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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

雜感錄

一報還一報

  很久前,讀過幾本關於博弈論(game theory)的書籍,其中最有趣的一個概念就是”一報還一報”(tit for tag)的策略。其背景約略是這樣的:科學家為研究博弈現象,曾就某種模擬現實的設定博弈題目(所參考的無非是現實中,各種合作和背叛的利害關係組態),廣邀各地專家奇才擬訂一套他們認為最完善的策略,然後都輸入一個龐大的電腦系統中,讓各種策略進行不斷反覆互搏,並把勝負分數一一記錄,以便最終能從中甄選出一套最為優勝的策略。結果很出人意外地,最為優勝者,並非怎麼複雜策略,相反卻是最為簡單的一種:一報還一報。而所謂”一報還一報”,其運作原則真的相當簡單:(一)在無前例可循下,永遠先向對手釋出善意,信任對手;(二)一旦對手使奸破壞規則,固然自己會先輸了一局,然而在下一局中,就會狠狠回敬,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三)而直到對手得到教訓,回復遵守規則時,才會重新與對手講和謀求再度合作。以下為描述得比較詳盡具體的四條運算準則,可作一一對應:

  Unless provoked, the agent will always cooperate;If provoked, the agent will retaliate;The agent is quick to forgive;The agent must have a good chance of competing against the opponent more than once.(這最後一條是作為策略適用可行的補充條件:可約略意譯為:以上策略,僅在多於一次的博弈場合下適用可行。不妨稍作解釋一下,因為在一次性的博弈場合中,我們憑現實中的經驗常識可以判斷,任何採取欺詐背叛的策略都是可以在短期佔優勝的。現實中最簡單例子,為買賣上的欺詐行為,只要一方在認為不大會有機會在將來再遇到另一方的情況下,自然易於傾向採取欺詐行為,以便撈取短期上的好處)

  由此,我們可得出一種啟示:原來在任何人際關係中,先信任對方一次,首先採取一種友善合作的態度,才是最有利的可行策略。再以此推演套用於今日政治場合,則除非我們覺得對方的信用業已完全破產,雙方已再無任何合作的可能,不然的話,又何必先就採取一種寸步也不能妥協的抗拒態度?注意上面的第三條正是:The agent is quick to forgive。

驚人治港?

  陶才子常言香港現在是”驚人治港”,諷刺本地官僚的無知、怠惰。其實官僚以外,所謂”多做多錯,少做少錯”,早已成為今日大部份人的辦事準則,由來已久,根本無足多怪。

  推敲起來,其實造成這現象背後的原因也很簡單,我們自小已從無數教訓經驗中學會一個現實,並漸已習以為常:在大部份的現實場合中,做錯事的懲罰,跟做對事情得到的讚賞、獲益,兩者間從來都不是成一個平均比例的。套用一句簡單明瞭的俗話,也就是說:”十功不抵一過”。從孩提時,做錯事便即會受到家長責罵,以至體罰;做對事則往往易受忽視,到進入社會工作,發現所得到的經驗教訓也是相似的:盡忠職守往往只被視為”應份”,相反一旦做錯了事,隨時會換來申斥、警告,以至解僱的代價。在很多科學家們進行過的以動物作對象的實驗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到,每當我們想改變動物行為,可採取的不出兩種手段:大棒加胡蘿蔔是也。而大棒的作用卻往往是最直接也最易收到成效的。

  而這就逐漸在無形中形成了這種慣性的自然現象,故此也可以說,這種現象是在社會的某種共同”鼓勵”(確切來說應是驅動)下促成的。

  另一方面,造成社會上普遍”偽道德”、”道德潔癖”的現象充斥,以至人人說一套做一套,表裏不一的情況大抵也是相若的。只因為,在儒家思想的深遠影響下,中國人傳統骨子裏,畢竟還脫不下很多道德包袱,因此不道德的人常會遭受一種過度蔑視和攻擊的懲罰。而偏偏在今日社會,理想的道德境界又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是以到頭來,社會只好默認了,甚而是在某程度上促成了這種雙重準則,但卻並不肯承認那道德不過只是門面(節錄易中天語)--縱使我們今天已不再以道德治國。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也談o靚模


  書展臨近,近年每逢書展,幾乎例必鬧出一番風波,去屆剛引發一輪o靚模熱潮,惹來議論紛紛,今屆還未開展,又已鬧出所謂”拒絕o靚模’綁架’書展”新聞。慣常地,由此自又會帶出那個爭論了無數次的老話題:是否有人又在充當什麼”道德塔利班”,從而有心打壓出版自由?雖然今次負責倡議之相關顧問團體早已在傳媒聲明,所針對者並非出版社在會場銷售o靚模寫真集之自由,不過是為免影響書展風氣,而拒讓o靚模在場搞簽名會。

  首先表明立場,我自己雖然並非道學家,但透過傳媒看到在去年書展由o靚模所帶來的”墟冚”混亂場面,卻也實在有點看不過眼,覺得這個現象,不管從哪一角度來看,都不能說是很健康的。雖然,坊間有很多人振振有詞以”寫真集也是書”為由,堅稱並無半點不妥,唯相信任何明眼人都心知肚明,有部份所謂寫真集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變相色情刊物而已--當然,即使報攤上包膠袋的什麼”龍X豹”之流,也一樣可以說成是書的。說到這裏,相信有些極端崇尚自由、人權的人士很快就會一臉不屑地反駁:那只是閣下自己心邪,思想齷齪下流罷了,人家o靚模在那些寫真集中身穿三點式和各種性感衣服拍照,不過純為展示青春、美感而已,你看夏天街頭上,不是隨處可見很多女孩都是穿得那麼性感,一樣招搖過市?或者沙灘上,又豈不是隨處可見很多女孩在穿三點式比堅尼?難道你認為那都是淫褻?

  無如,這的確是一個很”唯心”的問題。此所以,色情或淫褻,與藝術審美之間永遠存在一片很大灰色,過往一切爭論均由此而來。法律上,即使真的掛羊頭賣狗肉--雖然我們始終很難去證明這點--也並不犯法,所犯的只有道德上的罪行而已。也因此,今日的社會,隨處可見這種自由泛濫的現象--只除了當眾裸露性器官,當眾作出猥褻行為(所界定範圍差不多已收窄至僅限於當眾口交性交與手淫了),展示、分發淫褻物品、引誘他人作出不道德行為這等違法行為做不得以外,就幾乎什麼都可做得出來。但有一個不能迴避的現實是:有美感與否,或有品味與否,始終也是一條沒有明確界線的主觀準則,是以過往多少販賣情色商人,才能一直借此之名來作開脫道德責任的藉口。不妨試想一下,若純以美感、品味便能作為唯一判別淫褻與否準則的話,則與毫無底線準則也幾乎等如沒有分別了,如此則淫審處也就沒有任何存在必要可言了,因為再低俗醜惡的東西,也一樣會有人認為是具美感和品味的,而有美感品味的東西,亦不見得人人都會懂得欣賞,故此平心而論,有時我們也不能只一味指責淫審處的官員是如何僵化--雖則在有些情況下(如大衛雕像的事例中),他們的做法又的確是過份僵化。

  甚或有些人仍會說:即使販賣色情,也不見得有什麼問題,如此不正正才顯出自由社會百花齊放的可貴?如此說法,我認為就未免等同於要社會棄守一切道德底線了,這裏先要慎重辨明一條不可混淆的重要準則,那就是法律和道德上的分別準則:法律上可容許存在,不等如道德上應該無條件地允許接受。不妨又再引錄易中天”品人錄”中的一段文字:

  道德永遠都是必須的。人之為人,就在於有道德。沒有道德,人就會變成獸;只有道德,人就會變成神。人不能變成獸,也變不成神。所以人不能沒有道德,也不能只講道德。真正高尚的道德只是一種理想境界。這種境界很值得追求,也應該追求,但總有求之不得和追之不及的時候,也總有達不到這個境界的人,而且人數還不少。(註:我就很不相信,現代社會任何一個正常成熟的男人在看到一個只穿比堅尼的玲瓏浮凸美女時,不會被引起當下的性慾,而只會純粹陶醉於欣賞這份青春健康的自然胴體美態的--嚴格來說,能挑起異性性慾,本來就是性感的一種基本定義。至於能否把慾望升華、克制則是另一回事--那卻並不就能單純歸結為這個男人的思想骯髒色情,因為那是正常生理反應,是除了那些真正的道德”塔利班”,或者假道學偽君子之外,誰也明白的一個基本事實--否則我們也不會那麼普遍地隨處都見到市面上有人(包括女性自己)以女性胴體來作形形式式”商品化”銷售販賣的現象。對於那些定力高超到了”色即是空”之境,可作聖人者,我們除了真心崇敬的份兒,別無話說)

