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使人廣博,寫作使人細膩--李怡

我最喜愛的武俠作者

  • 馬伯庸
  • 喬靖夫
  • 梁羽生
  • 古龍

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

非一般的《天與地》──如果這是一部電影


  人食人、隱喻六四、師奶看不明、內地封殺,幾個焦點加在一起,再加上所謂的“金句”充斥,就令這部電視劇成為近期人人口中的熱爆“神劇”。歸根究柢,我認為關鍵的原因,在於太久以來,無線的劇集在觀眾眼中,早已拍成了一種毫無驚喜的固定模式,所以一旦脫離了這種樣版戲的固定模式,而又在以上各種話題性的焦點配合下,就不免讓人“驚為天劇”。

  盡管有人認為此劇已是被熱炒得過譽了,但至少我認為,製作人這種敢於突破的魄力和用心,無論如何值得一定的嘉許。編審周旭明在電台節目中接受訪問時,也曾自認此劇在整體概念上其實並沒有太脫出傳統大路商業劇的框框,只不過是在當中用上了一些較為罕見特別的手法,例如拋棄了以往為生怕觀眾看不明白,為遷就師奶觀眾一邊在廚房煮飯,一邊要聽電視,所以使用大量“畫公仔出腸式”的對白來交代劇情或人物心態的表達手法。也許,這本來就是製作影視作品的ABC,只不過是本地電視台製作人長期以來都在積非成是罷了。

  說到六四,他亦坦承八九年的六四事件,對自己影響至深──其實對每一個香港人,或稍有知性的中國人來說,誰謂不然?因而不經不覺,總會在每次創作中都或多或少地滲透了一定的寄托喻意。對此,筆者卻有個看法是,其實創作人在作品中到底寄托了什麼喻意,本來也是不必太刻意地宣之於口的,大可留給觀眾一番自由想像的空間,get到什麼就是什麼。這次的遭內地封殺,其肇禍起因之一,可能就是周早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不打自招,公開自爆靈感取材於六四。至於有人質疑,大陸當局為何早不封殺,遲不封殺,偏要在劇集“出街”到了十多二十集時才封殺?在時機上,又與近期內地發生連串村鎮的收地維權風波不謀而合,不免可圈可點,讓人又可加添了無限臆測想像。如果說,隱喻六四是禍因,不管是人食人,或是其他任何什麼情節,其實都可一概說成是隱喻的,只要你不明說出口,誰又能無限上綱?任何人喜歡去妄加解讀,強作解人,都已並非創作人的主觀意志可以左右的了。相比起來,大陸當局做法雖是一貫的蠻橫,但更多的卻是古惑,封殺而不交代原因,這一來被封殺者就是想辯駁亦根本無從辯駁得了。

  在所有人心目中,誰不明白,六四、維權等等,通通都是中共當權者的最大禁忌,你只可以私下想,卻絕不可公開提。所以,身穿寫著“平反六四”T恤在副總理到訪期間附近出現,結果只能是被警察遠遠就強行架走。This city is dying?也許在很多人心目中,this country, this government is already dying。

  說到在編劇手法上,“天與地”的確算得是有點破格的。大量使用時空交錯,虛實交熔手法敘事,雖在很多過往中外影視作品中,都有過不少先例,但對於慣了接受TVB傳統模式的觀眾來說,就已經構成了一重接收上的障礙,可能更會因而產生一種覺得創作人在“玩野太多”、“扮高深”的抗拒心態。如果這是一部電影,更如果製作人用上了電影“那些年”或者“作死不離三兄弟”的“七分傳統,夾雜著三分創意”的手法來表達,很可能就不會受到太多此類批評了。又何必因而就大踩那些所謂”師奶”觀眾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對白。創作人這次似乎刻意地大量採用了一些煞有介事,非生活化而又唸起來略嫌佶屈拗口,從不直道的迂迴對白,倒有點像極鄧特希作品的一貫風格。大概創作人為了突出幾位人物角色不落俗套的形象,所以也極力避免讓他們的對白落入俗套,所以才要挖空心思。然而,這種對白偶一為之,也許未嘗不可,一旦用得失手,卻多少會讓人感覺流於空泛──繞上好幾個大圈,到頭來無非只表達出一個簡單意念。

  又,也曾有人提到,幾個主角的心理轉折是否合理,是否屬於編劇自說自話的問題,我想,這似乎倒又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畢竟,在今日影視作品慣以感覺先行,效果先行以遷就戲劇性目的的主流取向下,這一點常常都是很難得到所有人認同和一致定論的。我只認為,如果欣賞一部劇集,下下都要那麼嚴謹認真地提升到,要從心理學角度去細心挖掘人物性格的層次的話,未免太有點划不來,亦太無趣。如此一來,也許大部份的劇集都會經受不起這種挑剔而不值一看的了。

  這次的大結局,看起來也很有一點反高潮意味,完全脫離了傳統死人塌樓,善惡大對決又或皆大歡喜大團圓的例牌模式──雖然也有死人。相反,卻以餘韻不盡,看似平平淡淡的一種情懷感覺加以收束,確然可算是近期所看過其中一個最獨特的劇集結局。

  最後想多說一句,我並不同意,創作人在作品中加上了多少隱喻,便足以成為評價其作品優劣的唯一準則。因為到頭來大部份觀眾所想從中得到的,並不是什麼猜啞謎般的樂趣,而是一種觀賞戲劇情節的樂趣。《天與地》口碑上的成功,我始終相信,主要是歸功於在很多細節上都能經營出很濃厚而獨特的一份戲味和戲劇效果。只要創作人能成功掌握這種訣竅,就換了創作的是什麼樣的商業大路題材,也未嘗不可推陳出新,足以讓觀眾眼前一亮了。









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火蝴蝶──一部cult cult地,“爛爛”地的爛仔片

  偶然在凌晨的電視上看到這部陳年老片,看著看著,竟然越看越有趣。其中最有趣的地方,不在任何情節,也不在所賣的種種主要商業元素上,包括飛車、動作,以及女主角羅慧娟的破格大膽的性感演出(猶記得此片當年的宣傳海報,就正是以她露bra露底的全身艷照作號召的)──雖然不客氣地說上一句,對部份觀眾來說,找她來作此演出,大概頗有點“趕客”?--而是在於那些充斥全片,非常實感親切,抵死啜核的爛仔三級粗鄙對白,我相信有部份真是很出位三級的,因為電視台在播放時不但給“嘟”掉了,就連字幕也打了“格仔”。但其中最令人噴飯的,則是八兩金的一句對白:“我老母食左雙重避孕藥,我老豆戴左雙重避孕套,都避我o吾到,你地o吾駛旨意避我!”相信這部片那些年放在午夜場,定然很會引起那些觀眾的共鳴?

