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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國民/公民教育:這樣的反日


  記憶所及,近年在中國內地爆發的大規模反日示威活動,這好像已至少是第二三次了。可惜的是,在全世界傳媒鏡頭聚焦下,中國人又一次表現出了極為幼稚的醜態。一見日本車便推倒,砸爛、打破售賣日貨商店、日式食品店的窗櫥玻璃,就連好些內地同胞自己,都看不過眼,對這些行為大恣斥責。何必又一次讓自己這樣蒙羞呢?實在不得不叫人同意潘小濤的說法,這些行為正正反映出公民教育的重要性。更加讓人想起,在香港國民教育是否推行的爭論中,有人提出的另一個說法:要搞好國民教育,先決條件是先搞好公民教育。

  上周在立法會選舉論壇上,反對國民教育的蕭若元與支持國民教育的劉健儀曾就外國學校是否設有國民教育科,展開過一番爭論。前者堅持除新加坡之外,世界各國學校課程中均只有公民教育,而無國民教育,而後者則指出所謂的公民教育科,其實已包括了國民教育科的內容,據其話意,即是只有名稱上的不同,而無太大實質上的分別。在這一點的爭論上,我個人比較傾向支持梁前者的理據。名不正,言不順,何謂公民,何謂國民,名稱雖只一字之差,但定義有所不同,實不宜混為一談。

以下是引自:
http://gongxiangming2009.blog.hexun.com.tw/61500866_d.html一文的說法:「什麽是公民?應該說這是一個政治學的概念。公民不僅是一個自然人,而且擁有國家法律賦予或保障的各種政治權利。沒有這些權利,你可以是一個國民,但不是公民。一個不到18歲的人,因為還沒有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他就不是公民。另外,一個罪犯,他在服刑期間被剝奪了各項政治權利,就不是公民,但他仍然是國民。」而就算別國的公民教育科,真的也包含了若干國民教育的內容,也不能那麼含混地就說,兩者之間沒有差別。更何況,更應該爭論下去的重點應是,兩者的“國民教育”內容究竟又有沒有分別?但話說回來,嚴格來說我認為拿外國例子來跟香港作比較而以此作為理據,亦可能有些不太適當。

  說起選舉論壇,在另一場論壇上,黃毓民以中國國旗上的五星象徵意義為何的問題,即時考起民建聯的參選人蔣麗芸,亦成為一個頗為精采的場面。可笑又可嘆的是,後者居然受不住黃的逼問,“開口合着脷”,當眾答錯大星以外的四顆小星代表的是“工、農、兵、商”,結果即時被黃毓民揪住痛腳,大出洋相。蔣作為議員參選人,所表現出的無知,雖則有點不可原諒,唯黃有心設下這個“士碌架”,並成功抓住這點,大大抨擊對方根本沒資格愛國,細心一想,其實理據也嫌不足。一個人要愛國,固然應該多點認識國家或現今政權的一切,甚至對國家或現今政權的歷史和諸般知識均能倒背如流,固然更好,但我認為這只是次要條件,而非必要條件。依此邏輯,難道一個對這些知識一無所知的平凡農民,就沒資格講愛國了麼?更何況,政權不代表國家,五星紅旗只是共產黨治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旗上的五顆星星代表什麼,只不過屬於國家整體知識之中的一個小小知識而已。我相信即使學識廣博如黃教授自己,也不能保證自己對於共產黨的任何一切知識都熟之甚詳,不會搞錯的──雖然以上這個,只是屬於一些很基本的知識範疇。一個馬後炮看法,其實,蔣女士如果對此問題一知半解,倒不如乾脆坦白承認不知好了,又何必強不知為知?此外,現場所見,蔣女士身後還列席著參選名單中包括的四至五位成員的,令人惋惜的是,四五位成員中居然沒一人能挺身為蔣女士解此一困!

  此外,關於釣魚台的主權問題,近來發現了以下幾篇文章,似乎也有相當參考價值和趣味性:

  當然,上述文章中所引述的理據,到底是否片面,實在還有待進一步研究考證。然而,我相信其中必有一部份是可信的,也是說出了一部份事實的:如果中國政府當年的確是曾經主動放棄了釣魚台的主權,那就難怪日本今日可以這樣理直氣壯,也就難怪兩岸政府為何對這問題一直不敢表示出任何實質上的強硬姿態與行動──大概因為心中有鬼,自知理虧也。這亦帶出了問題之複雜性。但有一點不可不察,即使國民政府或中共政府都曾一度放棄主權,但琉球群島以至釣魚台的主權爭議,歸根究柢似乎都源自日本當年發動之侵略戰爭引起的。我們在讉責兩岸政府顢頇無能的同時,是否也應對這一場不義的侵略戰爭發起更大的譴責?

  此所以,對於民間種種保釣愛國行動,試問又怎能不叫人唏噓慨嘆與心淡?政府不表態護航,一切民間努力看來只會徒然白費。今日內地民眾發動之反日示威出現這許多不理性行為,雖然可笑可嘆,但在某方面來說,多少亦有點可悲可諒。創巨痛深,一切多少可歸咎於,日本過往對於中華民族實在帶來一場太大太深的災難和傷害了。而這一場災難和傷害,遺患至今,絕不是數十年,以至一個世紀的時間可以沖淡的。可以說,這也是一場日本人種下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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