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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3日 星期二

絕無僅有的政治陰謀劇「女媧行動」與警隊黑幕劇「大控訴」


  首先,要感謝一下把很多接近失傳的影視作品上傳youtube的熱心網友們,要不是他們,這些作品只怕就很難再有機會在我們這等老影視迷的眼前重現的了。

  先是許鞍華拍於八十年代初的「撞到正」,因為當年曾錯過了這部電影,所以在過去有好一段日子,筆者一直都很想搜尋它的VCD,並且也在很多影視網站上搜尋過,當然都是踏破鐵鞋無覓處,緣慳一面。不料近日居然卻在youtube無心插柳,發現了本片的上傳,心中那份驚喜,自是不言而喻,並且從附帶相關資料中,獲悉本片女主角蕭芳芳據說在VCD盛行的多年後,曾因為不滿自己在片中的表現,一度購下了影片版權,以免流傳於外,大概因此才導致本片拷貝一直不見天日,難怪到了今天,本片的VCD一直都不曾在市面出現過。

說到這位當年本地電影新浪潮的先鋒猛將之一的許鞍華,一向都是個人十分敬仰的一位多才多藝,風格多元,也頗為多產的女導演,猶記得自她的電影處女作「瘋劫」面世以來,一直佳作不斷,更難得是始終保持水準穩定,鮮有失手之作。「瘋」片以當年曾轟動一時的西半山龍虎山雙屍案為題材,上映當年,筆者曾有幸在電影院(好像是中區的皇后戲院)看過,留有極深印象,也一度被譽為奇案驚慄片中的本地經典之一。而「撞到正」是她的第二部電影作品,依稀記得上映後的反應雖然稍稍不如前作,但仍也算得不錯。至於再後來把劉德華初捧成主角的「投奔怒海」,則又一次石破天驚,將許的導演事業推上另一高峰。觀其成名歷程,似也跟別的新浪潮名導演如徐克、章國明等頗為如出一轍。

唯這始終已是三十年前的作品,今日在youtube觀之,影片質素已顯得頗為粗糙,若干部份的視覺效果也頗模糊,但似乎亦正因此而讓這部涉及戲棚鬧鬼的作品倍添陰森鬼氣,整體看來也仍不失趣味,堪稱是一部值得一看的cult片奇片──縱使其中的鬧鬼驚嚇場面,在今天看來已屬小兒科,但話說回來,許鞍華在本片中本就志不在全搞驚嚇,而是有意將驚嚇與喜劇元素揉合成一部熱熱鬧鬧的黑色喜劇片。值得一提是片中兩位男演員,一位是已作古的劉克宣,後來在TVB拍了一部由甘國亮執導,同樣以搞鬼搞笑為題材的經典電視作品「執到寶」,風格跟本片十分相近,大概也是受了本片的若干啟蒙?至於另一位是據說已出家為僧的,已故名伶、名演員關海山之子關聰。此君當年也是TVB當紅小生之一,拍的電影作品卻好像並不太多,到了八十年代末,大概早已逐漸淡出娛圈,反而其父關海山,卻一直活躍電影圈,拍下了很多部令人難忘的經典港片。

除此以外,許是個人孤陋寡聞,居然在近日才發現同在youtube,居然也有熱心人把當年麗的電視一些舊劇都上傳了(只不知亞視為何竟沒有採取干涉?要是TVB的話,早就將之一一封殺了),其中就包括了這些年個人一直都很想找機會重看,卻苦無機緣重看的「大控訴」和「女媧行動」。二者大概都拍於差不多相同年份(大概都是81-82左右?),也同是由徐小明先生所監製,由蕭若元創作故事的,題材在當時都是頗為大膽前衛的作品。

先說「大控訴」,youtube的標題題之為揭示警隊黑幕的佳作。但當年本劇留給筆者最深印象的,卻始終還是那首由威鎮樂隊主唱,黎小田作曲,盧國沾填詞的一首歌詞極有意思,編曲也極有氣勢的同名主題曲,以及那個剪接配合得不錯的片頭。說是黑幕,究有多黑?原來在本劇中,主創人把好幾個警探角色都設計成帶陰暗面的人物,特別是作為大反派的那個有性變態癖好的警司司徒伯雄(張翼飾)。就連主角的鍾志堅督察(王鍾飾),雖然賦予了他嫉惡如仇的正直形象,然而亦下了不少筆觸,投射出其為人專門挑戰強權的「炮仗牛頸」暴躁脾氣,及獨斷獨行,不按規則的辦案手法(這顯然是繼承了一貫以來本地無數警匪影視作品中採用過的辣手神探式主角形象,最經典者便是李修賢了)──雖然一向以來,觀眾似乎都對這類勇探型象頗見受落,但想深一層,這種角色常常因為所謂要「堅持原則」而像蠻牛般橫衝直撞,處事但憑衝動直覺,率性而為,主觀而又固執得過份不近人情,所以很多時在劇中處處碰壁,多少會讓人有一種咎由自取的觀感。而鍾另有兩位拍檔,一是the松(梁小龍飾),此人原是古惑仔出身,基本上是半個黑警,且也是個動輒愛向罪犯亂用私刑,以暴易暴的辣手神探,後因為當舞女的妻子攬起貴利上身,而走上不歸路,悲劇收場;另一是幫主(秦沛飾),此人更為誇張,有如「轟天炮」中的Mel Gibson,竟有著精神問題與自毀傾向,專愛跟人玩「俄羅斯輪盤」遊戲(會否令人想起魔警徐步高?)。試問現實之中,警隊中如果都是充斥著這樣心理都不健全的一群人,作為市民的我們,只怕真的就要「有得震,冇得瞓」了。

