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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中國人天生崇洋?(二)


  又是才子的「光明頂」。想不到上文才剛發帖未幾,是日剛好又聽到才子發表差不多的言論,並與另一主持葉輝一唱一和,指斥那些一邊要擁抱追求美國價值,一邊又對美國諸多批評的人是「賤種」、精神分裂。最後,質疑為何魯迅、胡適、柏楊等學者都曾大力批判中國文化中的糟粕,和中國民族性中的弱點,一向沒有遭受到別人的抗拒抨擊,倒是自己這樣做,卻常常招惹來人們的不滿?

  首先,如果擇善而從,便屬精神分裂的賤種,那麼兩位主持自己恐怕亦有點難以自外。擁抱追求美國價值,難道就等於一定要對美國事事讚好?這顯然是有點過份簡單的二分法。那意思是不是說,任何移了民到美國,或把子女送到美國留學去的人,就喪失了任何批判美國的資格?難道才子自己也承認,崇洋跟媚外之間是必然地劃上一個等號的?按照這麼說,千萬的美國僑民,不管屬於任何血裔的,只要敢於那麼反骨地開口批評美國什麼什麼,都應屬賤種之列了(在才子眼中大概只有白種美國人和他自己才有這資格)?

  事實上,可見才子從來論及這議題時,只有在指涉對象是別人的時候,才會刻意把崇洋跟媚外之間的界線模糊化的,而當同樣指控面臨自己身上時,卻又會狡獪地把二者分得清清楚楚的。例如當提及國人熱切企望移民外國和送子女到外國的現象時,常會特別加重渲染刻畫他們的奴顏婢膝嘴臉,讓人感覺這些人為求得到移民和子女留學的資格,簡直一概都恨不得要向洋人跪下叩頭,再用舌頭舐乾淨洋人的鞋底那樣──雖然那也可能是一部份的事實──但總不能犯了「一竹篙打一船人」的簡單毛病。選擇移民美國,把子女送往美國留學,可能只表示出對美國政治制度、教育制度、社會文化等等的嚮往、信賴,以及種種對現實的功利考慮,並不代表一定要做徹底的洋奴的。正如才子常自辯曰:「誰說文人應該清高得不講錢的?文人難道就不要吃飯?」,既然文人要吃飯,就可以功利,為什麼別人卻不可以?是誰規定但凡任何自命愛國的中國人,就不准移民別國,不准把子女送往外國留學,而永遠只能固守祖國生活的呢?

  說到美國價值等同世界價值的問題,才子毫不諱言自己是從純現實功利主義出發,所以勸大家最好不要開口閉口就批評美國如何如何,然而只要拿這種論調跟前面的論述放到一起,就明顯可以看出兩者存在著雙重標準的衝突。大部份人們千方百計求取一本外國護照,千方百計把子女送往美國留學,何嘗不也是基於同樣的功利現實心態出發?要按照才子的邏輯,這又有什麼不對,又算什麼賤種了?難道自己提倡這種觀點,就不算賤種;倒是別人實行這種觀點就算賤種?「有本事你把子女留在祖國,送去北韓留學吖笨?你偏偏要揀美國,擁抱美國生活方式,你咪係賤咯」,如此說法,未免過份歪曲。難道只有本身也是曾經放洋外國的才子自己才有資格批評美國?難道只因為美國制度怎樣比祖國文明,美國國民性怎樣比祖國優越,軟實力怎樣比祖國強大,就不容許批評它的某些短處和失誤了麼?

  至於魯迅、柏楊等為何大力鞭撻中國文化與民族性,並未引來國人太大反感,反而備受讚揚,但才子為之,卻偏偏常遭批判攻擊?我認為,其中最大分別就在於動機也。動機雖然很難證明,某程度上也頗難以主觀判定,然而隨著時間的洗禮,細心人加以適當觀察,是不難逐漸見出分明來的。從魯迅、柏楊等的文章字裏行間,相信大部份讀者都能體會到其文筆盡管多麼辛辣刻薄,從中卻多少都可以見出一股對國家國人「恨鐵不成鋼」、「愛之深責之切」的心態、動機(筆者自問當初也曾一度懷疑才子所以如此熱衷批判中國文化與民族性也是秉持著同樣的心態和動機的,但隨著日子有功,才越看出不妥);但相反,才子的言論文章,卻明顯處處見出一種從根本上對自己國家、國人的徹底卑視、否定,以至厭惡態度。這可能就是二者所以得到不同差別待遇的原因。話說回來,因為魯迅在文壇的巨匠地位,時人對他的評價或許還有點特殊優待,但對柏楊,卻似乎有點不一樣了,以我所知,他當年寫「醜陋的中國人」,也沒少受過部份人的大力批評。

  說到底,真正的賤種,應該是那些得了洋人些少好處,吃了幾年洋人奶水,便有奶就是娘,向洋人拍馬奉承,永遠一概認定外國月亮比自家圓的人。如果因為接受過美國賜予移民、留學的「大恩大德」,就喪失了批評權利,或者說真話權利的話,按此邏輯,中國大地上許多曾經多少也受過祖國栽培、養育,今日倒反過來挺身而出,批評國是的異見份子豈不通通都是精神分裂賤種?

  或云,既要批評,為何繼續又要聽?這又是一個說不通的老問題,答案:不先聽,又何來批評的資格?其次,一個人總不能只偏聽於自己能接受、認同的意見的,所謂兼聽則明。而且,批評一個人的某些觀點,不一定等於要全盤否定這個人別的其他一切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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