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使人廣博,寫作使人細膩--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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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道德的破產

  近日發生於佛山市的駭人聽聞的見死不救事件,委實又一次令到全世界的中國人蒙羞,也令人哭笑不得,只能無言沉嘆:一個曾有”禮義之邦”美譽的民族今日竟會淪喪到此!是日,有專欄作者在報章撰文悼念這位慘死女童,文中沉痛祝願女童小悅悅”來生不要再作中國人”。


  所謂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說到底中國人民道德之破產早已不自今日始。而道德之破產,亦顯然首先是跟誠信之破產互為因果者。何以言之?只因我們祖國今早已成天下第一的老千之國,各式老千簡直層出不窮,幾乎天天也有新花樣--老千千人,一般只謀財便算了,但我們的老千同胞騙了財還不算,隨時還要害命:在奶粉下毒、賣有害假貨還不算,像多年前一直成為真真假假傳聞的可怕事情,好像路匪把死屍拋出馬路,藉機向路過司機敲榨(這就間接造成大陸司機每逢撞倒人,寧願反覆把人輾過將之輾死,以逃避更巨額賠償費用的瘋狂恐怖現象,像不久前便剛發生過一宗香港司機駕車撞倒嬰兒車卻沒有停車,一直拖行直至把車中嬰兒輾斃的慘劇惡行)、拐賣兒童將之弄成殘廢再逼令他們當街乞討、把路人迷暈,再生割器官圖利等等,簡直要有多匪夷所思便有多麼匪夷所思。傳聞縱或有相當誇張成份,已足以叫人對祖國留下一個惡棍流氓充斥、魑魅魍魎橫行的極度詭怖印象。

  既是滿街老千,小市民上當日久,想不學乖也幾難矣。而人一學乖,自然事事也會變得先為自己打算。尤其是老千最常引誘受害人上當的不出兩種手段:或利用人的貪婪,或利用人的仁慈善良之心。為防受騙,小市民只有日漸把自己的心腸練硬,練至麻木不仁。且看在此次事件發生前未久,老千故意裝扮成在路邊摔倒,被車撞倒,引誘好心人上前幫忙時卻乘機”狗咬呂洞賓”,反過來誣衊對方為肇事禍首,從而大恣敲榨勒索的事情早已時有所聞,成為惹來廣泛談論的一種畸型社會現象。尤最荒謬者,為有好幾起事件最終鬧上法院,結果居然連法官也質疑起那些無辜被誣者,認為作為中國普遍人民,按理決不會有此好心得過份者--因為事件中被誣的真正受害者竟然好心到親自把那”傷者”送往醫院,甚至代付醫療按金!如此一個荒謬病態的社會,又怎不會生出如此荒謬病態的人民?

  所以,我們對於在是次事件中,唯一挺身而出去救人的,竟是一個拾荒婦人,就不應覺得意外了--大概只因為只有這樣的人,才不擔心會受人敲榨,也根本就沒有可讓人敲榨的價值和興趣吧!

  此外,以個人的一種觀察,近年大陸的同胞們似乎是變得越來越崇尚”走精邊”,而最怕被當成呆瓜、羊牯的。日常表現在言談之間,亦常以吃虧上當為恥,以蠢鈍為恥的。只不知當中有幾分是受了香港傳統的”陳積”式(從前香港處境電視劇”香港八X”系列中的家喻戶曉角色)或”蘇忠”式(香港處境電視劇”城市故事”另一家喻戶曉角色)的”精叻世界仔””文化”所精神污染影響?

  然而,我卻很有理由相信,像佛山的見死不救事件發生在香港的機率,無論如何都應該及不上發生在大陸的機率為高--雖然也不能排除會有發生的可能。其中一個原因,是香港社會暫時有幸還沒有”發展”為大陸那般誠信徹底破產,遍地老千的狀況。

  事實上,像上引的那種本地影視作品中的世界仔角色,即使是多麼貪婪自私、人格卑下,至少表現在戲劇世界中,總還不忘會強調他們,在最後關頭總會保住一條最後的人性底線。反觀,現時我們卻實在不敢想像,部份大陸同胞的底線已經一退再退到了哪裏?又或者究竟是否還存在著一條底線?

  聽說因此事件有內地政府官員提議考慮立法懲處日後那些見死不救者,我卻深信此例一開,不但對社會風氣毫無幫助,反而只會增加了更多無良老千乘機勒索敲榨好人的大好機會罷了!