整個劇就圍繞著這批警察角色的生活展開,穿插各種在今日看來,已不大新鮮的警匪劇慣常情節,如鍾的神探因過份投入工作,冷落照顧家中親妹;又因性格耿直暴躁,屢與在警隊中任文職的女友(李影飾)衝突誤會,衝動而不顧後果的辦案作風,常惹來上司不滿,要他「畀份report我」;梁飾的黑警有點像「無間道」的劉德華,分別夾在魔鬼上司與舊日黑幫大佬壓迫的夾縫中,被逼濫用職權,知法犯法等等。到最後,戲劇衝突的大爆發,自然落在司徒的魔鬼面目被曝光之後,如何與代表正義的主角鍾sir展開一場強弱懸殊的正邪大對決。平心而論,其中很多情節,鋪排得頗見粗疏,特別是吳正元(林子祥前妻)飾的司徒的檢察官女友最後因為偷看到了司徒在家中秘密燒燬犯罪證據而良心發現,突然在庭上反戈一擊,力揭真相,結果在表面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居然只以一面之詞便能扭轉敗局,將司徒成功繩之於法,就最令人覺得有點兒戲馬虎,和落雨收柴。但總的來說,如果要求不高的話,整部劇雖然中段情節略嫌拖沓,尚算拍得節奏明快,而毫不叫人沉悶,角色又塑造得鮮明立體,屬於中規中矩之作。

至於「女媧行動」,說是政治陰謀劇,今日看來,居然還頗有幾分「寒戰」味道,但其實早在當年很多心水清的觀眾都已看出,故事情節明顯取材自兩部經典外國電影「黑太陽」和「驚天大陰謀」。特別是故事開出時,所描述的關於一宗議員被槍殺案的調查過程,更明顯有如是JFK甘迺迪刺殺案的翻版。當然,選擇這種題材,在當年雖然頗見大膽野心和氣魄,但針無兩頭利,對本地觀眾而言,始終會有點取信上和投入上的困難。說是絕無僅有,我想倒不是本地製作人不想去拍,原因只是往往都有幾分考慮到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問題上去,是以才一向放棄碰觸而已。更不要說此類戲種,每每要牽涉及一個精密複雜,環環相扣的情節佈局,稍一不慎,便易於留下敗筆,十分考功夫,即如近日橫掃多項本地金像獎的港片「寒戰」,也就因為有頗多地方語焉不詳,有意無意挑戰觀眾智力,刻意搞得樸朔迷離,複雜難懂,結果引來有心的觀眾紛紛作出各有一套,似是而非,令人嘆為觀止的解讀分析,由此引起的噱頭與話題性是有了,美其言曰給觀眾留下想像空間,但從另一角度看,也不失為某種為免把細節越描越黑,自相矛盾而乾脆不作交代算了的不負責任的表現。也是大概職是之故,本劇只能拍成十集的篇幅,這在本地劇集之中,一向都是相當罕見的做法──環顧最常見的本地中篇劇集,至少也有二十集篇幅。

但無論如何,本劇以一個不無由來根據的,語不驚人死不休的陰謀論式的前設來做文章,述及殖民地時代,本地港英政府高層內部出現了一個與外地某神秘情報組織有所聯繫的內奸,刻意借助秘密力量一直在大搞陰謀(包括有份煽動六七年暴動和推波助瀾誘發七三股災,據劇中交代的目的,是破壞本地繁榮安定,甚至破壞中國四化!)的驚人內幕,在八十年代來說,取材立意不可謂不新穎大膽與破格。可惜,其中層層揭秘,抽絲剝繭的調查過程,以及細節上的鋪排不免終有若干未臻完善之處,如個人認為,大內奸David Wong(張瑛飾)的身份便似乎揭示得未免太早,將懸念效果大大削弱,也讓觀眾不免奇怪,為何後來主角一直調查內奸身份,煞費努力卻始終不曾懷疑到其身上?而且,後來交代連保安司(司馬華龍飾)也要因之被逼提早退休,而張只是其手下,那似乎顯示背後還有某種未被揪出的巨大勢力在作影響,唯結尾卻草草收場,只憑解譯出一盒錄音帶訊息,將上述資料內幕略作交代便算了事。而故事的結局,亦以朱江所飾的正義檢察官,始終難逃惡勢力羅網,被槍殺滅口作悲劇收場──所謂「女媧行動」,無非是一個補鑊行動,目的就是把朱江殺掉滅口,因其劇中名字為江柱石,而神話中的女媧,正正有煉「石」補青天的典故!

