試問這又跟一個性罪犯當在受到檢控時,反過來以受害人衣著過於暴露,引人犯罪作辯護理由,又有何本質上的分別?維護弱勢,今日已是全人類的共同信念和普世價值,不容置疑。即使中國人真有那麼不長進,擺在眼前一個事實是,中國人始終在歷史上存活了那麼多年,而並沒有像印第安人、或某些民族那樣經不起考驗終於消失在歷史舞台。

  此所以,即使日本、歐美各國今日政治體制是比我們如何先進,民族性也比我們如何優越,也是一樣抵消不了昔日它們加諸我們祖國身上無窮災難的罪責的。尤其是日本這個曾帶給中國那麼多恐怖屠殺與侵略的國家!--一筆歸一筆,縱使我們今日的每個家庭,都離不開日本電器、日產用具,甚至文化上也受到諸多侵蝕,如喜看日本動漫、喜歡日本明星偶像、崇尚日本潮流,那也不能代表我們在精神上已徹底臣服於這個民族!批評憤青或中國的人,總不能持有雙重準則的邏輯:當中國”暴發”起來時,就批評中國人有太多劣根性不除,徒以經濟實力驕人,等如是暴發戶;當別國經濟實力、文化實力強大起來時,卻又對其他民族劣根性避而不談。坊間也有一種說法認為,這不過是一種推諉遮羞的,不長進的無賴態度,一種”硬要把別人也拖下水”的強盜邏輯,等如是自己禿頭,卻偏要笑人家癩痢,殊不可取云云,例如當我們中國發生扼殺人權事件,受到美國指責時,有某些中國官員總會跳出來力指美國也有種種不堪事例等。然而,我們不能否認,這確是一種有力控訴,過往不是也有好些文人因為在作品中提倡過某種高尚道德概念,而事後被人發現自己根本並不能身體力行而遭受嘲笑譏諷為虛偽,致遭蔑視的前例嗎?為何我們要以言行一致的準則來度己,卻就不能用以度人呢?嚴以律己,寬以度人,雖是高尚美德,卻並非人人必要奉行的準則。

  固然,在今日我們不應,也不必再煽動鼓吹什麼民族仇恨,想帶出的一點不過是,我們也不必因中國人的種種醜陋本質而自卑,因為宏觀來看,那也不過是人類共同天性中的某些特質罷了。中國人便有髒、亂、吵、以至好內鬥的本性特質,也絕非全體共性,那決不是自我安慰的阿Q精神--因為那確是事實!正如在芸芸只會營營役役,只知急功近利,崇尚享樂主義拜金主義,仍處於所謂”口腔期”的反智香港人之中,我們也依然會有具高尚的無私犧牲奉獻精神的黃福榮先生一樣。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畢竟才是我們最終最正確的態度。我們在正視自己的缺點,避免浮誇自大之餘,也實在大可不必妄自菲薄,過度自卑,以至真的去深信那什麼”中國人DNA本就不行”的一套鬼話!否則,那才真正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說這話的人不管其出發點為何,用心也未免刻毒,無非是要把中國人推向萬劫不復,即使純是出於恨鐵不成鋼之心,又豈不聞”世界上沒有真正失敗者,除非自甘放棄者”此語?又何必就此便對中國人採取這種絕望放棄態度?即使純為誇張發其牢騷,又或托詞不過為起反面激勵作用,那就更為要不得,因這一來又正好符合了此君另一句慣用套語”自我實現預言"(self fulfilling prophecy),到頭來只會適得其反。更何況,DNA便再頑強,也總有演化進步的一天--即使那過程有多漫長!)

語言階級

  這兩晚的”光明頂”節目,主持人都在談論有關廣東話(正確是廣府話)的問題,實在太有同感。事實上,筆者一直以來亦對這話題很感興趣,讀過若干本專以廣府話正字溯源為題的書籍,卻總發覺水準參差,其中有某些說法總嫌牽強、難以讓人信服。尤以近年有兩位頗有知名度的文化人,似乎是專攻這方面的研究的,那就是彭志銘和潘國森先生。前者在某份免費報紙上的專欄中,便曾以每日一字的形式,專門向讀者介紹粵音本字的--然而,那些字如今早已在普遍流傳的字典上消失,根本再也查不到,作為門外漢的人們已很難驗證到是否就是本字。而且,即使確證屬本字,那些已被時代淘汰了的”化石字”,今天要我們捨棄那些積非成是,用慣了的”0既”、”0黎”、”0的”、”0野”等,再把它們寫出來只怕已不再有人會明白了--大概連倉頡字碼也打不出來,那又何必?當然,作者的用意也並非提倡復用它們,目的大概只為正源、正識而已。