  一條無辜小生命失去固然應該哀悼,但更應哀悼的,卻實在是廣大中國人民的靈魂與良知。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冒犯與抗爭

  一如慣例,在特首施政報告答問大會上,黃毓民及長毛等議員又再上演鬧劇,成為傳媒焦點。這次,特首卻大概已是忍無可忍,不吐不快,憤而語帶嘲諷地指黃毓民行為“似十足爛仔”,又指“這(議事堂)不是黑社會的地方”。此語一出,不要說惹來黃毓民等三子不滿,就連泛民眾議員亦立刻據以口實,控訴特首是出言冒犯。不少傳媒中人,亦紛指特首這次是有欠風度云云,理由是認為黃毓民是日只不過是厲聲質問特首為何要聘任林瑞麟為政務司長,並無表現太越軌行為,而特首避而不答已是不對,再在言詞中指涉對方為爛仔、黑社會更屬不妥,顯是有意針對黃毓民及梁國雄等人。

  首先,對事不對人,設身處地,換了是任何一般人,處在特首的位置,每逢立法會有任何此類場合,一次如是,次次如是地都要遭受黃毓民等的大聲叫囂辱罵、甚至投擲物件攻擊,我認為任何人都不可能坦然受之,而無動於中的。或有人會說,因為你是領導人,所以便該比平常人更有容忍氣量和胸襟。依我看,這卻簡直有點是一種雙重標準的歪理:我們既不能期望任何領導人都是聖人,為何卻又能不對黃毓民等作出這同等的期望?難道他們作為議員的這種作風,又可算作有任何氣量與胸襟了?何況,氣量和胸襟,我認為決不是拿來包容這種人的。自己要耍流氓,卻硬要求別人用紳士態度來對待自己,試問天下哪會有這樣的事,又哪有這樣的道理?

  更何況,不要說是特首自己,就是普羅大眾市民有目共睹,日久下來對這種歪風更不可能沒有不滿和怨氣。黃毓民等人民力量三子,開口閉口便是自己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來的,有選民支持,但如想深一層,這並不代表什麼?遠如希特拉,近如台灣陳水扁,不一樣是經由選民選出來的?難道只要是經由選民選出的人,便可代表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而佔盡理據的麼?

  至於說到冒犯,首先在這方面,我認為特首之言,並無太明確指控對方為爛仔或黑社會之意,而就算有又怎樣?我相信,廣大市民對黃毓民的背景早已相當熟悉,而且他跟台灣背景的新義安向氏家族自來關係密切也已成為公開秘密(當然若還要強辯的話,與黑社會關係密切也未必就代表自己一定身為黑社會--但惹人懷疑總在所不免,那要看人們對”黑社會份子”作出何種嚴格定義了?是否只有真正經過入會儀式才算?甚至更可辯稱黑社會也一樣可有愛國份子!但既然如此的話,被指為黑社會又算得什麼是冒犯了?)。再說,因其此等言行作風,坊間歷來早對其賦予”爛仔教授”、”流氓教授”等的稱號,請問如果說的是客觀事實的話,實在又何冒犯之有?又,如果大家有點記性的話,應還記得約在年前,黃毓民和詹培忠兩位議員曾當眾在立法會議事廳展開一場激烈謾罵口角,期間詹就曾直斥黃為“黑底”,而黃則毫不示弱,不斷回敬一句“監躉”。敢問當時,有沒有人曾質疑過雙方的言詞都屬冒犯?最可笑是事後,兩人還不是都要像玩泥沙一般,在議事廳外當眾握手言和,公開道歉?

  再退一步說,即使我們並不清楚黃毓民的背景,指稱一個人為“爛仔”或“黑社會”,我認為也並不存在什麼所謂的冒犯,比起黃毓民慣常攻擊政敵、高官的言詞,甚至更算不得什麼太嚴重的人身攻擊或誹謗。而且特首的語意,很明顯只是批評黃的行為“像爛仔”,和“像黑社會”──這絕非事後文過飾非的詭辯,而是事實。難道這也不行?我真不明白,為何反而黃毓民及長毛等每在議事堂大聲叫囂呼喊,以粗口諧音“玩野”,甚至動輒拋擲物件(若非在議事堂內,以個人粗淺法律常識,向人拋擲物件基本已可算觸犯毆辱罪了),卻不算是冒犯?像這種種行徑,在任何社會人士的眼中,在常理中看來,若不應被歸類為爛仔、黑社會行為,試問又應被歸類為什麼?

