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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

何必亂封英雄


踏入盛夏八月,果然一片火熱,真是amazing summer。周日的旺角街頭,又再一次演變為“怒火街頭”,警察叔叔們也又一次慘成“磨心”。不錯,筆者是有點同情警察立場的,雖然根據相關視頻所見,於上月青關會與法輪功街頭衝突(後來才知道雙方其實早已結怨甚深),以至發生林慧思粗口辱罵警察事件的當時情況,警察的當場處理的確稍有問題。事實上,不論是青關會,還是法輪組織,雙方面都具有濃厚政治背景,處理起這種衝突場面,當然不能不特別小心。事後孔明,本來警察的最合適做法,似乎應該是先把衝突雙方都帶離現場,再作調停,以免事件進一步鬧大。唯我估計,警方也許是有點投鼠忌器,考慮到如此做法,分分鐘又可能會惹來警權過大的指控。然而當場沒有把兩方人馬分開隔離,卻只在外圍拉下封鎖線,禁止市民上前,結果又演變成當日所見的火上加油場面,惹來圍觀市民紛紛怒罵冷嘲,指為“中共走狗”云云,真是動輒得咎,非常頭痕。

事件中,那位在現場怒罵警方與青關會成員的女教師被追捧成仗義執言的“英雄”,在我看來,卻未免有點太過,這相信便是對她自己也不會帶來太大好處。不要說青關會與法輪功之間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作為旁觀者難有定論,便是法輪功組織的真正背境,以及其一向提出中共用以迫害他們的各種駭人手段,如販賣、交換器官等的控訴──雖然我也相信迫害是一定有,但究竟有否言過其實之嫌,卻真有點存疑──到底內情如何,的確有待進一步探索事實才能輕易下一判斷。唯視頻所見,林女英雄卻口口聲聲指斥販賣、交換人體器官為中共罪行,而未提出確證與論據,態度似乎也略嫌偏激主觀了一點。不過這也算了,假如動輒開口敢罵中共,敢罵警察,就算是人民英雄,那麼歷次大遊行示威中,不少曾喝罵過中共政權,喝罵過警察,喝罵過梁振英等政府官員的人,豈不都可入於英雄之列了?大家的出發點,何嘗不也是一樣出於心目中的一份所謂公義麼?(問題只是,公義準則,在人人心中,人言人殊)大家知道,本地警察比起內地窮兇極惡的公安,一向都是較為講理,也較為好相與的,原因也正正是因為在本地有較完善的監察和法治制度。所以,我斗膽認為,在香港敢於出言喝罵警察者,根本算不得什麼英雄──因為根本不用冒上太多風險!像這樣子的英雄,現在根本已滿街都是,殊無什麼了不起!

假如有一個香港人,敢在內地如此恣無忌憚,當眾辱罵公安武警,甚至辱罵國家領導人,我才認為值得敬他是一條好漢!固然,那也得視個別情況而論,像當年那位單人匹馬,血洗上海市公安閘北分局,連殺六名公安的楊佳,雖則其情可憫,其罪難免,行為亦不足鼓勵,唯如此視死如歸,比起這門子的英雄,豈非更為值得可敬?胡亂把人吹捧成英雄,只會令英雄二字徒然貶值,亦會產生一種對社會不良風氣的推動作用。

說到身為教師當眾口出污言,是否有所不當,是日新聞節目街頭訪問中,有位受訪市民的回答居然是“她講粗口不是在課堂上講,有什麼問題?”。這種說法未免也像鄭耀棠先生先前表態支持普選對候選人應作篩選時,所說過的一句“不然選出個艷星來,怎辦”(大意)的荒謬程度相若。身為教師,原來以身作則,只限於課堂之內,一旦離開課堂,便可什麼都不顧?此說未免說不過去。無疑,林慧思事後已為此作出公開道歉,教育局長吳克儉亦呼籲支持林、抨擊林的雙方都可息事寧人,暫息紛爭。不過,很顯然而肯定地,這種呼籲在現今這火藥味已極濃的社會氛圍中,是不會起一點作用的。雙方面一定還會繼續為此互相攻訐下休下去的。不是說民主社會百花齊放嘛,何妨就任由大家繼續天天爭鬧下去吧。

辱罵警員,事後作出道歉,便可了事。相反,警員如果以粗言辱罵了市民,又將面臨什麼後果?或云,警員掌握了相比於市民更大的權力,所以理應受到更大的制裁,也應忍受更大的不公平對待,但試問如此,將來你說還有誰願去當警員、執法者?將來要是遇到如當日那等情況,你是否願意警員來個袖手旁觀,有如遇到黑社會“開大片”那樣,先讓兩方砍殺個兩敗俱傷,死傷得差不多了,才跳出來做做門面,收拾殘局,以免吃力不討好?

早就曾有過這樣一個想法,關於近年出現如“青關會”、“愛國力量”這等團體組織,慣以激進手段,向以“人民力量”、“社民連”等為主的激進泛民力量“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的現象,我認為始作俑者的肇因,完全是後二者將社會風氣日漸引向偏激、激進的弊端所致。既然你能激進,為什麼我不能比你更激進地來反你?於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大家一於分庭抗禮,鬥個你死我活好了。於是便冒出了如陳淨心這等惡形惡相,粗口爛舌的流氓政治打手,處處跟長毛、毓民這等“惡人”對著幹,鬥耍流氓,鬥講粗口。情況就像孩童爭拗,雙方都說“是你先惹我的”。情況發展下去,於香港是福是禍,相信只有留待將來歷史作一公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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