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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選壇現形記

  自黃毓民與詹培忠在立法會公然上演一場流氓式鬧劇,為全港市民帶來一番娛樂之後,臨近補選前夕,在商台節目中,居然又演出了一場以黃毓民為主角之一的”硬闖直播室”和”胸襲”的鬧劇,真的蔚為奇觀。

  整個鬧劇的過程,筆者無緣親耳聽畢,只在事後翻看過有關的youtube短片,總算看出幾分端倪。肇因原來又始自黃毓民,始自謝大狀這位標準護花使者,不滿毓民在論壇中態度囂張,不但矛頭直指白姐姐,更幾乎與後者有一番肢體衝撞(據所述是手指指”篤”及對方,但這一點在短片中已無法引證是否屬實),於是不惜挺身直闖直播室,聲聲指控黃”蝦女人”,並將火頭”辣”向在場之另一候選人林依麗,指其為”黃毓民走狗”。結果惹來後者無名火起,激烈對罵,事後更揚言謝大狀對其非禮(唯片中可見,倒是林自己以胸頂向對方,實情自己應反被控非禮才對)。

  片中所見的,只是發生兩種指控的前後之事:先是黃與白在直播室中針鋒相對, 林再因為謝開門欲闖入而衝出直播室與其理論,到此而止;後就是黃與謝在直播室外的激烈罵戰,期間兩人不斷走動,唯不見有激烈肢體碰觸。

  正所謂”相嗌無好口”,片中所見各人的表現,我認為真未免與市井流氓、街市婆無異,堪稱是爛佬潑婦一爐共冶,同台共演,真有點那個,試問又成何體統?然而,就是市井街市間的無謂口角之爭,一向也是不易分出是非來的,是以在此亦不得不如陶傑所最好批評者,”扮客觀各打五十”一番--何況,事實所見也正是如此,雙方俱明顯確有點過分之處。

  先說白姐姐(先插一句,若非此次補選,我也不知道原來其芳名中的琹字原來是這等寫法?),自其參選之初,早已明確以黃毓民為針對挑釁的對象,口口聲聲要把他趕出立法會,叮走議會暴力。白姐姐一貫有敢言敢作之稱,觀其多年前的前科,亦曾在大氣電波中,也是某電台節目中與雷宇揚就祥嫂事件公開互罵,期間更爆出一句”黐孖筋”,相信不少人仍記憶猶新。其言詞作風許或也算尖刻潑辣,可惜要一旦與毓民之類對手交鋒起來,最大吃虧之處只怕就在其一貫說話慢吞吞,近乎上氣不接下氣的陰聲細氣特色上。就在事件發生後翌日播出的港台”選舉論壇”上,只見其表現亦似乎差強人意,竟就連述說政綱時也顯得有點口窒窒起來,表現甚至還比不上從無參選經驗的大專二零一二的八十後候選人。

  說到論戰中,毓民指斥她政綱單薄,說來說去也還不過只是一句:要叮走黃毓民,叮走暴力,毫無新意,這一點也並非說來無由。白姐姐自言出來參選,挑戰毓民是要伸張正義,為民拯命,然而除此以外又實在提不出甚麼堅實政綱作支持,如此思維作風,看起來就等同把選壇視作個人的挑戰擂台,未免有點單純幼稚,跟維園阿伯們每周在維園的表現也沒有太大分別了。然退一萬步說,即使目的真是純然要向毓民單挑,其實也算大佔人和優勢,盡可得到不少民心支持的--觀乎毓民近來在立法會的表現,亦真的惹來頗多市民不滿,在市民心中失去不少分的--但至少該言之有據,拿出一份水準來。

  別的不說,單以毓民當日跟詹培忠互相對罵,你一句”黑底”,他一句”監躉”;你一句”乞兒”,他一句”仆街”,就的確太也不堪入目,完全有失身份與尊嚴,更不堪者,事後又與對方玩泥沙般握手言和,公開道歉,辯稱”任何人也會做錯事”,試問一個人兒戲若此,衝動若此,又怎成大事?也難怪招來”教壞細路”之指斥。雖則辯稱”今天的細路哪有這樣容易教壞”,聽來卻實在不成理由,有強詞奪理之嫌,只因暴力若不及早遏止,是會如滾雪球效應一般,在無形中一步步升級的,總不能說一天不到動刀殺人,不到揮拳相向便不算暴力!正如起義一詞,有起義的定義,暴力也是有暴力的公眾定義,不容抹煞或詭辯的。再者,更不能動輒以”以暴易暴”之類說詞為藉口,其理顯而易見,大概也毋庸多說。

  是故,白姐姐若真對其如此深惡痛絕,應集中於在這些論點上開火,而不應像如今所見,徒然句句空泛地一味”反對暴力”,浪費彈藥。而這次其愛郎的一番表現,就更加可說是自招口實,完全是幫倒忙,相當反諷也相當不智兼戇居,可惜。可嘆謝偉俊身為專業大狀,竟然也表現如此拙劣,看來只此一遭便足以把平時給人的一貫溫文爾雅,沉實理智專業人士的印象扼殺無餘--雖則他也曾有過街頭裸露扮超人的驚人前科。

  衝入直播室,已屬不智,聲聲指斥別人”蝦女人”,口吻又何嘗與衝口而出,o翕得就0翕的市井匹夫相異?豈非把今日性別平等,政治正確的理念早已拋諸腦後?女人不能”蝦”,莫非男人就能”蝦”了?更何況,今日在任何選舉論壇中,早已不乏這種互相攻訐謾罵,以至人身攻擊的場面,幾乎已可算家常便飯,白姐姐站得出來參選,且口口聲聲要以別人為針對對象,難道竟然就沒有這等心理準備?俗語也云: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既要攻擊別人,自也應有招架接受別人回擊的準備,怎能一遭對手反擊,便拿出一句”蝦女人”來作自衛控訴?這又與兒童相爭撒賴時的表現何異?

  鬧劇其中最意外而引人入勝的插曲倒是林依麗對謝偉俊的胸襲非禮指控。過往但凡公眾人物之間發生這些指控時,大部份無聊人士必會很自然地以女方的容貌年紀來極盡一番調笑挖苦之能事。本人自然無意如此,唯僅憑常識判斷(我指的是,當時是眾目睽睽公眾場合,我相信任是色膽如何包天之人,也斷不會選擇在那種情況下非禮女性的)以及觀乎短片所見,更綜合林女士不久前的前科(林女士不久前才因選舉海報事宜,指控某大廈管理員對她非禮),不論從哪一方面來看,此一指控均並無任何讓人信服之根據。正如網友評論中所說,可以想見的真實情況不過是,純然出於一種幼稚的報復玩野心態而已:既然你屈我是走狗,一於也屈番你夠本。動輒”屈人非禮”可說是坊間市井村婦、潑婦(尤其自覺有幾分姿色者)每當與男人爭執耍無賴時,所最拿手最煞食的致命絕招手段,可謂慣見不鮮--我認為骨子裏這裏面實在潛藏著一種對男性絕對歧視,以及一種大女人特權至上(被非禮的特權)的思維觀念,絕對令人反感--可嘆身為立法會候選人,手段也居然如此”低莊”兼卑鄙到極點,可以休矣。主動以胸撞人,居然還敢厚顏無恥反誣別人非禮,試問公義何在,誠信又何在?如果這也想屈得成的話,除非把全港市民、法官俱當為白痴,抑或是已把香港視為一個流氓世界吧?如此質素的人,還想當議員?這種行徑難道又不算暴力?光是這種屈得就屈的暴力作風,相信就已比諸謝偉俊、黃毓民那種單純的肢體暴力,還更加來得卑劣十倍吧?