  出現三級粗口對白的港片,這顯然並不是首創的第一部(如沒記錯的話,首發者應為很多年前,由張之亮導演,而男主角廖啟智曾憑本片奪取本地金像獎影帝的”籠民”),有印象的同類作品以往也看過若干,如在彭浩翔好幾部作品中就出現得最為輕描淡寫而流暢自然,但輕描淡寫,流暢自然得來,又處處充滿意淫諧謔味道的,本片大抵也可當之無愧。如有個情節,描述女主角羅慧娟因發洩怒氣,扑爛了男主角之一的苗僑偉愛車的車頭燈後,被後者指責時,隨口便來一句:“最多咪畀你扑番?”

  此外片中還有一段頗“激”的戲,講述羅在情敵登門之際,竟二話不說就把一直暗戀著的另一男主角林俊賢強拉進廁所,來個霸王硬上弓,強逼要對方與自己做愛,還強行脫掉了對方的褲子……

  而但凡爛仔cult片,製作人少不免會在適當時候盡量加插販賣一些有多盡去多盡的色情暴力,但綜觀全片,除了對白極盡意淫露骨之外,在這兩方面卻居然都有點出奇地克制。像片中大反派王青及其手下分別有兩場欲輪姦羅慧娟,及另一女主角童愛玲的戲,都不為已甚,顯然是志不在此。說到暴力場面,就更加點到即止,反而在飛車追逐場面上卻加入頗多篇幅,大概是有點刻意為滿足某些男性車迷觀眾的口味而設。

  全片情節相當簡單,甚至處處不脫固有商業片的模式與窠臼:講述林俊賢與羅慧娟原是一對古惑仔女情侶,一次犯事期間被警察追捕,林僥倖逃脫,羅卻因之失手入獄數年。及後林轉撈正行開車房,而羅出獄後便投身在車行當技工幫忙,但二人卻因感情破裂,再見只成為朋友。林另結新歡童愛玲,羅憤慨之下被王青這幫專門偷車運返大陸的不法份子利用,以其高超偷車技術,暗中為他們偷車賺外快。期間,無意中卻把林牽連在內,於是被不法份子窮追猛打,趕盡殺絕,最後在二人好友,警察苗僑偉的幫忙下,終於聯手作出大快人心的一場大反擊……所謂火蝴蝶,便是羅林二人在熱戀當日,羅為取悅對方而特意紋在胸膛上的紋身標記。

  片中不遺餘力把羅塑造成一個性格鮮明,脾氣剛烈,作風豪放大膽,當然也是有情有義的典型古惑女,所以才有上述一場“激”戲的出現。雖然一直想與林重拾舊歡,可惜到最後因覆水難收,還是只有忍痛犧牲,甚至還在童險遭強姦時奮不顧身出手相救,被打成重傷。如此一個題材,說是英雄片不像英雄片,黑社會片不像黑社會片,其實定位真定得有點險。所以,由此實在也可看出製作人的若干誠意用心,相比起眾多同類型低成本製作,本片能拍出如此趣味和水準,已可屬難得──本片的監製是知名影人鄭則仕(身兼編劇之一),導演則是林輝煌(一個稍為陌生卻又有點熟悉,好像曾在卲氏不少電影的演員名單中出現過的名字。

  此外,在本片的開段,又特意加插了一場刻畫諷刺大陸高官幹部貪腐嘴臉的戲,也算讓人看得會心微笑,饒有一點意料之外的興味。但話說回來,在片中也不是沒有出現頗“爛”的兩個讓人感覺過時老套的處理手法:一是在處理羅的回憶flashback戲份時,居然採用了重疊“開天窗”式的手法,即在畫面上方疊入一小框框,向觀眾展示那些回憶畫面片段;另一就是在劇終時用上七八十年代用得最濫的定鏡作結(特別是喜劇片):一切雨過天青,羅因重傷被送入院後,向苗表示其實早已深知對方在暗戀自己,因而今後決定把他纏上,苗聞言後便現出一個大禍臨頭的表情,頓時跳起轉身而逃,羅則作勢追去,定鏡!又,本片一開場的第一個鏡頭,似乎開得更爛,更莫明其妙:一輛車駛進停車場,兩個人從車上跳下,然後有另兩個一早躲在附近的人走出,雙方交接了車匙,後二人便登上汽車把車駛走。居然就以此來平淡無奇地向觀眾介紹交代出偷車集團偷車的運作,簡直心思欠奉,全無看頭。

  很多人都提出過,男性與車之間,似乎總有著某種牢不可破的固有情結,有人更甚至曾以車視作男性性器的一種象徵,大概因此,車房這一場景,一向屢屢出現在不少黑幫英雄片當中。似乎但凡過氣的古惑仔、江湖大佬,總愛棲身車房中,或從事與車有關的種種工作,如代客泊車就十分常見。打劫食大茶飯,更少不免要先準備一輛勁車,再配備一個一流車手。而女性一向卻鮮有喜愛跟車打交道的,從事修車技工的女性本就已十分少見,精於偷車的女賊更似乎少之又少。所以,本片中把羅設計成這樣一位女性,而作為男性的不法之徒王青反而處處要倚仗她來為自己偷車,以至缺她不行,而王一直暗中垂涎其美色,雖然常藉故吃她豆腐,卻又常被羅反窒,如此設計,在有心人看來,或許又總可從中做出一篇關於兩性角力關係的文章來吧?

  個人每看這類老片,對於片中出現的演員,亦不免常常另有一番懷緬之慨:作為本片主角的林俊賢、羅慧娟今日早已淡出多時,風采難再易睹,童愛玲也已息影當其少奶奶去也;反而分別處幕前幕後位置的鄭則仕、苗僑偉今日則仍見活躍於影視圈中,繼續發光發熱,是人各有志,還是際遇使然?

老餅來看《那些年》



  終於“執水尾”看了這部話題之作,感覺卻有點過譽,有點失望,大概因為我已太老餅,不合時宜?其實全片也沒什麼太特別之處,要是改換了背景,也許真可拍出一部港產校園愛情片的模式片來,大概還可青出於藍,搞出更多如打手槍、露屁股之類的媚俗笑料(這兩個片中細節,在我看來,都似乎有點突兀,顯得像是特為增添媚俗噱頭而設,我不是說沒有學生會在課堂上打手槍,事實以今日部份學生的大膽胡為,在課堂偷看色情雜誌,甚或偷看女教師裙底--今日甚或已進化至以手機偷拍兼將片段放上網--以之作性幻想對象打手槍等等也殊不出奇,怪只怪在男主角在打手槍後,被老師當眾罰站起來時居然傻呆到連拉回褲子也不敢?另外,男主角父子在家中習慣赤條條一絲不掛地走來走去,這一點就更加誇張得可以)。我想,這部作品能在青少年學生之間那麼風魔與受歡迎,只因其中涉及的校園生活、初戀情懷都能讓他們大起共鳴之故吧。

