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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蒙古vs日本


  昨天剛聽到有種似是而非的怪論,竟把日本當年侵華期間所作暴行,跟蒙古當年東征西伐過程中曾展開過的殘酷屠殺相提並論──又指後者甚至殺人殺得更多,更殘酷,企圖得出一個“若要一一清算起這種歷史舊帳的話,根本是算不清楚”的結論,用意無非又是刻意嘲弄那些反日憤青們的無知,以及淡化日本的戰爭罪惡感罷了。

  我認為,有幾點客觀事實是須要分清楚的。首先,如果因為以前有人在戰爭中也曾屠殺過大量平民,那就可成為今後任何干犯同樣暴行者的開脫理由,顯而易見便是一件在邏輯上非常荒謬的事。照此推衍下去的話,則世上任何一個國家民族,何嘗沒有發動過一次半次的對外侵略戰爭,沾染過敵對異族平民的鮮血?那豈非就表示,只要在戰爭中,就不管發生何種滅絕人性之事,都是無可厚非的了?那請問還要軍事法庭來作甚?

其次,當年成吉思汗時代的蒙古畢竟還屬於一種半野蠻民族,根本還未曾與文明世界接軌太多,因此在攻城掠地之際,普遍表現出蠻族特有的兇殘獸性,殊不足怪(當然,並不表示應該受到格外寬宥與原諒);但日本在發動侵華戰爭期間,早已隱然居於亞洲文明強國之列。再者,在成吉思汗時代,尚無戰爭法、國際法等觀念可言,而且什麼人道思想更加不知為何物,但在日本侵華的年代,上述都已成為世人普遍願意遵奉的共同公約,而日本卻仍罔顧天下之大不韙,進行恣意屠殺無辜平民的暴行,那就是無論如何也不可原諒的,以一個文明“禮義”之邦而居然仍然作下此種種獸行,其情況等同知法犯法,怎能不罪加一等?這情況大約可比喻為,某殺人犯被逮捕要處刑時,抗辯指在人類這些法律未曾確立之前,不是都有不少野蠻人一直在殺人嗎?為什麼單單要把我拿來處罪?

  其三,蒙古當年即使犯下多麼滔天罪行,今日已只淪為世界地位無足輕重,且也安安份份的一個邊陲小國,並無再張牙舞爪,興風作浪。然而,日本政壇中的右翼勢力多年來卻仍一直表現活躍,並且多次姿態強硬挑釁地製造事端,如多次參拜靖國神社、不斷刪改教科書中關於侵華史實的部份內容、否認發生過南京大屠殺等等。最重要的一點,還是由始至終,它似乎從未為當年所犯的諸多戰爭罪行,對中國人認真表示過悔疚贖罪之意,甚至更刻意借著有美國的撐腰,再三試探中國的底線。

  所以,最少基於以上三點理由,我認為蒙古和日本各在戰爭中所犯下的血腥屠殺暴行,根本不可相提並論。

  論者又提出了一個假設問題,假如日本和朝鮮一旦開戰,我們作為中國人,應偏幫哪一邊?答案很簡單,自然是兩不偏幫,為什麼一定得要偏幫其中一方呢?反正不見得任何一方都是好種。不過說到底,在道義上,我們無論如何很自然都應該絕對站在被侵略的一方,而譴責聲討那先行挑起侵略戰爭的一方。

  最後,不得不再度回應一下一個老生常談的老問題:即我們一邊嚮往推崇日本文化,熱中使用日貨,熱中到日本旅行,一邊卻念念不忘這筆歷史舊帳,究竟算不算精神分裂?我想,這問題其實多少也問得有點反智與幼稚。難道對一個敵人痛恨之餘,就不能同時對對方表現出欣賞的情操來?且看武俠小說中,不也常有這種仇敵間惺惺相惜的關係描寫嗎?更何況,正如我們不滿大陸政權施政,不代表我們就必須與祖國徹底劃清界線,恥於身為一個中國人;同理,我們所痛恨的,也應只限於當年那些可恥的日本戰犯,和今日仍在振振有詞,拒絕承認錯失的日本右翼份子,絕不等同我們要盲目地以整個日本民族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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