  過程中,據毓民單方面”證供”,謝闖入直播室後,曾與他也有過肢體碰撞(以胸頂他)--不知如此能否也構成非禮罪嫌疑?而且聲聲”你知驚未?”,若這屬實的話,則單憑此種語氣口吻,足以惹人臆測判斷到,謝偉俊此舉無如是有刻意向毓民過往在議會中的一貫粗暴行為作出報復回敬之嫌。唉,以暴易暴,已是要不得,以暴易暴再以暴易暴,可謂更加要不得。把私人恩怨帶進議會,帶進公眾場合,衝動衝昏頭腦,公私完全不分,似乎大家也沒資格做議員吧。

  固然,毓民在事件中也絕不示弱,連連以”你吔屎喇”作為回應,反觀謝偉俊,似乎一見拍攝鏡頭,氣勢便驟弱下來,態度也明顯收斂,表現得有些”鵪鶉”,不免令人臆想:莫非只敢在鏡頭後充”救美英雄”?更不要說白姐姐,只識一味擋在愛郎身前護駕,似是連話也不敢多說了。期間毓民曾大聲質問兩人”收左人(指阿爺)好多錢咩?”,唯兩人並未回應,真要問句謝大狀,莫非這也不足以構成誹謗罪?--據我淺薄法律知識理解:指人走狗雖明顯是人身攻擊,所觸反的頂多是反歧視法;指人收了某方面的錢,事涉受賄,則應已涉及較嚴重的法律刑事上問題。

  一場鬧劇,最後如何收科?既然是鬧劇,想當然最後大概必也只會像上次黃詹對罵那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罷了。說到底,也要感謝他們在我們升斗小市民那麼枯燥的日常生活中,在那麼枯燥的電視節目以外,為我們提供了這麼豐富的娛樂。


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林彬之死


  以下為維基百科所得之資料:

  林彬,(1930年1967年8月24日),原名林少坡,是一位孤兒,1960年代擔任香港商業電台播音員。1967年,香港親中共左派為了響應中國大陸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展開名為「反英抗暴」的暴力行動,亦稱為「六七暴動」,事件令到人心惶惶,又造成不少人無辜受害,因林彬於電台節目中抨擊香港左派人士的暴行,1967年8月,於九龍何文田窩打老道山被暴徒伏擊,遭縱火燒死。

  
1967年4月中旬,香港新蒲崗塑膠花廠發生工潮,當時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在發展得如火如荼,香港親中共左派介入工潮活動,把文革的舞台搬到香港,與港英政府在街頭上對抗。5月16日,工聯會領導人物楊光等人成立「鬥委會」,公開呼籲左派人士走上街,使用暴力與港英政府抗爭,後來左派暴徒更在街上放置土製炸彈,嚴重影響市民生活。雖然炸彈上寫「同胞勿近」,但是受難者多數是華人。

  暴動發生後,商
業電台抨擊左派人士的暴行,由林彬主持的節目《欲罷不能》及《時事評論》,抨擊左派暴徒,諷刺當時左派陣營中,幾位積極發動暴亂份子,指他們擾亂香港秩序,對左派的行為及目的更是諸多嘲諷。根據周奕著的《香港左派鬥爭史》記載,林彬在節目《欲罷不能》中大罵「左仔」,痛斥左派擾亂社會秩序,是「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

  1967年8月20日下午,暴徒在北角清華街擺放炸彈,八歲女童黃綺文及其兩歲弟弟黃兆勳出來遊玩,觸摸炸彈即時被炸得肚破腸流、死狀至慘。被林彬痛罵為野獸行為,指斥左派人士喪盡天良。由於清華街慘案深入人心,加上林彬利用廣播對市民產生一定的影響力,這一段期間,林彬曾經接到過無數的恐嚇信,左派報紙《文滙報》更把林彬的名字改為「臨殯」,甚至公開聲明要置之於死地。據知,事前曾有一神秘女子致電商台位於又一村的總部恐嚇林彬,揚言對他不利,接聽電話的著名播音員李我覺得事態嚴重,並陪同林彬到石硤尾警署報案,惟林彬以有保護裝備為理由,婉拒警方提供保護。


  1967年8月24日上午八時四十五分,林彬駕駛著車牌號碼AF7268的私家車於何文田窩打老道山文運道開車返回電台,剛轉入文福道近文運道處,被兩名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凶徒攔截。凶徒向車上潑以汽油縱火,林彬全身著火,翌日傷重死亡,[3]與其同車的堂弟林光海則昏迷留醫至8月30日不治。林彬被殺後,有人自稱為「鋤奸突擊司令部」的匿名者承認責任,稱林彬為「民族敗類,港英走狗」;謀殺是「執行民族紀律」,並聲稱仍會繼續「制裁其他敗類」。事件中無人被捕,至今仍為懸案。[4]警方懸紅五萬元緝凶,商業電台立即增加十萬元,成為當時香港有史以來最高的花紅,可見各方對事件的重視程度,但是暴徒行凶之後,逃到澳門難以緝獲。



  根據以上資料,表面證據足以顯示,林彬為左派暴徒所殺。想不到今日,居然仍有人打算為此翻案,甚至提出一個有如挺共人士一向為中共進行六四屠殺的荒謬辯解理由:”當年暴動中死去的也不止林彬一人,也有很多別的人(大意)”!更不要說那位無論語氣、神態均極不討好的黃定光先生一句”難道是楊光殺死林彬?”的反詰。



  以下轉載自新浪網:


  民建聯陳鑑林(相關)及黃定光日前分別指六七暴動「死的不止林彬一人」、「林彬是死於社會動亂」等言論,惹來狠批。兩人昨拒絕收回言論,黃定光更歸咎於傳媒為補選而炒作,繼續強調林彬之死與左派無關:「難道是楊光殺死林彬?不可以說是工聯會殺死林彬!」

  黃定光昨日堅稱,不會收回有關林彬的言論,強調自小便聽林彬主持的《大丈夫日記》,對他的死亦感到傷感。他指六七暴動時死傷人數眾多,林彬只是其中一個。「我想林彬的死是有人在炒作、引起話題,民建聯有5位朋友在商台有節目,便把評論拉到這話題……你說要追究(責任),我相信是警方(責任),不要把5個青年(主持《十八仝人愛落區》的5個民建聯黨員)與林彬的死拉上關係。」

  陳鑑林亦再次強調,自己在1967年時年紀太小(他當時18歲),對事件不了解,認為大家都應該反思,從客觀角度看問題。被問到左派應否為林彬的死負上責任,他說︰「好難講,從我個人去睇,責任不屬任何派別。」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則稱,六七暴動時他只是小學生,不了解事件,不便評論,但相信黃、陳二人的言論,不會影響民建聯形象。


  昨日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討論商台與民建聯合辦節目風波,劉江華指社會充斥歪風,「只有一批人有言論自由,其他人就不可以講」。黃定光直指歪風是由立法會開始,「所謂民主,就是我是『民』、他是『主』,我被人圍攻、做頭版頭條,為什麼這樣?」

  我相信沒多少人會振振有詞,敢指控過楊光殺人,因殺人是一項十分嚴重的指控--而且,即使要指控,亦不應只指控楊光一人。唯左派暴徒當年四處放炸彈,擾亂社會,以至造成不少人命傷亡,卻無論如何也是一個昭彰事實--除非你告訴我,以上所引資料都是捏造出來,或是經過篡改的--與其為此粉飾,說”責任不屬任何派別”,其實倒不如辯稱”當年事件全是港英政府所逼成,乃公民抗命之正義神聖之舉”,又或者所謂”事件至今還未夠五十年,不能’蓋棺定論’(不過等到2017也就足夠五十年了)”等等,還要來得易於令人信服和冠冕堂皇一點吧?即使你要像六四事件中那樣,刻意把其他人也拖下水,說很多警察以至左派人士中也有傷亡甚麼之類(等如在六四中,也有人指出過解放軍中也有不少傷亡一樣),也不能違反一個公論與普遍常識:無論如何,也不應傷及無辜市民,何況是兩個無辜稚童?難道你能說得出,兩個稚童是受外國勢力在指使唆擺?或者說,就因為炸彈外已寫上”同胞勿近”四字,就足以洗脫一切責任,該由死者自負了麼?

