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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我是宋朝人


  關於愛國問題,近年不斷惹起不少形形式式的爭論。其實說來說去,道理本極顯淺,偏偏坊間有不少人一直在刻意混淆視聽:如有人說,在現實上,中共政權確實已代表了“中國”;有人則在極力嘲諷所謂的“憤青”們,如果真有那麼愛國,為何又要爭著排隊移民,或將子女放洋留學?

  近日偶閱知名歷史學者的“我是宋朝人”一書,讀到述及岳飛及文天祥的部份,再次清楚地闡述出這個道理,尤其為岳飛大力平反,駁斥長期以來不少人將岳飛精神簡單地誤解為愚忠,以至認為歷年民間一向尊崇這種所謂“民族英雄”都是一種愚昧表現的意見:“這種愛國,絕不等於封建道德裏的忠君,也不等於愛那個十分窩囊的朝廷。在我們的語言裏,愛國的真正含義是愛祖國,是愛我們的蒼茫大地,錦繡河山,愛我們的父老鄉親,兄弟姊妹,是愛我們的民族,是愛我們的民族精神。”“岳、文兩人也和歷代的志士仁人一樣是追求正義、正氣,不是為了替某一個人或者某個集團去盡愚忠,凡是認為他們是盡愚忠的說法,都是一種誤解。我們傳統的民族精神,從來都最推崇為了正義而奮鬥犧牲的志士,並不趨炎附勢,去歌頌成功了的帝王。我們至今推崇在大澤鄉振臂一呼高舉反秦大旗的起義領袖陳勝,許多地方建有哭倒了長城的孟姜女廟,但是從未見到民間有人頂禮膜拜秦始皇。同樣是抗敵衛國的英雄人物,我們對那兩位出身外戚功成業就的名將衛青、霍去病的推崇,就遠遠趕不上最後並未成功的岳飛與文天祥。有些人雖然成功了,他的功業只起作用於一時;有些人雖然失敗了,他那奮鬥犧牲的精神卻能長期鼓舞後人,成為我們民族精神、民族魂的一部份,影響千秋萬代,岳飛和文天祥就是這樣的人物。我們的民族精神中間最可貴的一條,就是不以成敗論英雄!”

  篇中並不遺餘力,鋪陳出岳飛當年曾一再上書對宋高宗趙構力斥其非的史實,證明這一點。至於最後所謂“十二金牌召岳飛”,岳飛所以班師回朝,也只是基於當時岳飛在其他兩路友軍早已奉命撤退,堅持下去將陷於孤軍作戰的不利的客觀形勢下所以才作此選擇,而並非只基於“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簡單考慮。而岳飛在班師回朝後,也並非如傳統戲劇小說的鋪排,是立即被下獄處死,而是先被削職回鄉,幾個月後才因下屬的告發誣陷才下獄的。篇中亦多次指出,岳飛一直以來,對趙構無意抗金,只願苟且偷安的用心,本是看得十分清清楚楚的,而並非如一般我們所理解的那麼糊塗。不過也許還有人會說,既然如此,岳飛為何不乾脆造他娘的反算了?相信,不必我多說,大家也不難明白,這未免是把事情看得太簡單化的一種看法。歷史終究不是金庸武俠小說,如果是後者,我們大概更可一廂情願,甚至寄望他能推翻南宋,自立為王!

  所以憑此可作一簡單結論,在今日單純效忠於共和國共黨政權的,充其量只能是“忠君”,並非“愛國”。忠君不一定愛國,愛國不一定忠君,如此而已。而且,也可以說,不忠於君,亦不能黑白二分地一定要代表反君,正如我們也不能濫責岳飛,既然你早已看透趙構是個卑鄙小人,何不另立明君,或乾脆自立為王,甚至投金算了?

  同樣,對於有評論認為岳飛一切所為,不過是出於一種狹隘民族思想,並不符合今日所謂各族共融的進步理念,這種看法也明顯是以現代人觀念來要求衡量古人,更加根本不值一駁。如此,則中國歷代各民族之間的鬥爭,豈非都全然只屬愚昧而無意義之事?再推衍下去,中國何不早早向當時的西方世界投降臣服算了?何必等到日後清朝時才來喪權辱國,丟人現眼?

  除此以外,在本書中,史式亦一再糾正不少人一直以來對宋朝所謂“重文輕武”,“對外積弱不振”的誤解。按照其意,兩宋之亡,其實甚至多少亡得有點“冤枉”,換句話來說,可說是亡於制度。如他所指出,不論在金兵南陷北宋汴京,以及後來蒙古大舉侵南宋之時,南北兩宋都是存在一定勢力,而當其時事尚有所為,一切只因為朝廷指揮失誤,昏庸糊塗,才導致亡國慘劇,其理據是當時,二者都尚有大半河山,也有大半軍民力量可恃。唯歷史本來就是一種多少帶有點“馬後炮”本質的學問。

  此外,史式在書中亦大力推崇宋朝在中國歷史中為世界文明、經濟文化民生以至科技諸般貢獻均為歷朝之冠,如中國四大發明其中之三(運用於軍事的火藥、活字印刷、指南針羅盤),都發生於宋朝;忠臣義士、文學巨匠都多產於宋朝等等,似乎亦頗有理據。不過當然,也許在今日很多人眼中看來,那又如何?一味迷戀於中華民族昔日盛世景象,無非只等於一種無聊的自慰罷了。但認清事實,難道就必然等於迷戀嗎?當然不是。這本來只是很簡單的道理,不過是很多有心人刻意把它推演得很遠,很複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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