  因此所謂道德高尚,必須提倡也只能提倡,不能苛求也無法苛求。既然無法苛求每個人都道德高尚,那麼,社會和政治生活中的不道德行為和犯罪行為,就不能指望依靠道德風尚的提倡來消除,只能靠制度和法律來防範……然而儒家的學說卻只看到道德的作用,完全忽視了法律的意義……道德教育確實能起到這樣的作用(一個有道德的人不會去犯罪),但無法保證這種教育一定是行之有效的,即無法保證每個人都有道德……

  由此可見,單純的禁絕情色,與單純的依靠道德教育去約制人不要想入非非,甚或刻意忽視凡人之有性慾的現實,都是不可行的。既是如此,則不論過份禁制,或過份放任自流,都等同是各走極端,兩不可取的做法。而大家不妨捫心自問,想想今日的天平,是否早已過份擺到了放任的一端可也。

  不錯,人是有穿著的自由,當前法例也只規定,任何人不能在公眾場所完全裸露而已,但若在書展場合,刻意以0靚模性感胴體作為招徠賣點,影響了本來一個如此老幼咸宜的活動,就不能不讓人有所反感了--對這一點,是毋庸強辯否認的,試看去屆書展,有個別o靚模不但大賣人型攬枕,更在公眾前刻意擺出各種明明帶有諸多性暗示,無論如何也不能以健康二字來形容的,惹人遐思的挑逗性”甫士”,就很明顯地展示了一個事實,重心確然已是從單純的販賣寫真活動上完全變質,轉移過來了(如果還要辯說只要受眾並不心邪,就並無不妥的話,依此邏輯,今屆大可不妨更進一步,乾脆大賣些附有o靚模人型艷照的性玩具性商品,或當場表演艷舞可也--明明有心挑起別人性慾,偏又要假惺惺作態,要受眾扮演”聖人”,如此作為,正有如毓民所謂”佔了便宜又賣乖”,”既當娼又要貞節牌坊”,亦正如早前立法會補選論壇上林依麗以胸頂人還要誣賴別人非禮一般無賴。又如在近期張國強以”好波”一語調戲女主持事件中,若依此邏輯的話,張亦不妨可以此自辯:所謂”好波”不過純指”足球技術好”,一切不過是女主持自己心邪,可乎?可見這等辯解,無非只是把論點轉移的詭辯慣技而已,一點也站不住腳)。想想在種種情色誘惑已夠泛濫的今天,我們既已不可能企望把青少年通通教育成思想純潔,能克己復禮的聖人君子,卻也實在犯不著再為那些專事販賣慾望情色的商人提供更多藉口,好讓他們那麼恣無忌憚,不放過任何一個機會地來考驗青少年的定力吧? 

  誠然,我們也絕不應該”一竹篙打一船人”,只因為一小撮把o靚模”包裝推銷”的商人、”搞手”們的不自律,而就把所有同類的宣傳活動一概全面封殺,所以說到底有關方面實在還須小心地分開處理每一個別個案,以免”枉殺無辜”。然而這也決不表示任何一種干涉、制約的企圖就可”上綱”成”無理打壓”的。我們知道在一個現代自由社會--不論是法律和道德上,不能否認我們已有了比起以前相對的更大自由,某程度上更可說已是兩者兼弛,因為兩者的制約功能已變得相當有限--自由的底線本是隨時隨刻都準備要受到某些人的挑戰和試探的。在兩者兼弛的今天,我們除了盡量保持一份自我清醒,自我調節,也將正確的觀念設法向社會上傳播教育之外,實在又還能做些什麼?





有錯要認,打要企定

  政改方案終於通過,但有關這上面的是是非非,仍然莫衷一是,存在頗多灰色地帶。誰對誰錯也好,只有留待市民公論,唯有一點可以肯定者,是社民連三子在事件中表現過火,實在大失人心,尤其梁國雄在立法會為自己辱罵司徒華一事辯解時,居然仍死不認錯,強詞奪理,委實可算厚顏無恥--套用華叔比較厚道之語,不過是露出本性而已。不妨且聽其中的辯詞,先是聲稱自己與華叔有多年交情,因此自己亦不想對方”死”,而兩人交情又並非外人可以插嘴,所以告誡外人不論出於好心還是惡意,均不要再在這件事上多糾纏(大意),繼又辯稱對華叔那句”生癌上腦”的話,是在群情義憤的情況下說的,最後竟說不相信華叔會因自己那句話而有事云云。

  如此辯解,理據之薄弱,之荒謬可笑,只要不是昧心之人,相信都一眼就可看得出來,只怕就連三歲孩童也不能受到欺騙吧?首先,他與華叔私下交誼到底如何,外人自然無法清楚了解,本也無權置喙,唯這一點卻根本並非這件事的重心--如此說法,目的無非純為轉移視線罷了,可卻要知道,今次這件事情,決非止於兩夫妻或一對朋友私下口角,衝口而出把話講”大咗”那麼簡單(那才是真正的外人沒法管得著之事),也是不可相提並論的啊!一來雙方均是公眾政治人物,二來人身攻擊牽涉政治人物修養問題--若要強辯那不是人身攻擊,更加非但全無意義,也只屬幼稚的詭辯之言。如果像這種”不相信對方會因一句話受傷害”的理據成立的話,那麼試問若有天有人以四字真言粗語問候時,你又能不能接受以下辯解:”我也絕不相信說了這句話,就會對令壽堂構成傷害”呢?

  再者,即以純道德觀點來看,既然你與對方交情如此深厚,今日不過只為政見稍有不同,即可反目成仇,口出如此惡毒咒罵,所謂”多年交情”不但根本不足作為開脫之詞,反倒足以反證出閣下人格修養之不堪,器量之淺窄也。至於說到當時是”群情義憤”,亦殊屬薄弱不過之脫詞,身為政治人物怎能全無半點理智與自制能力?難道只因群情洶湧,頭腦發熱之下就可講出不經大腦,傷害誹謗他人之言,甚或胡作非為?

  所謂”有錯要認,打要企定”,是最基本做人修養,也是現今社會基本的人格要求,何況作為公眾人物,更應為公眾作起垂範作用,死不認錯,徒知巧舌如簧,文過飾非,以更大的錯誤來掩飾錯誤,只會令自己為人唾棄,既自欺不了,也絕欺不了人。

  是日在港台”自由風”節目中,一個大概是長毛”粉絲”的聽眾也來電試圖為長毛辯解,首先他指出當時自己也曾在場,故而清楚當時的真實”語境”實是:長毛只不過在跟其他反政改人士,一起探討華叔這次是否真的為了生病才有此次反常的支持政改決定時,才說出了那句”生癌上腦”之言。但這一點實在既站不住腳,亦屬多餘,無非是”為兜而兜”罷了。這裏不妨作一假設,好比在近期張國強的”調戲女主持”事件中,要是張國強死不認錯,堅持辯稱自己那句所謂”好波”純粹只是稱讚對方足球技術好,不知道大家又接不接受?