  建制派可算深得中共真傳,又一次施展其最擅長之”指鹿為馬,指黑為白”、”隨意抹煞歷史”的慣技,難怪日本人也屢次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從不承認侵華史實。

  所以,結論是,指控別人在議會搞暴力,或衝擊政府等等行為是過激暴力,任何人皆有資格,唯獨中共政權自己,應最沒資格,也最應感到臉紅的。雖則這裏面或會牽涉到一個”賊喊捉賊”的問題:一個曾經做錯了事的人,是否就一輩子也沒資格去指控別人做錯?可個人認為,正如我在”法理情”一文所指出,有些問題應該分開法理和情理兩個層次來看。若純粹站在法理觀點來看,無疑即使是一個賊,也是有指控別人犯法做賊的權利的;唯若站在情理觀點上、道德觀點上看,則是另一回事,不可同日而語了。

  對於劉江華先生所謂”只有一批人有言論自由,其他人就沒有”,與黃定光先生的”我是民,他是主,為甚麼?”的諷刺言詞,我感到相當荒謬,也不值一哂。想問如果真的如他所言,為何他又能公開提出這番言詞來?為何至今也不見他下場像林彬那樣,剛發表了言論即被暴力攻擊,又或者如內地異見人士那般,被投進監獄?這不是明顯的自相矛盾是甚麼?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敢於厚顏說出這等荒謬言詞,事後還公然作態,理直氣壯,拒絕收回言論,如此作為,即使招來天下圍攻,也是咎由自取!天天以他作頭版頭條,也不過便宜了他吧。

  最令人慨嘆者是,作為林彬生前服務的機構商台,不見得就此次事件作出過較為嚴正的聲明表態,未免有點愧對死者冤魂。不過,觀乎商台最近種種頗為惹人臆測的表現,這也就不足為怪了。


  林彬地下有知,也應死不瞑目。執筆時,有新聞報道日前有商台直播車在戶外進行直播節目時,車身遭人滿貼”林彬”肖像,可謂大快人心。



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分久必合,還是合久必分?

  常聽得人說,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一種所謂”大一統”的迷思,那意思大概就是說,中國人一向總對維護國家統一、國家的完整性有一份相當執迷,總覺得一個長期處於分裂的國家有欠完美。以往我自己也曾有過一種錯誤的觀念,總是錯以為中國在歷史上一般是處在統一狀態的時間長於分裂狀態的,而從來不曾認真去考證過。

  究竟何以會產生這種誤解?大概是因為我自小就背慣了”唐虞夏商周秦漢晉隋唐宋元明清中華民國”的口訣,而印象中中國處於分裂狀態的時代只有春秋戰國、三國、南北朝、五代十國和南北宋幾個時代(中華民國自然亦應算分裂)。那麼粗略算起來,春秋戰國加起來合共五百多年、三國只六十年、南北朝百多年、五代五十多年、南北宋加起來三百餘年,再加上中華民國的數十年,合共才不過千餘年,而千餘年在中國的五千年歷史中所佔的比重自不算多。即使扣除了夏商及以前的神話時代及半信史時代,只由西周算起(公元前1046),也不過才自五千年中扣去了千餘年歷史,結論仍是一樣。

  當然,中國的幅員廣大,各代歷史也頗為複雜,對於何謂真正大一統的標準,各人可能自有一番個人看法,正是見仁見智。但不論怎麼算法,也足以得出相同結論:就是分裂時期總比統一時期為長。以下是我從下列”百度”網址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0881516.html搜羅到的一些有關資料:

  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统一的时间为八十一年。如果把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统一的时间是九百五十年。按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 公元前221年-前209年(秦)12年(註:作者將胡亥當政的三年摒除不算); 公元前108年-公元22年(西汉) 130年;50年-184年(东汉) 134年; 280年-301年(西晋) 21年 ;589年-616年(隋) 27年 ;630年-755年(唐) 125年 ;1279年-1351年(元) 72年 ;1382年-1644年(明) 262年; 1683年—1850年(请) 167年 ;合计 950年以上By葛剑雄:http://www.xici.net/H:\

  (註:以上各朝代算法,均與筆者自一般歷史書籍所收錄得之資料頗有出入,大概作者把每朝代中名存實亡,或根基尚未穩固仍存在割據勢力的動蕩年份都加以嚴格剔除了,如隋朝末的數年、西漢初的九十餘年(一般是自劉邦稱帝的前206開始算起的)、東漢初的廿餘年都刪去了。然而把唐朝歷史只算至755年安史之亂止,把清代僅只算至1850(即算至宣宗道光旻寧為止--大概作者認為在清末太平天國割據年代,以至受列強侵凌時期,中國已不能再算統一),這方面則似乎有待商榷。)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统一分裂与中国历史余论_职场论坛_西祠胡同.htm胡适先生曾说,中国历史上有过七个分裂时代。1、春秋:一般以周平王元年(前770)到周敬王四十四年 (前476)为春秋。 2、战国:一般以周元王元年到秦始皇26年(前221)统一 中国为战国。 3、三国:公元220年曹丕代汉称帝起,到280年吴亡止。 或赤壁之战后三国建立之前的历史。 4、十六国:公元304年刘渊称王-439年北魏统一北方。 5、南北朝:公元420年东晋灭亡到589年隋统一。 6、五代十国:北方地区,公元907年朱温灭唐称帝,建立 梁,此后相继出现唐、晋、汉、周,称五代。同 时南方地区先后出现十国。到979年赵匡胤统一 中国。 7、宋辽夏金元:宋(960-1279);辽(916-1125);西 夏(1038-1227);金(1115-1234);元,1206 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国;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 元。还有http://club.yule.sohu.com/r-history-448247-0-0-0.html夏商周不算了,那时不能称为统一,既是离的最近的西周,周昭王时,楚国就称王分庭抗礼,可以说今天的中国境内万国林立。

  自秦开始说吧。 秦朝一般说前221年统一,其实并不是如此,那时仅是灭了六国,江南大部要到前215年才归入秦的版图,到209年大起义爆发,其实统一了六年。即使如此,在中原战国卫直到前209年才被秦亡国。严格说它一年都没统一。 青藏、东北、西北、蒙古大部、台湾、云南等不在版图内。 秦时首都在咸阳。勉强算6年。 汉朝分两段看: 前202年刘邦称帝建汉时,赵佗比他早一年在广州称帝,建南越国,此外还存在闽越、滇等政权不归政府管辖。直到前111年灭南越、前109年灭闽越才能称为勉强统一,东北大部、青藏高原、台湾、蒙古大部等不归中央。到西汉新莽末17年,大起义爆发统一局面波坏,共计统一了126年。首都在长安 东汉建国于25年,但完成勉强统一的局面则到了36年公孙述的政权灭亡。到184年黄巾大起义,统一了148年。其疆域和西汉基本一样,不能包括青藏、蒙古大部、东北大部、台湾等地。首都在洛阳。 西晋的基本统一在279年,到304年刘渊政权建立,统一局面破坏。25年统一。疆域比两汉还要略小。首都在洛阳。 隋朝的基本统一在590年灭陈开始,到612年大起义爆发止,其疆域和西晋相当。合计22年。其间首都在长安15年,在洛阳7年。 唐朝建立在618年,628年,梁师都政权灭亡,完成基本统一,到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共基本统一127年。东北有渤海、西南有吐蕃、北面有突厥、回鹘等政权。安史之乱后称王称帝的多如牛毛,不能称统一。 在127年中,洛阳作为首都53年,长安74年。 宋朝比上述几个朝代疆域更小一些。北宋时,有西夏、辽、大理、吐蕃存在,南宋就根本不用提了。北宋要说基本统一汉民族本部,还能说过去。也就979-1126,算147年。首都在开封。 元朝、清朝属于亡国时期,不论。 明朝基本统一算248年就足够了。北面有北元、后期东北存在后金,新疆地区、蒙古高原大部、台湾不在版图。 首都52年在南京,196年在北京。 民国只有形式上的统一(始终存在军阀内战、国共战争、及抗日),本质上一天都没统一。 共和国自西藏51年西藏解放,到今天2007年基本统一56年。完全统一尚有待收复台湾及外蒙。首都在北京。 严格按今天版图说来,中国一天都没统一过。 基本统一时间:905年。即秦6年,西汉126年、东汉148年、西晋25年、隋22年、唐127年、北宋147年、明248年、共和国56年。 自公元前221年-2007年,共计2228年,基本统一期905年,占40.62%,分裂期1323年,占59.38%。如果北宋的147年剔除,基本统一期更段。北京作为基本统一国家首都时间:252年;洛阳作为基本统一国家的首都时间:233年;西安(含咸阳)作为基本统一国家首都时间 :221年;开封作为基本统一国家首都时间:147年;南京作为基本统一国家首都52年。结论: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长期分裂的国家。

  看了以上資料,終於我們才明白到,原來分裂才是中國常態,統一才是變態!