  不過,提出所謂”捍衛廣東方言”的概念,在這個方言已漸被腐蝕的今天,又的確是有著相當價值的。但話說回來,保存始終是一回事,能不能在博物館以外,還在人們口中再度得以保存、流傳、活用,卻是另一碼事了--例如以上所舉的廣府話正字,很明顯的事實是,能保存活用下來的可能性已是低得近乎零了。歷史上但凡經過長時間淘汰了的東西,都很難有復活過來的希望--繁體字在中國大陸被棄用,代之以簡體字就是一個例子。

  何況,一種語言的命運,像人一樣也總是有起有落,有遭遇優勢和劣勢之別的。今日的廣府話面臨劣勢,豈非也不過是時勢使然?隨著回歸,北方普通話以強勢漸在香港”定於一尊”,大抵也是無法避免之事。可嘆在七八十年代,香港流行文化軟力量正值最強大之時,把廣府話文化(主要是影視劇和流行歌曲)遠播至大江南北,儼然反侵蝕了北方文化,成為主導的那個時代已是一去不復來矣。”買單”(實為埋單)、”的士”、”巴士”、”搞掂”(不是搞定)等詞彙,便是在那時不知不覺地開始溶進了部份北方語言中的。

  曾記得幾年前,身在大陸珠海,跟一個操持普通話的女士因事爭持時,對方曾很不屑地說出一句:”別跟我講白話(指的是廣府話),我聽不懂,要說就說普通話。”;在本地任職服務業期間,也曾有數次這樣的經驗,有某些操持普通話的客人,當你不經意向他說了一句廣府話時,對方總會以一種近乎傲慢態度跟你說:”請跟我說普通話,謝謝。”也難怪,內地同胞如今是財大氣粗,當家作主了,自然得擺擺譜,以講普通話為榮,而恥於入鄉隨俗,跟你講廣府話了。像這種語言上的階級現象,在今日香港已是比比皆是,幾乎漸已習以為常。

  當然,在理論上,語言本應是沒有階級貴賤之分的,正如人也一樣。然而,那只是理論,在現實的世俗之中,也如人一樣,誰也應該明白,試問階級貴賤之分又怎可完全避免--我們又幾曾遇過一些南亞裔的草根階層,在跟你說話時堅持要用他們本國語言的?所以,即使你不要分,別人也硬是要分的,那根本是無可如何的一件事。歸根究柢,大概只能套用電影”孔子”裏面那句台詞以自遣吧:”當你改變不了外面世界時,唯一能做的只有改變自己的態度”?

  是以,當我們面臨這種無法避免的惡性外在環境時,首要做的,只能是盡量保持一份清醒自覺--切忌首先隨波逐流,迷失了自己--如此,才能做到不卑不亢,堅守住自己的人格尊嚴。

  說廣府話由來古雅,端的不錯,這方面歷來已有大批學者專家,提出過不少研究和論證,如”佢”字由”渠”演化而來,對這一點,大概坊間已早有公論、共識。唯實在還有不少字詞,是眾說紛紜,讓人無所適從,甚難考究者,以下不妨列舉數例,若有四方高人識者,倒願乞就一教,不勝感激!

  一、”0野”:有關此字,聽過一種說法,此字與”好”字連在一起,即”好0野”是出自”好也”二字連合,唯筆者總覺有點牽強不實,皆因那解釋不了此字單獨被用時所具有的”東西”含義。

  二、”冚把冷”:一種普遍說法是出自”咸不論”變音,但我相信一定還有另外多種有趣說法的。

  三、”鹹濕”:最近聽到有人說,此詞居然是出自”酣於色”三字連音變讀,委實有點將信將疑,似乎文雅過甚了吧?一個比較合理的個人推測,應該是出自”好色”二字的國音借讀。

  四、”聽日”:有說是出自”天光日”,亦十分存疑;如此,則”聽朝”難道就是”天光朝”,”聽晚”就是”天光晚”?聽來又似有點不通。

  類似的爭議例子還有許多,一時也舉之不盡。至於說到正音問題,則更為複雜,在坊間惹來爭論更多更烈,更加是說之不盡,越說越亂,如時間的”間”、刊物的”刊”引起的讀音爭論等等等等。筆者也有點無所適從,但唯一覺得有點確定把握者,是大嶼山中的”嶼”變讀成今天習讀的”如”,應與錯誤借用普通話的讀音有關。此外,行刺一詞,現在有人刻意正讀成”行sik(中入聲)”,然而刺客一詞,卻從未聽聞有人會把”刺”字讀成此音的--難道刺客中的”刺”字,與行刺中的”刺”字義竟有所不同?至於說到鳩字或尻字的正音問題,一向以來,廣東人為了避免與粗口相混,引來不雅,以至變讀成”溝”音,我認為無可厚非,亦不妨約定俗成算了。總之,大體上,在這方面,我是贊成潘國森先生的觀點的:何必矯枉過正,硬要把”韋小寶”改成”唯小寶”、”任劍輝”改成”淫劍輝”,甚或把”查良鏞”改成”楂良鏞”?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品人錄


