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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試回應李慧玲"壹錘定音"──屈穎妍事件你不能不知的四件事

     對於這次事件,個人已表達了一點淺見。是日再觀看了李慧玲的這段視頻評論,不免又引發了多一點的反思。

  李慧玲所提的"四件事"第一件便是:在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以及蘋果日報總部被黑社會包圍事件當中,都不見屈穎妍和周融發過聲要關注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故此正言若反:"現在情況一定比當時差,所以以前不出來,現在也要走出來"。我認為這邏輯首先便不能成立,試舉幾例或可說明之:比如,有關注同性戀者權益團體出來大聲疾呼聲討歧視同性戀者的某一案例,如果這時有人提出,以往曾有另一案例比此更嚴重和不公,又不見你們出來作過同樣聲討,以此作為批評理據,不知大家有何看法?又或者,乾脆就以引發這次屈穎妍事件的弱智人士受警方錯誤檢控和不公對待事件作例,假如也有人提出,在以往也曾發生過比這更加離譜和不人道的類似個案,為何又不見批評者為此發過聲?退一萬步,即使讀者認為我這例子舉得有點牽強,那我只想請問一句,任何人要為自己所受到不公不義對待作出發聲抗議之時,難道有哪一條規定──不論是法律上還是道德上的規條──必先要曾為他人所曾受過的更嚴重的一番對待發過聲抗過議才有資格的嗎?

  李慧玲所說的第二件事,是提出劉曉波事件,指屈穎妍在專欄文章言論上被人攻擊,"已經慘得要遊行,那劉曉波被以言入罪,入獄多年,我們是不是更應該為他多做些事呢?"對這一點,我個人本來並無太大異議,唯一一點觀感只是,李慧玲似乎是不經意地為這兩件事作出了一番等級差別的看待評價。固然,比起劉曉波事件,屈穎妍事件可能只屬根本不可相提並論的小巫見大巫,然而,依據目前香港社會近年似乎愈演愈烈的暴烈激進情況,試問我們又能否保證這次的屈穎妍事件不會演化成當年的"林彬事件",又或"鄭大班事件"?劉曉波先生作為中國內地甚受敬重的一位知識份子、學者,其所蒙受冤獄固然甚為值得國人關注,然而那又是否表示我們為其他一般小市民,以至販夫走卒的言論自由、人身安全等關注便都是小題大做?

  在"第三件事"中,李慧玲說到"智障者家屬認為這(指屈穎妍文章)是在傷口上灑鹽,有筆在手者已經有優勢,被批評時可以寫文章,在自己的專欄反駁,所以更要時刻自省,不要在無權者和弱勢的傷口上灑鹽"。"傷口上灑鹽"近來幾乎已成為備受濫用的一個熱門套語,唯筆者曾粗讀過屈穎妍那篇相關文章,實在不覺得有被批評得那麼嚴重:例如她根本並沒有表現出對受害者有任何不尊重或侮辱性的言詞、意思。如果這便算是"傷口上灑鹽"的指控,那麼是否只有在文章中痛罵警察一番才不算是"傷口上灑鹽"?以我看來,屈穎妍只是嘗試從警察辦案難處的體諒角度出發,站在警察辦案的立場,抒發一點點個人意見罷了──大家可以不同意,但用上諸如"傷口上灑鹽"這類濫情誇張的評語,我認為大可不必要。而且,對於今日"有筆在手"便等如是有優勢這點,個人實在也不敢苟同,如這屬實的話,記者協會為何還會那麼大聲疾呼去維護被政府打壓的"新聞自由"?他們難道不是一樣"有筆在手"佔據了極大優勢麼?