  那位聽眾又指出,當初選民投票把梁國雄選入議會,本就該預知其人作風正是如此專好罵人的,因此不應予以深責,並且質疑長毛素來動輒罵人沒見惹出過多少眾怒,為何這次外間反應卻如此之大,莫非只因罵的是在眾人心中”地位超然”的華叔?這位觀眾頭腦未免有點不清,不明白問題著眼點根本並非主要出在”罵的是誰”,更主要的是出在”罵的質素(這是主持人回應語,而我則要加上一句是”罵的理據”)上。罵人可以,但一個合格的政治人物,至少要隨時保持理性、風度,遵守一般公認守則,無論如何也不應逾越”人身攻擊”底線,如罵人是豬是狗,或以攻擊別人身體上的傷殘病患作手段。其二,我說”罵的是誰”並非主要重點,但其實也屬重點。否則,為何只懂欺善怕惡?既然”社民連”對中共如此深惡痛絕,有種何不向北大人人身攻擊一番試試?只因香港之至今尚無民主,歸根究柢,罪魁禍首只有一個,正是北大人也。

  由此可見,選民們若是單純基於社民連這種”好罵”作風就隨便以選票去支持的話,是多麼不智的事。正如黑社會、市井流氓多半並不可恃,更不可信賴一樣,習染這種流氓之氣、黑幫之氣的人,不管身在政壇內還是政壇外,也從來是不可恃信的危險份子,只因你不知道這種人幾時使起性來,將會隨時反咬一口,隨時有天可把那副對人使慣了的恐嚇嘴臉轉過來朝你展示,把那套對人使慣的惡毒謾罵之詞加諸你身的。






2010年6月23日 星期三

金庸武俠中的對號入座

  這兩天泛民陣營就政改方案問題出現的風起雲湧,紛紛擾擾,忽然令我想起”笑傲江湖”和”倚天屠龍記”兩部小說中的若干角色和情節。角色方面,主要就包括曲洋、劉正風和滅絕師太等。”笑傲江湖”和”倚天屠龍記”都是家喻戶曉名著,其小說中的設定背景以及金庸先生當年的寫作動機、筆下寄托的寓意,相信已毋庸多言,想不到其中很多人物情節,竟與今日時局一一若合符節,不妨一一對號入座可也。

  先是”倚天屠龍記”中,有人自居名門正派,認定非正即邪,正邪不兩立,也認定魔教中從無正人,務須殺絕而後快,這等人自以滅絕師太為典型代表。然後是”笑傲江湖”中,來自魔教的曲洋,跟出身衡山派的劉正風因背景懸殊,卻私訂交誼,變成”裏外不是人”,甚至終於慘遭趕盡殺絕的悲慘下場,只留下一曲”笑傲江湖”永成絕響。

  執筆前不久,民主黨何俊仁等人從立法會散會離場時,遭受反政改人士辱罵潑水、大撒紙錢;而民主派另一元老司徒華先生則被長毛斥以”司徒老狗”,及一句”生癌生上腦”,還聲稱跟司徒華今後”不再是朋友”,儼然大有管寧”割席斷交”的氣概,及後更在議事堂內振振有詞,拒絕道歉拒絕收回言論。曾經併肩作戰,互為盟友,可嘆今日只因政見稍有不同,便即勢成水火,更以如此惡言相向,甚至向一個半生堅持民主理想,一身愛國風骨甚至連當權者也從來未予懷疑,今日卻衰病至此的老頭如此落井下石,雪上加霜,敢問胸襟何在,良知何在?此等行徑與昔日那位潔身自好,自鳴清高的管寧先生,更實在不可以道里計也--至少管寧沒有口出惡言對華歆先生予以人身攻擊。先不要說對方是否真正投共、出賣民主,即使真是,對敵對派異見人士予以人身攻擊,也可說大大有違中國傳統謙厚包容的君子之道,屬全無道德修養之拙劣所為。更何妨,正如我在前文所言,我們儘管崇敬烈士,也無權反對別人去當烈士,然而同樣地,也實在無權強逼別人來當烈士的--這固然只屬比喻,以現時這形勢而論,卻委實是連這個”當不當烈士”的選擇層次也根本還談不上。

  如此同室操戈,頓令筆者又不禁想起”笑傲江湖”中華山派因”氣宗”、”劍宗”之分歧而至兩派互相殘殺,以及”鹿鼎記”中天地會、沐王府等同為反清之南明勢力,到頭來卻亦陷於黨系之爭、正統之爭兩段情節。悲乎中國雖然一向有句老話相傳是”時窮節乃見”,但在真實情況,尤其國家多難之際,每每卻反是”越窮越見鬼”!嗟乎,由小說又想及真實歷史,腦海中不期然想到明末年間那段千古慘案,大將袁崇煥因種種原因,遭崇禎皇帝以至全北京城百姓均誣為通敵謀反,終至被判殛刑,死後全身骨肉還要受到陷於瘋狂的群眾爭相噬咬搶奪……人心之愚頑刻毒,反覆無常,竟可一至於斯,思之能不令人寒慄? 是日議會中,湯家驊痛心疾首以一句”惡毒”來形容之,已算客氣的了。

  當前的類近情勢,在歷史上早已屢見不鮮,如北宋末年便有分別對金朝主和主戰的對立兩派,至南宋末,也出現過類似場面,不過對象換成蒙古而已;而清末時代即有立憲溫和派與激進革命派之爭;抗日時期又有汪精衛為代表的”曲線救國派”,與主張不惜代價跟日本拚鬥到一兵一卒也寧死不降的主戰派等等。兩派各有理據,甚至直爭到今天也仍無一定公論。以今日香港例子相況,固然有些不盡相符,然而撇開實力上的考慮不論,一個最關鍵的而不能不正視的現實問題是:如果對現政權確已到了如此絕望,如此不再信任的地步,那剩下來的就只有孫中山那種革命之途,捨此無他了。如此,也就多談無益,儘管”起錨”行動起來,起義可也。這並非負氣之語,而是事實。只不過即便要革命起義,首要者也先要倚仗民心以作最有力的支持,所謂”得人心者得天下”也。今日的激進派人士,若真有如此慷慨激昂,寧折不彎之志,建議他們乾脆不妨就跟法輪功,或那些”疆獨藏獨份子”聯合起來大大幹他一場,真正當他的”哲古華拉”好了。

  革命與否,屬每個人自由取向,正如”妥協”與否、”談判”與否,也是一樣。更何況,現在的情況,更遠遠跟此還大有一段距離。怎能乍見人家與當權者坐到同一談判桌上,便即可信口雌黃,加以抹黑,標籤為”投共”、”出賣民主”等,甚且硬從陰謀論,誅心之論出發,屈得就屈,無限上綱,誣之為”與對方進行檯底交易”?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想當年”社民連”諸公何嘗也沒體驗過遭受建制派與土共們這等誣衊抹黑之苦?--尤其對於長毛,坊間不止那些維園阿伯們,一直對其入立法會,或對其激進行為都有一番極盡陰謀論的簡單演繹:如指他自從進立法會後,即比以往大大增加了正式與非正式收入,以至乘機把公帑中飽私囊,晚晚”蒲”蘭桂坊風流快活;或指他們在會上”掟蕉”、”掃檯”等等行為視為”純為了乘機早早收工”等等。不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卻只知用同等手段,施加到昔日的盟友、前輩身上,究竟算是什麼?一個最最簡單不過的事實是,這些他們現在所指責的盟友們要真想跟中共進行”檯底交易”的話,又何至於等到今天?

  正如何俊仁所說:當極左極右的人都反對起你來時,你就可知道自己是做得對了。此語雖未必是一定真理,唯一個事實是,看事情非黑即白,說到底往往都不會得到大部份人的支持,只因為持中間看法,不支持極端的人永遠才是佔去大多數的。

  本來,對長毛過去在立法會內外的種種敢作敢當,專事挑戰權威的激烈作風,筆者雖然不盡認同,卻也不禁存有幾分敬重,唯只此一事,即足以讓人對之大失所望矣。是的,那真的太令人心痛,太令人反感了。即使你們的藉口是多麼冠冕堂皇,比如為了什麼你們所謂的”真理”、所謂的”大是大非”。再退一萬步說,即使那些人有錯,也頂多只錯在所採取的手段策略上罷了,卻怎能就此就不顧青紅皂白,一筆將他們從前所做的一切完全抹殺?甚至將他們打成敵人,就連他們的人格亦一併污衊成一文不值?這就完全是無可推卸的魯莽衝動、橫蠻武斷和極端幼稚的醜惡表現!如此用事作風,試問你們的智慧和操守水平比起你們真正的對手中共來說,又好得到哪裏去?

  那邊廂,陳偉業還在大聲夾惡,力斥支持法案者是”背棄”了當日競選時提出之政綱,所以今日便是”欺騙”了曾投他們一票的選民。這等言詞,無非是刻意挑起矛盾,煽動選民情緒,借刀殺人,也大有乘機”抽水”譁眾取寵之嫌。倒想問句選民是否真像其所說那般死腦筋的?只要有理智的選民覺得議員們今日此一”轉呔”是既屬合情又屬合理,而又並無違反民主大原則的話,我相信他們是決不會認為自己受到欺騙那麼嚴重的!更何況,現實中便是選民自己,也從來就隨時會有轉呔可能,世上難道又可有什麼鐵則規條,可束縛他們自己是不准有任何思路上的轉變的嗎?而就算那些議員真的是欺騙了選民,相信香港的普遍選民眼睛也是雪亮的,只要等到議員任期屆滿(至少那些被陳所批評者不屬功能組別議員),自會以選票懲罰他們,摒棄他們,把他們攆出局去的,又何勞他現在這般越俎代庖,急不及待跳出來作其”正義凜然”的煽情表演?端的看著未免叫人惹厭。

  是晚,在電台節目中,梁啟智先生提出了一個相當中肯、客觀的看法:反政改人士如今所抱持的理念,和提出的要求,根本是自相矛盾的,首先是覺得現政權不管說什麼都是靠不住的;然而卻又堅持非要政府作出廢取功能組別的承諾,或定出時間表路線圖等。既然政府是靠不住的,那即使能得到它的一個空泛承諾又有什麼實際作用呢?

