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使人廣博,寫作使人細膩--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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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你們跟楊光有分別嗎?

  警方在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破獲一宗驚人的自製炸彈案,據報道被捕人士已經自承身為本土派組織成員,現場並搜獲一批社民連宣傳單張──雖然,這絕不足以構成社民連有份涉案的簡單直接證據,但顯然卻足以成為警方主要調查方向之一。

  以往,早已說過,但凡任何激進力量成形成勢的話,免不了是會層層升級的。今日之非暴力──根據他們的闡釋是,只要一旦還未發展至出現殺人放火等等情況,還是不屬於暴力層次的──不保證將來有天不會發展成暴力;同理,今日所謂的"港獨"勢力,雖然有人不斷強調根本還只停留在說說階段,試問誰又能保證有天不會化諸實際行動?像這次的土製炸彈案,豈難道不正就是一種明證?

  自製炸彈,不管是為了什麼目的,相信是不論泛民或是保守建制兩方政治派系都絕不會認同的一種行為──大概只除了黃毓民那派系,只因黃在當日早已公然聲稱:"如果政府繼續這樣不顧民意,倒行逆施,下次不只要向它擲雞蛋,還要擲汽油彈"(大意)。但才在早幾天,就在已故左派工運領袖楊光舉殯之日,據悉便有一批本土派系人士群集殯儀館外示威,抗議楊光當日有份參予發動暴動,一手破壞社會秩序安寧,兼造成不少人命傷亡,結果卻反能獲特區政府予以政治肯定,還頒發大紫荊勳章。然而,今天的事實已經證明,你們的本土派──至少是部份的人士──何嘗不也是一樣在製造土製"菠蘿",企圖效法正受你們譴責的當年左派暴動人士的一樣的做法麼?唯一的分別只在,你們還沒有機會造成人命傷亡,便已遭警方破獲制止而已。

  如果不是"黑警"這次及時成功破獲制止你們的行為,將來一旦造成人命傷亡損失,試問這責任又將由誰人來負?是否又應把一切都歸咎於這個無道的梁振英政府和中央政府?

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不盲撐警,就盲撐古惑仔吧

  又是屈穎妍。是日重讀她那篇題為"你支持賊?"的專欄文章,實在不得不略有同感。固然,對其文章中那句"所以,如果你不支持警察,那就意味著,你支持賊"覺得仍有可堪斟酌之處──世上大可有人既不支持警察,亦不支持賊的。但由此個人不免又聯想到一個在每個民主社會中都必然會碰到的價值觀上的兩難取捨問題:我們究竟應該犧牲社會的穩定,來換取民主,還是反之?對此,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價值取向,又或者有人認為這個二者只可擇其一的前提根本就不成立──雖然根據個人有限的觀察經驗,對於這一點實是不敢苟同的。

  不過,容我說句不中聽的老實話,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的確離不開對警察保護力量的倚賴、信賴,而又處處對警察採取一種這樣仇視與不信任的態度,以至反而以各式"古惑仔"向警察挑釁手段來曲線和變相地歌頌崇拜"古惑仔"的話,很顯然就很難避免墮入一種極之矛盾尷尬的境地之中,也讓這個社會陷入一種惋惜可悲的危險境況之中。我相信這也便是屈氏那句"如果你不支持警察就意味著你支持賊"的主要意思。固然,如上所說,社會上大可有人既不願支持警察,亦不支持賊和古惑仔的,然而,當這些人一旦遇上突發問題需要協助時,敢問他們第一時間會想到向警察求助還是向古惑仔求助?既然社會已經對警察的信任瀕臨到那麼誇張的破產境地的話,我倒建議大家不妨仿效古老傳統,自組團練來替代警察職能好了。

  我雖然不是屈穎妍,但自問應可約略揣摸到她以及坊間一概被譏為"盲撐警"者的主要理念脈絡:你們總不能"有事便鍾無艷,無事便夏迎春"的,何況,多少日常喪盡天良,明目張膽幹盡各種傷天害理事情的黑社會古惑仔,卻從來又不見得會受到這些論者們的狠辣嚴苛的批評和投訴,這就難免讓他們為警察發出一種極大的憤慨──當然,這是因為對黑社會和古惑仔,社會上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投訴機制可言。無可否認的是,現代民主社會所帶來的其中一種最大弊端,便是對有投訴機制設立的地方凡事批評、投訴的縱容──。這到底是社會的進步還是退步,端的要視乎論者所採取的觀點與角度問題。