  其實,若宏觀點一想,這倒是一點也不值得奇怪的。中國不是自古有句話:天下無不散之筵席的麼?從這句話當中,我們就可得出一個簡單不過而又略帶悲涼的隱藏道理:人生之中的分離本就從來都是一個常態!假如我們不相信有永生,不相信有輪迴的話,死亡就更是最恒久的與整個世界的分離。又,若從混沌理論來看,無序的混沌比起有序的整合,本就才是宇宙間萬事萬物的最終常態。如此看來,我們又何必亟亟於企求兩岸的統一,又何必亟亟於企求”河蟹”?

  原來合久必分,分久未必會合。如果把這句話稍為一改,勸人戒賭,或可不妨改作:贏久必輸,輸久未必會贏。此所以,下次當我們面臨失戀時,也就大可不必過份傷悲沉淪了,應以平常心視之,只因此乃--常態。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標準資本家嘴臉


  樓價高企,再度成為熱門話題。周日的城市論壇,題目正是政府應否為幫助市民置業而復建居屋。近來的城市論壇,不論講的是甚麼題目,幾乎慣性總會出現激烈火爆的激辯以至叫罵場面,真的很有娛樂性--主要是代表八十後的”維園阿哥”近日頻密亮相登場,且每次都充份展現八十後的激昂本色,專與保皇派講者大唱對台。一般說法是,這都與社會上的怨氣積聚有關,是社會風氣使然。加上這次的題目更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是故早有預料這次的情況也必然不會例外。

  果不其然,節目進行未幾,自由黨的嘉賓田北辰先生,很快就因其提出”政府不應以納稅人的公帑幫人置業賺錢”的言論,成為八十後及其他支持復建居屋的嘉賓和現場觀眾一起圍攻的對象。唯是田少不但淡定已極,更表現出幾分囂張地一一進行昂然力辯,甚且更帶挑戰口吻地邀請一位台下發言觀眾不妨與他展開”單挑對辯”。

  首先,田少對於在場講者之一鍾劍華先生轉述其意思變成”以公帑幫人發達”一語,十分在意地反對,並明確表示自己從不曾用上”發達”一詞(這裏有必要澄清,事實上他的確沒有用過,所謂’幫人發達’一詞不過是引述某位中大蘇教授之言)。但其實據筆者當場理解,其言詞卻實在真有幾分這種意思--至少給人感覺是有這種意思--雖則我也同意政府確是沒責任幫人置業這一說法。鍾劍華先生即直指此言是有刻意挑動階級矛盾的誤導之嫌,無助於解決問題,表示幫人置業不過是政府其中一種可行手段。對此我也是相當同意。再說,有能力置業固然不等同於發達,否則的話,香港早已滿街都是發達之人了。田少連幫人置業都不贊成,自然應是更加不贊成幫人發達的吧。故此,對於他有否用過”幫人發達”一詞,似乎就不見得有太大分別,也不值得那麼在意地去進行爭論了。

  事實上,自由黨一向予我的印象,從來就是秉持著這種刻意挑動矛盾的態度作風的。即如在”最低工資”議題上所表現出的便是這樣:一味強調香港不應淪為福利社會之餘,一面不忘對打工仔大加恐嚇,指最低工資一定,既會帶來中小企不堪成本暴增而紛紛結業倒閉,亦會令老板們不再願意聘請一些弱勢工人。結果在之前以此為議題的城市論壇中,終於鬧出”張廿蚊”的風波,惹來天怒人怨,到底還不是要道歉收場?

  香港不應淪為福利社會,一向久已是資本家日常掛在口邊之言。對於所謂福利社會,資本家們似乎天生總有一股很大的恐懼抗拒。當然了,原因不難想像,無他,自然是因為福利社會一旦出現,將會大大削弱他們的所得利益而已--資本家所最怕的,就是別人會分享了他們的努力成果。是日田少一度質問鍾教授,內容大要就是一旦復建居屋配額引來市民的分歧爭議將有何回應?一旦引至樓市下滑將又如何回應?我的看法是,對於任何關乎利益上的分配配額,社會上都是免不了存在分歧爭議的;至於樓市下滑,亦大可引用田少本身之言來回應:政府既無責任幫人置業賺錢,試問又有何責任一定要把樓市托住,以保障業主們與資本家們的利益?

  
  對於福利社會,他們過往口口聲聲提出的理由是:福利社會會養懶人。這卻正正就是一種有意挑動社會矛盾,以偏概全的標準說詞,其背後所建基的立足點是,先假設低下層的貧民俱是帶有天生惰性而毫不思進取的,足以反映出資本家們思想中根深柢固的犬儒、涼薄成份,以及眼光的狹隘。其實,這方面的邏輯混亂,亦正跟爭論綜援制度是否應該收緊所引起的邏輯混亂相若:難道我們只因為少部份人的立心不良,就要犧牲大部份人應該享有福利幫助的權利嗎?


  或云:人性本惡,世上任何制度,不都應該是先本著設法制衡堵塞人性醜惡的精神而去制訂的嗎?然則,基層貧民的惡性要受制衡,卻試問資本家商家的惡性又有甚麼機制可以制衡呢?且看本地各大公營機構,在年年有巨大營利之下仍舊年年加價,卻又不時裁汰員工,何曾又受到絲毫制衡?這或可又以一個由民主引發的常見爭論相喻:一向有些反對民主的人,常以擔心民主將導致社會混亂不安,甚至會出現不可控制的民粹主義為反對民主的理由,然他們所忽略了,或根本是有意避免觸及的是,相比起來,對於國家機器權力的制衡,應是比諸對人民權力的制衡是更形重要的,原因是國家機器總比人民處於強勢。

  而且我認為,香港距維護升斗小民打工仔的福利社會還有很遠一段距離,而實實在在的情況是,香港倒是早已淪為維護資本家大商家福利的”福利社會”久矣。對於最低工資將使大量中小企倒閉這一說法,我真想反問一句:若無最低工資,以今日租金高企的本地經營環境,難道各中小企就可經營得很輕鬆自在了麼?更何況,正如田少”政府不應幫人置業賺錢”的說法,政府和市民,試問又有何義務要保證中小企老板們生意一定要賺錢,有何義務要保證他們一直能世世代代妥善經營下去,不至倒閉的?試看今日香港,還未有最低工資設立,不是仍不知有多少中小企天天都在倒閉結業嗎?做生意本來就是有風險的,當生意經營不下去時,要倒閉的自然就要倒閉,那是自然不過的事。要是處處只想著要節省成本,成天只懂抱怨加重成本就會帶來負累的話,那我勸各中小企老板們還何必搞甚麼生意?不如盡都把資金轉去炒樓炒股算了吧。

  至於說到弱勢工人受影響的問題,我同樣也想反問一下,在尚無最低工資的今天,難道老板又會本著甚麼社會良心,在沒有任何可利用殘餘價值的情況下會去僱用他們嗎?香港的老板可沒有誰是開善堂者,只要他們覺得一個上年紀的工人,以至殘疾工人--即使其工資是再如何地廉宜--是不值得他們花錢去僱用的,我相信他們本就絕不會有那麼慷慨的一顆善心,純為盡一份社會責任而去僱用他們的。再者,以今日本地老板之無良古惑,他們只要有心去解僱這種廉價工人,即使沒有最低工資,根本隨時都可扭盡六壬,找出一百個理由和藉口來!所以我認為上述兩種說法俱是廢話無疑,目的純為欺騙誤導兼恐嚇市民而已。

  田少在論壇上,口口聲聲叫觀眾們不要因為對其政黨所存成見,而盲目反對其言論,其語氣態度聽來似乎很見客觀與實事求是,然而真正既不客觀,也不實事求是,事事專好挑起社會階級矛盾者,倒正正是他們自由黨自己。

  政府興建居屋,是否真會變相幫人發達,對這問題我認識不深,不敢表達愚見。可是一個事實是,住屋無論如何也是一個關乎基本民生與人權的問題。正如前述,我認為無論如何也不應為有少數人會有機會濫用此一制度而因噎廢食,毫不作為的。何況,只要加以適當規管,我絕不相信政府是無法遏止市民可藉居屋謀取暴利這種不公現象發生的。如果政府是連這小小一點規管工作也做不來的話,那試問我們還要這政府來何用?話說回來,在這方面,我對田少提出所謂”流轉公屋”的構思建議其實也頗為贊成--不過,對於這個做法實行起來,到底收效會有多大則不大好說,而且據田少所親自闡述的意思:先讓夾心階層入住公屋,然後代他們扣起市值租金與公屋租金間的差額,在住滿五年後發還,這個做法亦與變相幫這些人儲錢何異?雖則到頭來所儲夠的金錢,只怕也未必夠付一筆中價房屋首期吧?唯這樣一來,豈非亦與田少”不應幫人置業”的原意自相矛盾,顯得有點自打嘴巴了?