一向甚少在麗的亮相,外型高大俊朗的朱江,過去憑著演出TVB「小李飛刀」一劇中的成熟型男型象,成為不少師奶眼中偶像,這次難得竟參演麗的劇集,粉絲們又可有幸憑此再度一覽其風采矣。然而,看此劇還有兩個更大的意外收獲,那就是在第一集中,居然可看到周星馳的過鏡出現(只有一句對白)!而在第五集中,還可看到梅艷芳梅愛芳姊妹飾演舞小姐的配角!此外,還有那時外型尚頗為年輕、纖瘦的黃一飛和顏國樑。還有,在某集中,年輕得幾乎教人認不出來的蕭若元還曾親自出鏡,演繹電視台幕後人員角色……

撇開一切製作及創作上的時代局限,以上兩套作品,無論如何,至少也算是見證了本地電視界黃金輝煌時代的,頗有特殊代表意義,而值得重視的不一樣的兩件精品。

  對了,幾乎忘了一提,在兩劇片頭中居然出現了完全一模一樣的兩段飛車剷上斜坡鏡頭,還有,在「女媧行動」片頭配上的那段配樂,跟黎小田當年曾為一部港產電影「執法者」(周潤發、尹志強主演)所作的主題曲居然完全一樣(由葉振棠主唱,曲名為「火光」,曾收錄於葉的「太極張三豐」大碟中,這情形已不是首見,在于仁泰當年一部「巡城馬」的電影中(梁家仁、周潤發主演),就曾分別出現過「大控訴」和「大白鯊」兩劇的背景主題音樂),看來當年的麗的製作人,和黎小田都很慳水慳力,很會「一橋兩賣」,十分環保。

2013年4月22日 星期一

誰是誰非變色龍


  據傳亞視「歲月留聲」的收視,竟比本港台收視還高,是真是假,雖然不得而知,如果屬實,對亞視而言倒是一個很大的諷刺。但光就個人來說,的確卻是收看前者的時間,比整體收看本港台節目時間還要多,特別是重溫那久違了的「變色龍」。雖然這是經典舊劇,但在過往曾認認真真把全劇追看一遍的機會並不多──所以雖然知道全劇的主要橋段,但很多細節早已忘掉──現在該台每天把每一集共分五遍作滾筒式重播,有如電影院一天播五場,真是想錯過也難(五次播映時段計為清早六時、中午十一時半、下午三時、晚上十時及凌晨十二時半)。

目前,此劇已播映到尾聲,劇情也進入了關鍵階段。雖然如上所說,對本劇主要橋段早已熟知,然而當看到最近一輪的劇情,竟仍然頗有「肉緊」投入之感,只因那實在有若干部份再次令人喚起那在前文已有所提過的,關於一般文化傳媒創作人心中從來對於世上真小人和偽君子的一種我認為很有問題的價值判斷。

未談之前,先得簡略交代一下劇情的前文提要:在七十至七十五集這一輪劇情中,如其他長劇一樣,故事人物角色間的戲劇衝突終於也將進入了最後直路,蓄勢待爆。先是出獄後的程啟聰(劉緯民飾)自暴自棄,竟染上了毒癮,又再與父決裂,離家而去。走投無路之下,終於求助於賀昇(劉志榮飾),後者十分有情有義,對其先後多番接濟及幫忙,最後甚至還把他拉攏入旗下的,由警察、古惑仔一起合作經營、專門包庇黃賭毒活動的不法集團,好讓他暫時得以托庇謀生。只可惜聰自遭遇連番打擊,又染上毒癮之後,已終日沉淪於賭博、吸毒,不能自拔,工作態度極為懶散馬虎,多次引來昇及其拍檔手下的不滿,甚至因為一次的「架步」被冚,疑心聰為「二五仔」,終於只好不客氣地趕聰離開。而此際,潘志文飾的鄺志立,一直尋找機會向昇報卻前仇(昇當年曾借醉強姦了立即將迎娶的未婚妻硯梅(魏秋樺飾)──其實是趁後者服了安眠藥昏睡之際乘虛而入──結果害得後者因姦成孕,逼得在與立新婚前夕自殺而亡),在得知聰加入了昇的團夥之後,遂不惜以重金三十萬引誘他設法偷取得昇手上的一本可作為其重要犯罪證據的帳簿,聰答應了。然而在聰把帳簿成功偷到手後,卻沒有即時把帳簿交給立,而是選擇反過來向昇大敲一筆,還居然美其言曰「為後者的好」,甚至是「救他一命」,表示只因有人欲出高價向他洽購這帳簿,他只是為了乃念朋友義氣,照對方所付原價才向昇索要三十萬,因他知道三十萬對昇來說不是大數目,而自己其實是非常希望能把帳簿「賣」回給對方的。如此歪理,當然不會為昇所接受,大概也不會為任何人所接受,只因不管在任何正常人的標準看來,這都絕對是極之忘恩負義的不折不扣的「反骨仔」行徑,簡直不能容忍。昇為取回帳簿,不得不虛與委蛇,表面答應付上三十萬,但當到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之際,聰在把帳簿交還後,卻發現自己所收到的只有五千元,其餘只是廢紙。聰得知上當大怒,與昇糾纏,糾纏間,卻被昇開槍擊斃……

