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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7日 星期日

民主的暴政

  讀者Jensen指筆者文中在鞭撻佔領運動,很明顯他是站在支持運動一方的。我反覆思量,難道整場佔領運動由始至終都沒有值得鞭撻的地方,都是值得鼓勵的嗎?封路霸街,擅自挪用垃圾桶、鐵馬等物件當路障,再到近來拉隊在旺角集體"購物"騷擾店鋪,又以逼迫警方執法抄牌為名,報復以禁制令企圖讓交通恢復的小巴公司等等(這尤其是個人最為憎恨和反感的一種蠻橫行為,在此建議小巴公司大可以兩種方法還擊:一、承認違例泊車,同意讓警方抄牌,問題是在警察抄牌的同時,要求警方先檢控在場這批人士以"非法集會罪"以顯一視同仁,否則同樣可算作"選擇性執法",二、既然投訴我違例泊車,好,那就請警察檢控我的同時,要把整條街,以至整個區份內所有違例泊車一律檢控,否則也是"選擇性執法"!可以見出,這批搞事者是如何曲解何謂"選擇性執法"意義,舉例如街上若同時發生兩宗劫案,而只有一名警察到場,若劫匪分開兩個方向逃走,那麼警察若只向其中一名劫匪追捕,按此邏輯亦已構成所謂"選擇性執法"了?)種種行為表現,我認為決不是可以梁振英政府如何如何背棄民意,如何如何拒絕溝通、"黑警"如何如何黑暗,以至官商如何如何勾結、社會如何如何不公可作藉口的。

  在此,請容許我再試舉出一個很多人也許會覺得有點比喻不當,但個人認為卻很值得比較的例子,相信大家若到過國內,必然難免會遇到過一些在路邊遭受一些狀似可憐的行乞者攔途硬乞強討的經驗,便是在香港,我們經常也會有在街頭被一些慈善團體的募捐者攔途索捐而喋喋死纏不休的經驗,雖然我們很多時也會被他們那些看似極待援助的狀況,或者真誠態度而打動,然而當其手段一旦用得過火,近乎威脅而又糾纏不休之時,往往就只會讓人轉而生出厭煩反感,從而漸漸抵消了對其同情之心。只因隨緣樂助,釋出善心本是基於每個人的自由意志,但一旦變成要處於半被強迫的狀態下,似乎就已失卻了一切原來意義。香港人不是不想要民主,只是實在不甘於在這種被威迫的狀態下屈從於示威者們,跟隨他們用上那種近乎唯我獨尊,不容異議的方式來爭取民主而已!試問你們又憑什麼能自居於香港整體市民的民主代理人、代言人的地位?憑什麼非要全香港市民都認同你們的手段,一旦遇上異見者反對者,便要採取嘲駡侮辱的方式來對待?

  也許在佔領者心目中,人民總是"大晒"而高於一切的。但即使如此,反對佔領運動的香港市民亦大有人在,難道他們就不算是人民,就不能"大晒"?請大家在一味指責別人怎樣怎樣的同時,何妨又先來反省檢討一下自己是否有什麼做得不當的地方。且看阿爾蓋達、中東極端伊斯蘭武裝組織近年的種種恐怖主義行動,動輒以暴力、人命作代價,其所強調遵行的何嘗不是自己心目中所一直尊奉的崇高正義,才不惜獨行其是?當然這是個很極端例子,然而我認為相比於這場佔領運動的本質,似乎也只有程度上的差異而已。是的,香港的這場佔領運動屹今為止雖還未造成人命損失與重大傷亡,但無可否認業已造成極大的社會內耗。

  在日常生活中,所謂"好心做壞事"的例子屢見不鮮。我相信三子和學生最初發起這場運動原是真誠地為了要達致一個崇高目標與理想,問題只是方法和手段讓人質疑罷了。何況,他們似乎在事前就沒有好好周詳部署過,運動若一旦被激進份子"騎劫"後,可以怎樣控制局面。另一方面,你既可以以公民抗命為由,不遵守法律,卻又同時反過來責怪別人不遵法律,指責警方選擇性執法,這又是什麼回事?是否因為你們所爭取的是一個崇高目標理想,所以便應享有特權?這公平嗎?


  行文至此,我不禁忽起感想,一個社會或國家,要達致民主制度並不太難,相比起來,要怎樣達致一個最公平的制度才是更難。好比近日,在美國這個號稱世界上最先進民主國家,就因種族問題爆發了連串街頭示威與暴力衝突,其肇因根源豈非亦正出於公平二字受到質疑?可見只有建立公平,才是建立了民主的基石,一個沒有真正公平基礎支持的民主制度,往往只能淪為"民主的暴政"。

2 則留言:

  1. 杜先生, 兩年前, 本港一所小學派員參加辯論比賽, 得到題目是: 普通話教中文利多於弊, 他們是反方. 校長致電主辦單位, 說學校是支持並施行普教中, 學生怎能違背校方方針? 遂要求負責人更改辯題, 負責人斷然拒絕. 討論/辯論這門東西, 本來是訓練邏輯思考, 立場是甚麼不重要, 勝負也不太重要. 在英國國會辯論, 首相經常受到黨友的提問, 但這不代表該議員內心不同意首相的立場, 只是要轉動首相的腦袋. 同樣地, 雖然我不怕坦白我對佔領運動是支持的, 但我在閣下園地留下的每一個字, 都是在激活你的思考. 我過往求學時期寫論文, 我有立場, 我會不斷請身邊同學對我質詢, 好讓我嚴謹整理推論. 我有這個胸襟, 似乎杜先生就沒有了, 劈頭第一句就用我的立場標籤我, 完全不回應我論點及當中所留下清晰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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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想清楚,我從沒有"標籤"過閣下,只不過提過閣下所持的是支持佔中的立場而已?難道這也算是"標籤"?至於指我沒有回應閣下論點,也不知從何說起?我從來很尊重閣下發言--前提只是得講點理--也確實沒有刪除過閣下留言,如果閣下認為反駁閣下觀點便是沒有胸襟,我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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