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使人廣博,寫作使人細膩--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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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1日 星期六

印度媽媽說的道理

  電視台於深夜重播一齣好幾年前上映過的印度名片"阿漢正傳",這部電影相信很多人都已看過,然而電影所提及的其中一個最重要題旨及寓意,在今天這個已極端分化而似乎四處都被憤怒掩蓋了理智的本地社會中,大概早已被人們所普遍遺忘了。筆者當年一度錯過了這部電影,可是,讓筆者印象頗深的,卻正是當年透過傳媒曾披露引述過的,曾出現在本片片首的一段發人深省的情節。雖然印象頗深,後來也曾在互聯網上找來看過,但對其中相關細節只記得十之七八,唯恐記憶有所缺漏──是日在電視上重播時,剛好又miss了這段──只好在網上試行再搜索一下,結果意外讓我搜索到,原來剛在去年,本地知名學者、作家蔡子強先生就已寫了一部名為"光影政情──銀幕背後的政治和歷史故事"一書,其中正正便有一段,是引用了這部電影的這段情節來對應目前香港出現的這種族群撕裂的現象的。

  據書中所述,該段情節的細節是這樣的:"阿漢年少時無知,曾經試過貪得意加入了‘唱衰團’,整天把‘唱衰’印度教徒的順口溜掛在口邊。有一天,當他又在家中‘貪口爽’時,被母親聽到,便立時嚴肅地把他拉到一旁。母親在他面前畫了兩個火柴人公仔,一個拿著棍子,一個拿著糖,問阿漢哪個是好人,哪個是壞人?阿漢毫不猶疑地說,拿棍子的是壞人,拿糖的是好人。母親再問他,那麼,哪個是回教徒,哪個是印度教徒?阿漢茫無頭緒,說分辨不出來。母親說關鍵就在此,做好事的就是好人,做壞事的就是壞人,是否回教徒或印度教徒,無關宏旨……不錯,人與人之間,只有一處分別是重要的,那就是做好事還是做壞事,其他宗教、膚色、語言等分別,都無關宏旨"蔡先生其後更直抒己見:"我曾經認為香港是世上對不同族群最包容的一個地方,但近年來事態的發展,卻讓我憂心忡忡。雙非嬰兒和自由行政策對香港社會容納能力造成的衝擊,因D&G禁拍、地鐵進食罵戰、北大教授孔慶東罵港人是狗等風波,而火上加油,引來一次大爆發。本地人組成‘唱蝗團’,在廣東道名店和旺角行人專用區‘快閃演出’,一邊唱歌,一邊高叫口號,沿途‘唱衰’內地孕婦搶牀位、搶奶粉,以及旅客隨地大小二便等行為,惹來內地遊客不滿。至於網絡上的罵戰,更是無日無之。網民不單止把內地孕婦描繪成蝗蟲,還設計出大肚蝗蟲圖案,極盡醜化的能事,甚至聲稱要以此製作海報,並貼在遊客區,向內地遊客抗議。結果,這些消息和圖案又在內地討論區及微博瘋傳,造成兩地的進一步撕裂。我想大家都有責任叫停這些行為……

  這本書,看來更值得大家一看。今天,如果有一位香港媽媽,也給兒子畫兩個這樣的火柴人公仔:其中一個拖著行李篋在走水貨、又或者在隨街大小便等等等等,然後另一個在指著這人破口大罵,再問兒子:你以為誰是好人,誰是壞人?然後再問他,你分辨得出哪個是香港人,哪個是內地人嗎?不知道那兒子又會否懂得怎樣回答……?

2015年3月15日 星期日

黃台之瓜何堪再摘

  周日的"城市論壇",不出所料,討論的議題便是近期最熱門的"反水貨運動"引發的問題。出席的四位講者之中,正有"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聽畢整個節目,也不出我所料,黃在期間的所有發言,不斷重重複複的也不過只是那一貫的立場觀點:最大的責任在政府。如當受被主持人謝志峰質問到,假如"在由他們所帶領行動中,真出現有人擲汽油彈行為,他認為在道德上應否予以譴責"的時候,其回答照樣是"如要譴責的話,也應先譴責這個政府"。總而言之,無論對方批評其組織什麼,他都一概輕鬆地只把一切同等地轉贈予政府就是了。像這種有問題的觀點,我已不止一次批評過是極為不負責任而強詞奪理的:政府不論再怎麼無道,怎麼不堪,人總也該有自己的底線,應有恪守自己良知的一份基本責任的。否則,你自己先就已顯得比自己所譴責的這政府更加無道,不堪!