昇在誤殺聰後,除了面臨法律訴訟之險後,也不免承受千夫所指,尤其難以面對已即將與之結婚的聰之妹望棣(馬敏兒飾)及棣父財(張瑛飾),後者從此對他痛恨不已,婚事自然亦不了了之。而立乘機又慫恿聰父向昇進行控訴程序,要為子報仇,昇此時已得知當日之事,原是由立所擺佈,憤恨之餘,乾脆「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也向棣和財大爆立的「大鑊」,揭出他曾收買利用聰的事實,並反指立對做成聰之死也有一定責任。程家父女方始恍然大悟,遂又憤然向立怒斥一番,棣更因而堅定了下嫁昇以向立進行報復的決心,此舉果然亦令立陷入痛苦矛盾之境……

明顯看得出,主創人員是有意地借這連串情節,來把幾個主角之間的恩怨情仇予以複雜糾結而升級放大,製造戲劇效果,另一方面,也企圖借此主要點畫出鄺志立這一角色背後的那種為報私仇而不擇手段的矛盾陰暗面。但若想深一層,立的所作所為,在道德上雖然不無說不過去之處,但相比於賀昇的所作所為,實在又絕對理據充份得多,若純站在大是大非的立場上來看,並無太大不妥。

首先,無論從哪一觀點看來,我認為他對賀昇的痛恨和報復行為也絕對是合理而合情的。設身處地,我相信任何一個男人,都決不能容忍自己心愛的女人,被自己的好友所卑鄙姦污而無動於中者,更何況這女人更直接因此而自殺慘死。而這絕對是不能因為對方身份是自己好友而可以息事寧人的,因為這絕對已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即使對方只是酒後一時糊塗,也絕不成其為開脫藉口的,我相信就是在法律層面上,也決計不能成其為強姦藉口的吧?然而最令人莫名其妙的卻是,透過劇中鄺志立身邊的角色們(包括鄧碧雲所飾的立母)所表現的取態,卻似乎一一都認定立的報復行為是不應該的。而作為一直都對立痴戀著的棣,居然在得悉真象後,亦表現得絲毫不體諒對方的處境,甚至還要決定故意與昇訂婚,來作為向立的報復。當然,我很明白因愛成恨,難免是部份女人的普遍心理,但恨得如此不分是非,毫無理智,就未免太讓人發生反感了──所以後來棣父和立分別痛罵棣誤人誤己的那兩場戲,就格外令我太感痛快。在我的角度看來,這一連串的情節安排,可說更加是完全破壞了程望棣這一角色,令她在觀眾心目中大大失分。

再說到在程啟聰之死這事件上,嚴格說來,鄺志立所應負的責任,其實在我看來,是遠不如賀昇及聰本人所負責任之大的。第一,立提出向聰付三十萬作為代價,條件只是要他為自己偷取昇的帳簿,並未唆使聰向後者進行勒索──那完全只是聰的自作主張,結果才把事情越弄越糟,自招其禍的。聰如果真如自己所說那麼講義氣,不忍出賣昇,首先就應向立斷言拒絕!就算受逼不過,或者太急需那三十萬別有用途,至少也還有另一選擇,便是先假意答應,然後將一切告訴昇,再與之合謀對策,說不定還可以反過來設計戲弄立,以一假帳簿來騙取立那三十萬,令對方得不償失亦未可知──事實在此之前,他與立的關係早已因誤會而瀕臨決裂了。但他沒有選擇這樣做,反而是立心不良,滿口歪理,反過來向一直都曾那麼照顧自己的賀昇進行勒索,這就是既不智亦不義的所為,到頭來終於自取滅亡,無論如何都更加不值得同情。

再者,立引誘聰的動機,雖或出於一番利用的私心,但若純從現實效果出發,當其時所在做的,始終是一件正義和對社會有利之事(但凡一個人做了對社會有利之事,我們都該予以一定程度的肯定,又何必太刻意地再去追咎其人心中到底算有多少成是出於公心還是私心?即使這只是沽名釣譽的偽君子,只要真對社會做了好事,而且並不是這邊在做對社會有利的事,那邊廂卻在暗中做些對社會有害的事情,我們似乎沒什麼理由倒寧願去讚美那些毫不掩飾面目,卻恣無忌憚幹盡壞事的真小人如賀昇之流的?)甚至亦可說是一個對聰最為合適的選擇,和一條或可將之救於進一步墮落沉淪的最佳出路。以聰其時處境,若繼續留在昇集團內,替其同流合污,早晚必然將會更加萬劫不復,甚至很可能將面臨再度回到監獄的命運。棄暗投明,將傷天害理,作奸犯科的犯罪集團一舉搗破,相反卻是於人於己都是大為有利的事情。在大是大非之下,本來就不應再講什麼黑社會的那套有條件的虛假義氣,即使真要講,前面也說明了,也只有設法抽身事外,兩不偏幫,而斷無反過來向昇勒索要脅之理的。所以,到最後唯一可歸咎的只能是,程啟聰自己的利令智昏,搖擺不定。