  校園題材的電影,總離不開描述頑劣學生如何在課堂反斗、搞鬼搞馬、整蠱老師,甚至考試出貓作弊等等(這往往正是其中產生最多笑料與商業元素的部份,無獨有偶,在同期同受激賞的“作死不離三兄弟”中,也包含了類近的元素,所不同者只是,那是天才優資生反抗僵化教育制度而已),到最後或被某人某事所打動薰陶,從而覺悟向上,即使到底成不了優等生,至少經歷了一段寶貴成長歷程(這則是最易於催人熱淚,感動觀眾的部份)。而副線則少不免描述到一段動人初戀,當然最為順理成章的,是出現在同級男女同學間的初戀,又或是戀上較高年級的師兄師姐,甚或是曖昧的師生戀。而在這當中,到底要加鹽加醋,加入較多誇張戲劇化的“味精”,還是採取忠於實況的生活化手法,則是各師各法,各有所好。但不論何種手法,總不免要從實況中提煉出不少有趣的細節和人物來,而這一向正是最考功夫的地方。

  所以若從一部成功模式商業片觀之,本片似乎總好像還欠缺了一些什麼,也許就是欠缺了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人物,又或是初戀中的更多浪漫的新鮮細節,讓整體看來更感豐富吧?像有人說踏單車上學,便是一種浪漫細節,的確,無論在台灣、日本電影中,以往都曾出現很多拍攝男女主角踏單車,在景色怡人的郊野,或平靜悠閒的城市街頭中馳過的鏡頭,關鍵只在於場景上的精心選擇而已。想像若在香港,或是大陸某些繁囂城市中,想收到同樣的效果大概就有點困難,但話說回來,在陳可辛“甜蜜蜜”一片中,曾拍攝主角黎明踏單車送外賣穿梭香港街頭的鏡頭,看起來卻又確有幾分味道。

  說到配角,本片的幾位重要配角面目就似乎顯得有些模糊,大概因為沒有好好賦予一些較特別的描寫筆觸──雖然在片中一開場便逐一把他們介紹出來──就比如那個“每個故事中都會出現到”的小胖子,和“每個愛情故事中,女主角身邊總會出現到”的,因樣貌及不上女主角總不太受男生歡迎的,具備配襯功能的密友。

  在細節方面,個人較為欣賞的一個細節,倒是在最後“戀人結婚,新郎不是我”的婚禮上,眾人向新郎提出要親吻新娘時,新郎表示可以,但卻要先過上親吻自己的一關,而男主角居然二話不說,不顧倒胃地抱住新郎來上一番激吻……很明顯,在其心目中,這是以身為新娘子的女主角作其幻想代入,如此一來,就設計得既令人噴飯絕倒,亦不失感動位,是頗為別出心裁的神來之筆。

  說到愛情片,作為男性觀眾,不能不提到女主角。這位今已成紅人的陳妍希,真頗有台灣少女的清純味,某些角度看起來輪廓真有幾分像台灣女星徐若暄。由此又不禁令人回憶起當年“流星花園”裏的大S徐熙媛,想起台灣製作人搞起這些校園青春偶像片來,一向都有一種一脈相承的傳統的。

  據說因本片的風靡,如今坊間已有人開始著迷搜購一些台式校服,倒也著實教人失笑。想曾幾何時,因日本影視作品的風潮所及,日式的女學生水手校服,也曾成為很多青少年迷戀所愛的潮服。

  像這樣一部平平無奇之作,居然也能帶起如此熱潮追捧,不可說不是叫人費解的異象。一切莫非只因為九把刀的盛名所繫,便足以化腐朽為神奇?又或因為,每個人心中都總有個”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就如那首同受熱捧,由胡夏所唱的主題歌,雖也讓大部份人一聽難忘,感覺旋律動人,易於入耳,但總也有人感覺平平無奇一樣。

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我下面給你吃──也談談簡體字

  有關簡體字與繁體字(或有人堅持認為,應作俗體與正體字之分)之間的爭論,多年來前人學者大抵已有過無數論述。筆者自知淺陋,也無意在此提出什麼新知灼見,但鑑於近日讀到有篇網誌文章著力指摘到那些維護傳統正體字的學者們,對於“共產黨引入簡體字是戕害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批評是帶有不公平的政治偏見,並不遺餘力地引證出現行於中國大陸的簡體字絕非由共產黨創造出來,以此作為論據,對於這點,倒有點不吐不快。

  其實,關於簡體字是否全由共產黨創造,相信大部份人都不會混淆不辨,因為事實上,我們都知道,現行簡體字中很多字,都是直接借用、源用歷來就存在的種種簡筆字體而來,又或稍加改良而來的。因此我認為,存在這種誤解的情況該不大普遍。

  倒是說到正俗、或簡繁(下統作簡繁,不贅)字的優劣問題,才是歷來爭論的焦點所在,在此不揣淺薄,只想稍稍綜合一下歷來擁繁體字者的批評意見,試一論之。

  一、最多人批評到的,應數簡體字造成應用混亂上的問題。其中最常引用的例子,便是皇后的“后”和最後的“後”共簡作“后”,頭髮的”髮”和”發”共簡作””,自電腦普及後,這的確在很多以電腦繁簡互換軟件將兩種文字翻譯過來的情況中產生過一定的困擾,像有時皇后就會被翻成了“皇後”,頭髮則被翻成”頭發”。不過,這大概只是不難解決的小問題,除了在某些如研究古籍的學術場合上,會引來不便之外,平心而論,只要對上文下理有充份的了解,在日常應用場合還不致會引起太大問題。除此以外,他如餘、余同作“余”;鬆、松同作”松”;表、錶同作“表”;蕭、肖一律作“肖”(其實蕭字已有另一現行簡體字“萧”作取代,只是有些人仍堅持習用“肖”字,硬要替別人改姓而已);又如”傑”、”杰”同作”杰”--以至我們已無法弄得清楚,究竟李連杰和周杰倫的原名應作”李連傑”、”周傑倫”還是”李連杰”和”周杰倫”?