  ”倚天屠龍記”中,本出身名門的張無忌,最後也能辨別真正大是大非,甚至反過來成為人人目為十惡不赦的魔教教主;反是”笑傲江湖”中,一向道貌岸然的”君子劍”岳不群、”嵩山”掌門左冷禪,最後才被揭出邪惡本相,當然還有那個一心報仇,卻由此蒙蔽理智以至誤入邪道的林平之,更堪玩味。寫到這裏,就不能不佩服金庸先生對人性人情的一份深刻洞徹了。雖則一切不過是小說家言,唯其中帶出深意,實不可不察。讀者諸君,請慎防受表象所惑,不妨先把眼睛擦亮,細心辨清一下現實中究竟孰正孰邪?到底又是誰最可恥?

  在浩浩蕩蕩的民主大潮和普世價值之下,連中共獨裁政權也不能保證傳之千秋萬代,更何況是那區區功能組別?更何況,即使進行激烈革命,也不能保證真正民主就能一蹴而就的。單靠政治潔癖,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珍惜自由的同時,也請尊重一下自由的底線,尊重一下別人的自由--雖然對今天這些頭腦充血的人來說,這是一句不大中聽的老話。



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道德潔癖

  易中天”品人錄””海瑞”一章,有段文字提及到道德與法律在社會上的不同功用,原文甚長,此處只轉錄一小段:

  法制和道德其實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係。法制是防範性的,道德是倡導性的。法制規定不准做什麼,或不准怎麼做;道德則要求人們應該做什麼,或應該怎麼做。這兩樣東西,缺一不可,因為它們的分工不同。比如出現了火災,道德告訴我們應該去救火,法制卻只規定不准縱火。不救火的人並不犯法,也未必不道德,因為他不救火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並無此種能力等等。只有那些有此能力卻見死不救的才不道德,只有那些見死不救還要幸災樂禍的才缺德,也只有那些趁火打劫的才犯罪。可見,道德與法不可相互替代,也不可隨意濫用。只有道德沒有法,則故意縱火和趁火打劫就無法受到懲罰;只有法律沒有道德,則幸災樂禍就無由受到譴責,見義勇為也不能得到提倡。

  以上救火的譬喻可謂相當貼切。若依此喻,則社會上亦可主要粗分為上述四種人:救火的人、不救火卻並不幸災樂禍之人、不救火見死不救兼幸災樂禍之人、見死不救,幸災樂禍之餘還要趁火打劫之人。第一種人自然可視作英雄義士,第二種和第三種則可算是佔了最大部份的一般常人,凡夫俗子;最後一種就不必說了。當然若要再細分起來,救火之人仍可分為純然無私而去救火之人,以及出於一己私利,沽名釣譽而去救火之人等,以上可概略對應於易中天書中提出的五類人:一、大公無私,專門利人者;二、先公後私,先人後己者;三、公私兼顧,人己兩利者;四、謀私也奉公,利己不損人者;五、損公肥私,損人利己者。書中言,其中第一類是聖人,第二類是君子,第三類是好人,第四類是不壞的人,只有第五類是壞人。

  最多的是中間層次大體還好和不好不壞的人。他們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無妨說是常人。常人之情也就是人之常情,其中就包括改變處境、提高地位、增加財富等等。因此即使一般的好人,也難免弄些小權術,耍點小心眼,做點小動作,打些小算盤。當然,依照道德上所謂量變質變原理,小權術也可能變成大詭計,小心眼也可能變成大陰謀,小動作也可能變成大罪惡,小算盤也可能變成大野心,尤其當這個人掌握了一定的權力時,就更是如此。這是不能不防範的,但只能靠體制和法度來防範和制約……因為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捨生忘死、克己奉公、捨己利人,只能因勢利導……

  但今日社會所見,偏偏出現不少所謂患上”道德潔癖”之人--而歷史上的海瑞,則正正就是這種人,所以才會處處碰壁,不合時宜,不受當時的皇帝及官場中人的喜歡,以至只能在千秋之下,百姓心中留下一個清廉正直美名。

  想來,道德潔癖者之所以不討好,不受世人歡迎,並不太難理解,原因大概是,大部份常人在其人面前均會自覺道德不及,是故未免總會有點自慚形穢,甚而難以自禁地對之生出一定程度的嫉恨之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也。而個人相信,即使是對這等”完美道德聖人”真心崇敬之人,大抵也不會對之生出一份太大的真正親近感來的,只因此等人物在人心中已跡近神人,屬於只能遙拜仰視,而高不可攀,可望不可即之列也。無妨就當這是我個人一點鄉愿犬儒的小人之心吧,因我自問也只是區區小人一名,連君子也根本算不上。

  本來誰也不能否認,一個真正言行一致,如此道德高尚的人,正如海瑞,是絕對應該受人尊崇景仰,讓人無話可說的;問題是今日所見大部份的這種”道德潔癖者”,俱只屬要不得的偽冒之流,即是所患的不過是”嚴以律人,寬以律己”,又或只視乎對象,準則隨時可變,雙重標準的一套道德潔癖而已。

  近日,泛民主派為應否通過支持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而引發的激烈分歧、連場爭論、以至謾罵,事件正好為我們提供一個機會,值得我們好好去深思一下這個問題和現狀。直至昨天,民主黨公布經過一輪投票後,決定將投票支持方案,更令矛盾的情況變得越加白熱化和尖銳化起來,引來不少反對人士(主要是”社民連”成員和八十後激進份子)包圍會場憤怒叫囂、再度謾罵不休,指斥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等為出賣港人、出賣民主、出賣原則云云,觀之實在令人可悲可嘆。可悲可嘆者,如此一來,可正正落入建制派和一貫”維園阿伯”的慣常口實中矣:過往泛民主派中人,不是常常正被他們指控為”只容自己有民主,卻從不容忍別人表達不同意見,是假民主,作風實比專制政權更為專制霸道”的嗎?今日事實已證明一切,實在是連同道中人也包容不下了。