  更況且,即使退一萬步來說,所謂發夢冇咁早,相比於腦滿腸肥,資本雄厚的大地產商而言,小市民真要想憑買樓一朝發達,哪有如許容易?說不應拿公帑去幫人置業,那請問憑甚麼香港市民們,卻偏要拿辛苦賺來的金錢天天去幫地產商發達?請勿誤會,在這個問題上,我是無意”憎人富貴”,只不過因為今天我發覺有好多人倒是好像在太也”嫌人貧”罷了。

  另一方面,資本家也常常不忘振振有詞,提出一個論點是:想當初他們何嘗不是克勤克儉,胼手胝足,在毫無任何社會助力的條件下白手興家,才享有今天的成果的?說者並常以此來反襯批評今日的下一代事事只會倚賴政府,只會伸手要這要那的福利,而自己則好吃懶做,毫不進取努力。這可是標準上了岸便揚揚自得的資本家涼薄口吻,表面倒是說得冠冕堂皇,可是,我倒想請他們不妨先自認認真真,捫心自問一下,他們的成功,難道真的可說百分百全靠自己努力,而完全是從來不曾得益於社會當年所提供給他們的任何一絲機會或幫助的嗎?更何況,當年的社會環境,在在均不能與今天相提並論。今天買不起樓的八十後或基層市民,當他們每天辛勤工作十幾小時,每小時所賺取的卻只能是張廿蚊所提的”廿蚊最低工資”,到頭來連生活也成問題的時候,試問社會又能給他們提供甚麼向上爬的機會可言?提出這種言論的人,敢問他們又該拿甚麼面目去面對那些終日飽受資本家地產商們層層剝削,以至三餐不繼,在職貧窮,到頭來卻只換來挨到過勞死下場的基層草根市民的冤魂?





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編劇最痛

  香港人一向以擅於”食腦”自詡,而在眾多職業當中,相信有好幾種都是食腦之最者:包括政治家、設計師、科學家、律師、電腦程式編寫員等等,尤其對於後者,近日我更有一番深刻而痛苦的體會:剛完成了一個由再培訓局主辦的網頁設計初級課程。只因本來就對電腦知識只有一知半解,偏偏主講的導師又並不太體恤遷就我這種年老兼蠢鈍的門外漢,把一個原本就頗為緊密,對初學者來說內容也略嫌過深的課程教得又急又快,結果到頭來有如囫圇吞棗,雖然頗有得著,實在也頗為吃不消。不過也是因此,讓我能初窺一點編寫電腦網頁程式的門徑,感覺寫這些程式,委實是相當花耗精神、腦汁的一回事,有時只為達到一個小小效果,已需要耐心地付出頗大的消耗;又有時只為打錯了一個小小符號,已足令整個效果完全無法顯現出來。於是從此,對於那些會設計編寫網頁的專業人士們,不得不由衷佩服得五體投地。

  而編劇也正正是其中一種極度食腦的行業,不過大概最為不幸的一點是,在本地,這也是一門最能把你的自信心打擊摧毀、消耗淨盡而地位又頗為卑微,兼且待遇從來不高的行業--當然除非你能成名,而且最好還要如張愛玲所言,成名趁早。是故,在此先要奉勸一句,看官之中若有意從事此一行業,又或對此一行業存有天真幻想者,請先考慮一下自己的自信強度(最理想者是具有一股近乎盲目兼自戀的超人自信--雖則要幹這一行往往又絕不能太過執著自我)與韌力--關於韌力這一點,記得在我入行未久之時,有位編審老爺曾不斷教誨過我,做編劇一定要有韌力!而所謂的韌力,大概指的就是不斷受挫,仍能不斷積極自信,死不認輸的一份精神--套用一句內地套語就是:心理素質要相當地高。對於這一點,說來很慚愧,我當時做不到,至今也自問仍做不到。

  警察,世俗稱為”差佬”;消防員,世俗稱之為”消防佬”;裝修師傅,則叫”裝修佬”,而對於職業編劇,坊間亦一向有”編劇佬”或”度橋佬”的俗稱。當然我所說的地位卑微,並不純因這一個”佬”字的俗稱而來,而是行內眾所周知的事實--又當然,所指的只限於小編劇。若要詳細道出行內一個小編劇的辛酸苦況,只怕洋洋灑灑,真要寫到天光也寫不完。在此只要舉出最具代表性的一點就夠了:就是不斷要為老板或編審老爺度橋,到頭來你卻發現他們一就是根本絕不在意你所度出來的”屎橋”,要的只是為度橋而度橋--那意思就是說,只要求你不斷拋橋出來讓他去ban,純粹供給他”腦震蕩brain storming”之用;一就是他們要求的,都只是他們自己也根本度不出來的”驚天動地絕世好橋”!。矛盾的是,小編劇若能度出這種橋來,早就不成其為小編劇,而夠資格成為編審老爺也不止了。

  最叫人氣餒沮喪的是,到最後驚世好橋往往不見得度了出來,一切倒是回歸原地踏步,最後能合他們意思用得上的,也只不過是一條有點”屎”的橋而已。或云,屎橋與絕世好橋很多時只是一線之差,對這一點,筆者絕對同意之極:創作有一條不可不知的座右銘是:世上但凡任何執行不到的意念都是廢的!意思是說,光有意念不行,有了意念,還須經過技術性地把它高明地鋪陳”打磨”出來的一番心思。所以也就是說,再屎的橋,一旦落入高手手中,都會變成絕世好橋;反之再好的橋,落在低手手中,只會成為”屎橋”。不過,用一條屎橋拍出來的電影,很多時既能叫好又能叫座;反之,用好橋拍出來的戲,往往卻既不叫好亦不叫座,奈之何。

  所以說到底,辨別高手與低手之間,往往總是存有很大主觀成份和灰色空間。更何況,高手也總有失手時候,盲拳也總有打死老師傅的時候。此所以,最後真正取決者,往往還是只在於人,而非在於橋!