  他如“覆”、“複”、“復”一律作“复”等;還有就是本文標題所借用的,一個由知名”擁繁”學者陳雲先生提供的笑話:有一女子發SMS給男友,訊息中以簡體字寫道:“今晚來我家,我下面給你吃”。笑話的產生,不過就源於簡體字的“麵”、“面”二字合一之故。吃麵變成了吃面,想來也確有點叫人毛骨怵然。

  以我愚見,要解決上述問題,其實只要多造出一些筆劃簡單新字,或借用另一較罕見的字來作判別,以避免太多重複情況就可以了。

  其次便是批評簡體字在應用邏輯上教人無所適從的意見,如雞、僅、鄧、難、歡、聖等字作簡化時,一律以“又”字取代了其中部份字形:鸡、仅、邓、难、欢、圣,這樣一來,一個“劝”字對於初學者來說,就不免會造成一定混淆:究竟那是勸還是勤?又,一個更讓人費解的例子是”錄”和”綠”,簡化後竟分別作”录”和”绿”,為何獨以右半局部來作”錄”字的簡體,而”綠”字則不然?準則若然是以二字的常用程度來訂立的,則”綠”字的常用程度似亦不在”錄”字之下,而更大的問題是”綠”字作此簡化後根本省不了任何一筆。又如”蘭”簡作”兰”,但欄字可作栏,波瀾的瀾則不能作三點水旁加個”兰”?”辦”簡作”办”,”蘇”卻又簡作”苏”;“頭”簡作“”,“實”也簡作“”,“買賣”也簡作“买卖又如運動“运动”一詞亦頗能說明問題,“運”字簡化作“”,我們可以理解,那是因為“運”在發音上跟“云”相近之故,然將“動”字簡化作同一偏旁的“”,卻未免大為不可理喻了。

   當然,只要多加熟習之後,這問題其實也不難解決,因為但凡學習一種語言或文字,總是不免會遇到這種需要強行硬記的不合邏輯的特例情況的。正如有人也指出過,繁體字中的“矮”和“射”兩字採用的字形部件其實也很不合邏輯和常理的,“委矢”明明應解作射箭,“身”、“寸”合起來豈非明明應作矮短之意?

  再有,就是批評到簡體字有些字破壞了傳統繁體字以形表意的特徵,和字形上的和諧美感,如工廠的“廠”變成空無一物,看來總欠四平八穩的“厂”,愛字一簡化就缺了心,親字沒有了“見”等等,有人更開玩笑指言字部首偏旁自從簡化作“亡”後,從此就象徵中國大陸再無言論自由了。其實依我說,這個言字部首的簡化,最大問題便是在形狀上看來太易與三點水的部首混淆,舉例如請字簡化後作“请”,就很易會誤成“清”字(究竟是說請還是說清?),同理,談字作“谈”,則易誤認成“淡”(扯談還是扯淡?)。而廠字簡作“厂”後,最大的問題則是太易與“广”混淆(只有一點之差,就謬於千里)。像這種例子,在現行簡體字中,不可謂不普遍。此外,又有少部份的字,在簡化後居然只是減去一兩筆的,如”災”簡作”灾”(筆劃數甚至一樣)、”壯”簡作””等,實在不明這樣一來簡化來又有什麼意義?

  據云大陸政權當日訂立推行這套簡體字,最大的目的之一是“掃除文盲”,理由是傳統繁體中國字對大部份不識字的農民來說,顯得太過艱深難學上手。但若根據上述種種易於混淆例子(相信這總不能純以簡體字並非由共產黨所創而不歸咎於共產政權大力推行所造成的吧?這裏一個必須辨明的事實是,在共產政權全面推行簡體字以前,民間雖然一向有使用簡化字習慣,唯一般只是用在非正統場合,在別的場合至少也是繁簡兩體夾雜並用的,而把繁體字在中國大陸進行全面廢除的,以至今日不少自小在大陸受教育的同胞,再也認不得繁體字了,這的的確確不能不說是共產政權政策所致的),似又有點背道而馳之嫌,因為這一來豈非反會構成更大的學習障礙了?再說,我相信不管學習世界上任何一種語言或文字,在最初的階段都不免是要克服一定程度的困難的,即使如以往有些人的主張,把中國文字乾脆改換成像日文、韓文那樣的拼音文字,難道學起來又能減輕多少這種困難了麼?如謂不然,不妨學學日文、韓文試試。光看韓文揉合了拼音與方塊字特色字形上的複雜程度,就知道學起來的困難,並不比學習中國繁體字省力多少;再說到日文,雖然初學者只須記熟平假名、片假名各五十個音標就可入手,但真正應用起來時卻殊不簡單,其中對初學者形成最大的困惑是,日文中由拼音符號組成的詞與詞之間並無明確分隔可茲區別,不像英文;而且只要一學到其中那些需要硬記的動詞上的諸般繁複變體,相信不令人頭痛者亦幾稀。

  其實,要學習傳統中國繁體字,雖然乍看起來是有點吃力費事,但有人也指出過,只要一旦熟習了常用的數千字,大抵已經足夠應付日常所需,相比起來,拼音文字雖然看來簡單易入手,然而數十個拼音符號每當作一次新鮮組合,卻可拼成一個需要重新記憶學習的新字,難度絕不會相差多少。而且,中文的文法,我認為比起很多別的國家語言文字的文法,是相對簡單的。這對於初學者來說,應可算是一種較大的彌補。

  最後,要說的是,任何一種文字,由繁入簡,雖是一種必然趨勢,但不要忘記其中也曾出現過由簡變回繁的若干階段性的,這主要表現在原來通用的字,因應後來時代進化的需要而逐漸產生了各自分工的情況,如華與花、汝與女、份與彬等字,在古代本來是互通的,後來才因應需要而變成了不同的字。而且在這漫長過程當中,必定總會出現殊不簡單的種種問題的。何必太快就過於簡單而偏激地向擁繁體字者作一番嘲諷:既然你們這麼堅決擁護繁體字,何不乾脆全盤復古,用回古體字算了?

  註:寫作上述網誌文章的作者,另有一篇文論及”香港人實在不必在辛亥革命中認屎認屁,自以為香港是什麼革命基地而因此叨光自大,只因根據歷史,當年由香港人所搞的歷次革命無一不以失敗收場,而最後取得一炮成功的武昌起義根本非但跟香港人或廣東人無關,甚至跟孫中山先生也沒太大直接關係”云云。筆者對這論點亦不免有點不以為然,皆因若依此邏輯的話,則國人大抵就不應尊孫中山先生為國父,而該尊打響武昌起義第一槍的人為國父了。筆者就此亦曾就教於一位歷史知識學問遠比我為淵博的老友,所得到的意見亦與我看法相若:雖然武昌起義的確跟孫中山的同盟會無直接關係,事發時孫中山甚至人也根本不在國內,唯在此之前分別由孫中山等廣東人及興中會/同盟會領導的多次失敗革命可說直接為此次起義成功起了相當的推動和影響作用,若無之前這十多次失敗革命的累積推動和影響,武昌起義大概也不會在那麼多偶然因素下一舉取得成功--友人更以此戲言,若要論起真正功勞來,武昌起義的成功只應歸功於老天爺(因為過程實在”符碌”得很)。更何況,眾所周知,孫中山當年的革命思想,的確是曾經在香港得到啟發和孕育的。

