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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4日 星期五

撐李慧玲

  針對過去在很多議題上,有人提出包容的說法,亦有論者論及過所謂包容的原意,原該是處於強勢者包容弱勢者,而非反過來的論述。在今日的李慧玲事件中,究竟強勢一方是李慧玲,還是商台,相信已十分明顯,毋庸置疑。事件發展至今,雙方均各執一詞,雙方支持者亦自如是。固然,處弱勢一方有時並不代表一定有道理,然而,只要細心一想,商台這次突然解僱李慧玲,如果真有充足理據的話,為何卻不肯向公眾交代一個清楚?正如區家麟在"評台"的"寒冬煮蛙"一文中所述,一句"純粹是商業考慮"、"老闆有權作編輯自主"等顯然不能服眾。同樣是黑箱作業,這就難怪有人拿這次事件跟去年的電視牌照風波相參照和比擬。

  區家麟在文中指出,事件雖無確實證據證明李慧玲對於商台的指控屬實,但基於種種環境證供,再加上個人認為商台十年前已有過突然對兩大名嘴封咪的可疑前科,這就很難不能讓大部份公眾出現相信和同情支持李慧玲的傾向──尤其十年前的封咪事件,至今仍未有一個對公眾的清晰交代。正如區家麟在文中所指:"有權並不代表(所為)合理"。理由很簡單,一個機構隨時可以有權力向屬下任何一位殘疾,或有某種特殊性傾向的員工作出解僱,問題只是,它能否在反歧視的條例監管下提出足夠充份理據,否則便有觸犯法例之嫌。

  個人聽李慧玲主持的電台節目次數不算太多,然而一向頗佩服其人敢言風格和思路的清晰。可以想見,在大氣電波主持一個這樣的"烽煙"節目,所頂受壓力是不言而喻的,如在youtube上,我們可輕易搜尋到如黃毓民或人民力量等人在這些年間向其作出諸多粗口謾駡,冷嘲熱諷的視頻和聲帶。從這些視頻、聲帶中,不難察覺她敢於直抒己見,不畏強權,是其是非其非的勇氣。激進民主力量如人民力量等,固然恨之入骨,據說這些年間不斷地向其發律師信、投訴信,再加以粗口的電話騷擾(但在這次風波中,在電視上見到人民力量的陳偉業、陳志全挺身而出,促商台作一交代,不論是出自真心還是假意,多少仍值得嘉許)。此外,因其常在節目中批評建制派與政府的言論,我相信也同樣地承受著後者的多番批評和衝擊。真可謂吃力不討好,兩面不是人是也。如果說,這是純為博出位,為什麼什麼目的鋪路等等,到目前為止,我認為這代價也未免付得太大了。

  以其今天所累積下的名氣,我很市儈地相信即使她被解僱了,也絕不愁沒有被其他傳媒機構爭聘的賺錢本錢,此所以,我相信其今日所爭的,很可能全只為一口氣和一份公義而已。何況,任何一個機構在不足一天的時間下,突然如此倉卒地宣佈即時辭退一位服務了多年的員工,倉卒得甚至連對方返回公司收拾一下個人物品的機會也不容許,如此做法,在任何稍具常理的局外者眼中看來,都顯然極不尋常,也似乎殊無必要。以我理解,一般除非是針對曾干犯了極嚴重刑事罪行的員工,又或是僱主在有理由相信,只要把對方多留在公司一天,便會對公司構成如洩露商業機密等極大即時損害的情況下,僱主一方才會作出這種安排的。


  不管真相是怎樣,今次事件為公眾帶來的實際效果,是又一位出位敢言的時事評論員被滅聲封咪,無論如何,對香港社會和新聞傳媒界都是一個損失,絕不是一件好事。即使為商台贏得了某種好處,長遠而言,都將是得不償失,讓這個電台機構的公信力再一次受到不小的打擊和損害。隨便解僱一位員工,對商台來說,可能只屬微不足道一件小事,也許我們相信,即使去了一個李慧玲,今後可能還會在電台出現另一個李慧玲,但問題是,誰能保證同樣的歷史又會不會一次一次地重演下去?鄭經翰、黃毓民、吳志森等名嘴雖先後被扼殺封咪,可誰也阻不了他們在其他媒介發出更大的聲音,所以期望李慧玲,也絕不必因此氣餒和窒步,請為眾多挺你的支持者而繼續發聲下去!離開了商台,或許只會帶來更廣闊的一片天空!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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