  固然,一旦遇上以上那種”奄尖”老板或編審老爺,你只能慨嘆不幸中之不幸,可惜是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這種人在行內的數量偏偏一向非常不少。因此通宵達旦,夜以繼日,廢寢忘餐,無休無止的榨盡腦汁去度一些明知絕無結果,絕不會用得著的橋,往往就成為小編劇們的家常便飯。這時,就非常需要上面所說過的所謂韌力功夫了,否則你就會逐漸失去了一切自信,徒然覺得自卑自怨自艾,怨自己怎麼生出來不是一副超凡入聖的腦袋,想來想去偏也想不出人家輕易便能想出的一條絕世好橋來。

  寫到這裏,真感覺小編劇跟偉大的科學家們倒似乎有一點共通的痛苦:不是有個有名的故事是這樣說的嗎?愛迪生在發明電燈泡之前,曾經試驗過九千九百九十九次,結果才能成功試驗出一種合適用作燈絲的材料!事後有人問他,對於之前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失敗有何感想?愛迪生卻只輕鬆回答,我從不感到那九千九百九十九次是失敗,我只認為是成功找到了九千九百九十九種並不適合用作燈絲的材料而已。

  但這還不算最不幸的,堪稱最不幸者,要算是非正職受薪的電影編劇們常常付出巨大心血努力,度了一遍又一遍的橋,然後寫完一稿又一稿最後卻連尾期也收不到的普遍現象。很多老板,最後只須一句”你度的橋,寫的稿不夠好”就足以成為不付任何酬勞給你的藉口。這種赤裸裸剝削的不公平現象,早已近乎不成文慣例地一直存在行內已久,也直接成為新入行者望而卻步,以及編劇界長期處於青黃不接的主因。好笑而荒謬的是,行內天天都在喊劇本荒,在喊編劇不負責任,編劇質素太差而偏偏卻從來沒有人好好注視過這個簡單不過的現實問題。

  尤其一些所謂業內老行尊,更常常會編出一套堂皇詭詞來糊弄人心,比如:要當編劇先要有熱誠啊,有熱誠先就不能斤斤計較酬勞,先要問問自己有多少斤兩?自己付出的努力夠不夠?像我們這一輩出道時,哪一個不是不怕”蝕底”,肯捱肯搏才有今天?如今的年輕人啊,實在太現實了,動不動就先講錢,先講”著數”!好像我,就從不相信有懷才不遇這回事,你在這行混不出名堂,先要反省看看你自己,是不是你不夠努力,不夠料?肯努力,又有料的人,是從來不會懷才不遇的。赤裸裸的欺詐剝削之餘,還能厚著臉皮如此冠冕堂皇,資本家的狡猾真叫人想不佩服也不行!對邏輯稍有研究的朋友,不難發現這裏面存在一個所謂”循環論證”:你若付出努力還不能出頭,只因為你付出的努力根本不夠;相反如果你成功,就證明你付出足夠的努力了。若據此論證推演下去,則今日之八十後慨嘆買不到樓,大可沒資格抱怨樓價過高,只能先怪自己,是否未曾努力搵錢?或者只怪自己搵錢能力不夠好了!

  有見及此,記得在筆者入行前的好多年前,我參加過的一個編劇課程的導師,一位金像編劇出身的張某,曾嘗試推行過一個頗稱偉大的構思,那便是集合眾編劇學員的”義工”努力,一起建設一個”劇本資料庫”,專為電影工業者們提供各式題材的電影劇本大橋,並試圖奉行以度橋工時為編劇定酬的公平保障制度。可惜,構思最終只能成為偉大幻想,原因我以為大概有以下幾點,一是根本不符合本地電影行業的生產慣性模式,亦高估了行內老板與從業員對這種新式思維新式制度的適應認受能力,以及信任程度,因而顯得完全不切實際;二是高估了編劇學員們在老板與從業員心中的能力認受性和影響力--他們絕不會覺得這些藉藉無名,根本連小編劇也算不上的學員們的才能、創意是值得他們付出酬勞去換取的。

  再就是,他們根本就從不需要別人的創意,只需要自己的”創意”。那就是說,在他們心中,永遠只有一個符合自己主觀喜好的劇本取捨準則,任何不能在此準則下滿足他們的,一概免不了就要摒諸門外。對此,他們有一個很好的藉口:我搞的是生意。而在他們心目中,生意的意思,可說只等同於確保賺錢的生意。他們大概忘了,電影不但從來就不是一門可以確保賺錢的生意,甚至更是蝕多於賺的高風險生意,尤其更絕不宜拿來投機的。在香港行內,一直有個經典笑話是,要想害一個朋友,不妨試試說服他去投資搞出版業或電影業。

  我這麼說,並不表示我認為一個編劇並無必要向老板的商業考慮負責,而只須為自己的創作喜好和創作熱情負責;想說明的不過是,有時所謂的商業眼光,也從來不可以是一成不變,墨守成規的。而老板一般總是寧可相信自己,也從不願意相信編劇這方面的眼光,在他們心目中,彷彿每位編劇都是王家衛式人物似的。我相信任何編劇--只要他是有心在行內發展的--不管目的是為拿獎還是成名,都是決不會有心去倒老板的米,編出來的電影若能大賣,自己也絕對大有好處的。如果老板並非這麼想,那就只是表示,他們對於編劇的眼光與才能是有所質疑的了,可要是如此的話,那又何必要用編劇?

  所以,編劇行業直到今天,仍是那麼一片”黑暗”,仍是那麼一池死水,青黃不接,直到今天,就連電影行業內的大部份其他從業者,也已漸漸再生存不下去,情況依然不改。
  
  由是得出一結論,我輩凡夫俗子,與其度橋,不如度人,只因再驚天動地的絕世好橋,也得先看買主是甚麼人,受眾又是甚麼人?

  記得在我離開編劇行業,開始當上”量地官”未幾的時候,有位熱心的友人曾建議過我,不如嘗試寫一本教別人寫作武俠小說的書。當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一笑置之,因為對於自己的一點點自知之明倒是有的:自己根本也沒資格當上一個稱職作者或編劇,敢問又有何膽量,有何厚臉皮去教人?別的不說,光說度橋的”做人”學問,我就自問從來未曾一窺堂奧,獻醜還是不如藏拙好了。


感情潛規則

  二零一零年五月九日,一個心情壞透了的母親節凌晨,仍在孤獨地寫我的網誌,縱使我知道,點擊率是何其地低。
 
  近幾年,其實也說不出確切由何時開始,總覺得香港開始逐漸瀰漫一股濫情造作的風氣,尤以港人在每年各個節日的表現為甚,如情人節母親節例必要送花,母親節更例必要陪母親吃飯飲茶之類。其實,個人也從不反對把感情的表達形式化,因為很明白到,感情從來是須要適當形式化地表達出來的。然而,當形式逐漸演化為模式--甚至演化為一種無形壓力時,就未免有點那個了。尤其在商業社會,更容易會成為商人從你口袋中把鈔票賺走的大好機會。

  形式或模式,本來應是建基在真實感情的基礎之上的。試想一下,一對根本沒有感情基礎的男女,若是強逼他們天天說一百遍”我愛你”,難道就真能期望他們的感情能藉此加深加厚麼?

  香港人之濫情,亦常表現於電視節目越來越好於”唧”人眼淚的慣性之上,不論是時事性的紀錄片、新聞節目,以至任何節目--例如一些選美節目、歌唱比賽節目,也特意要拍攝參賽者及其家人親友在台前幕後的一些”真情流露”片段,甚至每逢被拍攝的對象即將流淚,例必來上一個大特寫,等待隨時捕捉對象流淚的一刻,總之是不擇手段,務求千方百計牽動觀眾的感情--也許這也是全球性風氣使然。然當人的感情被牽動得過於頻密,牽動波幅也過於劇烈之時,人就往往易於陷入麻木,甚而更常會陷於一片真真假假的錯亂狀態之中,終至不能自拔。

  附帶一提,對於電視新聞節目,近日久已有一點不吐不快,那就是不知從幾時開始,記者每當報道一則新聞時,總慣性地要採取一種既戇居可笑亦相當做作的”現場感”手法:報道關於吃魚翅新聞時,自己也例必要在鏡頭前裝模作樣,吃上滋味的一口;報道某些關於運動的新聞片段中,自己也例必要裝模作樣參加一份……或許電視台的編輯或記者們,總覺得如此手法,才更能為觀眾帶來一份親切感與動感,更能吸引觀眾的興趣,但在我看來只覺滑稽,也多餘之至。試問,記者若要報道一宗殺人案或強姦案時,自己是否有必要也在鏡頭前試著裝模作樣殺人強姦一番呢?專業新聞記者可不是小丑,可從沒必要在鏡頭前扮鬼扮馬取悅觀眾的,報道新聞,只須秉持專業操守,有碗話碗,實事求是就夠了,正正經經,好好地拿個麥克風端站在鏡頭前報新聞,不見得觀眾就會覺得枯燥而急於轉台的吧?

  創作有公式,但感情是從無公式的。而且,感情往往並非萬能,這是事實。一旦過份強調愛的”偉大”功效,未免易於淪為虛偽。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偽君子一向比真小人更為可怕可厭(雖然這點我極不同意),矛盾的是,在感情表達層面上,為何卻總會有一番相反的取向,寧取偽君子,不取真小人?

