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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憤青

  讀易中天的”品人錄”,讀到次章”曹操”章末,有這麼一段:

  文人和老百姓也不喜歡曹操。因為曹操殺了不少文人。文人喜歡同病相憐,老百姓更不管他在歷史上有沒有貢獻……在魏蜀吳三國三位開國領袖中,曹操留下的血債大概最多,令人髮指的殘忍記錄也最多。血債總是要還的。殺不了曹操,口誅筆伐不行嗎?義憤填膺之際,便難免誇大其辭,甚至誣衊不實。比方說,他就未必殺過呂伯奢一家,更未必說過”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話。不過,曹操也曾誣賴過別人的,冤枉他一回,也算一報還一報。何況這些事栽到他頭上也”很像”……

  適逢深宵亞視,正不知第幾次重播一套以李小龍名作為取材的劇集”精武門”,劇中離不開的主要情節自然是當年的日本人在中國如何囂張跋扈,欺我國人為”東亞病夫”,最後更以陰謀毒殺精武門一代宗師霍元甲。有關此案,大抵應無正史可稽,即連平江不肖生的名作”近代俠義英雄傳”--亦即今日流傳霍元甲故事的其中一個主要源流--亦只載霍元甲是死於”鐵櫃玻璃肚”而致病(指平時只注重練外功,忽略內功所致),只把日本人下毒一說聊備參考。但既然李小龍的原作品是有此一說,自然照演不誤可也。不過據記憶,李小龍電影中所述日本人是買通廚師,下毒在餅乾之中,卻有點古怪而已。

  真實歷史到底如何,恐怕只有歷史專家才說得清楚。然誠如易中天所言,即使真沒有這回事,這筆債栽到日本人頭上也實在栽得”很像”,只因為在那個時代中,日本人對中國人曾作下過的血債,實在多得不勝枚舉,罄竹難書,也比曹操殺人之多之殘酷可怕更要不止十倍。那實在是太過份,也太難以讓人原諒的暴行,更是任何稍有良知、血性,不管屬任何國家民族的正常人也無法接受得了的暴行!血債總是要還的。但日本人可真正還了麼?不久前,據當年在亞視劇集中扮演過陳真的演員梁小龍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當初他在初返國內時,亦曾驚異於同胞們對該劇的瘋狂投入程度,據他說有些同胞簡直已把戲劇與現實混淆,把他當作了真正的民族英雄一般來崇拜,理由是他在劇中大打日本人,大快人心,為廣大的中國老百姓大大出了口氣。表面看來,這實在有點天真可笑,可想深一層,又實在值得悲哀:若不是老百姓歷來受盡了日本人那麼多鳥氣,一直憋了那麼多年卻又除了看看影視劇之外根本無從渲洩的話,試問又怎會帶來這種效果?

  今日在香港,有不少文化人對大陸的所謂”憤青”,表現得殊為不屑,總認為他們愚昧、無知、盲目、不切實際,而且表裏不一,最主要的一點譴責是:這些憤青們一方面口口聲聲要反日排美,口口聲聲愛國之餘,可一方面又要熱中崇尚於人家的文化軟力量,甚至一有機會就要削尖腦袋爭取外國護照云云……

  我認為,這種指責,大可不必。誠然,憤青的行為,有時看起來,實在失諸天真莽昧、盲動,但想深一層,我們就會明白到出現這麼一種憤青現象,背後的深層背景究竟何在,只要想明白這一點,我們就何妨對此付出一點點的諒解與包容?我認為,一切應可追溯至我們的祖國,在近百年間所遭受到的重重太也慘無人道的災難與屈辱,創巨痛深,明白一切由此而起,我們實在又何忍深責之?

  或有一種說法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誰叫中國人自己不爭氣在先?先是清朝腐敗無能,再而是自顧內鬥,才招致敵人有機可乘?唯此一說法,依我看來,非但近乎冷血功利,也實在在邏輯上有點難以自圓其說。若依此強存弱亡,成王敗寇的邏輯推論,以今日先進的民主精神及環保精神,我們又何必還去積極保護那些什麼弱勢族群,或者什麼瀕臨絕種生物,不妨就等他們通統自生自滅好了?誰叫他們的DNA本來就低賤卑下?