至於說到立利用聰父來向昇進行訴訟,那更加說不過去(在剛播映的一集中,便有一場戲是張瑛飾的聰父登門向立大興問罪之師)。試問那又有什麼利用不利用的?只因要向昇進行報復,本來也是聰父自己的本意,如劇中所見,並不是立不來進行「挑撥離間」,聰父自己便選擇甘心原諒昇所犯過失的。更何況,在一般的情況下,人命關天,有人被警方槍殺,即使死者沒有親屬站出來向警方追究上訴,難道有關當局就可不了了之,終止一切調查了麼?事實上,按照觀眾在劇中所見,昇當時拔槍射殺聰,依法律觀點,至少完全足以構成誤殺(當時聰只是拿著帳簿逃跑!),而昇後來又的確是給了假口供,誣陷聰企圖搶槍襲警的(這是最常見也用得最濫的警方合法殺人藉口,而昇在這方面所表現的推卸責任行為,明顯比立利用聰的行為更值得斥責),所以,後來情節所交代,事情在法庭上被判成意外死亡事件,對於知情的觀眾而言,就明顯更加感覺到聰是死得含屈受冤,也感覺這是一個極不公平的判決,也因此相信大部份的觀眾都會認同立的法律追究行為,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所以我認為,站在鄺志立的立場而言,即使要對朋友的死表示內疚,也不必,也不應讓自己承受這種過多的不合理指責。

以上種種,雖然不見得是本劇最大敗筆,但至少是個人看後覺得最不愜意的地方。不是刻意吹毛求疵,只是個人有種不知算不算執拗的習慣,是每事的是非都要盡量分個清清楚楚,方可舒心滿意的。對於有些人來說,以上只是虛假的戲劇情節,拿來如此斤斤計較,也許殊屬無謂無聊,但在我看來,即使拿來作為某種思維鍛鍊,也未嘗是毫無意義的一件事。有時,實在連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這到底是太講理性,還是理性根本還遠遠太過不足之故?

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蒙古vs日本


  昨天剛聽到有種似是而非的怪論,竟把日本當年侵華期間所作暴行,跟蒙古當年東征西伐過程中曾展開過的殘酷屠殺相提並論──又指後者甚至殺人殺得更多,更殘酷,企圖得出一個“若要一一清算起這種歷史舊帳的話,根本是算不清楚”的結論,用意無非又是刻意嘲弄那些反日憤青們的無知,以及淡化日本的戰爭罪惡感罷了。

  我認為,有幾點客觀事實是須要分清楚的。首先,如果因為以前有人在戰爭中也曾屠殺過大量平民,那就可成為今後任何干犯同樣暴行者的開脫理由,顯而易見便是一件在邏輯上非常荒謬的事。照此推衍下去的話,則世上任何一個國家民族,何嘗沒有發動過一次半次的對外侵略戰爭,沾染過敵對異族平民的鮮血?那豈非就表示,只要在戰爭中,就不管發生何種滅絕人性之事,都是無可厚非的了?那請問還要軍事法庭來作甚?

其次,當年成吉思汗時代的蒙古畢竟還屬於一種半野蠻民族,根本還未曾與文明世界接軌太多,因此在攻城掠地之際,普遍表現出蠻族特有的兇殘獸性,殊不足怪(當然,並不表示應該受到格外寬宥與原諒);但日本在發動侵華戰爭期間,早已隱然居於亞洲文明強國之列。再者,在成吉思汗時代,尚無戰爭法、國際法等觀念可言,而且什麼人道思想更加不知為何物,但在日本侵華的年代,上述都已成為世人普遍願意遵奉的共同公約,而日本卻仍罔顧天下之大不韙,進行恣意屠殺無辜平民的暴行,那就是無論如何也不可原諒的,以一個文明“禮義”之邦而居然仍然作下此種種獸行,其情況等同知法犯法,怎能不罪加一等?這情況大約可比喻為,某殺人犯被逮捕要處刑時,抗辯指在人類這些法律未曾確立之前,不是都有不少野蠻人一直在殺人嗎?為什麼單單要把我拿來處罪?

  其三,蒙古當年即使犯下多麼滔天罪行,今日已只淪為世界地位無足輕重,且也安安份份的一個邊陲小國,並無再張牙舞爪,興風作浪。然而,日本政壇中的右翼勢力多年來卻仍一直表現活躍,並且多次姿態強硬挑釁地製造事端,如多次參拜靖國神社、不斷刪改教科書中關於侵華史實的部份內容、否認發生過南京大屠殺等等。最重要的一點,還是由始至終,它似乎從未為當年所犯的諸多戰爭罪行,對中國人認真表示過悔疚贖罪之意,甚至更刻意借著有美國的撐腰,再三試探中國的底線。

  所以,最少基於以上三點理由,我認為蒙古和日本各在戰爭中所犯下的血腥屠殺暴行,根本不可相提並論。

  論者又提出了一個假設問題,假如日本和朝鮮一旦開戰,我們作為中國人,應偏幫哪一邊?答案很簡單,自然是兩不偏幫,為什麼一定得要偏幫其中一方呢?反正不見得任何一方都是好種。不過說到底,在道義上,我們無論如何很自然都應該絕對站在被侵略的一方,而譴責聲討那先行挑起侵略戰爭的一方。