  有人曾提出周潤發當年在“監獄風雲”一片中的名句“我大聲唔代表我冇禮貌”,來為此辯解。這簡直又是一個頗為荒謬的歪理,一種轉移問題的古惑辯詞。而香港人卻是普遍十分受落這種古惑取巧,似是而非的歪理的。的確,大聲不一定代表冇禮貌,問題是黃毓民等人,在大聲之餘,在態度上明顯是對人十分不敬與不尊重的(若還要強辯什麼為尊重尊敬,什麼為不尊重不尊敬,我認為已不具太大實質意義,因為那是自應有所公論的)。在我的理解中,一個稍有教養的人,不管對任何人都應是維持一番基本的尊敬與尊重,即使那是再怎麼不堪的一個敵人。否則,要是我們只要主觀認為對方是多麼不堪,不值得尊敬尊重,便可任意擺出流氓姿態來對待的話,很顯然而危險地,社會上人人都將會變得流氓化的了。舉個例子說,我認為有人在前面打了我的尖,所以便不值得尊敬尊重,於是我便可理直氣壯以粗言罵之,甚至動手相打了。請問,我們又是否希望我們的社會變成這樣?

  勉強在詭辯上即使得到一時勝利,始終只能算是一種無賴手段,好比以英文說poor guy,以普通話說“不該”,卻辯稱自己不是在說廣東粗口”仆街”那樣,在明眼人眼中看來,無非是一種頑童式的幼稚而無賴行徑。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觀乎黃毓民及梁國雄等人作風,我相信普羅市民心中自必有數。尤其像黃,想當日他與陶才子在傳媒公開罵戰之時,一再向對方冠以“十九才子”的名號(所謂“十九”何指,很明顯又是一種粗口諧音),甚至公然在網絡電台上大罵“仆你個街陶傑”,像此等言詞作風,如還能強辯不算爛仔所為,實在怎也說不過去。相信不會有人能否認,粗口實在是市井之徒,黑社會爛仔經常使用的語言,身為一個曾受高深教育的知識份子,卻不但不以經常使用此等語言為恥,反而沾沾自喜,出口成文,請問這還不算“教壞細路”是什麼?就算本來是爛仔、黑社會,也不太重要,最重要是要有膽承認!明明是,卻不敢認,不肯認,那就是一種不可饒恕的虛偽。請問,如果特首所說的是有部份理據支持的真相,那又算不算得上是一種冒犯,或者誹謗?

  如果黃毓民等這種作風不及早予以警惕、杜絕的話,我絕對有理由相信,日後香港的議會文化,很可能將與台灣的動輒大打出手的議會文化看齊。想請問,普羅市民是否希望看到這麼的一天?也難怪名嘴李敖曾說過,香港的民主並不是真民主,因為他認為香港自從回歸以後,沒有好好向英式議會民主學習,倒是跟台式民主越學越像。可嘆,其實我也認為長此下去,只會令更多人討厭民主,害怕了民主,反把更多的市民日漸推向保皇、建制的一方,根本得不償失得很,有什麼好處可言?我甚至相信,即使中共政權也是十分樂意看到這情況的--難道這什麼人民力量根本就是”無間道”?


  是日,在商台李慧玲主持的“左右大局”節目中,主持人亦曾表示並不希望自己身邊親友、子女等效法黃毓民等人的作風,然而期間偏又強作持平地,同時批評特首的表現,以我看來,這明顯才是一種和稀泥式的各打五十大板說法。不滿,抗爭,在任何一個政府的議事程序中都應該被容納,但一旦過了火位,便該受到讉責。不能純粹因為這是難能可貴的反對聲音,便盡數包容的。

  最後,說到特首避而不答的問題,我認為特首也是有理由因為對方態度不善而不答的。不答問題,可以予以譴責,然而就算是在法庭上,被告人也可以選擇不作答辯的權利。論理,總不能因此就在法庭上作出大聲叫囂,及種種出軌行為,甚至罔顧法庭審理規則的。

  十四日在兩大電台晚間節目中,主持人不約而同都以這次事件為論題。其中港台”講東講西”主持黃世澤先生對於特首沒有回答黃毓民問題,提出了一個頗可接受的支持理據:那是施政報告的答問大會,所容許發問的問題應只限於與施政報告有關者,而黃毓民的政治倫理的問題顯然與此無太大相關,並且他認為如果真要質問任命林瑞麟為政務司長的問題,也只應向北京政府提出質問,向特首質問,無疑根本是問錯了對象,理由是黃毓民自己應也心知肚明,了解任命誰為特區政務司長背後所需經過的種種程序(大意)。對於主持人能提出這點有理有據的看法,筆者贊同之餘,亦頗感佩服。

