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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 星期二

回應幾則留言

  讀了屈穎妍發表於是日的題為"人獸之別"的專欄文章,深感如被說中心底想說的話。無論大家過去對屈氏曾抱著一個什麼樣的觀感,都希望大家不要因人而廢言。

  屈氏提到,讀到那些網民對天津爆炸災難事件的幸災樂禍式的涼薄留言,形容自己的感受是"除了心寒,還是心寒"。其實,我認為又何必心寒?我想,也許不論在任何一個國族,任何一個社會中,總免不了會存在一批像這樣子特別涼薄,特別冷血,又或者是特別叛逆,專好仇視痛恨自己國家民族的份子的。事實上,根據各方面的觀察,筆者相信香港在這幾年間的確多了一批這樣的人──我特別要強調的,是並不只包括年輕人,但無可否認,年輕人似乎佔了主要成份──舉例就如在數月前發生過的,球迷在球場齊噓國歌的事件。筆者在此無意批評這些人,畢竟一切只是自由選擇──唯一的底線是,絕不應、不能去做出一些干涉他人自由選擇,或甚至是傷害他人,為法不容之事!

  再看看附在屈氏文章下的幾則留言,我發覺這些留言者的邏輯,都跟那些所謂激進運動支持者、反政府反建制者、仇國者們的一貫邏輯甚為相似,甚為熟悉,那就是個人提到已不止一次的"有人比我更衰,你為什麼只罵我,不罵他?",又或是"你比我更衰,有乜資格鬧我?":

Bernice Chiufoo
中國人對日本、台灣和911的美國人何嘗不毒舌?
屈小姐你唔寫篇文鬧下話要用蘑菇節慶祝廣島原爆的大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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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ung Bo Fa
偽善方程式:
偽善的人,在這次天津爆炸中,不會駡誰允許危險品庫設於距民居600米處,不會駡誰監管不力致使過量危險品積存,禍首之惡她不提的。她專挑給事件牽扯進去的人,例如看熱鬧的花生友說過甚麼來駡。花生友縱是可惡,他們沒份放置爆炸品吧?比起禍首極其量也只能是次惡。而屈婦扮演口大花生友的效果,是引導人們焦點,花時間精神去駡次惡,而把首惡給忘了,於是向首惡追究罪責,檢討避免悲劇重演也免提。屈婦順序成為三惡,若論其行惡的程度,比起次惡,尤有甚之。
這偽善方程式套用在等埋首副事件、佔領事件也行之有效,屈婦的文章十篇八篇都用此方程式交稿
Ray Chan · 
因為禍首之惡係佢金主, 唔想撈咩
 · 回覆 · https://www.facebook.com/images/ufi/fbfeed/like.png2 · 8小時

  對於第一位留言者,筆者只想先請他弄清楚一下,當年引發的日本原爆是什麼回事?起因為何?又是什麼人自己找來的?還有,當年日本發動的侵華戰爭,對中國人民、以至亞洲人民都曾帶來了一場多大和多慘烈的深重災難?縱使原爆受害者,大部份可能只是無辜日本人民,但不管在情在理,那總也可算是無法諉過於人的一番自作孽。又,大家只要從歷史上稍稍讀到過當年的日本軍人曾如何殘酷屠殺過大批大批中國軍民,幹下令人髮指的暴行,即可理解部份中國憤青對日本這種仇恨從何而來。當然,你也可以說,那你又知不知道,強國水貨客、雙非母子、暴發戶、"大陸雞"等不斷侵蝕香港,又對香港帶來多大的侵害?老天,那可是血淋淋的暴行,怎可把兩者拿來相比?也許,有人又會提出六四來相比:你們強國解放軍,不也一樣那麼殘殺自己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對此,我認為兩者間存在一個最大和最主要的分別:當年八九六四,解放軍再怎麼殘暴殺人,畢竟目的是為政權服務,是以遏止政權眼中所謂的一場"暴亂"為明確目標;但日本的皇軍殺人,很多時出發點純為找樂、洩慾,而且手段之諸般殘酷、刁鑽根本全無必要,也就是超越了戰爭的目的需要,就比如用刺刀穿掛嬰兒、互相進行殺人競賽等等──更重要一點,請問,解放軍在六四中,又有沒有把婦女大量俘虜,脅逼她們做慰安婦,過著慘無人道生活?總而言之,以日本人在過去對中國人所幹過的種種一切可恥罪惡,我認為那種"慶祝原爆"的言論即使稍有不當,至少也有點算是情有可原。

  至於第二位留言者,個人的一點最簡單回應是,請別斷章取義,屈氏在文中沒提那所謂"首惡",似乎並不代表她認為首惡就不重要,就不應該追究。什麼"引導別人焦點,花時間精神去罵次惡,而把首惡給忘了"我認為也是荒謬的。請問根據什麼樣的邏輯,若不先罵過首惡,就沒資格去罵次惡?為什麼不可讓人分開處理兩種"惡",而偏要"綑綁"一起?所以,什麼"順序成為三惡",也根本只屬自說自話。像這種"撒賴"式的刻意轉移注意力的"方程式套用在等埋首副事件、佔領事件"中顯然也是"行之有效"的。不然,若根據同樣邏輯,在當日反強國人搶奶粉、走水貨的行動當中,那些拖篋疑似走水貨客何嘗又是首惡?更不要說那些被鳩嗚團無辜株運而一再受滋擾、衝擊的小商戶、小巴司機等,他們何嘗又是首惡?再推衍下來,那些每周佔據旺角行人專區跳大媽舞的大媽們何嘗又是首惡了?為什麼你們又只會一味狙擊著這些"次惡",以至"三惡"?

  更何況,根據同一邏輯,是否表示今後但凡有人要批評某人某事,只要受批評者提出"有人比我更壞,有人才是首惡,你還沒批評那人,便沒資格批評我"為由,批評者便即失去批評理據的話,顯然地,任何人都不會再有批評任何人的資格和理據的了。


  至於最後那位留言者,不用說很明顯地,所犯上的正是"以人廢言",一切純從"誅心論"出發的毛病。個人一向最討厭這種"有什麼樣的背境,就一定完全決定了這人對任何事情所抱持的偏頗態度",比如指任何人若有建制派背境,又或者親屬中有建制派政治背境,言論就必然怎樣不可取的那種一貫粗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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