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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有錯要認,打要企定

  政改方案終於通過,但有關這上面的是是非非,仍然莫衷一是,存在頗多灰色地帶。誰對誰錯也好,只有留待市民公論,唯有一點可以肯定者,是社民連三子在事件中表現過火,實在大失人心,尤其梁國雄在立法會為自己辱罵司徒華一事辯解時,居然仍死不認錯,強詞奪理,委實可算厚顏無恥--套用華叔比較厚道之語,不過是露出本性而已。不妨且聽其中的辯詞,先是聲稱自己與華叔有多年交情,因此自己亦不想對方”死”,而兩人交情又並非外人可以插嘴,所以告誡外人不論出於好心還是惡意,均不要再在這件事上多糾纏(大意),繼又辯稱對華叔那句”生癌上腦”的話,是在群情義憤的情況下說的,最後竟說不相信華叔會因自己那句話而有事云云。

  如此辯解,理據之薄弱,之荒謬可笑,只要不是昧心之人,相信都一眼就可看得出來,只怕就連三歲孩童也不能受到欺騙吧?首先,他與華叔私下交誼到底如何,外人自然無法清楚了解,本也無權置喙,唯這一點卻根本並非這件事的重心--如此說法,目的無非純為轉移視線罷了,可卻要知道,今次這件事情,決非止於兩夫妻或一對朋友私下口角,衝口而出把話講”大咗”那麼簡單(那才是真正的外人沒法管得著之事),也是不可相提並論的啊!一來雙方均是公眾政治人物,二來人身攻擊牽涉政治人物修養問題--若要強辯那不是人身攻擊,更加非但全無意義,也只屬幼稚的詭辯之言。如果像這種”不相信對方會因一句話受傷害”的理據成立的話,那麼試問若有天有人以四字真言粗語問候時,你又能不能接受以下辯解:”我也絕不相信說了這句話,就會對令壽堂構成傷害”呢?

  再者,即以純道德觀點來看,既然你與對方交情如此深厚,今日不過只為政見稍有不同,即可反目成仇,口出如此惡毒咒罵,所謂”多年交情”不但根本不足作為開脫之詞,反倒足以反證出閣下人格修養之不堪,器量之淺窄也。至於說到當時是”群情義憤”,亦殊屬薄弱不過之脫詞,身為政治人物怎能全無半點理智與自制能力?難道只因群情洶湧,頭腦發熱之下就可講出不經大腦,傷害誹謗他人之言,甚或胡作非為?

  所謂”有錯要認,打要企定”,是最基本做人修養,也是現今社會基本的人格要求,何況作為公眾人物,更應為公眾作起垂範作用,死不認錯,徒知巧舌如簧,文過飾非,以更大的錯誤來掩飾錯誤,只會令自己為人唾棄,既自欺不了,也絕欺不了人。

  是日在港台”自由風”節目中,一個大概是長毛”粉絲”的聽眾也來電試圖為長毛辯解,首先他指出當時自己也曾在場,故而清楚當時的真實”語境”實是:長毛只不過在跟其他反政改人士,一起探討華叔這次是否真的為了生病才有此次反常的支持政改決定時,才說出了那句”生癌上腦”之言。但這一點實在既站不住腳,亦屬多餘,無非是”為兜而兜”罷了。這裏不妨作一假設,好比在近期張國強的”調戲女主持”事件中,要是張國強死不認錯,堅持辯稱自己那句所謂”好波”純粹只是稱讚對方足球技術好,不知道大家又接不接受?

  那位聽眾又指出,當初選民投票把梁國雄選入議會,本就該預知其人作風正是如此專好罵人的,因此不應予以深責,並且質疑長毛素來動輒罵人沒見惹出過多少眾怒,為何這次外間反應卻如此之大,莫非只因罵的是在眾人心中”地位超然”的華叔?這位觀眾頭腦未免有點不清,不明白問題著眼點根本並非主要出在”罵的是誰”,更主要的是出在”罵的質素(這是主持人回應語,而我則要加上一句是”罵的理據”)上。罵人可以,但一個合格的政治人物,至少要隨時保持理性、風度,遵守一般公認守則,無論如何也不應逾越”人身攻擊”底線,如罵人是豬是狗,或以攻擊別人身體上的傷殘病患作手段。其二,我說”罵的是誰”並非主要重點,但其實也屬重點。否則,為何只懂欺善怕惡?既然”社民連”對中共如此深惡痛絕,有種何不向北大人人身攻擊一番試試?只因香港之至今尚無民主,歸根究柢,罪魁禍首只有一個,正是北大人也。

  由此可見,選民們若是單純基於社民連這種”好罵”作風就隨便以選票去支持的話,是多麼不智的事。正如黑社會、市井流氓多半並不可恃,更不可信賴一樣,習染這種流氓之氣、黑幫之氣的人,不管身在政壇內還是政壇外,也從來是不可恃信的危險份子,只因你不知道這種人幾時使起性來,將會隨時反咬一口,隨時有天可把那副對人使慣了的恐嚇嘴臉轉過來朝你展示,把那套對人使慣的惡毒謾罵之詞加諸你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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