  反而,陶才子卻在節目中針對所謂政治倫理大發議論,提出在任何政治場合中,歷來本就不會有任何政治倫理可言(大意)。愚意卻以為,此論未免有點失諸偏激、極端,皆因任何事情都需要存在底線,政治家無如需要一定的狡儈、機詐,但也始終需要存在一條底線,否則試問還有何是非公正可言?把一切在政治場合發生過的無倫理或無道德行為(如他提出的中國玄武門之變、毛澤東發動民革、納粹屠殺等等事例),通通視為常理、正理,未免有些強詞奪理,及有違邏輯。首先,存在發生過的事情,並不能代表都是正確而合理的。如果身為政治家,就可以不講任何政治倫理道德的話,豈非就表示不論做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原諒的了?依此邏輯,那豈非又表示不管是政府或反對派議員兩方,都可不理是非黑白,任意胡來的了?

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開宗明義,簡單卻有新意的“武俠”


  要論到近年較令人印象深刻的武俠電影,個人認為除了徐克的“狄仁傑之通天帝國”之外,便只有陳可辛的這部“武俠”──一個出奇地十分簡單明瞭,帶點空泛但卻很有力的片名。

  陳可辛的大名,相信毋庸個人在此多作介紹。但自從好幾年前,他拍出一部陽剛味甚重,取材自張徹舊作“刺馬”,似乎有意向之致敬的作品“投名狀”,而廣獲好評,叫人刮目相看之後(此君藉以揚名,從而廣為人知的作品是一部現實愛情片“甜蜜蜜”,是以一向給予觀眾的風格印象,應該並不屬於這一類型片的專長導演),然而這一次卻明顯是再下一城,刻意再拍出這樣一部陽剛味十足的“武俠”。

  坦白說,當年的“投名狀”,個人實在沒有看得怎麼用心,那是因為對張徹的原作“刺馬”,本來也沒什麼太大深刻體會。這次的“武俠”,也不過是受了甄子丹的吸引而一看的。當然,期待的是他在片中表演出燦爛激烈的武打動作。結果,在這方面略嫌有點失望,所以奉勸若抱有此種單純期望的普羅觀眾,倒不如找回甄子丹的前作“葉問”或“導火線”、“殺破狼”(兩片近來剛好都曾在TVB深夜重播)等來滿足一番算了。

  本片的故事其實可說頗為簡單,顯然並非純以劇情取勝及取巧的那種類型。所以放心,在這兒透露劇情與否都已顯得不太重要。而本片的有趣新奇之處,以我看來,卻在於其故事場景的設計(中國西南某落後鄉村,導演由此拍出了不少此等鄉村的奇特風貌、風俗),以及透過金城武這近代民國捕快角色口中講述,再配合特技效果所帶出種種似乎是以科學角度去解釋傳統中國神奇武功的篇幅(其中最有趣是以人的質量變化來解釋輕功效果)。這的確是會叫觀眾看來有點一新耳目之感,也是全片最為讓人可觀的地方--縱使過往曾在其他影片中出現過,至少出現不多。

  當年功夫巨星王羽的壓場演出,實在又令影片生色不少。他在片中飾演“七十二地煞”教主,一出場便霸氣十足。眾所周知,王羽是以“獨臂刀”一片深入人心的,而到了影片末段,製作人更特地安排男主角甄子丹先自斷一臂,再跟王羽來上一場決戰,很明顯是有種故意呼應的味道。

  綜觀全片,在劇情上似並無太大特出,故事及娛樂性都略嫌單薄,但在影象處理上頗見用心,拍出了頗為凌厲的風格。

2011年10月9日 星期日

把革命進行到底

   辛亥革命至今整整已有一百年,不過我相信直到今天,對於當年革命志士推翻滿清,建立民國的一番功績,仍是可以存有一定的商議討論空間的。曾經不止一次聽到很多人提出過這種論調,認為當年孫中山領導的革命手段可能是過於激進,而理由則是有點馬後砲式的,因為後來史實證明中國並未因推翻了滿清政府,而真正實踐了民主,相反倒換來了一段國家呈現更大的動盪不安,水深火熱,四分五裂的歲月,專制封建的思想、政權卻從未有一天消亡。這些人認為,如果中國當初選擇了英國、日本那條君主立憲的道路,中國的歷史可能便會就此改寫,也許就可避免了其後的一場又一場更深重的災難。