  而在席間,當被問及那對母女遭欺凌的事件時,我清楚聽到他承認行為有錯,然而我並未聽到他提到該母親是什麼青關會成員的事;對於那位被推跌老伯,他也只提到是老伯當時挑釁示威者在先,而未提到什麼老伯曾以手推向女示威者胸口的事。然而,他所承認的錯,只屬個別參與者的錯,而絕非承認所屬的組織有錯,其所持理由又是:"組織的責任只是帶領參予示威者,並無權也無能力去制止其一切自發行為",又指在現今這新世代"群眾根本隨時便可透過互聯網、手機短信等自發組織任何示威",以此企圖撇清一切責任。很好,如果這種辯詞能成立的話,在下只想請問一句:那麼你們成立這組織的意義與功能是什麼?如果純粹只是起帶領作用,其他一切都"關人叉事"的話,那又憑什麼需要你們帶領和牽頭呢?我看倒不如乾脆把這組織早早解散算了吧。不知大家同不同意,即使是一個旅行團的領隊,在出團期間也是有責任保障團員的人身安全,和至少在某種情況下勸喻團員不可作出任何出軌或不適當行為的;一位駕駛公共汽車的司機,一位駕駛輪船的船長,同樣也應有對車船上乘客負有這樣的基本責任──當然,權限有一定的限制。但在有些情況下,即使無權干涉團員或車船乘客的行為,也應有一定的義務,而決非無論發生什麼事,都可一概不聞不問、不理的。基於此點,我認為黃台仰是日所持的理據都是十分蒼白無力的。

  而另一位講者時事評論員游清源先生則堅持把近期發生的事"定性"為只涉及民生的問題,理由是"目前輿論關注重點只是那位老伯和那對母女受欺凌之事(大意)"並以此不客氣地連聲質問同場出席的那位北區區議員劉國勳,立即引來現場大概是支持反水貨行動的年輕人們一片起哄喝采。我認為劉先生當時已回應得足夠得體,只是未夠有力而已。首先,爭論事件性質到底有多少政治性,我認為本已不是重點。何況,對於示威者有否刻意挑起族群矛盾,相信亦"有排拗"。但無可否認的是,如大家任由事態繼續惡化下去的話,我推測即使本來只是民生問題,早晚亦必會演化成政治問題。又更何況,根據黃台仰事事指向政府的立場,這本身何嘗不已是一種帶有政治意味的取態?

  又,當黃台仰被劉國勳批評應對事件負責後,也曾聲勢洶洶地大力反質問後者,"假設劉的母親要他不做區議員,以免禍害市民,他又是否會聽?"我認為這簡直完全是似是而非,既荒謬又不當的比喻!當不當區議員,至少不涉犯法,怎可用來跟集體欺凌老弱婦孺的道德罪行,和滋擾攻擊他人的明確犯法行為相比?若依同等邏輯,如青關會有成員當日持刀威嚇法輪功成員等等,也是不能把帳一概算在青關會頭上的了,因為青關會發言人也同樣可說:"我們只起帶領作用,根本無權也無能力去制止個別參與者在現場作出的激烈行為"。


  另外,民主黨區議員陳樹英在觀眾席發言時,狠批劉批評示威者是雙重標準,並提出例證如當有其黨員在城市論壇被人圍堵指罵時,為何又不見他們出來指責?一個最簡單的回應是,請問那些人有踢你們攜帶的物件,強行搜查嗎?有牽連無辜過路婦孺嗎?更何況,大家又是不是該平心靜氣好好想想,是什麼人率先把這種遇事激烈鬥爭風氣在香港培養植根起來的呢?也許有人會說,是共產黨?就算是,你們現在看來早已經發揚光大,青出於藍了。

