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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美食車

  財爺提出推廣的"美食車"計劃,任何人只要稍加一想,都知道"問題天天都多"。其實很多年前──不知現在仍存不存在──個人已嘗於午夜後的中環、灣仔及港島各區街頭都看到過一種類近的"美食車"的出現。不過,那其實只是一種專為凌晨才開設的臨時街頭"大牌檔"載運食材、爐具和桌椅等的小型客貨車。這種"疑似非法"的臨時大牌檔似是專為那些在港島各區開通宵夜班,及"夜蒲"人士而設,所賣的食物選擇不多,無非也只是即食麵、車仔麵、三文治等等。而這當然不是財爺構想中的那種美食車,後者構想中的,想當然應該是如我們常在外國飲食節目中所見,那種至少有一輛單層巴士那麼大,而又可內置爐具、冷藏櫃等,卻不提供顧客座椅,主要販售各式漢堡包、炸雞炸魚薯條等的美食車。

  不過話說回來,所謂美食車的構想,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無非只是流動熟食小販再加一輛車而已。只不過車廂的容量如果不足,試問又哪能容納下那麼多的必需工具物件,以及煮食的空間?所以如果必須是一輛巴士的大小,個人於此就不禁泛起兩個少年時代的經常狂想,一是幻想公共雙層巴士上,可以像飛機那樣,兼提供餐飲服務;二就是幻想可以把一輛雙層巴士作為家居:上層作睡房、書房,下層則作廚房、廁所兼客廳。因而忽發奇想,不如就開放部份這類美食車的經營權予本地幾家專營巴士公司,又或電車公司──其實大家都知道這些公司,現時仍兼營全車租賃供人開派對的服務,那麼若再附加餐飲服務,相信多少也是順理成章。固然,這當中可能仍不免會牽涉種種執行上的問題,但我想問題至少總不會比將牌照批出予新的經營者更多和更大。然而另一問題是,這似乎大大違背了政府當局一心扶持中小企投資者創業經營的原則宗旨,那麼,如果讓這些中小型投資者向以上那些大機構以低價租賃車輛又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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