  更何況,追求民主的目標雖然一致,大原則也應該堅持,卻總可以透過百花齊放的不同手段,各師各法,各幹各的來實現,如此才能保證更有成功希望,是絕沒必要去強行”定於一尊”的。和而不同,這豈非才是最貫徹的民主精神嗎?再說,是日之決定,乃經由黨內投票結果而來,依照民主精神,更絕對應該尊重,決不應輸打贏要,不遵守遊戲規則。一味動輒訴諸”非黑即白”式的衝動謾罵,四面點火頭,根本於事無益,亦徒然只會令親者痛仇者快,亦正中共產黨下懷,正中它們最擅長的”分化”圈套策略--奇怪以”社民連”諸公過往與中共交手之豐富認識與經驗,應對中共之一貫奸猾作風早已瞭如指掌,何至今天竟不察如斯,豈忘記了與中共交手,是不能一味跟它鬥力硬碰,只能鬥智者乎?怎能如此對同盟失去一切信心,迷惑到認為鬥智,甚或適當時候予以一定迴旋妥協,就已單純等同於放棄原則,等同於投降諛媚了?
  又何況,一個普遍公理是,即使自己要做烈士,也沒權利去強逼別人認同,或效法自己去做烈士的。又更何況,誠如昨晚陶傑在電台節目所言,就是”社民連”諸公自己,亦根本未見得有當其烈士的資格:否則為何甘冒”欺善怕惡”之嫌,捨本逐末對自己同盟採取如此謾罵敵視態度,卻未見拿出十倍的”火力”到中聯辦門前去謾罵個夠,甚或像泰國紅衫軍那樣,幹出更激烈的反政府行為來--既然如此,也就不能怪責別人會對閣下有這樣的指責了:”只敢在口號上喊喊’起義革命’,卻又不敢真正付諸行動”!如此所為,不禁又令筆者聯想到海瑞的一宗令人慨嘆惋惜的歷史事跡:當年的海瑞就曾因為”眼裏揉不下半顆沙子”,以至惹來恩將仇報指責,終於竟連昔日曾一手為自己開脫的恩人首輔徐階也要一併鬥倒,而結果只令到自己處境更加孤立,更加四面受敵,徒然累己累人,正是何苦來哉?
  雖則余若薇在日前與特首辯論中,所言之”寧可原地踏步,也不願行差踏錯”驟聽起來,確有所據,但那也並非一成不變的永恆真理,有些事情的爭取過程,往往是需要靠”摸著石頭過河”,邊試邊做的。
  道德潔癖,在今日變得如此複雜、禮崩樂壞、人心不古的社會中固已不符實際,不合時宜;政治潔癖,則未免顯得更不可取,更屬天真。更更何況,天真到想單靠謾罵手段來把中共罵倒,罵服,或至少是從中共手中把一點點該擁有的民主罵回來?豈忘了毛澤東之言:”共產黨從來是罵不倒”的嗎?君不見,遠者如八九年天安門的大學生是什麼下場?近者,如年前八十後盡管慷慨激昂盤據天星碼頭反拆遷,包圍立法會反高鐵,天星碼頭還不是照拆如儀,高鐵還不是照樣通過興建?珍惜力量,保存力量,絕不應等同於怕死屈服,那跟”曲線救國”的汪精衛,或引清兵入關的吳三桂始終是有所分別的!這裏不妨再引用一下易中天在”品人錄”書中所引述柏楊之言:心膽俱裂,由衷屈服,是癱瘓了的奴才。跳高之前,先曲雙膝,則是英雄豪傑。如果稍一挑釁,就憤怒上前一口咬住,死也不放,那就是螃蟹了。
  寧折不彎,寸步不讓之人,如歷史上的項羽、海瑞等,雖則受人尊重膜拜,卻多半從來成不了大事。想來為人父母者,對此尤其應有更深層的一番體會,應該知道一味死死抱持這種態度的話,在今日,即使是在對待自己那幾歲大的子女時,也往往是行之不通的,何況那是槍桿子出政權的中共?











食字與吞字

  幾天前早上,在一個電視台早晨節目中,赫然看到所介紹的報章頭條中,出現”……申非遺”一道標題,一時真有點一頭霧水,嚇了一跳,及至根據上文下理稍加揣測一番,才恍然而悟:原來所謂”申非遺”竟是”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之簡略,你說能不佩服起這標題的那位編輯老爺麼?如此強行”吞文食字”,自創簡語,其”創意”真比慣擅此道的共產黨,以及那些八十後的網友們還要高明。

  看了陳雲先生的”中文解毒”,隱隱明白這種”簡語”盛行之風,應該多半與英文盛行的initial省略式習慣泛濫有關。雖則簡語乃日常生活所難免,唯所採之法則也實在應以合情、合理為最先考慮,像以上所舉的”申非遺”,便屬於完全不合情合理之列(堪與內地”農轉非”一語相輝映)--筆者往昔也曾任職過報館,深知有時為了字數、版面等限制,要為一些文章起出一道既醒目,又簡明的標題實在可算一門學問,如上述這個惹人發噱例子大概就是編輯老爺為遷就字數版面限制而形成的,但其實只要起標題的人在事前肯稍付心思先斟酌一下,把標題中別的字數刪削一下,問題就應不難避免。固然,”非物質文化遺產”一共七字,要全數包含在標題中,確然有點過於冗長累贅,卻也不能為此而強行削足適履,棄卻讓讀者易於一目了然的大原則而不顧的。恕我孤陋寡聞,可不知道”非遺”二字是否在內地已成為這一名詞的固定合法簡詞--即使是,那也並不能成為增加此簡詞合理性的理由。若純為簡而簡,則我認為最多也只能簡化成”非物遺產”四字而已。

  吞字以外,食字的”文化”就似乎更要悠久一些,影響也深遠廣泛一些。正如陳雲先生書中所言,所謂食字之盛行,主要是與本地傳媒在過去一段期間大力推波助瀾有關。(雖然遠在傳媒未曾普及之前,食字笑料已廣為流行,如在筆者童年,早就流行以某些中國姓氏合併起來以作”XX聯婚”之類的笑料,至於諧音人名笑料,更是多不勝數,由粵語片時代的”周圍捐”、”溫人賓”等至近來的”鍾落山、鍾落海”、”陸浩昌”、”徐定富”、你講先”、”吳講住”等,當然更少不了各式粗口諧音,如”調理農務蘭花系”--此語在陳雲著作中,居然列為陶傑所創,未免不確,只因陶才子當年根本遠未成名矣;至於另一經典對聯”上水居民居水上,長洲賓客賓洲長”--在陳作中,則只作單句”長洲居民奔洲長”,並列為黃霑所創,亦有待考究)主要因為食字原本正是製造笑料的一種最便捷,也最易收效的手段、法門,是故最常為喜劇表演者們或普及文化創作人等所樂用(像已故的黃霑先生,以及今天各位知名笑匠包括周星馳、曾志偉(註)等都常樂此不疲,為此道高手--今日潮語所謂”搞爛gag”是也),以至日久下來,人人爭相仿效,終至食字成風,成災(尤以廣告界為禍最烈),甚至今日連政府(陳雲提供例子為”智在必得”、”親子悅讀”)及大銀行宣傳標語(例子為”財息兼收”、”有升有息”)竟也未能免俗。

  註:這裏不妨暫岔一筆:我認為不管以引用食字笑料之多之濫之不計效果,又或笑料之無聊程度,我認為後者都應比周星馳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也更應受”無厘頭”祖師”稱譽”而無愧者,如謂不然,請參看曾志偉一部多年前作品”小小小警察”便可見端倪。這部片中,有一個無聊透頂,也爛透了的爛gag至今仍讓我記憶猶深:沙灘上,一個小販捧著很多鼓滿了氣的透明塑膠袋走過,一邊高叫”有風賣”,接著另一小販捧著空空的盤子走過,高叫:”冇野賣!”至於港產影視作品中的食字笑料,若要舉隅,只怕將要舉之不盡,經典如周星馳在電視劇”蓋世豪俠”中的”段古母辛府”(斷估冇辛苦),電影”賭聖”中的”各位觀眾,三條煙”(真的從袋中取出三根香煙來),鄭中基在電影”追擊八月十五”中說自己中了”雪茄毒”、而在黃霑有份參予的電影”不文騷”中,有角色邊說”黐X線””大X鑊”的粗言時,一邊真的取出一個黏附著很多電線和一個大鑊的假陽具--這些卻都是最不可取,最爛的一種。

  流行歌曲方面,相信每個三十歲或以上的讀者都不會忘記尹光的”鹹濕粗口歌”,其歌曲中幾乎每首必有隱晦的食字粗口,如"費隱士傳奇"、"小姐李露媚"等。漫畫方面,當年甘小文的”太公報”曾刊出”柑蕉桔梨籮柚、雁鷲雕貍獅狒”一聯,確也令人嘻哈絕倒一時。在粗口諧音笑料方面的創作努力,坊間草根人士,實是不遺餘力,毫不放過,其熱烈投入程度,固然早就毋庸多言也。

  流風所及,很多年前,市面可見很多店鋪早已慣以食字命名,而其中我注意到一個現象是,尤以髮型屋、食肆為最流行。前者如”最高髮院”、”有辦髮”之類(然而大多”食”得相當牽強粗劣,其實我倒想到一個比較貼切又可取的食字店名是”髮剪焗”--與”發展局”三字完全切合對應);後者如”好滿粥”、”包餃店”等等。

  當然,誰也明白,一個食字店名起得別致有趣,會大起宣傳吸引之效,但一個最低衡量準則應是:拜托食起字來也該食得巧妙一點,合理一點吧?像近日,我發現有家商場小店店名為”車此品”,很明顯是借用”奢侈品”之諧音,如此店名本已頗為不通--”車此”二字連起來,根本就完全解不通--若以常理度之,以為店內必是專售模型車玩具之類貨品,誰知卻是錯了,因為透過櫥窗一望,並沒發現任何一副模型車擺放當眼處,反而擺賣的多只是日常精品。如此一來,這店名就不但起得相當拙劣,且純為食字而食字,更屬無謂無聊已極。此為食字高低之分也。(唯一可能解釋是,店內陳列貨品都是專供顧客於汽車內擺放者也)

  食字因為能為受眾提供最簡單直接的滑稽趣味,故一向為最普及的通俗文化所喜用,而多為自命高尚的文化人所不屑為之者。曾幾何時,本地的三級色情片發行商,都曾花盡心思去為上映的色情片創作過不少食字片名,如陳雲在書中便提供了頗具妙趣的其中兩個:”豐乳同露”、”借叔一簫”。我卻不禁由此想起,許多年前所見過一個頗露骨意淫,卻也最引人入”性”的片名:”我愛一枝棒”(顯是借當年黎明名曲曲名”我愛itchi ban諧音也)!