  最後,不得不再度回應一下一個老生常談的老問題:即我們一邊嚮往推崇日本文化,熱中使用日貨,熱中到日本旅行,一邊卻念念不忘這筆歷史舊帳,究竟算不算精神分裂?我想,這問題其實多少也問得有點反智與幼稚。難道對一個敵人痛恨之餘,就不能同時對對方表現出欣賞的情操來?且看武俠小說中,不也常有這種仇敵間惺惺相惜的關係描寫嗎?更何況,正如我們不滿大陸政權施政,不代表我們就必須與祖國徹底劃清界線,恥於身為一個中國人;同理,我們所痛恨的,也應只限於當年那些可恥的日本戰犯,和今日仍在振振有詞,拒絕承認錯失的日本右翼份子,絕不等同我們要盲目地以整個日本民族為敵。

偽君子與真小人


  很多年前就拜讀過勞思光教授的大作「歷史之懲罰」,對其在書中的立論、見地非常拜服。但隨著日子過去,對書中具體內容已幾乎忘了個七八。近日偶得閒暇,忍不住再找來重溫一遍,發現書中有一段關於偽君子與真小人的,跟世俗一般看法大相逕庭的論述,原來竟無巧不巧,與個人一貫看法完全不謀而合,登時頗有一種有如「碰到知己」、「被人代說出心底話」的意外快慰,因為曾幾何時,筆者早就從頗多的流行影視作品,甚至是小說媒體(包括金庸小說)之中,察覺到不少作者們都常會在背後透出一種普遍的「偽君子反不如真小人」的思想意識,總覺不以為然之餘,亦深覺長此下去,積非成是,於世道人心未免有所戕害與誤導也。在此且把勞教授原文引錄如下,以饗同好:

  「偽君子不如真小人」是一句人人皆知的老話。而就理論立場看,「偽善」自然不如「真善」好。這是不待說的。若就個人德性之完成來說,「偽善」可能反是「成德」的障礙。但我們若著眼於社會意義,則偽作為善比公然作惡仍是較好。

  我們試想,一個人為何偽作為善,當然由於他承認「善」比「惡」好。一個人偽作為善時,表示他至少仍對已有的道德標準有一定的尊重。反之,一個人如果公然為惡,則他亦即是肯定了「惡」,否定了一切道德標準。

  「偽君子不如真小人」之說,基於兩種誤解。第一是將欣賞心情代替道德評價。第二是將人類進德的程序看成可以一步走到的簡單歷程。

  我們明白,就欣賞的態度講,一個橫行無忌的惡人可能看起來比一個偽作為善的人更美,或更使人覺得痛快。但欣賞方面的「痛快」並不同於道德方面的價值,而且二者間也並無相應關係。任何一種強烈的生命力,都可以是值得欣賞的;但只有理性的真光方是有道德價值的。一個人橫行無忌,以天下人為可踐踏的、可侮辱的,這可能也使人感覺頗可欣賞;正如一頭猛獸大發凶威時,也是頗可欣賞的。但對社會講,則這種人成為罪惡的支持者;對社會的毒害遠過於不敢公然作惡的人。這是十分明顯的道理。不過,人若將欣賞中的滿足與道德價值混為一談,則就容易將自己弄糊塗了。

  而更重要的問題是,人的德性的成長過程是一段極為艱難的過程。人的一點價值自覺,要逐漸擴充來克服人的動物性,並非一件簡單的事。人能否繼續作這種努力,最基本就看那一點自覺能否不為動物性完全壓制住。而肯偽作為善的人,大抵還有這一點自覺。

  而且德性之圓滿完成,只是理想之境。任何人在具體生活中必有不能圓滿之處,但有不圓滿,便可指為不真實;這是喜歡攻擊別人的德性的人所慣用的說法。用這種說法可以否認任何人的德性。因為在實踐中人必有不到之處;而人所自持的態度又必是要求圓滿;要攻擊人時只消將不到之處與所要求的圓滿一比,立可指人為偽善。可是,我們若不打算攻擊人,而真關心人的德性成長問題,則我們即應該換一個方向來考慮。我們應想:人所要求的圓滿德性是否可以一步達成?願意達成德性之圓滿是否就值得讚揚與鼓勵?一個人不能徹底實踐某項道德,而在行為外表上勉強如此,或在言論上主張如此,是否反而對社會的風氣有害?最後,如果人對於自己不能真做到的事,都認為是不好,又是否能算作合理?

  德性的光明是一步步養成擴大的;在努力過程中,人都可以被指為「偽善」;但這是不公平的。除了為其他目的而對自己並不真正承認的價值故作成提倡之狀外,所謂「偽作為善」並不應該受到反對;至少比公然作惡好。

  中國的禮教傳統,注重外在的約束,所以確實有許多人雖習於那一套「禮」,可是並非真能實踐這種規範,甚至也並不真明白這種規範的意義。這一點也是不可否認的。不過,即使我們將這種情形稱作「偽善」,如上所述,他們對社會的影響仍比公然作惡的人好得多。而且深一層看,人的德性既不能完全圓滿,則人總可以指別人為偽善,這種攻擊不過是對「君子」之迫害而已。

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香港回歸錯了嗎?