  至於第四件事:李慧玲提出了"恐嚇"和"詛咒"上的分別,指"屈女士平時那麼支持警察,為何今次不信任警察的判斷呢?"(據此推測,警方可能已不打算為事件正式立案調查)對此,雖然個人對事件進展不甚了了,不知道警方對此是否已立案處理,但如對李慧玲觀點理解無誤的話,其所提出的,可能只屬法律上和道德上的分野所在。網民是次對屈氏所作的"攻擊",到底屬"恐嚇"還是"詛咒",只可留待法律專家作一番判斷,然而我的意見是,即使只屬李慧玲所說的純粹"詛咒",難道便不應值得重視和批評?如早前的粗口辱警歌事件,雖然很可能也未致觸犯法例,卻也不表示在道德上就完全沒有任何問題和責任。同理,縱使這次在法律上,網民對屈氏的"恐嚇"控罪不能成立,這樣的行徑難道不應受到同聲譴責嗎?無論如何,我只想提醒大家一句,處理任何事情,都必須秉持一份公平公正的態度,請不妨設身處地,假設有一天,當雨傘運動的黃絲帶、學運份子同樣受到這樣的網民攻擊時,你們又是否能泰然處之?

2015年5月24日 星期日

如此年代

  專欄作家屈穎妍的撐警文章終於惹來反對者的一番人身恐嚇威脅,是日更引發出支持團體發起遊行抗議行動,實在有點想不到,事件會升溫到這一地步。當然,作為近日激進的"反警"團體等勢力,自會認為這是小題大做,甚或會提出理據:"你等藍絲帶、黑警何嘗不曾威脅及黃絲帶、雨傘運動份子的種種人身安全?"筆者在此,只想嘗試公平一點地指出,藍絲帶、黑警一向被指責幹下的暴行即使有多惡劣嚴重,至少在目前據我所知的情況下,似乎並未禍及受害當事人的家人,然而今次的事件,卻明顯是有反對者因為不滿屈穎妍的言論,而企圖以恐嚇威脅"將要對其家人不利"的手段逼迫她收聲。而這簡直是一種無可否認的現代法治社會所不可容忍的卑劣行徑。

  香港人常常慣於強調所謂垓心價值的"言論自由",恕筆者真有點不明白,即使屈穎妍文章中所說的是一番多麼荒謬的歪理、悖論,難道我們就不應給予她一番小小的言論空間,以維護捍衛她的一點點言論自由?激進反對派議員等常批評政府、建制派勢力等沒氣量,容不下任何異見聲音,為何竟偏偏不能反躬自省,也缺乏了一點點容納他人批評反對的聲音,以至竟要以恐嚇手段來脅逼對方滅聲?敢問這樣一來,又怎樣才來說服小市民大眾信奉你們口中一貫強調維護的所謂"垓心價值"?這明顯便是一種難以自圓其說的最大的自相矛盾。


  或者有人會說,這根本只是建制派自導自演,搞出來的一場企圖嫁禍反對派的"陰謀"。這顯然又是一種荒謬的"ad hoc",如果這種陰謀論能成立的話,想想世上什麼事情不可能成為一番陰謀的體現?無論如何,不管屈穎妍文章中說的是否歪理悖論,我今日所看到的,只是一番反對者的無理打壓,及徹底背棄了言論自由精神的醜陋行為。有什麼理由去支持只有反警、反政府才是唯一的真理,而一旦撐警、撐政府便是應該受到千夫所指的十惡不赧(注意:屈穎妍的言論嚴格而言亦並非一味"盲撐警"者,如她常指責警方對"犯法"的佔領者表現太過軟弱)?請問我們整個社會的氣量現在去了哪裏?社會是不是有了病,而且已經是病入膏肓?

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破壞VS建設

  問一條很簡單的問題,試問在這世上,破壞容易還是建設容易?相信任何人即使用屁股思考,都將只會得出一個答案。

  而黃毓民議員居然公然在立法會會議上放言:"係呀,我就係有破壞冇建設,因為建設係你地(要做的事)吖嘛",而在事後,他卻連隨加以"補鑊":"破壞的意思,即是監察政府"(大意)(這一招似乎使得有點"茅"極,因為黃憑什麼能以自己的一番定義來硬套入別人口中的"破壞"一詞之中?看來顯然屬於一種所謂"邏輯轉移"技倆),並在訪問中力斥財爺曾俊華在網誌文章中引用無線老劇"飛躍十八層"主題曲"難為正邪定分界"中一句歌詞回應,便是企圖抹黑他,把他諷刺成魔鬼。如此說法,真不知大家接受與否?看來罵人辱人已只變成了他黃教授的專利,完全是只許自己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作為香港人,大家應該都很熟悉黃教授的作風,他若要出口罵人辱人,即使直接用上"魔鬼"此等字眼,經已算得是最客氣和溫和的了。

