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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玩野文化




  關於那位林老師的問題,坊間已討論了足夠的多,當然不論是支持或反對兩方,誰也不會輕易為對方折服,勢將仍自各行其是,各執一詞。追溯起來,牽涉在當日事件中的本來共有四方人馬:警察、法輪功成員、青關會成員、林老師及一眾與警對峙的叫囂途人。挺林者極力指責一切追源禍始,是警方執法不公。不過我認為,這並不是一個很適當的邏輯依據,有點像指責對方理虧在先,所以無論我做出什麼過份的反擊行為,都是應該值得原諒的。

  固然,當天整件事件應該歷時不短,如不是親身在場由頭至尾見證一切,很難憑一段兩段流傳出來的視頻去輕率判斷誰是誰非。然而近日在youtube看到以下一段視頻:http://youtu.be/DrATtEDIpuo,其中可清晰見證到,林老師及當日部份叫囂旁觀市民對待一名警察(應是警署警長)的態度和嘴臉──林在片中還不斷大聲追問對方肩上為何沒有警察編號,並謂在殖民地時代並非如此,似乎林老師這方面的常識真的有點問題,不知道根本從英治時代起始,本地警察除員佐級(即警員及警長)之外,自警署警長級別以上(穿白制服者)肩上都是不會佩戴出其警隊編號,而只會佩上用以識別不同階級的徽章(如皇冠、警星等)的。而凡警署警長以上級別者,如需要對外表明身份,一般亦不會稱其編號,只代之以個人姓名者,如稱某某督察、某某警司等。

·         再者,憑視頻中所見,該位警務人員的確已顯得極為克制(大概在眾目睽睽下,想不克制亦不行),反而林老師的一方,態度卻的確顯得極不討好與囂張──我常常覺得,即使屬於完全佔理的一方,假如先擺出一副這樣盛氣凌人,潑婦罵街的近於狂蠻的態度,也只會讓自己在旁觀者眼中轉化為不利、無理的一方。如附錄在另一段相關視頻http://youtu.be/10UpyqlAxYc下的兩段網民意見,就令個人頗有同感:“唔係大聲,識拍片上網,就係正義正確的.這也是一般香港人的錯誤­觀念.我直覺係悪人先告狀我喜歡我不喜歡http://s.ytimg.com/yts/img/pixel-vfl3z5WfW.gif,以及“講粗口唔代表無礼貌,這只是一般市井之徒講的,林老師妳是一名受­过表楊(註,應為”揚“)的老師,,应該為妳所講附责(註:應為負責)。”(註:所謂“講粗口唔代表冇禮貌”,真不知所據何來?個人比較聽得多的只是“大聲唔代表冇禮貌”,其實我認為這句話只是一句有意省略了部份前提的狡獪歪理:大聲當然不一定代表冇禮貌,重點只是你在大聲說話時所表現的態度是否惡形惡相,是否太乞人憎而已)
·           
·         是以在此,林老師究竟有沒有說粗口,說的又是哪樣的粗口,我認為已並非重點,因為一個人即使口不出污言,也照樣可表現得流氓氣十足,與橫蠻十足的──根據蕭若元所說,英文粗言不但比廣東粗口“高級”,且林當時所講的“what the fuck”其實只是一句發洩性多於一切的話,沒太大侮辱性云云。然而在本段視頻中,可聽到林所說的,不止這句,而是清清楚楚的一句“X你老母”,而且根據其時語境,明顯是帶有挑釁性、攻擊性的用法,是在故意刺激那位警務人員,並口口聲聲“咁又點”、“講粗口又唔犯法”(大意),可說跟那句常被引用的“我大聲唔代表我冇禮貌”(只想回應一句:“有道理亦唔代表可以亂來”!),以及毓民在立法會故意以英語及普通話表達粗口有異曲同工的“玩野”、“串爆”之用。這還不止,林後來還高聲指斥對方曾對自己說過“再講野就要拉……”就是恐嚇,又即時取出手機,拍攝證據,聲言“怕自己唔記得”,又恥笑對方在自己一取出手機後,就即時避開,為何不敢當著鏡頭再講一次等等。