  固然,又是那句老話,歷史是沒有如果的。然而這只是站在現實角度而言,若從研究歷史的角度出發,歷史學家和很多喜歡研究歷史的人們,總是不免要提出這種種假設式的問題來,以引發思考的,好像:“如果沒有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話,也許中國就不會受儒家思想統治達兩千年之久”、“如果沒有日軍侵華,也許國民黨就不會那麼快被共產黨所戰敗”等等。

  提出這種看法的人(好像也包括陶才子之流)認為,既然中國人的腦袋裏根深柢固擺脫不了封建帝皇思想,也許像英日兩國君主立憲的虛君式制度,比起共和國制度將更加適合中國國情,適合中國人的“小農DNA”。然而這裏面卻不免會令人有個疑問,為何英日兩國能成功實行這種制度,就不是因為英日兩國的國民根性裏存有這種“小農DNA”,唯獨中國人實行起來就是呢?

  假如一定要向前看,無論如何,辛亥革命畢竟還是發生了。但很明顯的是,後來發生的一切局面,我相信就連孫中山先生自己,也有點意外,有點始料不及。固然,孫中山先生也只是凡人,不是神仙,無法預測到後來的事也是自然不過的事。所以,或許可以說,沐浴在歷史長河中的當下一刻,人人都不免只是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既然誰也沒法準確預料到後來的歷史發展趨勢,那也就是說,在任何當時一刻之中,誰也是無法將自己的思想、預測、看法等定於一尊的。也許,有人會覺得這種說法未免有點“騎牆”、和稀泥,但卻是事實,一個值得深思的事實。

  實現君主立憲,到底是否真比推翻滿清為宜,永遠只能成為一個無法證實答案的問題。但今日,卻偏偏有人(主要是某些激進社運份子八十後們)硬要把香港、大陸政治現況比作當年的滿清政權現況,不遺餘力地向港人們鼓吹一些所謂的革命激進思想,甚至把較保守溫和的意見都比喻作當年康有為等人的立憲派的“退步”思潮。首先,我覺得,任何這種比喻,都是不免帶有相當主觀成份的。那意思就是說,你只要覺得,香港、大陸政權的現況是比滿清時期更為不堪的,那就是這樣的,只要你真誠相信是如此,根本就誰也無法改變你的看法。同理,如果你硬要相信堅持,認為孫中山假如今日在生,也必會無可置疑進行一場革命的話,那也是誰也無法改變的事。是日在城市論壇中,作為社運青年代表的出席嘉賓陳景輝先生,就確曾表達出這種看法。

  在此,我不打算舉出種種例證去說明香港、大陸政權與當年滿清政府的種種異同,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可能已經是沒太大意義的一件事情。我只想向這位陳先生奉勸一句,既然你認為只有革命是唯一出路,那就何妨認真付諸實行好了。之前說過,在現今社會,任何人也無權去強逼別人去當烈士,同理,任何人也無權干涉別人去當烈士的。既然你認為在今日要認真貫徹孫中山革命思想的方法,便只有實行武力革命一途的話,就不妨轟轟烈烈去幹他一場,付諸實行去革共產黨的命去吧,何必空自在此嚷嚷不休呢?唯一前提只是,不要只顧攻擊並不支持你進行革命的人們,埋怨批評他們怎樣不肯支持你們,附和你們,不妨就大家各有各幹好了。不妨就把一切通通都留給將來的歷史來下一定論,且看是誰的選擇正確好了。說不定,你將成為香港未來的“港父”,或者中國未來的新“國父”了呢──只要你深信,目前的香港政權、大陸政權都已是腐敗、衰弱到堪可與當年滿清政權相比擬的話。

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巴士大戰

  瀏覽youtube,經常可以隨便找到一大堆關於香港人在交通工具上衝突的現實短片,像近期便又有一段熱播成一時話題的“四眼男大戰阿叔”,其中三位主角甚至大打出手起來,起因無非是在坐在巴士尾廂面對面座位的兩方人,因其中一方的阿叔雙腳不小心踢到對面座位一方那位與女伴同坐的“四眼男”,後者要求對方道歉不遂,雙方即時爆發口角。

  有趣的是,口角過程中,阿叔忽然爆出一句“你咁有文化”的嘲諷,隨之又將火頭“辣”向對方女伴,蔑稱之為“你條菜”,即時惹起四眼男扯火,衝口而出回敬一句“菜你老母”,阿叔當堂亦被“辣興”、“上腦”,竟揮掌掌摑四眼男,到此地步,雙方想不開打大概也很難了。