2011年11月26日 星期六

作死不離三兄弟

 
  許是事前聽了太多關於本片的讚譽,抱著頗高的期望來看本片,結果看後便感受到不小的落差,雖然不得不同意,這實在是一部拍得很用心,很工整,娛樂性豐富之餘,亦不失言之有物的作品。後來才知道,這卻原來已是一部約於兩年前公映過的舊作,因某種因素才推遲至今日在本地翻放。以一部印度電影而能在本地影院上映,即使不算第一次,畢竟也屬罕見,想來這也大概與本地電影觀眾近來口味漸呈百花齊放現象有多少關係──若干非荷里活的外地電影先後均在本地獲得了相當不錯的口碑及市場成績。

  先說說片名,其實這個片名真起得有點不倫不類,乍看起來會讓觀眾以為這是一部純鬧笑片,“作死”一詞也用得不夠貼題。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依英文名“3 idiots”直譯作“三個白痴”或原來所用過的“三傻大鬧寶萊塢”似又更加不可取。想起自“暴雨驕陽”成功後,以往很多上映過的校園勵志片均好用“驕陽”二字入名,不知譯片名者可曾考慮過?雖云俗套,至少能讓觀眾收一目瞭然之效,試問幾多成功賣座電影片名不也一樣起得那麼爛和俗套,卻並不妨礙其成功和賣座,甚至反過來會收到推動更多觀眾入場之效麼?

  然而,這部作品個人比較喜歡的始終只有前半部份,因為前半部不但笑料密集、精密(像三兄弟考試逾時,被監考拒收試卷時居然使計搗蛋,把試卷攪亂;Rancho初遇女主角時設計讓其市儈男友出醜現形等,就簡單得來而合情合理,足見巧思,值得一讚)且實在把故事開展得很引人入勝,也將幾個主角的性格刻劃得很成功和討好,比如主角Rancho的角色就設計得很有與眾不同的魅力、個性:一個既有外貌,又有內涵,天生領袖型的不羈天才。他在大學期間與教授病毒Virus,以至整個制度的不斷抗衡、挑戰,我認為都屬全片最為可觀的亮點,雖然這也本屬一般勵志片最為常見的模式,正如上述很多“驕陽”系列的電影一樣。既然營造了戲劇衝突,觀眾最後自然期望編劇能在片中提供一個有趣而吸引的解決衝突方法,但稍讓我失望者,是本片製作人最後卻來上一記有點爛的劣招:讓Rancho在危急關頭挺身而出為教授的女兒接生,還運用他的豐富科學知識將吸塵器改裝成助產器,從而挽回被教授革除出校的命運。如我沒記錯的話,這點子在一部港產舊片“賤精先生”中已曾出現過了。

  至於影片後半部,更嫌情節稍欠驚喜,熟口熟面得像大家都看慣了的肥皂劇,一切都來得是那麼理所當然和簡化(比如Farhan和Raju在女主角婚禮前為男主角Rancho搶新娘、Farhan最終獲父親諒解讓他去當攝影師、Rancho和Farhan在Raju自殺昏迷後終日守候在他病床前,用盡千方百計令他甦醒等等)而且有些煽情催淚的地方,似做得未夠高明。雖云作為一部商業娛樂片,在某程度上應將情節力求簡單化,但有時若簡化得過頭,卻未免會讓觀眾期望有所落差而難起共鳴矣。

  綜觀全片,卻有一記“扭橋”招數用得還算巧妙高明,那就是Rancho真正身份的揭發──在這裏就暫不揭穿了。

  台灣電影,以往給本地觀眾的印象,不是“娘”得婆婆媽媽,就是總愛跟在港式胡鬧喜劇片後面走,頗有點東施效顰的斧鑿感覺──像朱延平的很多商業電影,要不,就是藝術味道太重,叫普羅觀眾吃不消──像楊德昌、侯孝賢等人的作品。而印度電影,從來更絕非本地觀眾那杯茶,一來固是因為文化上的差異,二來是印象中,印度電影總愛沒來由在片中來上一大段歌舞,感覺猶如粵語殘片中的戲曲片。可喜的是,憑藉近來這一連數部電影的出現,似乎已足以讓人從此改觀過來。

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這些年,我們能否拍出《那些年》




  九把刀的“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成了近期無人不談的全城熱話,由成功網絡作家初轉導演,即已贏盡風騷,作品叫好叫座,不能不說是個異象。更具意義的是,繼“海角七號”、“艋舺”等電影之後,讓本地觀眾再度對台灣電影刮目相看。

  對這位年輕網絡作家本慕名已久,卻對其作品,認識不多,至今只拜讀過兩部:“殺手──夙興夜寐的犯罪”,及“功夫”。印象覺得其人頗擅寫一些匪夷所思的怪雞題材,頗見才華,雖然文風不怎麼樣,行文間亦慣弄花巧,每喜把詞藻作新鮮組合拼湊,以至有時未免顯得有些不通,然而其豐富想像力及說故事手法畢竟仍令作品變得有點看頭。像“功夫”一書,講述的就是一個天方夜譚式的,似通非通的超現實故事:一個平凡老頭子被催眠成功夫高手,終日活在虛幻夢境之中,更被催眠者導引擺佈而不自知,按照他一早寫下的“劇本”一步步墮入陷阱,從而收了武俠小說迷的少年主角為徒,並將他訓練成雖然活在現實世界,卻有著超強武功,能飛簷走壁,只應出現在武俠世界中的俠客英雄人物。題材是否有點似曾相識?不錯,在近期TVB的劇集“不速之約”中,不是出現過類近情節嗎?林峰所飾演的魔鬼,到最後揭發出來,原來不過是憑藉催眠術把別人一一加以控制,才會讓受他迷惑的人深信他是真的魔鬼!

  繼後,筆者又在開始拜讀其另一作品:“少林寺第八銅人”了。這部作品是一部特異的武俠小說,其中將張三丰寄跡少林,後來創立武當的經典傳奇掌故另作一番荒誕離奇演譯,想像的確新穎;又將不少現代的社會現狀套入少林寺日趨功利、腐化墮落的描寫中,大有以古諷今的意味。個人認為這大概是因為九把刀也自知以自己的古典文化修養,大概是不足以寫成傳統味的武俠小說的,故此才很聰明地另闢蹊徑,選擇了這一個創作方向。當然,個人亦不否定這種創作方向,實在自己亦正朝這方向在努力,因自知在文化修養上永遠及不上如金庸、梁羽生這等大作家。