  易中天先生的名著”品三國”,膾炙人口,立論精闢,相信很多讀者早已看過。其另外作品如”大話方言”、”帝國的終結”亦是可讀性頗高的不可多得之作,值得推薦。此外,筆者近來發現原來易先生另外還有一部”品人錄”,內容亦十分精采,非常值得一讀,喜讀歷史作品的讀者實不容錯過。書中共分五大章,分析五位中國歷史上甚具爭議的人物,分為項羽、曹操、武則天、海瑞及雍正。

  筆者至今僅看過”項羽”的首章,已深為其筆鋒及銳思所折服。對於項羽這位一直以來都甚為後人關心的,古代歷史上最後的曠世英雄,以及當年楚漢相爭歷史形勢的勝負關鍵,歷來早有各代學者名人,提出過各種各樣紛呈的分析見解,唯個人認為,尤以易先生在書中提出的一番見解,可說是至今為止,我所看過的至為獨到精闢,發人深省的一種。

  這裏實在忍不住要摘錄一下易先生書中的一些”精句”如下:

  學術學術,學問只是術,不是道。道不是可以學得來的。治學者學問再多也只能為人臣,得道者學問再少,也可以為人君。

  項羽看重的卻不是榮華富貴,而是英雄業績。也就是說,他更看重的不是結果(如此--註:大丈夫當如此也--劉邦言)而是過程(取代--註:彼可取而代也--項羽言)。他不是要取代了以後怎麼樣,也沒想到取代了以後會怎麼樣,而只是要去取代。的確,對於一個真正的英雄來說,戰鬥本身是要比勝利更令人神往的。”馬思邊草拳毛動,雕盼青雲睡眼開”,哪個英雄願在無所事事中消磨自己的一生呢?(這一點正是項羽其人最大的悲劇性所在)

  誰都知道,垓下之戰,是楚漢相爭的最後一次戰役,也是決定最後勝負的關鍵一戰,是不折不扣的”決戰”。然而身為統帥的項羽,想到的卻不是決戰,而是快戰……是啊,他原本沒把那天下王位太當回事。他只想能夠英武豪雄地痛快一生,也只想在退出戰場退出人生時有一個精彩的謝幕,能最後再痛快一回。(就這一點看來,項羽也實在是一個最具武俠精神的歷史英雄人物,難怪在他死後的二千多年間,仍一直深受後世中國人所景仰同情--雖然在今日其精神已不再會有人仿效,猶如岳飛、文天祥、袁崇煥等人一樣)

  文人為甚麼當不了造反皇帝呢?因為造反起義,爭奪地位,說穿了,是一場豪賭,非有天大的膽子不可。這個膽子,又與本錢有關。本錢特大的敢賭,一無所有的也敢賭。豪族敢賭,是因為本錢大,輸得起。流氓敢賭,則是因為沒本錢,輸不怕……文人都是聰明人,而聰明人從來就成不了大氣候。聰明人遇到事情,往往想法比較多,想得也比較細。等他前前後後都想妥貼了,沒準機會也過去了。即便機會沒過去,他們也多半不會幹。因為文人也是有本錢的人。這本錢比豪族少,比流氓多,不多不少,很是尷尬……要他們拿這一點小本錢去豪賭一把,捨不得也豁不出去……流氓就不會想那麼多。流氓甚麼都沒有,卻有膽量。而且,正因為甚麼都沒有,所以就只有膽量。(這一段可說道盡人性,也說明了為什麼在中國歷史上,能成功改朝換代奪取帝位,成其千秋霸業者,往往不外兩種人,一是豪族一為流氓)

  愛面子的人內心都很脆弱。唯其脆弱,才那麼愛面子。因為他受不了半點傷害,這才要拚命護住自己的面子。(太值得深思!)

  沒有誰會有”忍”的性格,忍都是逼出來的……真正的忍,是自己戰勝自己,是自己對自己下手。忍,心字頭上一把刀,是拿刀子戳自己的心啊!