  一向有人認為,廣東粗口開口閉口動輒便侮辱別人母親,為全世界粗口中之最惡毒者(雖然在普通話粗言中也有近似罵法,恕筆者才疏學淺,實不知是廣東人還是北方人發軔在先?)。於是便有人戲耍地為本片下一結論:不要輕率問候別人母親。但據片中所見,四眼男所以爆出一句”你老母”,乃因為阿叔以”你條菜”稱其女伴在先,如此看來,除了不宜胡亂問候別人老母之外,亦宜慎防不要以”菜”來稱呼別人女伴也!

  另一有趣的地方是,若要嚴格論起是非道理來,阿叔應是較為理虧的一方,既然只是無心之失,息事寧人道個歉本也算不得是什麼,更重要的是,怎樣也好,也不該當先出手打人。問題是,大多評論網友反似較為一面倒地支持起阿叔來,反而大恣謾罵攻擊這位四眼男為面目可憎,甚至連他身邊女伴也被斥為聲線尖銳可厭──她在兩方開打時一度加入喝叫(老實說其聲線卻真有點令人有此同感)。究其原因,我認為可能便在於這位四眼男在態度上表現得實在太過囂張所致,結果便讓自己本來站在有道理的一方,變成了極不討好的一方。很可惜地,這在現實中,卻是常常會發生的事。看來,一個人即使握有真理在手,但只要表現得惡形惡相,盛氣凌人,往往反而會得不到別人的支持的。

  更何況,在很多這類“城市衝突”中,往往是無法嚴格分辨得出對錯是非來的。就算有,也往往在即時得不到任何彰顯。就像好幾年前的“巴士阿叔”事件中,那位大聲夾惡的巴士阿叔,反倒“一夜成名”,倒是那位被他惡言罵“窒”的軟弱少年,卻是默默無聞。最令人可嘆者,是一直在旁拍片的旁觀者,只懂拍下過程,卻未見肯為弱者和有理的一方挺身而出主持公道!

  相映成趣的是,在這段“阿叔大戰四眼男”的短片中,前景可見另一阿叔在雙方衝突起始時一直在悠然看著報紙,一副事不關己態度,直至後來演成全武行,才好奇扭頭一看。

  事件又令人關注起巴士尾廂中的這種座位設計的問題。其實,本地巴士的座位空間本就設計頗為狹窄,一直引發過無數這種肢體衝撞的紛爭衝突。縱然座位不是如此設計,也一樣會有其他問題產生。像普通一行行的座位,不是也會產生常見的“用腳撐頂住對方椅背”的問題?若要廣而化之,這最終的問題關鍵,就只能歸咎於一點:誰叫香港就是一個這樣擠迫的城市?人與人之間,終日都要被逼爭取生存活動的空間,就連想在鬧市中閒走兩步往往也不得自在!

  記得曾經聽過有人這樣質疑過,說香港公共交通工具如此方便發達,根本是沒太大需要擁有一輛私人汽車的。我以為,提出這種質疑的人,想必沒經歷過太大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人與人擠迫之苦,或是輪候交通工具之苦,如果有的話,相信他就不會有這質疑的了。我相信,很多人之所以節衣縮食,只要能力負擔得起的話,也要供養一輛私人汽車,那只因為希求得到這一丁點私人空間,免受這種苦況罷了。更先不要說,還有其他種種方面上的方便優點。

  可以想見,香港近來是越來越呈擠迫的一個城市了,我相信其中很主要的一個原因,便是因為近年不斷有大量內地新移民湧入所致。真可笑,居然有人(好像是特首?)還聲稱要效法英美城市,引入夠一千萬人口才足夠!也難怪有人要極力主張讓十多萬外傭擁有居港權了。

2011年10月3日 星期一

遲來了的電視風雲、報紙風雲


  據云在不久的將來,將有多家免費電視台的牌照發出,引入電視業一輪新的競爭。日前已有報章頭條廣泛報道有人已積極向無線台前幕後人才埋手,掀起一片所謂“挖角潮”。坊間不少傳媒便競相以“電視風雲”來形容事件,不少藝員(當然絕大部份都為無線藝員)在接受訪問時,無不指稱這不論對他們或對觀眾來說,都是一個好現象。只是,筆者實在卻對此不抱樂觀。理由是,筆者始終認為,不管從哪一種角度看來,本地電視業的黃金時代,早已成明日黃花,只怕是勢必難再復興的了。

