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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欄杆印證了成龍的話?

   曾經有人說過,香港是一個”欄杆城市”,的確,在很多年前開始,筆者已對此深有體會,香港有很多街道、馬路都是遍佈著那些惱人的欄杆的。欄杆之惱人,在於它往往會把行人路完全封死--有時行人路本身已狹窄得僅得數尺空間,當局硬是仍要立起一大截欄杆,逼使行人在裏面作”困獸鬥”--而且也逼使行人若要橫過馬路,便只能死死擠往同一個狹小出口,從而製造人與人之間的無數肢體碰撞的爭端衝突,簡直討厭至極。若說這些欄杆的建設,乃是純然為了行人的人身安全著想,避免他們走出馬路被車輛撞及,問題卻在,在市區很多人車爭路十分激烈的繁忙地段,偏偏又不見當局因此而豎建欄杆把行人攔住,反而倒是一些平日根本頗為偏僻的地段,當局很多時卻會圍上長長的一大截,甚至由路頭直攔到路尾,連一寸縫隙也不給人留出來。過去早有人提出過,如此設計,簡直不論對傷殘人士或長者都極為不便:為了繞過這些欄杆過路,有時便要被逼多走上一大段無謂的路程!推想唯一的原因,可能就是在這些圍上欄杆的路段,以往曾發生過交通事故,所以當局才會出此下策,但這又實在某程度反映了當局”頭痛醫頭”、”出了事便循例搞作一番算為交代,未出事便懶理”的慣常作風。(關於欄杆,可參閱”頭條網”潘國靈”靈感國度--過度管理的空間”一文)

  看來香港政府對市民的自律能力真是相當缺乏信心,由路邊欄杆之多設,已可見出一斑。但話說回來,香港人的自律能力很多時又的確是很差勁的,尤其表現在過馬路、以至走路時的爭分奪秒,不顧他人的自私自利態度。為了多趕幾秒鐘,大多港人都已習慣了不依交通燈號過路,這倒也算了,最令人討厭者,是有些人甚至明明在已亮著”行人止步”的燈號時,眼看著車輛迎面撞來,仍要偏偏慢條斯理地違例走過,彷彿還帶點故意向駕駛者惡作劇挑戰的意味:”有本事撞埋黎吖笨?”。早前網上曾熱播過一時的一段”火雲邪神大戰神鵰俠侶”的短片主角,衝突原因便基於此。相信很多常在路面駕駛的駕駛者們,對此應有一番感同身受的深刻體會。



  因此若無欄杆圍住行人路的地方,路面的情況又真的會變得頗為混亂不堪的,因為行人可隨時走出馬路,恣意地罔顧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的滋擾與不便。駕駛者,甚至是行人本身,若在這些地段經過,有時真有必要付出雙倍的精力來警惕留神的。猶記得很久以前,陶才子曾言及國內人士的駕駛態度,指他們似乎坐上了汽車駕駛座,便會自然而然變得趾高氣揚,不可一世,為滿足表現自己的這種有限的優越”權威”、”階級”,所以才特別喜歡胡亂響車號。關於這一點,我大膽敢說未免是個”醜陋”的誤會罷了。之所以國內駕駛人士會養成動輒響號的習慣,依我深刻體驗而作的推斷,其實正正源於國內的道路使用者平常都太不自律所致。很多駕駛者根本不理他人死活,說切線便切線,說停車就停車;至於行人,更普遍存在同樣的自私心態。別說在國內,就是在香港,相信不少駕駛人士都有這樣的經驗,很多行人根本任你把車號按爆了也是不會理會你的,有等性情暴躁者甚至更會反過來向你怒視怒罵一番!你說,在這種情況下駕車,一次兩次還可以表現出容忍風度,日久之下,能不變得暴躁不耐嗎?

  由此,大概便不禁令人聯想起,約在一兩年前,成龍大哥當眾說過的一句”金句”:”中國人都是要管的,一旦不管,便要亂”。記得當時,成龍還因此而大受輿論一番激烈指責批評,甚至嘲謔。但究其實,想深一層,平心而論,此語也並無什麼太大不妥之處,至少反映出一部份的真實(請大家先不要忙著扣上什麼無謂的政治帽子、標籤)。當時好像也曾有人提出過,就是亂又怎麼樣呢?亂也不見得不好嘛,台灣、香港縱”亂”,也不見得亂出了什麼大岔子來!先不說這種論調其實不值一駁--如果說法成立,那大家以後倒不如乾脆支持實行”完全無政府狀態”好了--先致聲明,筆者無意在此為任何家長式政權護航開脫,或者奉承吹捧,只是就事論事。一個最簡單明瞭的事實是,若果亂真是好的常態,那麼人類社會又為什麼會發展出國家、政府這種東西來?因此,我認為,我們決不能光光因為害怕一個政府會發展成專制、極權,便盲目否定一切”管治”的意義的。這只是一種矯枉過正,過猶不及。又,我們現在普世所崇尚的”民主”、”法治”體制,其實又何嘗不是一種”管”的形式?關鍵只在該管到哪裏,如何管罷了。

  而若說此語是侮辱了國人自尊,低貶了國人的自律性,那我倒想問問,相比於柏楊的”醜陋中國人”論,陶才子的”中國小農DNA”論又如何?那豈非更該作十倍的聲討與貶斥了?

  也許,若把這金句稍改,改成”什麼人都是要管的,一不管就亂”(相信就連以自律性高享負盛名的日本人也總難免有例外的),有些人的氣可能便會稍平一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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