  此外,近年本地電視劇集創作人為作品命起名來,比起電影創作人又似乎特好此道,幾已無食字不歡(大概因為電影今日已越少開拍,倒是本地獨大那家電視台卻因年年批量生產,以至劇名早已到了不敷應用,需要無所不用其極之地步吧?)。隨手便可舉出一大堆,唯改得最拙劣生硬,不倫不類者,莫如近期之”畢打自己人”、”搜下留情”、”有營煮婦”等為甚,而記憶之中只有好多年前的”公私三文治”,和近期的”金枝慾孽”、”宮心計”、”飛短留長父子兵”都算是食得較為貼題者,而把”掌門人”諧音成”獎門人”雖不盡善,已算可以接受。國際台有一輯紀錄片,取名”塵世美”則可算是其中神來之筆,難怪後來無線也很快抄襲過來照用不誤。而明珠台的”欲骨查”雖是等而下之,亦尚算可取,只是其中”欲”之一字未免食得牽強亂套了些。電影方面,記憶中最有”代表性”也最莫名其妙的,應是”XX特攻”之流,明明有不失原意的”特工”二字不用,偏要改成”特攻”,除了刻意標奇立異,實在想不出有別的更好理由。

  總之歸根結柢一句,食字在大部份情況下本無傷大雅,只不過一旦食得太多,未免會食滯,引至消化不良,不可不察矣。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憤青

  讀易中天的”品人錄”,讀到次章”曹操”章末,有這麼一段:

  文人和老百姓也不喜歡曹操。因為曹操殺了不少文人。文人喜歡同病相憐,老百姓更不管他在歷史上有沒有貢獻……在魏蜀吳三國三位開國領袖中,曹操留下的血債大概最多,令人髮指的殘忍記錄也最多。血債總是要還的。殺不了曹操,口誅筆伐不行嗎?義憤填膺之際,便難免誇大其辭,甚至誣衊不實。比方說,他就未必殺過呂伯奢一家,更未必說過”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話。不過,曹操也曾誣賴過別人的,冤枉他一回,也算一報還一報。何況這些事栽到他頭上也”很像”……

  適逢深宵亞視,正不知第幾次重播一套以李小龍名作為取材的劇集”精武門”,劇中離不開的主要情節自然是當年的日本人在中國如何囂張跋扈,欺我國人為”東亞病夫”,最後更以陰謀毒殺精武門一代宗師霍元甲。有關此案,大抵應無正史可稽,即連平江不肖生的名作”近代俠義英雄傳”--亦即今日流傳霍元甲故事的其中一個主要源流--亦只載霍元甲是死於”鐵櫃玻璃肚”而致病(指平時只注重練外功,忽略內功所致),只把日本人下毒一說聊備參考。但既然李小龍的原作品是有此一說,自然照演不誤可也。不過據記憶,李小龍電影中所述日本人是買通廚師,下毒在餅乾之中,卻有點古怪而已。

  真實歷史到底如何,恐怕只有歷史專家才說得清楚。然誠如易中天所言,即使真沒有這回事,這筆債栽到日本人頭上也實在栽得”很像”,只因為在那個時代中,日本人對中國人曾作下過的血債,實在多得不勝枚舉,罄竹難書,也比曹操殺人之多之殘酷可怕更要不止十倍。那實在是太過份,也太難以讓人原諒的暴行,更是任何稍有良知、血性,不管屬任何國家民族的正常人也無法接受得了的暴行!血債總是要還的。但日本人可真正還了麼?不久前,據當年在亞視劇集中扮演過陳真的演員梁小龍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當初他在初返國內時,亦曾驚異於同胞們對該劇的瘋狂投入程度,據他說有些同胞簡直已把戲劇與現實混淆,把他當作了真正的民族英雄一般來崇拜,理由是他在劇中大打日本人,大快人心,為廣大的中國老百姓大大出了口氣。表面看來,這實在有點天真可笑,可想深一層,又實在值得悲哀:若不是老百姓歷來受盡了日本人那麼多鳥氣,一直憋了那麼多年卻又除了看看影視劇之外根本無從渲洩的話,試問又怎會帶來這種效果?

  今日在香港,有不少文化人對大陸的所謂”憤青”,表現得殊為不屑,總認為他們愚昧、無知、盲目、不切實際,而且表裏不一,最主要的一點譴責是:這些憤青們一方面口口聲聲要反日排美,口口聲聲愛國之餘,可一方面又要熱中崇尚於人家的文化軟力量,甚至一有機會就要削尖腦袋爭取外國護照云云……

  我認為,這種指責,大可不必。誠然,憤青的行為,有時看起來,實在失諸天真莽昧、盲動,但想深一層,我們就會明白到出現這麼一種憤青現象,背後的深層背景究竟何在,只要想明白這一點,我們就何妨對此付出一點點的諒解與包容?我認為,一切應可追溯至我們的祖國,在近百年間所遭受到的重重太也慘無人道的災難與屈辱,創巨痛深,明白一切由此而起,我們實在又何忍深責之?

  或有一種說法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誰叫中國人自己不爭氣在先?先是清朝腐敗無能,再而是自顧內鬥,才招致敵人有機可乘?唯此一說法,依我看來,非但近乎冷血功利,也實在在邏輯上有點難以自圓其說。若依此強存弱亡,成王敗寇的邏輯推論,以今日先進的民主精神及環保精神,我們又何必還去積極保護那些什麼弱勢族群,或者什麼瀕臨絕種生物,不妨就等他們通統自生自滅好了?誰叫他們的DNA本來就低賤卑下?

  誠然,中國人是不懂自重、自強,不懂團結,專好內鬥,更已成為一種令人可憐可恨的特質。但是否因此便值得抵受這百年來所受的那麼深的民族災難,甚至是血腥屠戮的報應呢?試問這又跟一個性罪犯當在受到檢控時,反過來以受害人衣著過於暴露,引人犯罪作辯護理由,又有何本質上的分別?維護弱勢,今日已是全人類的共同信念和普世價值,不容置疑。即使中國人真有那麼不長進,擺在眼前一個事實是,中國人始終在歷史上存活了那麼多年,而並沒有像印第安人、或某些民族那樣經不起考驗終於消失在歷史舞台。

  此所以,即使日本、歐美各國今日政治體制是比我們如何先進,民族性也比我們如何優越,也是一樣抵消不了昔日它們加諸我們祖國身上無窮災難的罪責的。尤其是日本這個曾帶給中國那麼多恐怖屠殺與侵略的國家!--一筆歸一筆,縱使我們今日的每個家庭,都離不開日本電器、日產用具,甚至文化上也受到諸多侵蝕,如喜看日本動漫、喜歡日本明星偶像、崇尚日本潮流,那也不能代表我們在精神上已徹底臣服於這個民族!批評憤青或中國的人,總不能持有雙重準則的邏輯:當中國”暴發”起來時,就批評中國人有太多劣根性不除,徒以經濟實力驕人,等如是暴發戶;當別國經濟實力、文化實力強大起來時,卻又對其他民族劣根性避而不談。坊間也有一種說法認為,這不過是一種推諉遮羞的,不長進的無賴態度,一種”硬要把別人也拖下水”的強盜邏輯,等如是自己禿頭,卻偏要笑人家癩痢,殊不可取云云,例如當我們中國發生扼殺人權事件,受到美國指責時,有某些中國官員總會跳出來力指美國也有種種不堪事例等。然而,我們不能否認,這確是一種有力控訴,過往不是也有好些文人因為在作品中提倡過某種高尚道德概念,而事後被人發現自己根本並不能身體力行而遭受嘲笑譏諷為虛偽,致遭蔑視的前例嗎?為何我們要以言行一致的準則來度己,卻就不能用以度人呢?嚴以律己,寬以度人,雖是高尚美德,卻並非人人必要奉行的準則。