  亞視近日正頻頻宣傳催谷所謂五十五周年台慶,2011減去55,豈非等於1956?那大概就是連麗的呼聲年代也算上了,端的有點令人啼笑皆非。不過若嚴格由黃錫照時代的“麗的電視”真正興起年代開始算起,這個電視台經營的歷史也已不輕。而另一方面,一直處於強勢的無線電視,自啟播以來,也至少有了四十多年的歷史。因此說來真令人有點慨嘆與費解,數十年來,香港政府一直不肯開放更多的免費電視牌照、頻道,以為香港市民造福(只有在七十年代末期曾引入過佳藝電視,可惜經營未幾,根基未穩便瞬即以倒閉告終),以至錯過了七八十年代的這個電視黃金歲月,卻偏偏等到今日夕陽遲暮之時,才來此一著?是否已予人一個“遲來的春天”之感?

  很多人都說,本地電視台,一直都是培養本地電影業人才的搖籃,而伴隨著當年電視業輝煌時代而來的,便正是本地電影的輝煌時代。可惜,時至今日,不論電影、電視,均已發展至荼靡,能勉強生存下來的人才寥寥可數,所以常有人以青黃不接來形容這現象。因此我認為今時今日,還來開放這許多頻道,實在不見得再有什麼太大意思了(當然或有人會說:遲來總好過不來)。一門工業,當已到了半死不活的狀態下,才來扶植發展、救亡,試問又會帶來多大的實際效益?應做的時候為什麼卻不去做,只一直坐看本地免費電視業成為一台獨大的壟斷狀態達數十年之久?這倒真不免叫人聯想到幾條過海隧道的情況,目前全港收費最為昂貴的西隧,據說專營合約將要到2017才期滿,那就是說,情況不到2017不會有任何改善,政府在此之前將不會考慮收購的建議,而升斗小市民就只好繼續天天被逼挨紅隧塞車之苦了。唯到了2017,誰又估計到屆時香港的經濟、民生狀況,又會出現一番什麼樣的變化?

  由此又想到派六千元的問題,等得政府左搞搞來右搞搞,真的等那六千元來開飯的貧困窮人,大概早已餓死也等不及。

  由免費電視,又想到了近期的免費報紙大戰。想來,本地報業的式微時代,也正好跟電視式微年代相約。免費報章,其經營方式,說起來其實也跟免費電視台形式相當若合符節。唯近日,傳媒大亨黎智英以“爽報”異軍突起,又再惹起一番輿論爭議。爭議的主要議題,在於其報章的風格,因為很多人抨擊這份新出的免費報章內容,多涉所謂情色或色情成份。唯觀乎黎智英創立“蘋果日報”及“壹周刊”的前科,眾所周知,他本就是一位作風出格大膽,只要利之所至便無所不用其極的“傳媒生意人”。對於這份“爽報”,筆者近日也曾一讀,感覺坊間對其所謂情色或色情指責,無非因為它將“蘋果日報”的風月版內容加入到篇幅中所致罷了。說到底,那其實不過就是一份“蘋果日報”的縮放版而已。唯其中加插了一版由牛佬(本地連環圖中以繪畫黑社會色情暴力漫畫知名的創作主筆)所繪製的情慾漫畫“淫間道”(只不知道曾否在“蘋果報”中連載過?),看來卻實在有點太過。

  再次申明,筆者絕非什麼“道德塔利班”或什麼“假道學”之流,筆者只覺得,若真要牟利,何不乾脆堂堂正正出一份“鹹報”或鹹書算了,何必要冒上掛羊頭賣狗肉之嫌?

  早前陶才子在電台節目中曾表達一種意見,大意認為在本地既然搞一份嚴肅藝術健康報刊缺乏市場,那就怪不得今日出現了這般現象,引出的結論大概就是受眾的自作自受。對於這點,筆者絕對不敢苟同。這邏輯便等同於說,既然撈正行不見得有太多前途與出息,那就怪不得人們去作奸犯科,撈“偏門”一樣。記得才子以前也曾說過,搞所謂正派健康文學藝術刊物或影視作品,之所以得不到大眾關注喜好,關鍵只在於創作者的水平太低而已。那就很明顯已說明了一個事實,譁眾取寵、官能刺激的手法,絕對不是唯一在商業上的生存之道。此所以,我們又有什麼理由,接受爽報或蘋果日報等,下下以出版自由、言論自由之名義,而以種種手法形式,繼續在一份普羅大眾刊物中向廣大受眾灌輸這種極有問題的不健康的意識?