  誠然,中國人是不懂自重、自強,不懂團結,專好內鬥,更已成為一種令人可憐可恨的特質。但是否因此便值得抵受這百年來所受的那麼深的民族災難,甚至是血腥屠戮的報應呢?試問這又跟一個性罪犯當在受到檢控時,反過來以受害人衣著過於暴露,引人犯罪作辯護理由,又有何本質上的分別?維護弱勢,今日已是全人類的共同信念和普世價值,不容置疑。即使中國人真有那麼不長進,擺在眼前一個事實是,中國人始終在歷史上存活了那麼多年,而並沒有像印第安人、或某些民族那樣經不起考驗終於消失在歷史舞台。

  此所以,即使日本、歐美各國今日政治體制是比我們如何先進,民族性也比我們如何優越,也是一樣抵消不了昔日它們加諸我們祖國身上無窮災難的罪責的。尤其是日本這個曾帶給中國那麼多恐怖屠殺與侵略的國家!--一筆歸一筆,縱使我們今日的每個家庭,都離不開日本電器、日產用具,甚至文化上也受到諸多侵蝕,如喜看日本動漫、喜歡日本明星偶像、崇尚日本潮流,那也不能代表我們在精神上已徹底臣服於這個民族!批評憤青或中國的人,總不能持有雙重準則的邏輯:當中國”暴發”起來時,就批評中國人有太多劣根性不除,徒以經濟實力驕人,等如是暴發戶;當別國經濟實力、文化實力強大起來時,卻又對其他民族劣根性避而不談。坊間也有一種說法認為,這不過是一種推諉遮羞的,不長進的無賴態度,一種”硬要把別人也拖下水”的強盜邏輯,等如是自己禿頭,卻偏要笑人家癩痢,殊不可取云云,例如當我們中國發生扼殺人權事件,受到美國指責時,有某些中國官員總會跳出來力指美國也有種種不堪事例等。然而,我們不能否認,這確是一種有力控訴,過往不是也有好些文人因為在作品中提倡過某種高尚道德概念,而事後被人發現自己根本並不能身體力行而遭受嘲笑譏諷為虛偽,致遭蔑視的前例嗎?為何我們要以言行一致的準則來度己,卻就不能用以度人呢?嚴以律己,寬以度人,雖是高尚美德,卻並非人人必要奉行的準則。

  固然,在今日我們不應,也不必再煽動鼓吹什麼民族仇恨,想帶出的一點不過是,我們也不必因中國人的種種醜陋本質而自卑,因為宏觀來看,那也不過是人類共同天性中的某些特質罷了。中國人便有髒、亂、吵、以至好內鬥的本性特質,也絕非全體共性,那決不是自我安慰的阿Q精神--因為那確是事實!正如在芸芸只會營營役役,只知急功近利,崇尚享樂主義拜金主義,仍處於所謂”口腔期”的反智香港人之中,我們也依然會有具高尚的無私犧牲奉獻精神的黃福榮先生一樣。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畢竟才是我們最終最正確的態度。我們在正視自己的缺點,避免浮誇自大之餘,也實在大可不必妄自菲薄,過度自卑,以至真的去深信那什麼”中國人DNA本就不行”的一套鬼話!否則,那才真正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說這話的人不管其出發點為何,用心也未免刻毒,無非是要把中國人推向萬劫不復,即使純是出於恨鐵不成鋼之心,又豈不聞”世界上沒有真正失敗者,除非自甘放棄者”此語?又何必就此便對中國人採取這種絕望放棄態度?即使純為誇張發其牢騷,又或托詞不過為起反面激勵作用,那就更為要不得,因這一來又正好符合了此君另一句慣用套語”自我實現預言"(self fulfilling prophecy),到頭來只會適得其反。更何況,DNA便再頑強,也總有演化進步的一天--即使那過程有多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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