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我有錯,但你要為此付上最大責任

  持續有團體在多區發起反水貨客及反自由行示威活動,有示威者踢非水貨客的行李喼,並指罵婦孺,弄哭女童,政府予以強烈譴責。當日有份參與示威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在電台節目表示,承認示威者有做錯,但不會形容有關行為"過火",並質疑有關行為是否已達全社會都需要讉責的地步。黃台仰提到當日有傳媒拍攝到,一名老伯被推跌,但他其後得悉這名老伯曾用手推向女示威者的胸口,並說難聽的說話。(引述自蘋果新聞網)

  又是慣常的一套手法。為免又被批評為"搬弄是非"、"曲解真相"或"早有既定立場",筆者先不在此對這番話予以武斷否定,然而相關的示威組織若真感到如此備受社會的巨大"冤屈"的話,何不堂堂正正召開一個記者招待會,甚至找來該名老伯,以及該名不知已否確實受到胸襲的女示威者來當面對質,以澄清是非?這裏面還有一點是絕對須要弄得很清楚的是,究竟當時老伯的手有沒有觸碰到該女示威者胸部,或只是企圖觸碰而未果?如是的話,以當時在場之人數眾多,相信絕不可能找不到目擊人證,受害人即使在當時因某種原因沒有即時報警,事後亦大可向警方報案,指控對方非禮,為什麼卻要啞忍?豈難道又是因為相信警方不會公正執法,而必會偏袒另一方?如沒有觸碰到的話,則顯然最多只算"意圖非禮",如果只是這樣,則推跌老伯之行為,是否確當,我看仍然十分值得商榷──對方即使再怎麼猖狂,畢竟只是一位老人家,示威者們則大部份是年輕力壯的年輕人,而且在人數上還遠為佔優,可以選擇的做法有更多,如一擁而上把老伯擒住。

  至於說到老伯曾向示威者說了"難聽的話",究竟是什麼難聽的話,是粗言穢語還是什麼?何不一併交代清楚?即使是粗言穢語,我大膽以常識常情推斷,在當其時現場所有人的情緒都處於極度衝動的情況下(對不起,請不要告訴我當時的示威者都是情緒很冷靜,十分溫文守禮的,如說出這些話來,才真的需要為說這話的人的智慧祈禱了),我首先就不相信示威者們在現場對那些內地旅客或疑似內地旅客人士所喊罵的言語會比老伯所說的更會好聽多少。想當年女教師林慧思在街頭當眾辱罵警察"丟你老母",敢問又是否比這更加難聽?也不見得有警察或市民把她推跌在地──你固然可以說警察是受過專業訓練,所以活該被粗言問候也只能逆來順受,應有足夠的克制能力,但市民又怎麼樣?

  好了,即使我們相信了黃台仰的說詞,那麼請問那被弄哭的女童母女,又該怎麼解釋呢?難道是那對母女又曾意圖非禮男示威者,或向示威者說了什麼難聽語言麼?何況,還有鏡頭前那些拖著行李篋走過,卻被示威者不停怒踢的人呢?這些行為若還不算是過火,發言人是否認為只有到了真正出現殺人放火的場面才算是過火?

  再有就是那"政府須要為此付上最大責任"的一貫說詞。對不起,筆者由此實在不禁想起很多年都被一直用作戲謔的一句粵語長片經典對白台詞:"一切都是社會的錯"。一切都是社會的錯,所以你們即使有錯也是情有可原。簡直是狗屁!即使最錯的是梁振英,是中央政府,你們做出這等野蠻的錯誤行為,先就沒有為自己的良知付上應有的一份責任!請試想,若依照同等邏輯,日本侵華期間曾殘殺了我們那麼多的中國同胞,我們若是不分青紅皂白地一見日本人就打就殺,我們是否同樣可以說是情有可原──只因為"日本政府應要為此付上最大責任"?

  明明知道自己做錯了(這是黃台仰已公開承認了的),還要巧舌如簧,諸多砌詞掩飾,請問這到底算是偽君子還是真小人所為?