2011年10月2日 星期日

反對法庭判決是否就是輸打贏要?

  近日關於外傭居港權的法律訴訟,法庭終裁定外傭一方勝訴,惹起輿論譁然。是日的“城市論壇”以此為議題,想當然地又再惹起一番激烈爭辯。

  出席嘉賓之一“人權監察委員會”總幹事羅沃啟先生在席間說來說去,離不開要尊重法官裁決、尊重法治,指“不能因為裁決結果違反港人利益便輸打贏要”(大意)云云。

  我想深一層,如果按照羅先生這種說法,法治真是那麼神聖莊嚴得凌駕於一切之上,硬繃繃到不容任何侵犯的話,為何社會上卻常常有人公然鼓吹什麼“公民抗命”,甚至動輒挑戰警察的執法權力?為何沒聽見羅先生指斥這些人為藐視法紀?請問這不是一種雙重標準,輸打贏要又是什麼?更何況,觀乎本地法庭判案前科,確曾有不少判例都是頗為不得人心,也極富爭議的,如前法官包致金姪女醉駕及襲警一案正是一個大好例子。我想,大概也正因如此,我們的法律制度上才特別設有上訴這一機制。所以,如果按照羅先生的邏輯,但凡不服法庭初審判決,堅持上訴的任何人,莫非都可算是輸打贏要了?

  另一方面,身為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理事的另一出席嘉賓思穎小姐,因其廣東話不甚流利,故此對其發言中的個別具體詞句,聽不甚清楚,唯在筆者聽來,說來說去,也不過是從純感性的觀點出發,處處不忘強調外傭對本地家庭的貢獻。可惜,筆者認為,這種論調對討論事情根本不會帶來任何半點實質幫助。誠然,正如另外兩位嘉賓,葉劉淑儀及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先生所言,對於她們付出的貢獻,香港人早已付出了足夠的回報,包括來回機票、食宿費用,及種種勞工福利等。香港畢竟是個功利現實的社會──也許不止香港,全世界何嘗不也是一樣?說句老實話,當初香港僱主若非因為此等菲籍印籍等外傭的工資較為廉宜,誰又會願意聘請她們,而寧可捨棄同聲同氣的本地鐘點傭工,或內地同胞的傭工?

  近來葉德嫻憑在“桃姐”一片中飾演一位“媽姐”角色,以華人身份在威尼斯影展首奪影后寶座,一度令不少人再次關注起當年“媽姐”為本地作出的貢獻。若要論起貢獻與功勞,則外籍傭工與此等“媽姐”之間,敢問又能否相提並論?

  而若硬要誣辯這是種族歧視的話,那請問港澳兩地先後向本地居民發放數千元的津貼,又算否是對非兩地居民的一種歧視?

  以個人粗淺理解,法理從來是須要因應社會需要而作出適度調節的,正如在九一一之前,乘飛機往美國入境,也大可不必經過如今日那般嚴密搜查,為何卻沒多少人指斥美國入境當局在九一一後的諸般保安措施是觸犯人權呢?今日香港,貧富懸殊問題已日趨嚴重,在本地很多市民連基本的居住人權、生活人權都得不到保障之時,卻來對外傭開放這道關卡,試問又是否一個適當的時候?

  席間,主持謝志峰先生早已帶出了一個說法:根據一般人的心理,外傭既然可享有申請居留權的資格,很自然不管將來是否真正打算居留在港,大概必然會不顧一切先行提出申請的,反正申請獲批與否對自己均是有百利而無一害,一旦獲批了再考慮是否真正行使權利也不遲。屆時必將對入境處帶來額外的一番工作負荷。

  一旦輸入了十幾萬外傭作為本地居民,在某些人眼中,香港固然是賺取了作為“國際社會”、“人權社會”的聲譽,但想想,對於本地眾多生活於低下層的市民的影響又將有多大?講道德,講人權?請看看年前香港遊客在菲律賓遭受的那場橫禍中,試問菲律賓政府又何曾對他們及其家屬講過什麼人權?在此,無意鼓吹什麼民族仇恨,只想提醒大家一句,在講仁義道德之前,是有必要考慮一下實際情況,也考慮一下對象的,何必硬要去強出頭做一個冤大頭?在今日社會,你固然可以選擇無私博愛,捨己為人,以德報怨,甚至保持一切人類的高貴美麗情操,問題只是,你要先問問自己負擔得起負擔不起這個最終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