  首先,如果警察向市民表示“如果你再……便要拉你”就可構成恐嚇的話,未免太荒謬也太強詞奪理了。如此說成立,那麼坊間眾多政府告示諸如“拋垃圾將被檢控罰款”、以至“吸煙會危害健康”之類,豈不通通都可構成恐嚇了?如此信口開河,混淆是非,屈得就屈,實在是可忍孰不可忍?想想,假如林老師在課堂上遇到一些學生用上這種同等惡形惡相的蠻橫態度來對待自己,不知又會作何感想?如學生也大可以理直氣壯對她說:“你說我不交功課便要受罰,你在恐嚇我!”

  此外,還應指責的更是這種情緒化亂扣帽子的所為,視頻所見,林及一眾起哄者聲聲便指責警察為“公安”、“共產黨走狗”、“食屎狗”云云(“食屎狗”一詞,不得不叫人又想起當年的經典電影“監獄風雲”,然而片中此詞是出自“監躉”之口,真令人慨嘆今日的香港社會早已淪為“古惑仔”化,難怪聞說近日不斷開始有黑社會人物開始牽涉入示威衝突場合之中,看來早晚更會淪為“古惑仔治港”,到時,不知古惑仔又會不會被罵為“食屎狗”?)。試問這跟動輒罵人是豬是狗,是漢奸是卑鄙無恥等等有何本質上分別?事實上,在香港地當差,大概如俗語所言,早已經常要“帶埋老母開工”,日常早該被市民、古惑仔“問候”得麻木了,尤其古惑仔更一向最喜歡辱罵警察為“食屎狗”、“烏龜”等等,如今居然再多了一個“公安”、“走狗”的稱呼,看來這份工真的夠難撈的(固然,”公安”一詞是否帶貶意,要看閣下作何種理解)。其實,隨著社會越來越這樣“流氓化”、“古惑仔化”,受害者又何止警察而已?任何服務性行業工作者,只怕也早難倖免。這就是整體社會所要負上的代價之一。

  有論者又就近日“幫港出聲”所提出的“包容論”批評:歷來只有強勢者包容弱勢者,所以怎能反過來要求弱勢者去包容強勢者如政府或保皇黨之流?這倒奇了,我從來聽得多,今日香港政府早已淪為弱勢政府,幾時又變成強勢了?看來歸根究柢,誰是強勢誰為弱勢,多半也可是隨人口而異者。如在以上視頻所見,我就一點也看不到警察的強勢,與林老師的弱勢。一面自居弱勢,一面卻又得寸進尺,惡形惡相,無疑有點跡近無賴的味道,難以叫人真正心服。退一萬步,如果身為弱勢,便可胡作非為,不講道理,敢問古惑仔與罪犯在社會上又算不算弱勢?我們又應否予以包容?所以我認為,包容與否,應在於道理,在於良知,而不在於強勢弱勢。
   
  又,久已很想說說近年廣泛出現的這種每逢與人爭吵,動不動便拿手機出來拍攝對方的“玩野文化”之一的“殺手鐧”。慣用此招的港男港女們,似乎有種錯覺,不管自己有理無理,總以為只要一拿出手機來,聲言要把對方拍下擺上網,對方自必會乖乖投降、腳軟,萬試萬靈,而且好使好用。這倒有點像港女、潑婦等每遇衝突口角,有理無理便以張口喊非禮來向對方作威脅恐嚇一般的淺薄和可笑──這才真真正正是恐嚇所為!且看過去在網上就曾出現過不少反例子,將爭執片段放上網的人,滿以為會讓對手一身蟻,成為眾矢之的,殊不料自己卻反而成為了網民一致聲討的一方!