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責任全在政府與警方

  清晨偶看有線電視新聞,看到播出的兩段訪問片段,對象應該分別是曾參予近來連串反水貨活動的兩名意見相反的年輕人(是否已夠中立持平,沒有既定立場?),其一對於行動漸趨過份激烈粗暴,以及禍連無辜,已開始感到不以為然,而另一人則仍舊振振有詞,繼續以"當面對一個不公義政府,和執法不公的警隊時,我們還何必跟對方講什麼公義?"(大意)為辯解說詞。筆者聽到這一種"邏輯"後,委實極其反感,只有暗自冷笑慨嘆的份兒:那麼按照這位年輕人的"邏輯",如果有別人也覺得這些示威者的所作所為是屬於不公義的話,那是否便有足夠的理由採用比他們更加不公義的手法來對待他們?如此層層升級下去的話,敢問這個世界又將會變成什麼樣子?

  是日從報章上,竟讀到一段報道,是內地有網民居然企圖發起組織一個"吵架團",並以三千元月薪作酬勞吸引成員加入,任務便是專門來港"罵哭港人"云云,每罵哭一名港人,更可得到獎金。此舉當然只是"得啖笑",發起行動暫時看來也已不了了之,唯由此一事件,大約已可見出近日的這種反水貨行動已引起多少的公憤。假設在可見的將來真有人成功發起這種"吵架團",可以預見本地憤青們定必不甘就此示弱,屆時只要衝突一展開,在雙方情緒漸漸掩蓋理智之下,吵鬧顯然免不了定會升級成動武,上演一場讓人不忍卒睹的中港大武鬥的戲碼。可知仇恨、偏執的種子一旦種下心中,是不易根除,影響可以十分深遠的。

  同日從同一節新聞報道中,也看到了一則令人甚感沉痛兼震懾的報道:伊斯蘭國不斷處決被捕人質本已不是新聞,然而這次居然用上了男童來作冷血劊子手。這實在使人不免想起以往看過的不少越戰片,在這些不管是本地或荷李活所拍的電影中,均經常會出現這些同樣叫人沉痛、震懾的場面:一向被描塑成反面勢力的越共游擊隊,常會利用孩童作為殺人工具,引誘毫無防備的敵人上當受刺。雖然我所看的都只屬戲劇,肯定有人會質疑這是電影製作人在刻意片面地對越共進行妖魔化──然而這次大家所看到的,不再是戲劇,而是活生生的真實……也許,在那些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心目中,稚童能有機會充任劊子手參予親手處決叛徒,是他們的光榮。但是,不論在我們在東方或西方所傳承下來的傳統文明觀念當中,讓稚童過早參予這種血腥殘暴殺戮行為,始終都被視為一種太野蠻和非人道的罪過。

  兩則新聞綜合起來,不期然叫我漸有點不寒而慄之感: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所活著的這個所謂民主、自由、人權都逐漸步向極致發展的世界竟開始會來上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倒退,讓一切變回這麼野蠻和不講理的?

  執筆之日,泛民多位議員就周日的反水貨示威活動召開記招,齊聲對示威者作出譴責,似乎是企圖與之劃清界線。不過在他們的口中,我們依舊聽到的是那一貫的說詞:"最大的責任全在梁振英政府"!我只想問一句:如果最大的責任在於梁振英政府,那你們的責任呢?試問你們是否又盡了能力上可負上的最大責任,去試圖平息憤青們的這種不滿情緒,試圖把他們的動力引向較有積極意義的方向嗎?有嗎?


  對此我已言盡於此,這裏只能向大家推介一篇屈穎妍在晴報"心筆在妍"所撰的一篇題為"暴龍玩大了"的文章。

2015年3月10日 星期二

香港憤青

  前幾年很流行一個詞語:"憤青",前面雖不一定常常冠上"內地"或"大陸"二詞,但一般約定俗成地都被認定為所指涉的,主要都是內地的憤青,而本地傳媒人則大多早已習慣對這種"憤青"份子持貶抑態度,甚至不時加以辛辣的嘲諷與奚落。想不到"風水輪流轉",隨著內地憤青近年似已稍稍偃旗息鼓,在香港卻適時衍生了一批作風不遑多讓的本土憤青。相信不用說,大家都明白筆者所指涉的是哪些人。