  但這次的“那些年”所造成的熱潮旋風,似乎多少反映出一個事實:也許比起寫這類奇幻武俠,對九把刀來說,寫這類貼近青少年心聲、趣味的輕鬆小品愛情作品才更為擅長、有利。

  而近日由這部電影作品引發的諸多討論中,其中有一種是討論到香港的電影製作人能否拍出一部像這樣的作品來。有人的答案是肯定,也有人的答案則是否定,而我個人則傾向於否定。理由是(雖然這部電影作品個人至今未看),我認為在香港這樣一個功利、市儈、拜金的社會中,青少年普遍已早早就失卻了一份純真、傻憨的初戀情懷,所有的只是一份過於早熟的世故、算計。君不見在本地,近年最為成功賣座的愛情電影,如葉念琛導演的“最愛”系列,所描述的就只有少年男女間的互相欺騙、背叛、視對方純如調劑消遣、洩慾工具等心態?其中縱有浪漫,也大多只是一種“天若有情”式的浪漫:身為黑幫古惑仔的劉德華身負重傷,一邊吐血一邊駕著電單車載著愛人去教堂成婚,途中砸爛婚紗店櫥窗,奪來婚妙披在愛人身上、這邊廂剛與愛人結過婚,那邊廂便被仇家伏擊橫屍街頭……

  在網上看過本片的預告片,不知如何感到有種多年前一部日本經典愛情片”情書”,及韓片”假如愛有天意”的感覺,而這份詩樣的感覺的確是港產片拍不出來的。

  這似乎是香港純情愛情電影先天上的某種局限。即使我們有些電影製作人,要把“那些年”硬翻抄過來,不管故事和人物角色,都絕不會讓本地觀眾信服。因為香港人,大概已慣於不再相信任何天真、摯誠的情懷了。也可能因為,香港人普遍已遠離了詩,甚至慣於把一切詩意的東西視為”娘”和做作。

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究竟有沒有地產霸權

  近日因為聽人提及名教授沈旭暉一篇題為“那些年,我們一起聽過的黃毓民:香港政治傳訊的迷思”的文章好像惹來一場頗不小的風波,於是在網上找來一讀。然而坦承自己水平有限,實在有部份看得有如囫圇吞棗,不太好懂,唯當中有好些批評黃毓民及人民力量的觀點,十分認同。幾乎同時,卻發現網上有人在網誌發表一篇題為“沈旭暉,你寫啥狗屁文章?”(閱後才知此文內容其實並非針對上述文章而作,亦非為力撐人民力量而向沈開火反駁,不過是在著力批評沈的中文程度不堪,及好在文中賣弄炫耀諸多故弄玄虛學術名詞,扮高深罷了),由此卻又讓我發現了由博主陳凱文(文少)撰寫的“Jonathan的江湖”這個我認為還頗有點意思的網誌,終於吸引我一口氣看罷好多篇這位八十後、自稱“讀書不成的市儈公仔佬”的妙文。

  畢竟是八十後,火氣旺盛,此君文風不免不留餘地,有點“串爆”,幾乎篇篇都在把對象狂插勁插一番──作風真有點跟近來逢人皆插,以“樹敵為樂”的黃教授不遑多讓。但大概正因如此,才更能構成吸引讀者的娛樂性吧,難怪不管在網絡世界還是現實世界,但凡這種激烈插人的謾罵作風,例有市場,然而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但凡勁插別人者,也必要有心理準備承受別人回敬的一番勁插者。問題是,在現今時世,即令你不勁插別人,也絕不能保證別人不會隨時來勁插你一番的,這大概也是間接造成現今人人爭相以插人為樂,插人成風的一種肇因吧?再推想下去,想來插人罵人,大抵也是會引起一種亢奮成癮的症候的,推想黃教授及人民力量的成員、粉絲等,可能已日漸染上此種症候,所以才會如陷於歇斯底里一般,出現逢人皆插現象吧?何況,總難免其中有些人會帶有”寧被人罵,也勝過默默無聞”的想法的。

  但有趣的是,文少在好幾篇文章中,亦曾狠批過黃毓民的作風,其中有個指包括黃在內的“社民連五子”(其時社民連還未分裂)原是中央派來的無間道的觀點,實與愚見不謀而合──雖然,不敢掠美叨光,只因最早提出這推論的人當然並不是我。而在“曾蔭權大戰黃毓民”一文中,其觀點亦甚與筆者相符,堪堪說中了筆者心坎中去。如指黃指責特首“亂倫”一語,先就心存向對方羞辱冒犯之意,有所不當,且更已違犯了立法會議事規則等,實在說得有理有節,讓人無從再有施巧辯反駁的餘地。尤其對“我大聲唔代表冇禮貌”這一論點的駁斥,又再跟愚見不謀而合,只是卻比我闡述得更加生動、妙趣、通俗具體得多。此外,有個別娛評如“我愛王祖藍”、“討厭方大同”亦很能說中筆者的心聲,令筆者產生頗大共鳴。

  然而,另一方面,在他批評黃曾在立法會向別人使用粗口、人身攻擊語言之時,他似乎忘記了自己不過也只是五十步在笑一百步,舉例如他指梁家傑“腦殘”、陶傑“o翕屎”、陳雲“忽到上腦”等等,不一而足。敢問這又算不算是粗鄙與人身攻擊的言詞?有人或會誤解,以此來指責此君,會否是犯上了此君所屢次在文章中所提及的“累鬥累邏輯”?(大意指“既有別人犯錯在先,為何一定要單獨來指責我”的一種常見辯解方式──在文少筆下,此為小學生常用辯解方式──筆者也曾在文中屢述及之,卻另作“賊喊捉賊邏輯”)但我認為,這是典型的自相矛盾,與此應是有所區別的。區別在於,如果因為別人說粗口,我也跟著說,並以此為藉口為自己辯護,那才淪入這種謬誤範疇。但是,如果我一邊在說粗口,一邊來指責別人說粗口,那很明顯就屬於一種雙重標準的有點滑稽的自相矛盾了。正如一個流傳已久的爛gag,有位家長在教訓兒子不要說粗口,說的卻是:“仆你個臭街,叫撚左你唔好撚講粗口架啦,再講粗口,信唔信我打鳩死你?”


  及至其後,當再讀到他的“發窮惡的邏輯”、“地產沒有霸權”等文章,看到他在文中透現的挺商賤貧觀點,我才不禁越發有點不以為然。先說“地產沒有霸權”一文,在此容我先大膽節錄文中一段:


何謂霸﹖以力假仁者霸,以仁義之名﹐用武力脅逼他人臣服者﹐霸也。霸權﹐則是以霸道之法獲取權力。


然而﹐香港的地產商﹐一來無武力﹑二來無假仁假義﹑三無強逼,人家明明是擺明車馬﹐打開鋪頭為賺錢來做地產生意,他們又無用槍指著你個頭﹐要你去買樓,銀行更無逼過你借按揭來買樓,霸權﹐從何而來﹖


你說地產商是大資本家﹐是大財團﹐乃至是財閥,我還可以理解,之不過﹐那些錢只需要是依法得來﹐又有何問題﹖人家生財有道﹐識得錢滾錢,生意才會越做越大。不要忘記﹐香港也曾有不少富豪因經營不善﹐而導致家道中落的。