  不錯,以上種種,實在均為近年港人“玩野文化”與“鬥氣文化”越來越盛行的結果。不論是街頭古惑仔、販夫走卒、罵街潑婦、專業的斯文敗類,人人均以夠古惑、夠玩野為尚,只務求不擇手段完全壓倒爭執對手,而很少會再顧及到箇中真正的是非曲直。試問下一代在這種社會氛圍耳濡目染下,長大後還會成一個什麼樣子?不錯,有句話是“會反叛才代表聰明”,可是一旦到了整個社會都普遍充斥著這種聰明人,反叛者,“玩野”玩到了極致的時候,這種“聰明”大概就會變得不再那麼了不起的了。

  對於警察在當日,甚或是歷來,在處理這些同類事件時是否執法不公,我認為至少有很多別的方法去進行抗爭、譴責、申訴,動輒採取這種粗暴對罵方式,稍有世故的人應該都知道這從來也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即便你的對手只是一個普通升斗小市民,只怕也非但不能輕易把對方壓服,反而只會火上加油。更何況,動輒上火,失控,只足以反映個人修養,與自制能力、處理問題能力之不足而已。

  最後,關於光明頂三位主持人陶傑、鮑偉聰與彭志銘在八月五日就此事件發表的一番評論,真令人聽得不吐不快。首先,關於教師應否說粗口問題,主持人均認同不應為討論重點,並認為糾纏於這問題是”小學雞”層次,唯到了節目後段,卻自打嘴巴,又來為林之說粗口行為作一番辯說,指教師也像高官那樣,大可在工餘享有個人身份上的自由(陶傑語)。個人對此回應是:教師工餘,自該享有個人自由,即使你要去吸煙喝酒、賭博嫖妓,誰也干涉不了。問題只是,總不能理直氣壯到視之為理所當然,而公然行之,不然,是否表示所屬學校校長、上司或教師團體便應無權對課餘教師的任何個人行為操守作出任何批判制約權力?相信大家都明白在教育上身教的重要性,如果為人師表者每個只在上課時才是道德上的聖人君子,一旦下課後便都變作流氓、古惑仔,敢問身教還有何意義可言?

  第二點,鮑偉聰引出神父面對撒旦魔鬼時,也不必客氣,可能忍不住也要說粗口的虛擬例子,從而帶出結論:假如面對的是魑魅魍魎,義和團等禽獸畜牲,大可不必再以禮相待,此說顯然未免失諸偏激,等同亦把受林老師當日辱罵警察隱喻為禽獸畜牲,無論如何不能令人接受。問題是此邏輯一旦成立,則任何人均可但隨己意把對方打成為邪惡妖魔,而一旦把對方定為邪惡妖魔,就大可不擇手段以對待之,敢問這種情況又該如何防止?

  第三點,彭志銘批評在八月四日集會中,李偲嫣表現得十分討厭(大意),且發言具挑釁性,甚為不妥,其所舉例證為,當台下有支持林老師的年輕人問候其母親時,李竟回應說”好呀,你地咁中意X我阿媽,我阿媽就唔在生嘞,希望你地有本事有能力去搵佢”。這真是荒謬透頂之言!林老師公然惡形惡相去問候別人母親,倒是有理有據,並無挑釁意味,反倒是李在回應別人問候自己母親時,能如此克制得住怒氣,並以這一種既幽默又不溫不火的方式回應,居然卻被彭視為挑釁?這簡直完全說不過去。相反,我於此倒是更加欣賞佩服李女士的個人修養與應對能力,要是換了少點修養之人,早已禁不住情緒失控,向對方狠狠回罵一番四字真言,演變成沒完沒了,互相粗暴對罵場面的了。彭志銘顯然有點強詞奪理之嫌。依彭志銘之理,總不成李女士當天反要向那些粗言穢語之人,笑著回應以:"X得好","X得妙"才對?