  相信大家也對好幾年前那陣子內地曾掀起的一股"反日怒潮"記憶猶新,當日憤青們也是成群結隊,在內地各大省市浩蕩示威,最後竟演變成恣意搗壞各種日式店鋪,甚至焚燒日本汽車、把在街上駕日本汽車經過的同胞也一概毆辱洩憤等既野蠻又粗暴的愚昧行為──事後根據很多傳媒評論分析,都指出被搗毀的那些日式店鋪當中,大部份根本都只是由中國人自己開設,於是紛紛對憤青此等行為作出嚴正譴責。誰又想到,在今日那些本地激進團體口口聲聲說要反大陸化、反赤化、保衛本土核心價值等等的口號之下,居然卻發動年輕人去步這些內地憤青的後塵!不錯,且看近期越演越烈的這些"反水貨客"的"光復行動",與當日內地憤青的那種野蠻粗暴的愚昧行徑又何其相似?如果容我作個誇張點的比喻,我甚至認為即使以"紅衛兵"或"義和團"來形容這些年輕人的所作所為,亦不為過。

  當年的反日怒潮中,內地憤青們有沒有連無辜的老弱婦孺也不放過,一概不分青紅皂白拿來洩憤,我不得而知;但是日從新聞畫面所見,我們所看到的是,示威的香港憤青們確實是完全不分青紅皂白,只要一見有疑似內地旅客拖著行李篋或推著載滿物件的手推車經過,便紛紛上前包圍、質問侮辱謾罵,甚至強行搜查、用腳狠踢他們的行李、手推車等。是日東方日報的報章頭條標題,用的就是"暴民欺老弱全城譴責"。請問,這難道全都是與內地或本地保皇黨有千絲萬縷關係背景的傳媒在作出偏頗報道,誤導受眾嗎?對不起,我個人可不大相信不論是無線電視,還是有線電視(有線播出的片段跟無線所播相差無幾)、以至東方日報等傳媒都足以有能力隻手遮天至此!情況也好比佔領人士當日指責警方曾秘密唆使或縱容黑社會份子對他們進行毆打相若。

  其實,在公眾眼中,是非十分明確清楚。不分青紅皂白,連無辜者的老弱婦孺也不放過(我在此真的很替那位被誤當成水貨客受辱的老伯,以及那位內地小女孩難過抱屈),要一概遭受株連,受到這種無理粗暴野蠻對待與欺凌,無論怎麼說都是不能佔理,不能說得過去的!這是即便是知識無多的普羅老百姓們都可清楚判辨得出來的最基本是非價值準則!我真的想再三向這些激進示威者們質問:你們的良知究竟哪裏去了?可知不知道近日已有越來越多的人,把你們的行徑跟伊斯蘭國的恐怖份子行徑相提並論?

  還記得當日內地的孔慶東教授曾公開辱罵"香港人是狗",惹起全城公憤,筆者為此也曾忿忿不平,不遺餘力花費若干筆墨去予以深惡痛絕的駁斥,然而在近日這類"光復行動"的醜陋事件連串發生後,對不起,我實在不得不對自己的駁斥言論有所保留。

  固然,我們最常聽到的種種為這些示威者開脫的辯護言詞便是:一、要非梁振英政府長期以來忽略一簽多行,或水貨客帶來的中港矛盾等問題,試問又怎麼會激發起這麼多本地年輕人的憤怒情緒?二、要非政府授意警方,強行對去年的佔領運動進行鎮壓清場,又怎會激發起這種後遺症的後續行動?甚或:若非中央政府要硬推"八三一"方案,堅決要破壞基本法,進行假普選,破壞香港"一國兩制"方針……又或,若非六八九的梁振英政府一直倒行逆施,惹起天怒人怨……若非梁振英政府縱容官商勾結,不斷出賣香港基層利益等等……然而,像以上種種理由,難道便足以構成示威者們罔顧是非公理的所作所為的遁詞了嗎?凡事只一味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彷彿錯的一方永遠不會是自己,我認為是近來社會上一種普遍彌漫的風氣,久而久之,我們的年輕人似也逐漸習以為常,不以為忤。凡事只揀於自己有利的相關理據來陳說,而忽略了更重要的基本是非準則。於是示威者每逢遇到執政當局打壓,便總有意無意把自己裝扮成弱者,把自由、民主、人權等觀念予以"騎劫""綑綁",企圖誤導公眾,讓公眾認為只要當局一旦打壓他們,便是打壓了民主自由與人權。可不要忘記,再美麗的言詞,也一樣是掩飾不了你們所作為的醜惡本質的!