  固然,在今日我們不應,也不必再煽動鼓吹什麼民族仇恨,想帶出的一點不過是,我們也不必因中國人的種種醜陋本質而自卑,因為宏觀來看,那也不過是人類共同天性中的某些特質罷了。中國人便有髒、亂、吵、以至好內鬥的本性特質,也絕非全體共性,那決不是自我安慰的阿Q精神--因為那確是事實!正如在芸芸只會營營役役,只知急功近利,崇尚享樂主義拜金主義,仍處於所謂”口腔期”的反智香港人之中,我們也依然會有具高尚的無私犧牲奉獻精神的黃福榮先生一樣。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畢竟才是我們最終最正確的態度。我們在正視自己的缺點,避免浮誇自大之餘,也實在大可不必妄自菲薄,過度自卑,以至真的去深信那什麼”中國人DNA本就不行”的一套鬼話!否則,那才真正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說這話的人不管其出發點為何,用心也未免刻毒,無非是要把中國人推向萬劫不復,即使純是出於恨鐵不成鋼之心,又豈不聞”世界上沒有真正失敗者,除非自甘放棄者”此語?又何必就此便對中國人採取這種絕望放棄態度?即使純為誇張發其牢騷,又或托詞不過為起反面激勵作用,那就更為要不得,因這一來又正好符合了此君另一句慣用套語”自我實現預言"(self fulfilling prophecy),到頭來只會適得其反。更何況,DNA便再頑強,也總有演化進步的一天--即使那過程有多漫長!)

語言階級

  這兩晚的”光明頂”節目,主持人都在談論有關廣東話(正確是廣府話)的問題,實在太有同感。事實上,筆者一直以來亦對這話題很感興趣,讀過若干本專以廣府話正字溯源為題的書籍,卻總發覺水準參差,其中有某些說法總嫌牽強、難以讓人信服。尤以近年有兩位頗有知名度的文化人,似乎是專攻這方面的研究的,那就是彭志銘和潘國森先生。前者在某份免費報紙上的專欄中,便曾以每日一字的形式,專門向讀者介紹粵音本字的--然而,那些字如今早已在普遍流傳的字典上消失,根本再也查不到,作為門外漢的人們已很難驗證到是否就是本字。而且,即使確證屬本字,那些已被時代淘汰了的”化石字”,今天要我們捨棄那些積非成是,用慣了的”0既”、”0黎”、”0的”、”0野”等,再把它們寫出來只怕已不再有人會明白了--大概連倉頡字碼也打不出來,那又何必?當然,作者的用意也並非提倡復用它們,目的大概只為正源、正識而已。

  不過,提出所謂”捍衛廣東方言”的概念,在這個方言已漸被腐蝕的今天,又的確是有著相當價值的。但話說回來,保存始終是一回事,能不能在博物館以外,還在人們口中再度得以保存、流傳、活用,卻是另一碼事了--例如以上所舉的廣府話正字,很明顯的事實是,能保存活用下來的可能性已是低得近乎零了。歷史上但凡經過長時間淘汰了的東西,都很難有復活過來的希望--繁體字在中國大陸被棄用,代之以簡體字就是一個例子。

  何況,一種語言的命運,像人一樣也總是有起有落,有遭遇優勢和劣勢之別的。今日的廣府話面臨劣勢,豈非也不過是時勢使然?隨著回歸,北方普通話以強勢漸在香港”定於一尊”,大抵也是無法避免之事。可嘆在七八十年代,香港流行文化軟力量正值最強大之時,把廣府話文化(主要是影視劇和流行歌曲)遠播至大江南北,儼然反侵蝕了北方文化,成為主導的那個時代已是一去不復來矣。”買單”(實為埋單)、”的士”、”巴士”、”搞掂”(不是搞定)等詞彙,便是在那時不知不覺地開始溶進了部份北方語言中的。

  曾記得幾年前,身在大陸珠海,跟一個操持普通話的女士因事爭持時,對方曾很不屑地說出一句:”別跟我講白話(指的是廣府話),我聽不懂,要說就說普通話。”;在本地任職服務業期間,也曾有數次這樣的經驗,有某些操持普通話的客人,當你不經意向他說了一句廣府話時,對方總會以一種近乎傲慢態度跟你說:”請跟我說普通話,謝謝。”也難怪,內地同胞如今是財大氣粗,當家作主了,自然得擺擺譜,以講普通話為榮,而恥於入鄉隨俗,跟你講廣府話了。像這種語言上的階級現象,在今日香港已是比比皆是,幾乎漸已習以為常。

  當然,在理論上,語言本應是沒有階級貴賤之分的,正如人也一樣。然而,那只是理論,在現實的世俗之中,也如人一樣,誰也應該明白,試問階級貴賤之分又怎可完全避免--我們又幾曾遇過一些南亞裔的草根階層,在跟你說話時堅持要用他們本國語言的?所以,即使你不要分,別人也硬是要分的,那根本是無可如何的一件事。歸根究柢,大概只能套用電影”孔子”裏面那句台詞以自遣吧:”當你改變不了外面世界時,唯一能做的只有改變自己的態度”?

  是以,當我們面臨這種無法避免的惡性外在環境時,首要做的,只能是盡量保持一份清醒自覺--切忌首先隨波逐流,迷失了自己--如此,才能做到不卑不亢,堅守住自己的人格尊嚴。

  說廣府話由來古雅,端的不錯,這方面歷來已有大批學者專家,提出過不少研究和論證,如”佢”字由”渠”演化而來,對這一點,大概坊間已早有公論、共識。唯實在還有不少字詞,是眾說紛紜,讓人無所適從,甚難考究者,以下不妨列舉數例,若有四方高人識者,倒願乞就一教,不勝感激!

  一、”0野”:有關此字,聽過一種說法,此字與”好”字連在一起,即”好0野”是出自”好也”二字連合,唯筆者總覺有點牽強不實,皆因那解釋不了此字單獨被用時所具有的”東西”含義。

  二、”冚把冷”:一種普遍說法是出自”咸不論”變音,但我相信一定還有另外多種有趣說法的。

  三、”鹹濕”:最近聽到有人說,此詞居然是出自”酣於色”三字連音變讀,委實有點將信將疑,似乎文雅過甚了吧?一個比較合理的個人推測,應該是出自”好色”二字的國音借讀。

  四、”聽日”:有說是出自”天光日”,亦十分存疑;如此,則”聽朝”難道就是”天光朝”,”聽晚”就是”天光晚”?聽來又似有點不通。

  類似的爭議例子還有許多,一時也舉之不盡。至於說到正音問題,則更為複雜,在坊間惹來爭論更多更烈,更加是說之不盡,越說越亂,如時間的”間”、刊物的”刊”引起的讀音爭論等等等等。筆者也有點無所適從,但唯一覺得有點確定把握者,是大嶼山中的”嶼”變讀成今天習讀的”如”,應與錯誤借用普通話的讀音有關。此外,行刺一詞,現在有人刻意正讀成”行sik(中入聲)”,然而刺客一詞,卻從未聽聞有人會把”刺”字讀成此音的--難道刺客中的”刺”字,與行刺中的”刺”字義竟有所不同?至於說到鳩字或尻字的正音問題,一向以來,廣東人為了避免與粗口相混,引來不雅,以至變讀成”溝”音,我認為無可厚非,亦不妨約定俗成算了。總之,大體上,在這方面,我是贊成潘國森先生的觀點的:何必矯枉過正,硬要把”韋小寶”改成”唯小寶”、”任劍輝”改成”淫劍輝”,甚或把”查良鏞”改成”楂良鏞”?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品人錄


  易中天先生的名著”品三國”,膾炙人口,立論精闢,相信很多讀者早已看過。其另外作品如”大話方言”、”帝國的終結”亦是可讀性頗高的不可多得之作,值得推薦。此外,筆者近來發現原來易先生另外還有一部”品人錄”,內容亦十分精采,非常值得一讀,喜讀歷史作品的讀者實不容錯過。書中共分五大章,分析五位中國歷史上甚具爭議的人物,分為項羽、曹操、武則天、海瑞及雍正。

  筆者至今僅看過”項羽”的首章,已深為其筆鋒及銳思所折服。對於項羽這位一直以來都甚為後人關心的,古代歷史上最後的曠世英雄,以及當年楚漢相爭歷史形勢的勝負關鍵,歷來早有各代學者名人,提出過各種各樣紛呈的分析見解,唯個人認為,尤以易先生在書中提出的一番見解,可說是至今為止,我所看過的至為獨到精闢,發人深省的一種。