  如在屈氏文章中,便有以下一段:"說到這裏,又會有人跳出來數錯處,但其實社會上每個職份都會有人做錯事,為甚麼警察一有錯就要全體受罪?ICAC前頭目涉貪,我們不會叫所有廉署調查員做’貪廉’;教育界常有風化案,我們不會教孩子叫老師做鹹濕佬。為甚麼只有待警察我們卻一竹篙打一船人?因為幾件錯事,從此一律以’黑’字概之。"在個人看來,又的確是有點一語中的。我不妨替屈氏再舉一例:如社會上傳出有年輕大學生犯下道德罪行,或是法律罪行之時(如多年前曾有男學生在女生宿舍偷裝下針孔攝錄機之類),為何又不見有社會人士對大學生採取如屈穎妍所說的"一竹篙打一船人"的看法?當然,仍有人會辯駁,誰叫本地的警察近日所被揭發出的"醜聞"、"罪行"是一宗接著一宗?不過,恕我直言另一事實,如果傳媒是有心在雞蛋裏挑骨頭的話,別說是警察這個特別敏感受矚目的機構部門,相信即使是任何一個機構部門都將難以倖免的。如李慧玲所說,"今日寫文章者有筆在手,便是優勢",有"投訴權"在手者,何嘗不也是已佔有了一定優勢?如古惑仔常可投訴警察,幾曾又見過有警察可以投訴古惑仔?如果有人說,這是因為警察比起古惑仔來說,是比較處於強勢,所以應多受制約,請恕個人對此實在又一次不敢苟同。比起黑社會古惑仔,警察至少總沒有那麼多公然作惡的機會吧?

  很有自知之明,自知人微言輕,無論我再說什麼,也根本影響不了現時的社會風氣,與及大部份日趨思想偏激的年輕人。在此只能最後奉上一句:你們大可繼續選擇仇視鄙視警察,因為那是你們的自由,誰也沒法加以干涉。但既然如此,也既然你們對警察已是那麼不信任的話,那麼有天當你們遇上麻煩與困難的時候,只希望大家不要選擇向這些所謂的"黑警"求助,而乾脆只是選擇向你們的學生會組織、所屬的激進團體成員求助好了。

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公平何在?

  還記得在佔中期間,有位中年男子在街頭衝突中當眾亮出小刀,事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自己隨身帶備小刀,只因愛吃生果,好像"榴槤乜乜乜",一時成為網民笑談。

  不過,且莫忙著笑,今天在立法會大樓外添美道上的僭建帳蓬中,有人貯存了大量玻璃瓶,與一些白電油,著實令人擔心一旦再次有街頭衝突,或警民衝突發生時,這些物件所帶來的潛在危險性。試想在現時消防條例下,任何商業、工業或住宅樓宇中,若有住戶租戶貯存過多的易燃物品,以至被認為易燃的,又或有可能堵塞走火通道的雜物,依例都是在被禁之列的。以我所知,公屋住戶現時只要把物件擺放出鐵閘外,更不要說佔用了公共走廊上任何地方,不但物件隨時會遭沒收,屢勸不改之下,更將可能遭扣分終止租約的處分。在法律人人公平的前提下,這就不得不讓人對這批在立法會外非法佔用公眾地方,且又貯存潛在危險物品的人士們之能逍遙法外多時大感憤慨了。

  然而虧得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在是日接受傳媒訪問時,還質疑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證明以上那些僭建帳蓬人士所貯存物件是會帶來任何危險攻擊性的,假如此說成立的話,請問陳議員又將如何能面對和說服廣大的備受條例嚴苛管轄的公屋住戶和大廈住戶租戶們?豈難道他們所貯存的物件,或擺放在公共地方上的物件,又將會帶來任何即時的危險性和攻擊性麼?不妨再以近期荃灣榮豐工業大廈劏房住戶慘遭逼遷的事件為例,敢問這些住戶們之居於劏房,又將帶來什麼實質性的即時危險性?憑什麼他們要即時遭受逼遷對待,而政府卻一直對立法會大樓外這些非法佔用公眾地方人士一直容忍姑息至今?請問道理在哪裏?