  寄語這些年輕示威者們,你們雖然有憤怒的力量,可莫忘記他人也是一樣可有同等憤怒的力量的!若你們執迷不悔下去,總有一天,我相信你們終會激起大部份香港人以及內地人的公憤與怒火!

2015年3月9日 星期一

新聞造假

   無線新聞一定又在造假!為什麼只專門播出昨天反水貨客示威者們踢打過路旅客行李篋、強行截停過路疑似水貨客,強行搜查他們所攜行李,又高聲向他們辱罵,甚至連接載他們的公共巴士也包圍住,不准開行等等的粗暴行為?怎麼卻不選擇播出有示威者被警察無理粗暴毆打至頭破血流的事情?

  無線新聞一定又在造假!為何只選擇報道一名本地老伯因被誤當水貨客而受人多勢眾的示威者衝撞推跌的事件?卻不選擇報道有"無辜"示威者反被旅客或當地反對"反水貨行動"市民的圍毆受辱的事件?

  無線新聞一定又在造假!為什麼只選擇有商場因唯恐受示威者騷擾而關閘,拒絕讓示威者進內進行正常消費的"不合理"所為,以至讓有名年輕示威者惡形惡相高聲叫囂:"我們是來消費的!你地第日冇生意唔好賴我地香港人!"?為什麼只播出有商店職員一臉無奈訴說受示威者滋擾的受訪片段?為什麼卻不選擇播出有關商場負責人及職員惡形惡相侮辱"善良"示威者的片段?

  請清醒一點吧,一直絞盡腦汁,費盡心思在砌詞為這些"光復""反水貨"人士辯護的朋友們!如此讓香港蒙羞,令人髮指的種種變本加厲的無理行為,根本已在公眾面前暴露無遺,試問還有什麼再值得大家去為他們砌詞辯護的?


  最有趣的是,涂謹申議員還在鏡頭前歸咎警察沒有及時到場將矛盾雙方攔開,才釀成是場衝突!難道他以為警方可以有那麼多人手,在每一個角落都能及時監察到每名示威者的一舉一動?而即使是這樣,當衝突即將有機會爆發時,請問警察又有什麼法寶能有效把雙方及時隔開?是先舉旗警告,揮警棍噴胡椒噴霧?然後再把水馬抬來?涂議員莫非真把那些情緒激動失控的示威者們,都當成一見警察便怕的乖乖小朋友們,還是把警察都當成了個個身具特異功能的超人?

2015年3月8日 星期日

不應以成敗定港獨

  拜讀王維基先生於三月三日發表於晴報的題為"不能以成敗定港獨"的專欄文章,頗引起我的一點想法。文章並不太長,但為免全文轉載,只好姑且引述較重要的幾段:"我不贊成以成敗來衡量事件,有些人說因為「港獨」必定失敗,所以沒必要爭取;那若然「港獨」會成功的話,難道那些人就會贊同「港獨」?說這些話的人都是老一輩,企圖以利益來衡量事情,因為他們希望年輕人能像自己一樣,只做一些認為會成功的事,沒有把握就不要費心神了。不過,「港獨」這個課題,不應該取決於成敗,而是應不應該;也不應錯誤地引導年輕人保留更多的議價能力,等待成功機會更多的一天,才爭取「港獨」。對於這個課題,我們必須先考慮「港獨」是否合乎歷史發展的情理,也要考慮我們應否爭取,有沒有能力和理據去爭取,或是有沒有需要爭取。在這個議題上,我的看法與部分年輕人不一樣。我建議各位提倡「港獨」的年輕人,不妨先閱讀李光耀先生的回憶錄,提到當時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的情況,以及當中的考量,再思考今天的香港是否應該及有需要爭取獨立。"