  第四點,把事件責任,完全歸咎於過往警察多次偏幫青關會份子,執法不公,引發民憤。這是諸如近日不少支持”佔中”份子常常使用的有問題的辯論手法:總是先把責任最後完全地歸咎到對方身上,如當別人指責他們是在搞亂香港時,他們往往慣於回應,是對方才在搞亂香港云云。又如當有人指責他們在威脅政府威脅中央時,他們又慣於自辯說,一切責任都只在於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只要對方如何如何,佔中自然就不會發生。這顯然是帶有一點”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報復威脅味道,可等同於拿著刀子威脅別人,卻說我本來不想傷害你,但你若不依從的話,一切責任只在於你,即使我傷害了你,也是你咎由自取。這裏我不妨表明態度,我絕對無意偏袒警方或青關會,假如青關會成員真干犯過主持人所說的暴行,冤有頭債有主,我絕對支持向之予以嚴厲打擊對抗,但一條基本底線是不能以暴易暴,也絕不該主次不分,先來把矛頭轉向這個只屬”幫凶”的警方。我就不相信這個青關會能廿四小時得到警察的嚴密保護。

  第五點,鮑偉聰指出,多少年來,每當古惑仔與警察衝突場合,古惑仔社團人士一直都曾以粗口辱罵警員,何以不見警務人員出來控訴過警察型象、士氣因而受損?何以獨獨借著林老師只講了一個f字頭英文粗口之事,卻來大造文章?(依據以上視頻,林老師所說粗口絕不止一個f字頭英文粗口那麼簡單)我只想說此言實在差矣。我敢說一眾警務人員過去因此早已積壓下了不少怨氣,只是一直沒到達一個臨界點,發洩出來而已,今次的林老師事件,很可能正便是壓在駱駝身上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已。更何況,古惑仔辱罵警察,任何人包括警察在內都可以理解,那是基於本質上的立場對立,唯依照主持人這番隱晦暗示,莫非在暗示警務人員這番高調挺身而出,又有一番蓄意向林老師施以政治打壓之嫌?

  第六點,彭志銘指責當日在集會上發言的劉退休警司,不應與”那群經常在城市論壇講粗口”的人混在一起。這倒奇了,依照主持人同等邏輯,教師既然在課餘可享有個人自由,為何一個已退休,將近離職,已不能再執行警務的警司倒不能享有這同等自由?鮑偉聰先生在此加插一句”你倒不如問問這位劉警司平時講唔講粗口仲好”,簡直又是荒謬之言!依照鮑先生的意思,一個警務人員的個人操守,難道竟可拿來與一個為人師表的老師相提並論?首先,警務人員日常接觸的多是社會低下層市民,如古惑仔之流,而且沒兼具教化下一代的社會功能責任,試問又豈可拿同一道德操守來加以衡量要求?依照鮑先生之邏輯,難道但凡一生說過粗口之人,便不能,也無權去譴責別人在公眾場合說粗口的不當行為?這正正便是所謂的”強盜邏輯”,與鮑先生等口中所常用以諷刺別人的”小學雞邏輯”矣。敢問鮑先生為何不拿一位油尖旺古惑仔的操守來跟林老師相提並論?事件發生後,比起那位林老師,劉達強先生作為行將退職的一位警司,顯然備受了更大的一番輿論壓力,如很多人指責他當日出席集會是有違了警務守則。敢問一句,這是否又可歸咎為同等的別有用心的政治打壓?

  第七點,才子指出過去特區政府之所以一直容忍法輪功份子在本地的活動,原因是與大陸的秘密政治角力有關,只因法輪功份子一向所集中針對的只是前領導人江澤民等人,倒未見有將矛頭正式指向當今領導人之象。此說個人亦相當存疑,法輪功一向所主力抨擊的便是整個共產政權,提出種種如”天滅中共”等口號,似未局限於只針對個別領導人。所以予人印象只集中針對江澤民等,大概只源於在老江執政時代對之打壓最力而已。

  結論:即使林老師當日行為並無不妥,我認為把她吹捧為英雄、香港人的榜樣云云,無論如何,都只是一種失實過譽,如果要說政治目的,把一切政治化,這本身就已是一種甚具政治目的的政治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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