  這裏實在忍不住要摘錄一下易先生書中的一些”精句”如下:

  學術學術,學問只是術,不是道。道不是可以學得來的。治學者學問再多也只能為人臣,得道者學問再少,也可以為人君。

  項羽看重的卻不是榮華富貴,而是英雄業績。也就是說,他更看重的不是結果(如此--註:大丈夫當如此也--劉邦言)而是過程(取代--註:彼可取而代也--項羽言)。他不是要取代了以後怎麼樣,也沒想到取代了以後會怎麼樣,而只是要去取代。的確,對於一個真正的英雄來說,戰鬥本身是要比勝利更令人神往的。”馬思邊草拳毛動,雕盼青雲睡眼開”,哪個英雄願在無所事事中消磨自己的一生呢?(這一點正是項羽其人最大的悲劇性所在)

  誰都知道,垓下之戰,是楚漢相爭的最後一次戰役,也是決定最後勝負的關鍵一戰,是不折不扣的”決戰”。然而身為統帥的項羽,想到的卻不是決戰,而是快戰……是啊,他原本沒把那天下王位太當回事。他只想能夠英武豪雄地痛快一生,也只想在退出戰場退出人生時有一個精彩的謝幕,能最後再痛快一回。(就這一點看來,項羽也實在是一個最具武俠精神的歷史英雄人物,難怪在他死後的二千多年間,仍一直深受後世中國人所景仰同情--雖然在今日其精神已不再會有人仿效,猶如岳飛、文天祥、袁崇煥等人一樣)

  文人為甚麼當不了造反皇帝呢?因為造反起義,爭奪地位,說穿了,是一場豪賭,非有天大的膽子不可。這個膽子,又與本錢有關。本錢特大的敢賭,一無所有的也敢賭。豪族敢賭,是因為本錢大,輸得起。流氓敢賭,則是因為沒本錢,輸不怕……文人都是聰明人,而聰明人從來就成不了大氣候。聰明人遇到事情,往往想法比較多,想得也比較細。等他前前後後都想妥貼了,沒準機會也過去了。即便機會沒過去,他們也多半不會幹。因為文人也是有本錢的人。這本錢比豪族少,比流氓多,不多不少,很是尷尬……要他們拿這一點小本錢去豪賭一把,捨不得也豁不出去……流氓就不會想那麼多。流氓甚麼都沒有,卻有膽量。而且,正因為甚麼都沒有,所以就只有膽量。(這一段可說道盡人性,也說明了為什麼在中國歷史上,能成功改朝換代奪取帝位,成其千秋霸業者,往往不外兩種人,一是豪族一為流氓)

  愛面子的人內心都很脆弱。唯其脆弱,才那麼愛面子。因為他受不了半點傷害,這才要拚命護住自己的面子。(太值得深思!)

  沒有誰會有”忍”的性格,忍都是逼出來的……真正的忍,是自己戰勝自己,是自己對自己下手。忍,心字頭上一把刀,是拿刀子戳自己的心啊!

  項羽的悲劇是時代的悲劇。項羽以前的時代,是一個英雄的時代,也是一個貴族的時代。高貴感和英雄氣質,是那個時代的精神……然而,自從秦始皇開創了中央集權的專制統治,英雄的時代也就開始走向沒落……權欲和利欲將成為主宰和動力,人格和靈魂則將被閹割和踐踏,就像王翳、呂馬童們踐踏項羽一樣。(此所以,今日英雄只會與悲劇成同義詞)

  於是我們看到的便是這樣一個畫面:一隻代表著英雄精神和高貴感的虎或豹,在草原上孤獨地死去,而一群代表著權欲和利欲的粗鄙的狼和平庸的羊,則一擁而上,恣意踐踏著那隻虎或豹,然後每個人都扯下一塊豹皮或一根虎骨叼在嘴裏,準備回去邀功行賞。而在不久之前,他們是根本不敢看那隻虎或豹的眼睛的。(很久前,讀過古龍先生一部作品”金劍殘骨令”,書的開首,便向我們呈示了跟二千多年前項羽慘死垓下的一幅類同畫面,令我印象猶深)

  顯然,劉邦是代表著”歷史方向”的,項羽則”不合時宜”。事實上,此後,像項羽這樣傻,這樣天真、任性的英雄越來越少,陰險毒辣的陰謀家和迂腐愚忠的書呆子則越來越多。從這個意義上講,項羽說他的失敗是”天之亡我”,也對。

  項羽之死,似乎預示著一個時代的結束。虎和豹的時代結束之後,取而代之的便是狼和羊的時代。而且,那狼也會退化為狗,走狗。

  以上這些,何嘗不可以說成是現今社會的最佳寫照?












  



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起錨!正視問題

  明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六四,聽了是晚商台”光明頂”嘉賓主持于燕平師傅的妙論,終於豁然有所而悟。八九年的六四本來就是一次讓全香港人初見識到共產黨厲害可怕之處的傷痛經驗,而更令人感無奈、無力的是,一直到了廿一年後的今天,這個做出過這麼多罪行的政權不但越罵越不倒,反而眼看是越來越神氣活現,財大氣粗了,似乎真應了一句俗話:殺人放火金腰帶。

  據于師傅所言:原來究其原因,只因為共產黨一向十分懂得團結力量的重要。故而,只要一天這政權內部仍是那麼力量團結,一天就不會那麼容易被扳倒--縱使死硬的法輪功份子天天在喊”天亡中共”也難奈它何!不錯,這二十年來,不是早有很多人這樣的提出過嗎:世上能夠毀滅中國共產黨的,只有共產黨自己。那意思就是說,只有等到它終有一天從內而外的徹底腐爛透了,這個滅亡的契機也許才會出現--這規律在幾千年中國歷史上不是早就一直在重複著的了?不論是每一朝每一代,能促成朝代興替的主要條件,無非都只一個:前一政權已經腐爛得差不多了。

  然于師傅的話或許又會惹來一個爭論:中共自建黨建國以來,不是早就經歷過好多次內耗內鬥了嗎?這樣又怎能算是團結呢?但我想,團結與否,可能只是一種相對的觀念,情形可能是,比起它的敵人來說,它總顯得比較團結一點吧。不過話又說回來,組成中共的畢竟也是中國人,中國人不是有種天生特質(或陶傑的慣語:DNA)是內鬥內行,外鬥外行的麼?所以,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只要中共的成員一天是中國人,不能團結的危機因素就一天會潛伏存在!除此以外,再加上近年種種出現的時局變化,我很有理由相信,那個最終”審判日”的來臨終不會太遙遠的!固然,在茫茫歷史長河中,不管二十年也好,還是六十年也好,本就通統算不了甚麼!以現今世道變化之日急日巨,實在很難相信世上還會再出現一個能長壽至幾百年的政權,如中國的漢唐明清四朝那樣的吧?

  近日,內地接連發生多宗駭人聽聞的精神病者闖進幼兒院大開殺戒的慘劇(令人記起好多年前,曾在香港元州邨發生過的一宗相似慘劇--導演爾冬陞曾以此取材拍過一齣”癲佬正傳”)再加富士康的”連跳”事件,似乎已經是一個不小的警號。前兩天,湖南永州才剛發生一宗連環槍殺三名法官的血案,餘波未了,在昨天,竟又在廣州發生一宗退伍軍人狂漢持槍槍傷警員,並與警對峙多小時的”中國蘭保”大案(這兩宗案件,都令筆者不免聯想到2008年發生的那宗轟動一時的楊佳隻身闖入上海公安局連環殺害多名公安的血案)不免令人有種感覺,連串事件好像有著某種神秘的集體傳染性,令人難免得出一個”社會已得了病”的推論。要問病從何來,大抵可以大膽作一主觀臆測,應該主要是從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生活壓力,再加上社會處處充斥不公不義、貧富懸殊現象等諸多問題而來。

  大家知道,中國有十多億人口,其中只要有一成(這個估計應不算太過份)是這類極具危險性,潛藏著暴力傾向的精神患者,問題就已經很不得了。如此看來,中共現時面對的一顆最大的計時炸彈,倒不是法輪功,或甚麼疆獨藏獨份子,而是這一大群因備受壓抑,而陷於崩潰邊緣,隨時將受種種看似微不足道的導火線引發而失控地爆發出難以估計的一股石破天驚破壞力量的老百姓。大概是時候應該起錨,好好正視一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