  首先,凡事先以成敗、利益等因素作衡量計算,才考慮是否"應該",我認為也絕非所謂"老一輩"人的專利──雖然後者的作風,無可否認一般會較年輕人為保守──又如果我們承認大部份的香港人以至中國人都是傾向於現實主義一點的話(是否太短視則是見仁見智)。所以我認為,如王先生所言:若然"港獨"是會成功的話,難道那些人就會贊成"港獨"?我認為答案可能會是肯定的。雖然,對於"港獨"這一問題,除了成敗考量之外,也可能會牽涉部份"老一輩"港人的感情因素、傳統道德因素等問題,可也不要忘記,有相當另一部份的"老一輩"的港人是吃盡共產政權的苦頭,思想早已是傾向於反共的。

  像有句老話是:什麼是理想?有實現可能的才是理想,否則只是空想幻想──當然,要商榷的話,這句話仍可有相當商榷餘地:什麼才叫有實現可能?今天無法實現的事情,不代表多年後的今後無法實現,像一個已用得有點濫的例子:以前的人又怎麼想像得到今天我們能坐飛機火箭飛上天空、太空?。

  只不過要想想的是,即使有天真能爭取到了"港獨",又是否代表足以解決了目前的所有問題,以及真正達到倡獨者的種種理想願景?或者,也可以說,我這豈不是又墮進了純以利益作考量問題的窠臼?問題是,理想如若不能把人們引領往更加美好的未來,而只會帶來不利與禍患,這種理想是否還值得稱之為理想?如王維基先生所說的"不應只著眼利益成敗,只應著眼於是否符合歷史發展情理",我雖對歷史不敢說有太多認識,卻也知道人類的歷史發展,很多時也並非只會一廂情願地依照符合人們"理想"的方向發展的。又或者換個角度來說,很多時某一歷史的發展方向,是直到千百年後亦不易得出一個究竟於人類是福是禍,是利是弊的定論來的。

  假設按照王先生的思維,我倒有個更"實際"一點的提議,那就是不如先設法把中國的共產政權推翻再說吧──既然這與"港獨"幾乎是差不多同樣在短期內只怕都極難實現的"理想"。只要成功推翻了共產政權,屆時說不定就有機會可迎來一個全新的民主中國,猶如美國各州獨立的聯邦國家,屆時說不定已沒有人願再提出"港獨"這議題來了?又,相比於港獨,這是否又更加易於符合歷史發展情理,屬於我們更加"應該爭取"和"有理據去爭取"的呢(至於是否有能力,可不大好說了)?更何況,在共產政權一天還處於執政之下,香港要想奉行真正獨立,恐怕都將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情。(註:記得好多年前,就有人曾提出過,中國應否效法美國實行聯邦制各省奉行自治的構想,記憶中在王力雄的著名預言小說"黃禍"一書中,也曾作出過這樣的背景設置,相比於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像新加坡那樣的主權獨立國家,這可能會是一種較為折衷與較具可行性的想法)

  然而,有一點我認為重要的是,冤有頭債有主,要反政權,似乎也沒必要轉化扭曲到反老百姓的層面上。不妨又作點現實考量,革命從來是須要得到民眾的支持力量,才易取得成功的,而目前我感覺倡港獨者的所作所為,卻似乎錯指了矛頭,只一味針對中國老百姓,與之為敵,如聲聲稱他們"蝗蟲"、叫他們"滾回大陸",試問除了成功製造出廣泛的地域間仇恨矛盾之外,又能達到什麼實際有用的目的?而一旦遇到警察執法阻撓,則又隨即把仇恨轉嫁發洩到警察身上,將問題轉移到"警察濫權"、"警察使用不當暴力"等等,如此除了又將警民衝突進一步加深之外,敢問於其所提倡理想又有何實質幫助推動作用可言?

  更令人不忿者是,那些所謂"倡港獨者"似乎多少有所忌憚,心知一旦暴露真面目只怕便會付出代價,於是偏偏不敢明目張膽,只能費盡心思百般巧立名目,隱隱晦晦地"猶抱琵琶半遮面",如在歷次示威中祭出"龍獅旗"等舉措,未免顯得太沒guts,也太貽人笑柄,太失人心,讓人們不免質疑,你們究竟要的是真正獨立自主,還是只要甘心追隨以往的英國殖民宗主國統治?真正要反大陸政權,便反他個鳥,盡力在民眾當中散播大陸政權的醜陋惡行,播下全民皆反的種子好了!問題可能只是,他們根本自知不易做到這一點,於是只好如此。於是一切似乎又回到了王先生所提出的問題:要達成一個理想,究竟是否先應該純以成敗利益去考量其成功的可行性?