  忽發奇想,依照陳議員說法的話,假如警察在這些僭建帳蓬人士一定距離外集結,並駐停了一輛水炮車,或貯存一定數量的胡椒噴霧、催淚彈藥等物件,只不知陳議員及這些人士又將作何回應感想?如果硬是又要給筆者隨便胡亂戴上什麼"盲撐警"的帽子的話,敢問大家又應怎樣回應這樣一個邏輯上的公平問題?


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

六四無題

  又逢六四,今年更加是多事之秋。

  每年,在各團體舉辦的悼念晚會結束後,例必有遊行活動。是年,從傳媒報道,可見有本土派團體在遊行中已公然舉起了"香港獨立"的旗幟橫額,比起以往只高舉龍獅旗可說是更進了一大步。記得在過去幾年,常有專家學者們,每當談論到"香港是否真的出現港獨勢力"問題之時,常會提及一個論點,指出那些支持本土派論說的人們,根本只停留於嘴巴上說說的階段,而從來沒有付諸過什麼實質行動,以此引證出香港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所謂港獨勢力。固然,在以往這些人高舉龍獅旗,也許還可解釋為只不過是基於對殖民地治下的香港自由法治等等狀況的一份眷顧懷緬,然而就在今天,"香港獨立"的四字卻已是明目張膽的給提出來了──如果還要玩玩"捉字蝨"的把戲,指"獨立"二字指涉的不過是某些方面的獨立而已,試問大家能信服麼?

  其實且看本土派人士對支聯會提出的"建設民主中國"口號何其抗拒便已可見出一定端倪。又是根據傳媒報道,這些人所提出的論據主要不外兩點:第一,認為身為香港人,沒必要去背負上這樣的"十字架"、"包袱";二,對香港人而言,什麼建設民主中國未免是太遙遠的一件事情。先反駁第一點,首先,我不認為如果有香港人不願意揹起這個十字架或包袱,是有別人可以強逼他去揹上的。這些人能大言炎炎,自由自主地提出這種論述來,基本上已是對其本身論述的一種自我否證。試問在現今這社會,又有誰能逼迫任何人去做一個只符合別人心目中標準的愛國烈士?此所以,以我認為,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所謂的"十字架"、"包袱"等等。但若說到道德上的"包袱",很對不起,那就實在不免要請大家也來公平一點面對一個實況:若要免除別人對自己的一番道德譴責,自己先就必須放下對別人的一番同樣的道德譴責,例如,不能對別人提出這"建設民主中國"的論點就打成為"賣港賊"或什麼的。豈難道只有你能根據自己的道德標準罵別人為"賣港賊",別人卻不能根據自己的道德標準來予以些許還擊嗎?

  其次,我聽到有人提出,作為香港人要"建設民主中國"實在是太遙遠一件事,所以與其如此,不如先來好好守護香港的民主力量等說法。在我看來,這顯然是一種一聽便覺得有問題的論點:難道我們做事只因為目標遙遠,便不必要去做的麼?依此邏輯,所謂"香港獨立"在目前形勢來說,何嘗不也是一個甚為遙遠而渺茫的目的?。

  最後,不得不提的一點個人意見是,我認為本土派所一向強調的"閉關自守"理論,無論如何,顯然都是不切實際,和不符合現實大趨勢的──很明顯,即使香港有天真能在政治上獨立,也根本不可能完全隔絕任何大陸內地在各方面因素上的深切影響──台灣便即是一例。


  附帶,也談談近日那位非法入境,一度惹起本土派全力聲討圍攻的內地男童肖友懷的事件。據是日傳媒報道,男童及家人已不堪連日所受滋擾,甘受自願遣返,放棄留港。這對於近日一直為此出力發聲聲討,不惜圍那曾為男童作過相關學能評核的學校、圍那一直為男童付出過助力,以為他爭取合法居留權的立法會議員陳婉嫻辦事處的本土派團體來說,可能是一個最滿意的結局吧?大家終於不用害怕本地入境處會酌情把居留權發給他,甚至會向他分派公屋、公援,以此開發先例,從此大大剝削了本地居民應享的各種社會福利資源。大家終於贏得了一個滿意的結局,成功把這樣一個不受歡迎,也不合資格的內地移民掃除出境了,然而,不知道大家又能否換個角度想想,作為處處只強調以本土港人福利為先的本土派力量勢力,究竟在這一事件中又是否輸掉了什麼?也許,我們輸掉了的,便正是一點點的仁心,與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