如果識得做生意﹐就比人鬧霸道﹐是在搞霸權,那有些人明明有手有腳﹐卻竟然可以不用交稅﹐就享用到社會各樣公共資源,有些人﹐還攤大手板食阿公﹐甚至連住公屋都不用交租,這些人﹐我們又應該叫做甚麼﹖叫弱勢社群呀﹖可以你食飯我埋單﹐還叫弱勢﹖你弱勢還是我弱勢呀﹖


講開地產霸權﹐就要提到近年來很多人鬧的李+X,說他除了搞地產外﹐他的和黃系﹐還染指各行各業,又搞百佳﹑又搞電訊﹑又搞豐澤﹐又屈臣氏﹐甚麼地方也能看到李超人的生意…


問題是﹐這又有甚麼問題呢﹖除了港燈是有專營權﹐你住港島不能不幫襯他外,他有逼過你幫襯他的生意嘛﹖你不喜歡幫襯他﹐你大可以杯葛他呀﹖又事實上﹐你是有消費選擇的,買餸﹐可以去街市買﹐你買藥﹐可以去普通藥房買,你買電器﹐可以去其他鋪頭﹐甚至門市部,你上網可以不用PCCW﹐你用手機你可以不幫襯3,你不想用港燈﹐你甚至可以搬去九龍。這個市場﹐還有很多替代選擇﹐你為何偏偏去幫襯他﹖其實﹐還不是你有消費慣性﹖甚至有消費墮性咋嘛﹖


  首先,把霸一字,純解釋為依靠武力,便大有值得商榷之處。今時今日,任何字義之衍伸,應以時代習用慣性為主,絕不應只拘泥於“說文解字”或其他等等古典字書的一般解釋。無疑,今時今日,現實中又有幾多真正場合會有人拿著槍指著你強逼你做這些事那些事的呢?那只因為,比起拿槍指著你,有更加多更有效、更加高明些的方法可用嘛!不妨舉個通俗例子,以武力脅迫女人服從跟你上床,自屬強姦;然而,若使用其他不涉及武力的方式,比如以裸照脅迫對方就範等等,難道就不算是強姦了嗎?由此可見,剝奪別人選擇權利,藉以達到挾制對方的目的,即使還不能算作狹義的”武力”,至少本身已可算是一種廣義的”暴力”,又何必一定要去到用槍指著對方的頭才算?

  至於說到,地產商賺的錢只要是依法得來,便代表完全沒有問題,似乎亦忽略了一個事實:道德問題。一個人不犯法,並不代表在道德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例如一個人可以一輩子也很守法,卻絕不代表他不會是一個很賤格的人──而這似乎正是現今社會上很大的一個矛盾誤區,一個bug。當然,有人會說,商人賺錢,天公地道,不然,誰還會來做商人呢?但莫忘記一個超越是非的客觀事實:商人的本質,本來就是最自私的(至少成功的商人必如是,此所以才有逢商必奸此一俗語)。或云,任何人身上都會具有這種本質,這本是人類天性,也不光局限於商人。對!此所以,社會才應以一切道德或法律力量來加以抑制這種人類醜惡天性,而不能放任任由這種自私天性無窮擴展下去,終致損害了大部份其他人的利益。因此,相信任何人也都不會反對,一個社會是應該設法制約商人無限圖利而作出一些逾越道德底線的行為的。

  筆者自問才疏學淺,不懂什麼資本主義的偉大理論,但以我個人粗淺理解,所謂資本主義的原始精神,不過是承認人的自私本性,並以此作為一種推動社會發展的原動力,然而當人類的自私本性被無窮放大時,種種新的問題就會因此而產生。

  比如商人在某種資源短缺時故意囤積居奇,牟取暴利,固然不觸犯法律,只是不犯法不代表並不賤格,不應受譴責的!情況或可以佛山市小悅悅事件作比喻,事件中那十八個見死不救的路人,本來也並沒有犯法──至少沒法例規管他們一定要見義勇為的啊!但像近期發生的“阿信屋”事件,難道你能說不屬大商家大財閥以霸權壓逼小商戶的明顯現象之一?固然,強為辯者亦可辯稱,小商戶本也自有其選擇權的啊,沒有人用槍指著你一定要你賣可樂的吧?若再無窮推衍下去,則大可不免推衍成為,死窮鬼,沒人用槍指著你一定要食飯的吧?無飯食,你可以去食屎的啊!這毋寧也可算作是一種選擇權吧?

  說到消費慣性惰性的問題,筆者也承認確有這個現象,這其實也跟觀眾慣性收看無線TVB電視節目的情況有點相若,某程度上看,或可看成是觀眾的自作自受使然。且看現今兩大超市的日漸壟斷情況,已開始呈現把各式小商戶、小士多趕絕的地步,正好比TVB一台獨大,佔盡優勢,而另一方的弱台亞視卻越做越縮,一蹶不振,只有不斷挨打份兒。但正如筆者曾在“邊罵邊看”一文提出過的觀點,固然也從來沒人用槍指著那些觀眾,逼迫他們慣性收看TVB的,問題是,若不選擇TVB,觀眾的真正選擇又可有多少?是轉看節目比TVB更加不吸引的亞視?還是該付上額外費用去轉看一些節目遠為優質高檔的外國收費電視?抑或乾脆把電視完全砸爛、關掉算了?情況亦如普羅小市民,若拒絕光顧兩大超市,將在生活上多少帶來一定程度的不便一樣。

  須知現今小市民盡管明知兩大超市有些貨品售價是比一些小商戶定得稍高一點,但為何卻偏偏要自甘作踐,去任由對方宰割呢?原因不外:一、梗有一間喺左近。對於大部份人來說,時間便是金錢,所以在他們的心態,都是貪圖一時便捷,寧願多付上幾元費用,也不願為此而花費上寶貴的時間成本(甚至是交通費用成本),去改為光顧位置較偏的小商戶的。二、兩大超市無可否認,出售貨品比小商戶齊全,可為市民提供最多的消費選擇。以筆者自己為例,我自己其實從來亦不大喜歡光顧兩大超市,原因是為了買那麼一丁點東西,通常都要忍受收銀機前排長龍之苦。但有時為了買一些一般只在這兒才容易找到的日常用品,無奈也只有光顧──當然也沒人用槍指著我。

  至於說到“不用港燈,大可搬到九龍”就更加離罩而不值一駁了。這種歪理似乎似曾相識,不錯,像一直以來,不是有些人曾經振振有詞,疾言厲色常常引用這歪理來教訓別人的:既然你這麼不滿意香港,不滿意中國,大可以滾蛋,不做香港人、中國人!(一樣也沒人會用槍指著你!)