  不過,由此卻首先可以帶出一點,原來在黃議員心目中,竟是等如直接承認了監察、批評的作用便等同是一種"破壞"力量,而監察者唯一所起的作用即是破壞。這顯然卻是荒謬而不能接受的。即使這只是他的一種誇張性比喻手法,顯然亦引用得相當不當。

  其二,即使說個人是才識不足,對此點是理解有錯誤的話,那麼請問,藉以監察如黃毓民之類議員的力量又是什麼?閣下既能監察別人,別人當然也有權來監察你。有人或會回答,當然是人民──因為是人民當日以手中選票把黃選進議會裏去的。然而若要再細問下去的話,我卻不禁要問,究竟那部份的選票又有否足夠代表性去代表全香港絕大多數的民意?而人民對其可能起到的監察作用究竟又是否足夠?

  好了,再其次,如果大家的確承認"破壞"是比"建設"來得容易的話,那是否亦可間接反映出這些議員比起其每天都在批評、監察、鞭撻的政府官員,其實總是佔據著一個永遠更為優越、輕鬆的位置?不妨試以電影創作及電影評論的關係作舉例比喻:在現今這時世,要成功拍攝出一齣電影,絕非易事,可以想像必定須要經過一番經年累月的努力──雖然努力的付出很多時並不與收獲成果構成正比。然而,當影片拍成後,所謂"影評人"卻往往可以但憑三言兩語的工夫,即可信口雌黃,為影片簡單地定出一個高低水準。這就多少不免讓人感覺有些不大公平。當然,有人或會提出這種意見:沒有人逼你去做電影這行業的,"食得鹹魚便要抵得渴"!情況又或可引申到近日天天被部份市民攻訐得體無完膚,甚且被不遺餘力去加以妖魔化的"黑警"那樣──愚見是,歸根究柢,只因批評者是純粹站在批評者的"批評、監察高地"來看問題,事實上平心而論,任何稍具常識的人,都絕對應該明白和想像得到,警察近年在執行各種工作時所面對的困難和壓力,顯然是在每天增加之中。而批評和監察,所面對的困難和壓力,卻相對較輕得多了──這絕對是我的個人看法。不必誤會在下是在"盲撐警",有如那位近日成為部份網民嘲諷攻擊對象的知名專欄作家屈穎妍那樣。一個任何人都無法忽視的事實是,在任何族群團體之中,顯然都很難避免存在一定的害群之馬,警隊如是,政府如是,我相信即使在反對派泛民議員當中,在激進的社民連、人民力量等團體當中,以至在熱衷社運的大學生當中,也應一般如是。一切的分歧,似乎只在,有些人只著眼於所看到的負面現象,而有些人卻相反而已。破壞之所以總比建設容易的一個最大背景因素便是,有些人早已普遍接納了"建設者做得再好也是應該的,是本份的,而只要一旦做錯了,便應受到嚴厲懲處"這一種有點非人性化的觀念。坊間普遍流行的另一觀念是,只因警察、政府擁有比人民更多更大的權力,所以便理應受到這種較為嚴厲的制約。然而對此我卻不禁有種疑問,難道在現今這個社會,動輒可以批評、投訴的權力還不足以相應地好好制約這種權力麼?而當這種批評、投訴的權力流於泛濫之時,試問又是否應該有另一種相應的權力來加以好好凌架制約?否則,當天平擺到了另一極端之時,是否又有點矯枉過正之嫌?