  項羽的悲劇是時代的悲劇。項羽以前的時代,是一個英雄的時代,也是一個貴族的時代。高貴感和英雄氣質,是那個時代的精神……然而,自從秦始皇開創了中央集權的專制統治,英雄的時代也就開始走向沒落……權欲和利欲將成為主宰和動力,人格和靈魂則將被閹割和踐踏,就像王翳、呂馬童們踐踏項羽一樣。(此所以,今日英雄只會與悲劇成同義詞)

  於是我們看到的便是這樣一個畫面:一隻代表著英雄精神和高貴感的虎或豹,在草原上孤獨地死去,而一群代表著權欲和利欲的粗鄙的狼和平庸的羊,則一擁而上,恣意踐踏著那隻虎或豹,然後每個人都扯下一塊豹皮或一根虎骨叼在嘴裏,準備回去邀功行賞。而在不久之前,他們是根本不敢看那隻虎或豹的眼睛的。(很久前,讀過古龍先生一部作品”金劍殘骨令”,書的開首,便向我們呈示了跟二千多年前項羽慘死垓下的一幅類同畫面,令我印象猶深)

  顯然,劉邦是代表著”歷史方向”的,項羽則”不合時宜”。事實上,此後,像項羽這樣傻,這樣天真、任性的英雄越來越少,陰險毒辣的陰謀家和迂腐愚忠的書呆子則越來越多。從這個意義上講,項羽說他的失敗是”天之亡我”,也對。

  項羽之死,似乎預示著一個時代的結束。虎和豹的時代結束之後,取而代之的便是狼和羊的時代。而且,那狼也會退化為狗,走狗。

  以上這些,何嘗不可以說成是現今社會的最佳寫照?












  



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起錨!正視問題

  明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六四,聽了是晚商台”光明頂”嘉賓主持于燕平師傅的妙論,終於豁然有所而悟。八九年的六四本來就是一次讓全香港人初見識到共產黨厲害可怕之處的傷痛經驗,而更令人感無奈、無力的是,一直到了廿一年後的今天,這個做出過這麼多罪行的政權不但越罵越不倒,反而眼看是越來越神氣活現,財大氣粗了,似乎真應了一句俗話:殺人放火金腰帶。

  據于師傅所言:原來究其原因,只因為共產黨一向十分懂得團結力量的重要。故而,只要一天這政權內部仍是那麼力量團結,一天就不會那麼容易被扳倒--縱使死硬的法輪功份子天天在喊”天亡中共”也難奈它何!不錯,這二十年來,不是早有很多人這樣的提出過嗎:世上能夠毀滅中國共產黨的,只有共產黨自己。那意思就是說,只有等到它終有一天從內而外的徹底腐爛透了,這個滅亡的契機也許才會出現--這規律在幾千年中國歷史上不是早就一直在重複著的了?不論是每一朝每一代,能促成朝代興替的主要條件,無非都只一個:前一政權已經腐爛得差不多了。

  然于師傅的話或許又會惹來一個爭論:中共自建黨建國以來,不是早就經歷過好多次內耗內鬥了嗎?這樣又怎能算是團結呢?但我想,團結與否,可能只是一種相對的觀念,情形可能是,比起它的敵人來說,它總顯得比較團結一點吧。不過話又說回來,組成中共的畢竟也是中國人,中國人不是有種天生特質(或陶傑的慣語:DNA)是內鬥內行,外鬥外行的麼?所以,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只要中共的成員一天是中國人,不能團結的危機因素就一天會潛伏存在!除此以外,再加上近年種種出現的時局變化,我很有理由相信,那個最終”審判日”的來臨終不會太遙遠的!固然,在茫茫歷史長河中,不管二十年也好,還是六十年也好,本就通統算不了甚麼!以現今世道變化之日急日巨,實在很難相信世上還會再出現一個能長壽至幾百年的政權,如中國的漢唐明清四朝那樣的吧?

  近日,內地接連發生多宗駭人聽聞的精神病者闖進幼兒院大開殺戒的慘劇(令人記起好多年前,曾在香港元州邨發生過的一宗相似慘劇--導演爾冬陞曾以此取材拍過一齣”癲佬正傳”)再加富士康的”連跳”事件,似乎已經是一個不小的警號。前兩天,湖南永州才剛發生一宗連環槍殺三名法官的血案,餘波未了,在昨天,竟又在廣州發生一宗退伍軍人狂漢持槍槍傷警員,並與警對峙多小時的”中國蘭保”大案(這兩宗案件,都令筆者不免聯想到2008年發生的那宗轟動一時的楊佳隻身闖入上海公安局連環殺害多名公安的血案)不免令人有種感覺,連串事件好像有著某種神秘的集體傳染性,令人難免得出一個”社會已得了病”的推論。要問病從何來,大抵可以大膽作一主觀臆測,應該主要是從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生活壓力,再加上社會處處充斥不公不義、貧富懸殊現象等諸多問題而來。

  大家知道,中國有十多億人口,其中只要有一成(這個估計應不算太過份)是這類極具危險性,潛藏著暴力傾向的精神患者,問題就已經很不得了。如此看來,中共現時面對的一顆最大的計時炸彈,倒不是法輪功,或甚麼疆獨藏獨份子,而是這一大群因備受壓抑,而陷於崩潰邊緣,隨時將受種種看似微不足道的導火線引發而失控地爆發出難以估計的一股石破天驚破壞力量的老百姓。大概是時候應該起錨,好好正視一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