  近日鐵娘子戴卓爾夫人的逝世,再一次引發起某些人對她當年曾企圖向鄧小平提出“以主權換治權”,以保持香港在九七後維持殖民地地位不變的倡議的意見。如才子之流,就以一副滿滿得意的口吻,大誇自己一早已有遠見,預見到“港人治港”之失敗,言下之意,如果鄧小平當年能接納戴卓爾夫人之議,今日香港又怎會搞到如此田地?此等言論,試問跟那些在遊行中高舉龍獅旗,高喊“中國人滾回中國去”的年輕人們所暗中寄托寓意的主張又有何分別?

  不知道在香港市民之中,有多少普遍存在這種想法,如果是佔大多數的話,那無疑的確是一種最大的悲哀。很明顯,如果因為回歸後政制、民生各方面上都出了種種問題,就對自己的祖國徹底失望,認定只有質素比我們中國人優越的英國主子才能管治好這個地方,那麼香港人就豈止是一貫被視為政治冷感的經濟動物,更簡直是毫無血性的動物了(說到這裏,我不得不有點心痛而無奈地贊同孔教授當日的說法:這些人真的不可不說是狗!因為狗往往只認定誰給牠食物、好處,便認定對方是自己主人,而根本不計別的)。而事實上,我知道在香港,一向都是有一部份(特別以才子為代表)的人們,總是在極力企圖貶低國人心中傳統的愛國家愛民族的價值觀,甚至不時予以無情嘲笑和挖苦(如把一貫強烈表達出愛國情懷,偶然卻會表現得天真、衝動之人一概一竹篙打之為“愚昧憤青”)而卻偷偷欲以一種功利實用的價值觀來取而代之的。這種人用心殊為惡毒叵測,似乎志在藉此大大磨蝕國人心志,並加以分化,鼓吹內鬥,且又一再以“崇優”為招牌,掩飾其背後真面目。

  如近日,才子更在節目中譴責起那些在八十年代,對於香港回歸祖國後的情況存有不少幻想的香港人,也就是現在眾多九十後零零後們的父母輩,認為他們在當年因為只著眼於可得到短暫經濟好處的幻想,所以沒有對主權回歸表態,也沒有採取激烈抗爭行動而啞忍一切,所以今日便是活該遭此一劫,應為現狀負上一切責任,還有什麼資格來說什麼“佔領中環”,爭取普選?這顯然正是一種“有奶便是娘”,把一切香港人都視為單純經濟動物的簡單而偏激的邏輯(問題是持此論者很多時又會適時反過來以這一點來批評香港人是如何“反智”與無知)。首先,我就極不同意,當日對回歸表示贊同、歡迎的各界香港人士,所著眼的只是日後“背靠祖國”的經濟利益,當然,你有權認為這全是一派天真、愚昧,又或是出於無奈接受現實的表現,然而你總不能排除其中有些人是絕對出自真誠的一份民族情感和家國情懷的。不妨又舉一個已有很多人舉過的最老土而顯淺的例子,一個孩子從小就被寄養於一個大富之家,忽然有一天,貧窮的親生父母前來設法相認了,我們是否應該認為,這孩子假如選擇捨棄富裕人家生活,而跟從這位又窮又土的親生父母回去是一種天真、愚昧的行為?難道我們反而應該鼓勵這孩子從此拒絕認回親生父母才是正確的?──當然,我相信有很多人會對這種關係的比喻大表抗拒、反感。不過,如果認為這比喻是不恰當的,敢問又有何種比喻才是比這更加恰當的?

  如果把講民族情感、重視傳統倫理價值的觀念通通都視為天真、愚昧、無知、不合時宜,甚至白痴(注意可不是鼓吹盲目偏狹的民族仇恨),反認為擁抱實際功利,擁抱強權,徹底拋卻那僅有的一點中國魂與民族尊嚴才是正理的話,那麼我敢說中國人的DNA只怕就真的已是再無希望,無可救藥的了。中國、中國人再不濟,也始終是我們自己的國家,是我們的同胞,我們實在沒理由因此便數典忘祖,甚至甘於“貪慕虛榮”,“認賊作父”,依傍權貴,自拒於國門之外的。不管任何人對共產黨存有多麼深的仇恨、反感,其最終目標和理想,也應該只是推翻共產政權,而不是推翻、否定一整個中國。這只不過是最為簡單的事實,偏偏現在有很多人卻在刻意再三地用一種欺詐詭辯去將是非模糊化。

來時糊塗去時迷


  來時糊塗去時迷,空在人間走一回。這兩句詩句不知出自何典,許多年來一直深印腦海。偶一在搜尋器翻尋,發現另一版本的“全詩?”是:來時歡喜去時悲,空在人間走一回,不如不來也不去,也無歡喜也無悲。另外,也有一版本出自“順治皇帝贊僧詩”,原詩頗長,以上不過是其中四句,全詩寫得通俗顯淺,又不失韻味,不妨且引錄於後。