  在中國傳統儒家思想觀念中,常強調"易地而處"的做人處事態度,故而至少我自己在出言批評別人的時候,都會常提醒自己,從不要忘記嘗試多一點去體會對方的處境,或找出對方值得欣賞的長處。但當批評者權力無限膨脹,而又逐漸不受制約之時,恕我大膽批評一句,他們往往很容易便會變得流於自大、放任、輕佻和不負責任。


此外,我還有一點淺見是,任何一位尊貴立法會議員,都是納稅人付出公帑聘任回來的,但如果議員的唯一責任、任務只是最簡單的破壞(即使手法有多麼高水平)的話,似乎的確顯得有點不值和不必要。因為,純要講破壞、批評的話,我想也許不必議員,很多其他人都能勝任有餘。

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風雲雷電

  梁羽生的"風雲雷電"是南宋系列之一,書中共寫了四位主角人物,那便是"風"(外號黑旋風的風天揚)、"雲"(蒙古公主,外號雲中燕)、"雷"(外號轟天雷的凌鐵威)、"電"(外號閃電手的耿電),熱鬧非凡,而且上承"瀚海雄風"、"狂俠天驕魔女"及"飛鳳潛龍"三書(後者只以金國王爺完顏長之的人物貫串及"穴道銅人"的點穴秘笈作事件貫串),下啟"鳴鏑風雲錄"的"姊妹篇"。唯四位主角之中,我認為著墨較多者只是轟天雷與耿電,餘下二人幾屬於陪襯,無大發揮,而四位主角的性格亦未見有太突出的塑造。

  說到這裏,不由聯想起近期在電視台重新熱播的"大時代"一劇,這部所謂"神劇"的成功我認為主要賴於好幾位角色的突出性格塑造──或可以說,幾乎都是多少帶有一點歇斯底里的神經質。剛剛不久前才看過一篇網文,把鄭少秋飾演的瘋癲狂蠻的丁蟹妙喻為今日的中央政府,劉松仁飾的方進新為西方的進步民主文明勢力,至於藍潔瑛飾的命運坎坷的"玲姨"則被喻為今日的香港。究竟是否有心人刻意作出一番過份解讀,情況有如昔日的"天與地"那樣,只能見仁見智,無論如何,不妨付諸一哂。而"大時代"的主要劇情設置,在我看來,本也跟武俠小說的一種傳統劇情模式沒太大本質上的分別:即主要牽涉一段隔代恩仇;男主角最後似乎"受命運注定"要繼承亡父未竟遺志,亦要借那天賦的一份獨特本領功夫以跟仇家對決──只不過是把練武功換成了對股票的觸覺、知識;此外還有,冤仇深結的兩家,偏有異性的一對下代男女墮進愛河,以至陷入愛恨相纏的矛盾痛苦深淵之中……

  容我把話題稍稍拉遠,對於近期電視台另一部熱播中的內地所謂"神劇""武則天"(內地版原名"武媚娘傳奇"),恕個人眼拙,實看不出吸引力在哪裏──即使拍得再怎麼用心,演得多麼用力,以至曾一度引起關注爭議的,關於女演員在劇中有頗多低胸大賣性感的場面,可無論如何,畢竟還只是一段大家都已耳熟能詳到不得了,過去也曾被拍過多次的歷史故事──對不起,這純粹是一種個人觀感:大情節本身既陳腐而無新意,則無論箇中細節鋪排得多麼著力與特別,對個人而言,顯然已缺乏了基本的觀賞吸引力。人生時間寶貴,在我看來,實在沒必要為了一段如此了無新意的陳腐故事,及已看得太多的"金枝慾孽"式後宮女人勾心鬥角情節而花上那麼多時間精力去追捧這樣一套據說近乎整整九十集篇幅的長篇電視劇!