  恨得太多令人累,但愛得太多,同樣會是很累人的。很多傳統肥皂劇對我們的男女感情教育一般是:建基於同情或感激上的,根本從來算不得真感情。那麼,在服從於世俗感情模式與倫常壓力下之餘,我們何不試來反躬自問一下,自己對於雙親父母的感情,到底又有幾多分是單純建基於感激同情,甚或純粹只是人云亦云,須要相當吃力才勉強壓榨得出來的呢?

創作公式--以無法為有法,以無限為有限

  由”武俠潛規則”或”肥皂劇潛規則”,想到了創作是否有公式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有些人的答案可能非常吊詭,也非常和稀泥:可以是有,也可以是無。或可引用李小龍的經典武學口訣作喻:以無法為有法,以無限為有限。但我的答案是一定有。

  其實凡事由有到無,或由無到有,都少不免牽涉到一個很具哲學性的有趣問題。一個經典的有趣問題就是:當我們每次為禿子加上一根頭髮,到底要加到多少根,禿子才不再算是一個禿子呢?若單純為避免思維過於混亂,我們或可簡單地定出一個唯一明確答案:只要為禿子加上了第一根頭髮,禿子就已不再成其為禿子了!但問題是,在現實的情況中,大部份的觀念都並非非黑即白,可截然畫分出定義者,例如若我們把問題改換成是:每次給一個窮光蛋一塊錢,到底要給到多少塊錢,窮光蛋才會變成一個有錢人?這一來問題就會複雜化了,原因正是富有與貧窮之間,根本並無一條明確畫分的界線存在。

  以此來比喻說明創作問題,也許並不貼切。但其實所謂公式,也不過就是那一根根的頭髮,一塊塊的錢罷了。離開了公式,我們就不免變成禿子和窮光蛋;可一旦公式太多,公式有時就會自相矛盾,自相設限,讓人不免陷於混亂--到了這時候,往往就會變得倒不如沒有公式還要好。這也是其中一個最標準的答案。

  但據說世上還是存在一條無處不在的神秘不易公式的:黃金分割。此所以,說到底,創作還是離不開一定公式的。所謂的無公式,不過是像張三丰教張無忌太極拳:先熟習而後忘記罷了。換句話說,是一個由無到有,再由有返無的過程。當把公式靈活變通,到了圓轉如意,讓人看不出來的境地,或許就已深得”以無法為有法”的箇中三昧了。

  創作之難,關鍵大概就在於”靈活”二字。死記硬背”三十六條橋”,有時卻又並不能太解決問題(註:所謂三十六條橋,指的是三十六條”編劇公式”,為編劇入門所必學,詳見劉天賜的”編劇秘笈”一書--有關編劇入門,我認為,這本書實在是坊間最為實用有趣,也最為顯淺易讀的一本入門書籍)。要達至靈活、熟練之境,相信除了不斷嘗試之外,別無他途。不錯,嘗試總比不嘗試好。

  近年本地政府常提倡甚麼”創意教育”,但真正解決不了的問題是,根本提供不了一個足以讓人不斷試驗而又能不斷容納失敗的環境機遇。等如一心只望成為李小龍那樣的武學高手,卻從不願由紮馬,練樁等基本功做起,豈非只是做夢一場?不過我們也不能太過於深責,因為問題不只出於本地,當整個世界的風氣都只是急於求成,樣樣只講效率,信奉成王敗寇的時候,創意之途自然多艱矣。

  公式之所以成為公式,因為都是前人的無數經驗累積,因此對很多人來說,又總是一些很老套很沉悶的東西。所以,我們才常常刻意要去打破它--縱使這樣做,並不容易之餘,也往往會得不償失,換來很多次失敗的結果。要問的唯一問題只是:我們有沒有失敗的資本?又有沒有接受失敗的勇氣和雅量?

  人說:第一個以花朵比喻女人的人是天才,第一百個則是蠢材。可是,我們要相信未來,相信世上天才,都是由蠢材而來的。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武俠潛規則


  在一個”中國武俠文學學會”網站中,發現一篇題為”中國武俠片50條經典規律”的文章,也虧得作者有此一番搜羅的心機,足足鋪陳夠了五十條。然而粗略一看,雖則頗為有趣--尤其武俠迷如我閱此,相信必有一番會心微笑--可惜有些所謂”規則”卻未免略嫌牽強拉雜湊數--其實要逗趣的話,列出十條大的規律,也就夠了,若定要湊數成篇,何不湊夠一百條之數?(可能作者已湊不出來了)

  但我還是欣賞這位作者的心思的,這裏乾脆拿來轉載一下,以饗讀者:

1. 悦来客栈是古代最大的连锁客栈。

2. 超级巨毒,解药,暗器都产自西域。

3. 平时朝夕相处的人,只要穿上夜行衣,再蒙个面纱,对方就不认识了。

4. 没用的小角色用的武功名字有很强的文学性和动物性,就是不大好用。

5. 长着超长白发+胡子的绝对是旷世高人,和他要拉好关系。
6. 英雄配一把好兵器,好到从不用去保养修理。

7. 在乱箭中,英雄要是不想死,就决不会死;万一中了箭,那也是因为一旁有大恶人挟持其亲人导致英雄分心。

8. 一定要象征性的打几下,才出绝招,并喷着口水大叫:去死吧!!

9. 使出必杀技要做很花哨的动作,还要做上一两分钟,但敌人决不会乘机偷袭,尽管这是个好机会……

10. 高手都无视万有引力,到处乱飞且飞得飞快。不过要是赶远路,却会骑马。

11. 大侠套餐:2斤熟牛肉+上等女儿红。(悦来客栈长期供应……)

12. 好人从不下毒,坏人从不不下毒;但好人从不下毒却老被诬陷下毒,坏人从不不下毒却没人怀疑他。

13. 大侠想显示自己的修为,往往会捡起一根树枝将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角色打败,后来悦来客栈开始供应树枝……

14. 在一条笔直的街道被人追杀,尽管有很多事要做,但弄翻两旁的小摊是最重要的!

15. 好人用暗器是形式所逼,多才多艺,一击必中;坏人用暗器是卑鄙无耻,旁门左道,扔死了都扔不中……

16. 坏人千心万苦扔中了,还会被好人忍着巨痛放倒,并喷着口水大叫:卑鄙!

17. 会有绝世佳人救起中暗器的英雄,日不久也生情……

18. 当时社会治安不好,人人佩带危险器械……

19. 菜市场杀猪的绝对是一胖子!!!!!

20. 绝世神兵被麻布一层一层裹紧,绝世神人也被麻布一层一层裹紧……

21. 主角一生坎坷或是一帆风顺,一生坎坷的会坎坷到死,一帆风顺的从不买彩票……

22. 所有人都很有钱,铜板很少出现,一张一张的银票比草纸还便宜。

23. (悦来客栈的)店小二知识渊博,有问(+钱)必答!

24. 有钱人姓金,钱;穷人叫二狗。好人坏人伪君子一听名字就知道。

25. 少林寺就1个方丈(老和尚那种8算)和1个徒弟厉害,其他都很菜。

26. 练秘籍要分性别,别如男的,女的,男女混合的,不男不女的……

27. 很喜欢在酒楼(悦来客栈)里闹事,先掀桌子,再摔椅子,最后才火拼。

28. 有时候可以一剑劈掉巨石,有时候却劈不掉一张八仙桌。

29. 英雄都很帅,大反派也很帅,龙套长相鲜明~

30. 经典台词:A:在下***,江湖人称****。  B:原来是***,久仰久仰。  A:不敢当不敢当……

31.单挑是, “ 正义 ” 一方支撑不住了,就会喊人帮忙: “ 对付这种魔头,不用和他讲什么江湖道义,大家一起上! ”

32.打擂时,一定是翻个跟头上去的,再用30条的经典台词……

33.螳螂拳经久不衰,太极拳只有2个人会……

34.少林图书馆经常失窃……

35.尽管高手可以用鼻子闻到敌人的气息,但在被偷听时,只有对方碰翻了什么东西才能察觉。

36.被察觉的人往往在快被追上时扔闪光弹,并在这一段时间逃的比平时快10倍。

37.都喜欢假死。

38.一个人喝完闷酒一定会下暴雨。

39.一下暴雨就会打并且只打一个雷。

40.团体组合流行:四大?#,四大%¥,四大*(……

41.拔剑时,有时会有剑气,有时会拔不出来……

42.朝廷的大将军是坨屎,公公才是高手。

43.总有那么一本书,剑,玉让人抢。

44.拥有比网络更快的传播方式――嘴!

