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使人廣博,寫作使人細膩--李怡

我最喜愛的武俠作者

  • 馬伯庸
  • 喬靖夫
  • 梁羽生
  • 古龍

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感情潛規則

  二零一零年五月九日,一個心情壞透了的母親節凌晨,仍在孤獨地寫我的網誌,縱使我知道,點擊率是何其地低。
 
  近幾年,其實也說不出確切由何時開始,總覺得香港開始逐漸瀰漫一股濫情造作的風氣,尤以港人在每年各個節日的表現為甚,如情人節母親節例必要送花,母親節更例必要陪母親吃飯飲茶之類。其實,個人也從不反對把感情的表達形式化,因為很明白到,感情從來是須要適當形式化地表達出來的。然而,當形式逐漸演化為模式--甚至演化為一種無形壓力時,就未免有點那個了。尤其在商業社會,更容易會成為商人從你口袋中把鈔票賺走的大好機會。

  形式或模式,本來應是建基在真實感情的基礎之上的。試想一下,一對根本沒有感情基礎的男女,若是強逼他們天天說一百遍”我愛你”,難道就真能期望他們的感情能藉此加深加厚麼?

  香港人之濫情,亦常表現於電視節目越來越好於”唧”人眼淚的慣性之上,不論是時事性的紀錄片、新聞節目,以至任何節目--例如一些選美節目、歌唱比賽節目,也特意要拍攝參賽者及其家人親友在台前幕後的一些”真情流露”片段,甚至每逢被拍攝的對象即將流淚,例必來上一個大特寫,等待隨時捕捉對象流淚的一刻,總之是不擇手段,務求千方百計牽動觀眾的感情--也許這也是全球性風氣使然。然當人的感情被牽動得過於頻密,牽動波幅也過於劇烈之時,人就往往易於陷入麻木,甚而更常會陷於一片真真假假的錯亂狀態之中,終至不能自拔。

  附帶一提,對於電視新聞節目,近日久已有一點不吐不快,那就是不知從幾時開始,記者每當報道一則新聞時,總慣性地要採取一種既戇居可笑亦相當做作的”現場感”手法:報道關於吃魚翅新聞時,自己也例必要在鏡頭前裝模作樣,吃上滋味的一口;報道某些關於運動的新聞片段中,自己也例必要裝模作樣參加一份……或許電視台的編輯或記者們,總覺得如此手法,才更能為觀眾帶來一份親切感與動感,更能吸引觀眾的興趣,但在我看來只覺滑稽,也多餘之至。試問,記者若要報道一宗殺人案或強姦案時,自己是否有必要也在鏡頭前試著裝模作樣殺人強姦一番呢?專業新聞記者可不是小丑,可從沒必要在鏡頭前扮鬼扮馬取悅觀眾的,報道新聞,只須秉持專業操守,有碗話碗,實事求是就夠了,正正經經,好好地拿個麥克風端站在鏡頭前報新聞,不見得觀眾就會覺得枯燥而急於轉台的吧?

  創作有公式,但感情是從無公式的。而且,感情往往並非萬能,這是事實。一旦過份強調愛的”偉大”功效,未免易於淪為虛偽。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偽君子一向比真小人更為可怕可厭(雖然這點我極不同意),矛盾的是,在感情表達層面上,為何卻總會有一番相反的取向,寧取偽君子,不取真小人?

  恨得太多令人累,但愛得太多,同樣會是很累人的。很多傳統肥皂劇對我們的男女感情教育一般是:建基於同情或感激上的,根本從來算不得真感情。那麼,在服從於世俗感情模式與倫常壓力下之餘,我們何不試來反躬自問一下,自己對於雙親父母的感情,到底又有幾多分是單純建基於感激同情,甚或純粹只是人云亦云,須要相當吃力才勉強壓榨得出來的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