  回來說"風雲雷電"。這部小說似乎也犯上了梁羽生大部份作品的毛病之一:出場人物眾多,然而其中若干角色到最後並未得到一番妥善合適的交代,致讓讀者感覺這等角色的營造,似乎純屬藉此拖拉劇情,敷衍成文的功用──如一般評論者常詬病寫小說者最易犯上的一種"多一人,多一事"的弊端。在本書中,好幾位配角人物,如孟霆、丘大成、李益壽、白堅武、趙武仲等,便出現了這種情況。尤其是白堅武,這位被設置為近乎反派"無間道""二五仔"之流的潛伏奸角,"青龍幫"的"四大金剛"之一的角色,在書末不但沒有"惡貫滿盈",甚至竟然再無任何一筆半筆的下場交代。

  我認為全書比較有趣的一點特色,倒是若干角色中,都被直接與梁山泊好漢牽扯上若干關係:如凌鐵威正便是昔日梁山泊"轟天雷"凌振後人;而他的師承乃出自"霹靂火秦明",秦明後人秦虎嘯正是其授武業師與世叔伯,此外在書中還曾有"鼓上蚤"時遷後人時一現,以及林沖後人林重的出現。我想,梁氏若有心發揚水滸餘緒的話,大可在這方面作出更多有趣的關連設計,不過可惜的是,作者大概是志不在此吧。

  梁氏作品的另一最大特色是,設計角色人物從不浪費,十分"環保",經常以同一角色貫串多部作品。在本書中,如武林天驕檀羽沖、狂俠華谷涵、蓬萊魔女、耿照、完顏長之、龍象法王、李思南、蒙古明慧公主、屠鳳、褚雲峰、谷涵虛、孟明霞、辛十四姑等等都屬此類──這裏又要引申談談,這位"瀚海雄風"中的男主角李思南,在遭遇設計上,竟跟金庸"射鵰"中的郭靖頗多相合之處,如他們都曾受過成吉思汗的賞識、與拖雷結過"安答",也有幸得到過成吉思汗女兒的垂青(一是明慧公主,一是華箏公主),而最後都基於民族大義投奔大宋,反與蒙古為敵。

  此外讀畢全書,發現有兩大瑕疵,其一是文字描述頗多粗疏缺漏、不連貫之處;另一則是一度出現兩大段與主情節──事實上我認為,全書中最大毛病便是欠缺一條最明確故事主線──並無太大相關的副情節:如老鏢頭孟霆封刀大典,及完顏長之在王府設下"高手大會"所衍生的兩大段設計,除了可供作者拉雜成文,填塞篇幅的功用之外,實在並不見得可起到其他任何推動主情節的作用可言。在這兩大段副情節中,作者都因應傳統習慣地引入了頗為冗長而不必要的大段正邪兩方高手輪流以武功比試的鋪排描寫,似是例行公事,而這幾乎也便是每部武俠小說中必不可少的例牌特定大場面情境設定之一。如期間,常有神秘人混在其中,伺機出言向群雄作出諸多尖酸刻薄冷嘲熱諷的角色,叫人聯想起金庸"倚天"中那位趙錢孫先生的經典有趣角色。個人讀武俠小說,每讀到這類武林大會的情節,都例感厭煩不耐。倒是眾英雄主角為國為民,維護民族大義,智勇雙全地抗擊異族,的抗爭情節,反未見有好好寫及,讓人失望。

  又,不得不提的一個角色,是秦龍飛。這角色原本因為好高騖遠,對師兄凌鐵威心懷妒忌而變得有點心術不正,錯投入魔頭薩怒窮門下,幾乎誤入歧途,還差點因把持不定,險些犯下淫行,鑄成大錯,幸而最後在師兄及眾主角的挽救下才幡然悔悟,懸崖勒馬,更與大奸雄完顏長之女兒完顏璧成就一段美滿姻緣。而這也是梁翁筆下常常寫及,也寫得比主角更易成功的角色。