45.没见过有谁上厕所,要是有的话,那是因为被下了泻药……

46.妓院都是怡红院(我怀疑是悦来集团的子公司……)。

47.发型高度定型,甩一甩就> 恢复(用潘婷的?)

48.要么从小习武,要么从不习武,否则是成不了大器的。

49.大侠胜利的方式只有2种:一招搞定或100,200,300招搞定……

50.美女到处都是,这是最郁闷的……


  因為作者題目是”武俠片”,是故其中一些”潛規則”,大概也絕對適用於一般影視劇,例如客棧永遠叫”悅來”--(其實還有更常用的”雲來”!);妓院永遠叫”怡紅院”;美女永遠到處都是;沒見過誰上廁所;髮型高度定型;英雄例必帥氣等等。


  然而有幾條最重要的,卻可能是作者一時掛萬漏一,付諸闕如的,第一條就是:逢墮下山崖者必定不死,而且更常有後福(如常有武學高手等著要傳他功夫,或有寶物寶劍,武功秘笈之類東西等著他去取),無論之前強調那山崖有多高多險!筆者寫過一篇名為”重生”的小說,就是特地拿這個老掉牙的設計來做開端的,但還未算玩得夠盡,有機會倒要玩盡一下:如果一個人連續墮崖十多次,仍然不死,而且每次都例有奇遇,那將會有甚麼故事發生?


  而第二條重要規則呢,自然就是:師兄妹必然要相戀,成為一對了。以至武俠片中的”師兄妹”關係,幾乎已可媲美當年傳統老套愛情文藝片中的”表兄妹”。至於師姐師弟,不是沒有,只是比較少見一點。”師徒戀”自然就更是異數,至此我們就不能不佩服查大俠寫”神鵰”,敢破格寫出一段”師徒戀”來了。但大概也是為了讀者易於接受的考慮,因此”神鵰”中的小龍女和楊過,畢竟年齡相差不遠,否則寫成忘年戀兼師徒戀,就更為破格了--當然,那只限於小說。連查大俠寫來也要有所顧忌,也就難怪一般影視劇對於這種題材,更是罕有觸及矣。至於師叔和女師姪、師嬸和男師姪、師母和徒弟,以至師公和徒孫,更屬少之又少,所以有機會的話,倒真要在武俠小說中寫一段這樣的關係來看看。


  第三條:仇人之子女,多半與主角相戀。這其實決不限於武俠小說,不過武俠小說用得最多最濫罷了。以上就是筆者想到的三條最重要潛規則,本來也想東施效顰,試試湊夠十條之數,限於才具,想來想去也只湊夠以上三條,又不想勉強為湊數而湊數,所以最後只有作罷算了。例如不是沒想過”全家滅門,最後必有孤雛漏網”這一條,但因未夠普及,因此不想勉強列入。又如”客棧例必打鬥”、”大俠例有花不完的銀子”(這一點上文作者已列出過了)、”和尚道士例必會武”、”但凡毒藥必有解藥”、”武俠角色很少生病--尤其絕症”、”絕世秘笈人人都會練--只要他能得到秘笈”、”高手決鬥例要揀個氣勢地點--通常地勢越高越好”、”角色打不過別人時,只要用輕功隨便一跳就可脫身”等等,又覺過於瑣屑老套,未見特出。其實若然不太講究,要求不高的話,以上所列,勉強也便能湊足十條了。


  由此又想到本地電視肥皂劇的幾條重要潛規則:1. 如逢男女主角必陷於三角戀;2. 鬥氣冤家男女,最後必成一對;3. 有錢人家必有私生子;4.有錢人在劇中通常會遭綁架;5. 警察角色(主要是辣手神探之類)婚姻關係多半失敗;6.角色無論多窮,或工作多忙,總有好多空閒去陪鬱悶的友人海邊吹風談心或四處閒逛;7.警察角色辦的案件中總會涉及相識的朋友親戚等;8.主角通常在劇中會至少被摑一次,或摑別人一次;9.男女角色至少有一次強吻鏡頭;10. 男女角色酒醉後例必”亂性”;11.女角色被污辱後例要淋一次花洒浴,而後來亦多會懷孕(這一條雖然比較舊,但今天偶而還會”循環再用”);12. 年輕壞蛋角色要不擇手段向上爬,其中一種公式手段是欺騙別人感情--通常是富家女的感情;13.男女角色分手或角色死後例有連串回憶鏡頭;14.逢在異性家中淋濕衫、沖涼或換衫時,必會被人撞見,繼而產生誤會;15.男女主角”撻著”前的指定動作:時裝戲是無意跌交跌成一堆,差點嘴對嘴面對面;古裝戲則是男角抱住女角,互相深情凝視,同時不住打轉;16.中了的彩票或任何飛來橫財通常都會失去;17.遺產必然要爭(最好是冚家爭產,最受歡迎);18.原告被告兩方角色在法庭宣判後,例在法庭門外相遇爭執對罵一番;19. 無論甚麼樣的家庭,總會每朝早一家人一個不少的坐得齊齊整整吃早餐;20.重要角色臨死前多半”死唔斷氣”,要以遺言總結一生或作出懺悔;21.女廁內例必偷聽到是非;22.遭遇不幸前常有不祥預兆如摔爛水杯;23.罪犯表示做完最後一票便收手通常就會出事等等等等。

  另外不妨又試列出以下多款肥皂劇必備經典台詞,聊供一粲:1.你有冇事呀?(雖為日常語句,在戲劇中出現頻率之高卻堪稱為所有日常語句之冠)2.我要攞番自己應得o既野!(通常為豪門爭產劇恩怨情仇劇中的壞蛋角色所特用)3.你唔好咁得戚,總有一日你會衰o係我手上!(通常為警察角色所用)4.畀個report我!(通常為警察角色上司所用)5.感情o既野,勉強o吾o黎(當然亦可作更老土之:勉強冇幸福!);6.呢個project就交畀你去跟(通常用於辦公室戲份);7.我地已經盡晒人事(通常為醫生所用)8.當你睇到呢封信o既時候……(通常用於留書字條起首)9.千祈唔好報警,唔係等住同佢收屍喇!(通常為綁匪所用)10.你唔好話畀我聽,你同佢之間冇o野!(通常為男女角色出現不忠時為另一方質問所用)11.咪郁,唔係一槍打爆佢個頭!(通常在警匪劇的挾持人質情節中例必出現)12.阿sir,唔係咁都犯法下哇?13.唔駛講咁多,總之夠證據o既你咪charge我咯!14.有乜野等我律師o黎至講!15.同我鬥?你仲未夠班!16.如果你唔識做,你知會有咩後果架喇?(以上幾句為古惑仔與大反派必用)17.你實在太令我失望喇!我以後都唔想見到你!18.我同你根本係兩個世界0既人,我地o係埋一齊係唔會有將來o架,你明唔明丫?19.我地永遠都仲會係好朋友;(以上三句通常為男女分手場合所用)20.畀心機,我知你實掂0既;(上司鼓勵下屬,或朋友間鼓勵所用)21.就算全世界0既男人/女人死晒,我都o吾會揀佢!(通常為鬥氣冤家男女所用,唯後來劇情發展自然一定令到這句對白成反諷之語)22.你仲有面o黎?走,我地o唔駛你o係度貓哭老鼠假慈悲!(應用場合:壞人有意在被他害死之人的靈堂出現攞景時,死者親屬所用)幾乎忘了還有少不了的23.go go go!(警察進行搜捕前常用,足與”你地已經被包圍”相輝映)和24.this is an order!(亦為警察必用套語)當然還可以有更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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