  再指責到窮人不用交稅,卻可享受到社會各種公共資源,甚至“攤大手板食阿公”,“你食飯我埋單”,這種標準的涼薄“嫌貧”論點,對我們很多人來說其實亦一點不算陌生的了。其骨子裏的心態,也不過是帶點納粹色彩的“精英主義”,認定天下窮人都是好食懶非,從未付出過任何努力,所以才會致貧,所以窮死是活該,最好還快點死光死絕,免得生累自己,死累街坊罷了。不妨反過來想請問一句,大家同是有手有腳,那些生下來就含著金鎖匙的所謂“富二代”又點計先?你又是否可以假定,香港所有富豪都一定是白手興家,或光靠自己個人努力、或眼光而得到今日成就的?

  至於把問題轉移,就更屬不可取。當然,沒有人能說你做生意賺錢有錯!但請莫忘記現在人們出來反地產霸權的目的,並不是要搞共產,要各地產富豪把財產全部貢獻出來充公,只不過是想請你們在盤滿缽滿之餘,稍稍高抬貴手,不要壓榨得小市民那麼盡而已!像我們的李首富那份身家,照正常來說,大概已足以連他的子孫後代可花足幾世也花不完了,試問又何必還要搞到自己像陳振聰先生那樣貪得無厭呢?要不要把全香港的沒用窮人窮鬼都乾脆送進集中營消滅掉,把這塊寶地只留給各大富人來做私人花園才叫合理,才叫公道?

  像此君另外那篇“發窮惡的邏輯”,更是通篇充斥著這種偏激的思想和論點(跟本地很多資本家如張廿蚊、施永清等人觀點極為相同),內容不外是指窮人挨窮,自己也要付上一定責任,絕不該因此發窮惡(用上發窮惡一詞,本已有些不妥,試問從來處於弱勢的本地低層勞工,幾時試過惡過老板了?即使你可說現在的工人大可以罷工來威脅老板加人工,改善福利等等,但那若無有實力工會在背後支持,試問有幾次會成功,又有多少工人有此膽量和脊樑?這樣的個案又佔去了龐大勞工市場中的多大比例?窮人又幾時惡過了?是威脅政府若不派錢便要自焚或暴動,上街遊行掟蕉抬棺材嗎?相比起大部份富人的財大氣粗,惡形惡相,可官商勾結,足以暗施翻雲覆雨手的技倆、實力,這種卑微的”惡”又算得了什麼?),眼紅富人(正如唐唐向年輕人所說的:要先想想你自己為什麼做不成李嘉誠?算了,即使全部窮人自己該為挨窮自付責任,問題是:難道我們就不該施捨給他們一個小小的翻身機會嗎?目前人們所指責的地產霸權另一普遍現象,便是造成貧者越貧,富者越富,幾乎斷絕了窮人向上攀的一切途徑和機會!任何白手興家創業致富的富人,在成功之初想必亦一定經歷過一番犯錯與失敗,試問如果當初失敗後得不到翻身機會,哪又能換來今日的成功?當然有句老話是:機會是自己爭取的,或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云云,但請別混淆,這兩句老話的意思並不就等如是你死你賤,叫你自生自滅!);因為這些窮人本是社會的寄生蟲、渣滓!而搞最低工資,就是強逼生意人去為他們埋單……

  (引文)一大堆道德神器﹐又公平又公義又合理又生存權,如果要論公平﹐做生意蝕錢責任自負﹐(且慢,這裏又忍不住要插句嘴:首先,沒人拿槍逼你做生意的!此外,做生意蝕了錢大不了還可以紆尊降貴去打工,但請問有些血汗勞工在付出辛勤勞力後,有時連應得的點點人工也被無良僱主吞掉剝削掉,你叫他們又能怎樣,去死嗎?)賺錢要交稅交差餉,交完稅的錢﹐用來補貼社會福利起公屋搞教育﹐大都是用來賑濟窮人(政府用從商人或其他人身上徵得稅款來作社會福利資源,可是任何政府都應負上的責任,可不能說成是商人像開善堂似的,何況其中有部份福利資源,如生果金等,不管富人、商人都是可享用得到的);窮人不用交稅﹐又吃著一大堆社會福利,沒能力掙錢就發窮惡﹐於是要拿有能力掙錢的人開刀﹐這就是公平嘛﹖假若大部份的富人、生意人、資本家都是贊同此等論點的話,那恕我說句,也真怪不得窮人們要發你們窮惡,仇你們的富了,請問又到底是誰先在社會上挑起這種階級矛盾的呢?自己早已站在社會上比很多人都佔優勢的位置上,卻不但還在嫌三嫌四,更來對比自己較弱勢的失敗者橫施白眼,甚至像防小偷那樣,終日唯恐這些人會來搶奪了自己的成功果實似的,請問不是涼薄又是什麼?

  當然明白,此君作為生意人,維護本身既得利益立場是天經地義--任何人也不免慣於先從本身利益立場出發來看問題的,筆者也自不免(若盲目地放任純由我的利益立場出發,當然最好全世界富人的錢畀Q晒我!)。所以最重要的問題只是,請在維護本身既得利益之前,先審視一下自己所維護的既得利益是否合理,是否過份?也先問問自己的一顆良心(如果還有的話)!


  再說,持此論點的人,似乎總有意無意以偏概全地去忽略了一個事實:這個世界不是應該只有那種做生意致富賺取一桶又一桶金,從而過上優質物質生活,才算是最標準成功模式和價值觀的!這算是故作清高,扮高調還是酸葡萄心態嗎?且留待讀者自行判斷好了。更何況,我絕對相信出來反地產霸權的,也絕不會盡是那些一窮二白,要做看更、清潔維生的低技術工人們!像醫生、律師都算是中產中的寵兒、專業人士,比起低技術工人自然有更豐厚多倍的收入和生活條件,好幾年前不是也曾出現過連他們也投訴買不起樓的個案嗎?是不是就該叫他們好好反省,自己當初為什麼要做那勞什子的什麼醫生律師,為什麼不及早轉行去做生意炒金炒股發達呢?當然按照文少的說法,沒人用槍逼你去買樓的,不買樓你會死呀?但不買樓,租樓住,難道就不用挨貴租,為地產商打工嗎?怪來怪去,難道又只該怪政府“唔做o野”?

  想深一層,我漸漸懷疑,自己是否已找到了祖國多少人民今日陸續陷於道德淪陷破產,只懂唯利是圖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了:就是因為太多人已堅定不移地信奉了這套“不成功發達便成仁”、“成者為王敗者為寇”、誓要以李嘉誠為唯一奮鬥目標而不擇手段的生存準則與哲學吧?只因為若不能不擇手段盡快爭取發達上位,到頭來便只有成為絕望窮鬼,你死你賤的份兒了。

  最後,話說回來,此君有數篇關於分析近期區選結果的文章,立論還算中肯精到,顯見亦在行文前下過一番資料搜集分析的功夫,可以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