  綜觀全書,未見寫得太精彩到位之處,僅屬梁羽生維持基本水平的作品。不過縱然如此,梁氏作品的可讀性畢竟仍比同輩作者所創作的大部份武俠小說為高。如筆者曾嘗試讀過臥龍生、諸葛青雲等名家作品,初讀之下發現如臥龍生、諸葛青雲二者筆下功底、文學根基都相當深厚,不但文字洗鍊,而且都用得極盡古雅華美,有時更有點刻意賣弄艱澀之嫌──坦白說,如果純以行文而論,都頗堪一讀。唯說到情節與佈局,則未免顯得過份單薄與平淡、空洞,乏善足陳。舉例如筆者近來試讀過的諸葛青雲"一劍光寒十四州"上冊(關於此書名,筆者不才,只因早年讀過古龍"三少爺的劍"篇首大概是出自古龍自撰的"劍氣縱橫三萬里,一劍光寒十九州"二句而引發聯想,及後才知此書名原來源出於唐貫休的"一劍霜寒十四州"之詩句)幾乎通篇流於一本主角英雄練武報仇打鬥的流水帳,簡直讓人不勝其煩,不能卒讀。相比起來,梁羽生文字雖簡樸,但每部書中在情節及佈局上至少都見出較用心思之處,高下立見。這就無怪乎梁氏能得享武俠小說"大師"之美稱,與二人地位不可同日而語。過去曾有戲言,把金庸作品比作武俠小說中常出現的九大門派中的"武當正宗";梁氏作品比作"天下秀"的峨嵋,而古龍則為專以奇詭險詭取勝的青城、海南二派;則臥龍生、諸葛青雲之流,大抵只配喻作崑崙、崆峒等較次等門派矣。

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粗口不能解決問題

  本周的"城市論壇"如常地火花四起,因為討論的議題正是近期備受熱議的"粗口辱警歌"事件。是日出席的正反兩方的講者嘉賓,卻呈二比一之勢,一方是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劉振琳,及支持大學生的文化評論員鄧小樺女士;另一方則是"新界關注大聯盟"發言人何君堯先生。

  首先表達個人立場,愚見認為,"粗口辱警"本來不是什麼問題,且看歷來本地江湖古惑仔,何嘗不在天天以粗口辱罵警察?我認為值得深究與爭論的,倒是現時這種風氣似乎在日漸擴散泛濫,以至就連我們傳統觀念中認為本應文質彬彬的大學尖子,甚或老師社工等,也開始在愈益激烈的街頭運動中習以為常地沾上了這種風氣。不錯,是人必有情緒,正如近日高永文局長落區宣傳政改,遇上那位連連指責他"呃細路"的阿叔,也禁不住發了一點脾氣。我認為,粗口的主要功用,也可能是唯一的功用,正正便是情緒上的渲洩,多於一切。

  如果同意這一點的話,則我們大抵亦應該同意另一點:在任何衝突場合中對別人大講粗口,很顯然就只具以上所講的情緒渲洩上的功用,並無任何其他實質意義的效用可言。而事實上根據本人粗淺體驗,在日常一切衝突場合中,一旦有一方不當使用上粗口,唯一帶來的結果只會是,把衝突雙方本已是高漲中的情緒都予以加劇升級,猶如火上加油的惡化作用,到頭來非但於事無補,只會讓問題轉帶往另一失控的方向。這本來大概都只是處理日常人際關係衝突上的ABC,如謂不然的話,隨時可在街頭經驗中予以驗證。筆者由此只想帶出一個心目中的討論重點:我們即使對警察、對政府存在諸多不滿控訴,究竟是否有必要用上這種粗口謾罵的,近乎過份的方式?根據嶺南學生會的劉同學反反複複,來來去去唯一強調的理據似乎只有一個:大家為何只把焦點集中於那粗口之上,而忽略了其後的背境起因(大意)?大意是指若非政府、警察怎樣怎樣,又怎會激起年輕人、大學生們的這種情緒?這種邏輯,似乎也跟個人前文所批評過的,"反水貨客"以至支持佔中運動人士的邏輯如出一轍,何其相似?