  中國有兩個很古老的成語典故是"精衛填海"、"愚公移山",如果我們並不急於求成,那就如已故司徒華先生所言"功成不必在我",大家只要以反共為畢生職志,堅持不懈,鍥而不捨,則"楚雖三戶,亡秦必楚",是為勉之!

2015年3月1日 星期日

光復

  前文預料,"鳩嗚"黨將在農曆新年除夕擾亂維園年宵市場,僥倖並未料中。唯農曆新年尚未完全過去,"熱血公民"及"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已先後幾次在新界各區發起所謂"反水貨"行動,剛過去的一天,就在元朗區再次進行名義為"光復元朗"的示威遊行行動,與警察及反對市民爆發大規模衝突──是日僅憑電視畫面,我們明顯可見到有一名警員被群眾圍毆情景,似乎已足以粉碎了這些組織者任何所謂"示威遊行和平理性"的藉口與謊言──也許,這是為了曾廣超的出氣報復?

  光復一詞,在歷史上本有慣常既定用法,不過筆者也無意在此咬文嚼字了。只想好奇提出一個小小疑問,英國異族統治香港有百多年歷史,緣何在此百多年期間,卻不見有人提出過所謂"光復香港"口號?相反,到如今香港回歸祖國懷抱,反倒有人不斷提出這光復口號,這不可不算是一最大諷刺。

  水貨客滋擾問題,筆者雖無深切體會,在此只能僅憑常識常情常理,作一判斷。首先,敢問現在新界各區居民,是否已真正如那些組織所言,已到達被滋擾到完全無以為生的地步?如果僅限於街道與交通工具受阻塞、或購買日用品受影響等問題,敢問又有何必要誇張用到如"光復"這等字眼,彷彿香港已遭受那些內地水貨客侵掠淪陷一般?依此邏輯,今日尖沙咀廣東道、珠寶店鋪林立的紅磡,以至山頂、兩大主題公園等熱門旅遊區,早已日日逼爆大批內地遊客,我們又是否先要"光復"這些地點區域?以上地點區域,內地遊客之充斥,無疑也一定程度地影響了居住於該等地點區域的香港市民日常生活者。再其次,我們不妨看看每逢周日或假期的中區遮打道及銅鑼灣維園,以及灣仔駱克道酒吧街、中區蘭桂坊雲咸街一帶,看看在這些日子,何嘗不是分別被那些菲傭、印傭,以及洋客們所佔據了?光說後者,如閣下是駕駛者,每逢周五周六晚間,如駕車經過灣仔駱克道、中區雲咸街與蘭桂坊等地段,何嘗不是一樣飽受滋擾?不但"塞車"是家常便飯,更惹厭的是,那些喝醉酒的洋漢洋妞,動輒還會在馬路上橫衝亂撞,旁若無人,而且叫囂嘈雜?為什麼卻從不聽到有人提出要光復這些區域?

  只要於此稍一比較,我們便很難不得出一個明顯結論,目前這種種所謂"光復"行動,真正目的只不過純為針對大陸而已。香港一向繼承了英美傳統,訂立了一條反種族歧視的法例,然而更大的諷刺是,在這一條法例的保障,以及相關教育之下,香港市民歷年都能學會好好包容、接受那些來自世界各地的民族,偏偏對與自己屬同文同種的同胞們產生這麼大的怨恨與抗拒?不錯,部份內地同胞或許因為教育水平、公民意識較低,很多時在各方面行為都有所不加檢點,然而公道點說句,我並不認為這便足以成為抗拒他們整個全體的理據。要反水貨客,以至反自由行,自有相關組織者所提出的自由,但與此同時,請不要忘記,千萬不可殃及無辜,犯了"一竹篙打一船人"之弊。因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相信就是那些組織者們,也一樣不會甘心被其他人簡單而片面地歸類為"港獨份子"或什麼的。


  最後,我很懷疑政府若真的聽從組織者要求,取消內地一簽多行政策,又是否真能解決所有問題?根據這些組織者的理念方針,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理由推斷到一個可能的事實:他們的最終目的,是要斷絕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一切根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