  時近清明,剛過去的四月一日,又正值巨星張國榮忌辰,在此日前後,各大傳媒節目都爭相陸續推出一些懷念其人的特輯,或報道各式的紀念活動,或重播他生前的諸多電影舊作、訪問片段等,頓叫人想不興起這番感觸也不行。想哥哥離世至今已有十年之久,正是人生有幾多個十年?以一位已離世那麼久的明星藝人來說,每年忌日仍能得到這麼多人的記念,簡直已十分了不起,環顧本地眾多已逝世的明星藝人,我相信也許只有一位李小龍才能差堪比擬。也許只因為今年是十周年,所以才讓眾多市民和粉絲感覺特別深刻吧?但想深一層,是八年、九年,還是十年其實又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呢?試想幾多無數的世人庸碌半生,根本連名字也不能見於經傳,便縱以娛圈中的眾多同行名人相比,又有多少人能得享殊譽至此?以此觀之,相信哥哥在天之靈,應可足以告慰安息,亦不枉此生矣。

  固然,張國榮生前所以能擁有那麼多粉絲(我相信,很大部份都以女性為主),很大的因素是源於他那特別清秀、俊帥過人的外型,堪稱是難得一見的絕世美男。一個很現實的事實是,美貌雖然不一定是藝人成功的必要條件,卻往往是先決條件。坦白說,筆者從來不曾是他的粉絲,在他與譚校長當年雙峰並峙樂壇之際,筆者甚至還是傾向支持後者多一點的──想來那可能是基於筆者在心態上比較老成,也因為張的型象相比起來總比較叛逆、活潑,充滿跳舞節奏的歌路往往比較能貼近當時年輕樂迷的口味之故吧。

  向來少留意娛圈動態,日前偶翻資料,才驚悉另有一位頗知名的女歌手藝人蔡齡齡,原來早於去年六月同樣因身患抑鬱症而墮樓輕生,享年四十有餘。論名氣,當然遠遠不及張國榮,但此君昔年一曲“細水長流”(由已故填詞人林振強所填詞),一度亦唱得街知巷聞,成為代表作的絕響。筆者甚至在去年初,還曾在電台收聽過其主持的“恬淡情懷”節目。同樣是為抑鬱症所糾纏,也同樣是墮樓輕生,只因名氣、成就遠所不及,所得到的報道和懷念,卻就有如此天壤之別。由此想到很多位在近年紛告離世的藝人,何嘗不是一樣,死訊只能換來好幾天的小篇幅報道,從此就好像永遠消失在人們的記憶之中?

  固然,每天都有人在死,不是哥哥級數的名人紅星,試問誰又有心思,有耐煩去一一記住?便是在本地歌壇也曾舉足輕重,具知名度者,如鄧麗君、羅文、梅艷芳、黃家駒、陳百強、黃霑等,敢問又有多少人能一一記得他們的死忌,有多少人會在他們死後的每一周年都舉辦同等盛大的悼念活動?更不要說其他知名度稍遜的藝人、明星等等了。固然,拿張國榮的成就跟上述諸君相比,無疑有點不現實與不公平,然以哥哥之能縱橫歌影圈,而又在兩方面都取得如此成功,似乎亦非上述諸君可堪比肩者也。

  哥哥的一生的確充滿比常人更曲折的傳奇,也許足以寫成一部小說,或拍成一部情節豐富的電視劇。尤其他以名氣如日中天,事業即將步入另一巔峰契機的盛年,居然毅然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足以成為無數粉絲心中一個永久的謎一樣的遺憾、傷痛。也許,我們可以不求甚解地把一切單純歸咎於命,又也許,世上每個人的一生,不管賢愚不肖,到頭來仍只能歸結於以上兩句詩:來時糊塗去時迷,空在人間走一回。

附錄:
“順治皇帝贊僧詩”
天下叢林飯似山,缽盂到處任君餐,黃金白玉非為貴,唯有袈裟披肩難。
朕為大地山河主,憂國憂民事轉頭,百年三萬六千日,不及僧家半日閒。
來時糊塗去時迷,空在人間走這回,未曾生成誰是我,生我之時我是誰?
長大成人方是我,合眼矇矓又是誰,不如不來又不去,來時歡喜去時悲。
悲歡離合多勞慮,何日清閑誰得知,若能了達僧家事,從此回頭不算遲。
世間難比出家人,無憂無慮得安宜,口中喫得清和味,身上常穿百衲衣。
五湖四海為上客,皆因夙世種菩提,個個都是真羅漢,披搭如來三等衣。
金烏玉兔東復西,為人切莫用心機,百年世事三更夢,萬里乾坤一局棋。
禹開九州湯放桀,秦吞六國漢登基,古來多少英雄漢,南北山頭臥土泥。
黃袍換卻紫袈裟,只為當年一念差,我本西方一衲子,為何生在帝王家。
十八年來不自由,南征北討幾時休,我今撒手西方去,不管千秋與萬秋。
打破虛空笑滿腮,玲瓏寶藏豁然開,直饒空劫生前事,六字洪名畢竟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