  一個人生活在如香港這樣一個節奏急促,而人際關係亦不時難免趨向緊張的社會當中,面對各式大小衝突根本是家常便飯,如果我們下下習慣了以粗口來作為任意渲洩情緒的工具,我可以大膽說句,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顯然根本就無助於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只會惡化問題。如果這也算得上是"智慧"的話,我不免奇怪,為何作為社會尖子的大學生們竟會連這樣一點智慧也欠缺,反而大條道理,甘於自貶身價,反去效法古惑仔市井階層的語言表達方式?而這正正便是廣大市民最為詬病和不滿的一點。看是日鄧小樺的表現,似乎便正是對他們的一次頗為不俗的示範:只要深信理據在自己一方,根本不必大聲夾惡,也根本用不著帶一字粗言。又,如議員長毛、黃毓民之流,相信任何人也不用質疑他們說粗口之流利熟練,但即使在攻擊政敵時,也並不常常需要倚仗粗口的表達方式的。

  席間,劉同學仍不遺餘力,控訴警方在佔中運動期間表現的諸多執法不當的問題,如"暗角七警打人"等等,甚至有現場某位女觀眾近乎戲謔地提出:"與其設立‘辱警罪’,何如設一條‘淫警罪’,只因女士一旦被捕帶進警署,很難保證不會受男性警務人員藉詞侵犯"(大意)。對此,個人只有一點回應,如果只因為警察在執法期間每每出現濫權情況,便應大大削減警權的話,請大家又不妨換個角度想想,試問作為執法角色的警察,在執法期間又能起到什麼實際功用?以我認為,這本就是一個帶點矛盾的兩難問題。情況或可比作,市民既然不信任政府,那還要政府何用?假設放任到天平的另一端,以至社會出現無政府,無警察的狀態時,敢問大家又是否樂於見到?這位女觀眾的擔憂是成立的話,如果只因為在警署發生過警員強姦過女受害人的事件,就憂慮所有男警都是淫犯的話,那請問如過去曾發生一宗的士司機林過雲姦殺肢解女受害人案件,政府又應否為此立一法例,嚴禁的士司機單獨接載女乘客?

  雖然,個人對劉、鄧兩位的觀點不敢苟同,唯根據現場表現,我認為後者在辯論中的表現觀感顯然比何先生為佳為強,何君堯先生在席間一味強調討論重點不在於"辱警罪"的應否設立,然而在過程中始終未能有力地折服對方以至公眾,在一個音樂會中的公眾場合唱粗口歌究竟有否觸犯了擾亂社會公安秩序的實質法律問題,卻只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挑釁鄧小樺,若她認為粗口歌是沒問題的話,為何不敢當眾讀出歌詞,甚或脫光衣衫。這似乎卻是有點"過了火位",偏離了問題重點。顯然,其個人情緒亦表現得有點失控,難怪現場另有一位男觀眾指出,是日的辯論質素顯得有點低劣。


  最後要再次強調個人的一個觀點,大學生固然可享有侮辱警察,以至侮辱政府的自由,但侮辱之餘,敬請自重,設法使自己顯得與那些未受過高深教育的市井階層古惑仔有所區別。你們根本完全可以不選擇粗口這種市井語言,而選擇另一種較為高尚,也較為易於為人接受的語言方式去鼓動市民接受你們那一套的思想理論,而讓反對攻擊你們的人都失去一切口實的,又何必吃力不討好地強去干犯天下之大不韙?誠如劉同學所說"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正正就可同樣適用於年輕人和大學生們自己的身上。當你們愈是放任讓自己表現得跟江湖古惑仔別無二致的囂張跋扈之時,也就難以避免有部份反對你們的人士,甚至包括你們的家長、親友等等,也將以看待古惑仔的態度來看待你們。我想,一個社會在人與人之間,一旦喪失了基本的尊重--即使是對著你們眼中多麼十惡不赧的政府、警察,一切敵人--那就什麼都不會剩下,包括人人都掛在口邊的什麼人權民主法治。

  此外,在爭論期間,有人指責曾出言批評學生的某位觀眾時,一開口便是一句"你是民建聯",這似乎也是一種犯了以人廢言的不太好的習氣,這才是名副其實的所謂"預設立場",此風一長,對於辯論任何問題,根本不會帶來任何正面作用,"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